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2024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导言】农村产权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和保障,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适应新时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致富,现拟订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2024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农民持续增收致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改革内容】1.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法人治理,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明晰、权益保护和流转机制的有效运行。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土地资源,实施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发展战略,推动集体经济增收致富。
2. 推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加强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土地流转的效率和规模。
同时,加大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力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增加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支持农民个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积极推动农民个体经济转型升级,鼓励农民个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加强农民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推进个体经济产权的确权登记和保护工作,提高农民个体经济质量和效益。
4. 完善农村金融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增加对农民和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
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深度合作,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经营需求。
【三、改革措施】1. 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改革方案。
2. 完善政策法规,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明确产权归属、流转方式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前言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新时代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
本文将围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村集体产权制度概述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指村集体所有的经济资源、生产资料和其他收益的所有权,由村集体行使管理和支配权利。
在这种制度下,个人的产权仅限于配合村集体实行的劳动、生产和经营。
村集体产权制度对农村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村民素质的提高,也暴露出了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三、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在村集体产权制度下,因为缺乏明确的产权规定,许多村集体的产权使用问题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村民在初始化、维护和保护村集体的经济资源、生产资料和其他收益方面缺乏动力,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产权界定和保护村集体应该划清产权界限,明确产权边界。
政府和村委会应该加强对村集体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制度。
对侵害产权行为的惩罚应当严格执行。
(二)、权利保护与约束应该建立明确的村民权利保障和约束机制,防止村民侵犯村集体产权。
同时应该提高村民的参与程度和权利诉求,使其真