【公安方案】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户籍新政实施方案

户籍新政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我国近年来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户籍新政,以便更好地解决户籍问题,促进人口流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下面将就户籍新政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户籍新政实施方案明确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其核心是建立健全的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人口城乡一体化,实现人口自由流动。
通过这一方案,将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使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享有平等权利。
其次,户籍新政实施方案对户籍政策进行了具体调整。
比如,针对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提出了更加便利的落户政策,降低了落户门槛,扩大了落户范围。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也提出了更加便捷的异地就业和创业的户籍政策,使他们能够更加自由地选择居住地和工作地。
此外,户籍新政实施方案还对户籍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人口流动的监测和管控,实现了户籍信息的互联互通,使得人口流动更加透明、便捷。
同时,也加强了对非法居留人员的管理和处罚,确保了户籍管理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最后,户籍新政实施方案还对户籍服务进行了优化。
通过建立便民的户籍服务网点,提供更加便捷的户籍登记、证明办理等服务,方便了居民的生活。
同时,也加强了对户籍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使广大居民更加深入地了解户籍新政,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户籍新政实施方案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促进人口流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实施这一方案,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户籍制度,使其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户籍服务。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户籍制度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5.10.08•【字号】粤公通字〔2015〕160号•【施行日期】2015.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160号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顺德区公安局:2015年6月24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领会《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我省《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这一重大改革在我省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省开展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有利千促进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加速从低效率的农业部门向城镇高效率的二、三产业转移,也可以形成巨大的消费需求,从而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强劲的动力;有利于消除制约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和改革红利。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认真学习《实施意见》,深刻领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实施意见》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全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开拓进取,全力做好改革推进工作,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成效。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因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方案意见。
一、认识与意识1、深刻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户籍制度的现实问题。
2、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户籍制度及改革的知识,推动全社会对户籍制度改革的认知。
3、组织普遍性调研,等听民意、收集意见,推动改革方案的制定。
二、改革思路与目标1、建立现代化户籍管理制度,以最轻的路径、最小的代价,全面推进人口流动管理制度改革。
2、积极推行异地就业一站式服务、异地购房放开限制、异地社保互认等电子化化解、简化各种行政审批手续。
3、以城镇居民为主体,推动城乡居民义务兵营期限一视同仁、享受同样待遇,缩小城乡二元划分。
4、实行全国统一的户籍制度,大力推广“常住人口+居住证”双重登记制,逐步实现异地生活无异地户籍。
三、具体措施1、在计划生育政策条件放松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人才、人口自由流动。
建立便利渐进的户籍转移机制。
2、提高城镇化比例,增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供给。
逐步解决户籍政策与城乡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
3、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权益保护,建立稳定就业和个人发展的制度保障。
4、完善软硬件设施,推行电子化户籍管理,确保户籍数据准确可信。
5、加强户籍标准化和母猪认证,及时报送户籍信息,保证户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城乡居民的公共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通过上述方案意见,不仅可解决目前户籍制度的不足和缺陷,也可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为实现现代化政府、民主社会和和谐社区奠定坚实基础。
广东户籍改革方案政策

广东户籍改革方案最新政策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会,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使得呼唤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广东有了实质性进展。
下面是为您搜集的最新资料。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X年,广东将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广东省详细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户籍制度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根底性改革,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开展、社会公平正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也是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建立、统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协调开展以及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的重要内容。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必将对我省的社会经济协调均衡开展起到深远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迅猛开展,带动了人口的大迁移、大流动。
统计数据显示,xx年,广东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省外2433万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的流动人口占了全省流动人口的92%。
在广东3495万流动人口中,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
详细政策措施包括: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亲友搭户,着重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长期从事特殊艰辛行业一线的人员(如环卫工人)落户等。
此次推进的户籍制度改革,充分结合广东常住人口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间经济开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突出了政策调整、管理创新、民生与人才引进以及促进公共效劳均等化四个方面的广东特色。
根据省内各城市经济开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市的根本落户条件。
1、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现就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二)基本原则。
1.稳步推进。
按照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动的要求,充分考虑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制定城乡人口规划和改革措施,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其城乡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
3.合理引导。
从长沙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引导农民就近落户城镇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
4.完善配套。
及时制定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同步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 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广东户籍制改革方案

广东户籍制改革方案1. 背景介绍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人口流动性较大。
然而,传统的户籍制度给广东省的居民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广东省决定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
2. 目标•减少户籍对于居民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影响;•促进居民在城市间自由流动,提升人才流动性;•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户籍制度。
3. 改革方案3.1 户籍迁移简化为了方便人口流动,广东省将实行户籍迁移的简化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取消迁户本,只保留居住证作为居住凭证;•简化户籍迁移申请手续,提供线上申请渠道;•缩短户籍迁移审批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这些措施将使得居民在城市间迁移更加便利,减少了繁琐的手续和等待时间。
3.2 教育公平为了破解户籍对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衡问题,广东省将推行教育公平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实行统一的中高考招生政策,取消准入指标中对户籍要求的限制;•调整学校招生计划,增加对外来生源的招收比例;•提高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改善教育条件。
这些举措将使得广东省的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地分配给所有学生,不再受制于户籍。
3.3 社会保障均等化为了解决户籍制度对社会保障分配的影响,广东省将推动社会保障均等化。
具体措施包括:•统一社保政策,取消对户籍要求的限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加强跨地区社会保险协作,保障居民在各地享受同等待遇。
这些措施将使得广东省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正,居民不再因为户籍而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4. 改革预期效果•提高广东省的人才吸引力,促进人才流动;•减少居民对户籍的依赖感,增加就业机会;•提升教育公平水平,减少隐性教育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
5. 实施措施•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确定各项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改革的认知和理解;•加强改革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积极与其他省份沟通合作,推动全国性的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户籍制度改革是指在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前提下,对户籍制度进行重大变革。
实施户
籍制度改革的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解除城乡户籍二元结构: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待遇,实行全民户籍平等。
所有公民在
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实行统一的户籍制度。
2. 改善城市居民落户条件:取消限制城市户籍的各种条件和限制,凡符合城市居住要
求的公民,均可在城市落户。
取消落户所需的积分制、担保制等限制,保障公民的迁
徙自由和平等就业权益。
3. 完善户籍管理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户籍管理信息系统,便于户籍管理和信息查询。
加强对人口流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4. 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居民可以通过居住证享受公共
服务和社会福利。
居住证制度将取代现有的户口簿,成为划分公民享受城市公共服务
的重要依据。
5. 加强社保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应配套进行社保制度改革,确保所有公民在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
建立统一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公民
的社保权益不受户籍制度的限制。
6.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的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户籍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将逐步推进,实现公民户籍平等,增加社会公平
与正义,促进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2023-11-01
目 录
• 引言 • 户籍制度概述 • 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 户籍制度改革的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我国户籍制度起源于计划经济 时期,旨在控制城市人口规模 ,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福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户籍制 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如限制人 口流动、加剧城乡差距等。
来挑战。
02
资源配置不均,城乡差距加大
户籍制度改革可能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
。
03
改革推进过快,社会稳定风险增加
如果改革推进过快,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安全产生影响
。
风险应对措施与建议
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
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应对人口流动增加带来的挑战。
提高公民生活水平
改革后的户籍制度将更好 地保障公民权益,提高公 民的生活水平。
04
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改革目标与原则
改革目标
建立全国统一的户籍制度,消除城乡、地区间户籍壁垒,实现人口自由流动 。
改革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公正,促进发展,便于管理。
改革措施与方法
统一户籍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 户口,实现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
人口的平等发展。
公共服务不均等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导致城 市和农村之间的公共服务存在 巨大差距,农村地区在教育、
医疗等方面相对落后。
阻碍城市化进程
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人 口向城市转移,阻碍了城市化 进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
03
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 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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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
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8〕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8〕63号),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助推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工作目标。
统筹东莞市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化。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坚持分类管理、有序迁移,合理调整城乡人口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我市户籍制度政策目标。
二、进一步调整我市户口迁移政策
逐步调整我市入户政策,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
进一步优化人才入户政策,畅通入户渠道,逐步吸纳在莞合法稳定就
业满5年,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东莞。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发改局、市社保局、市房管局)
三、创新人口管理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房产、民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部门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服务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积分入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切实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社保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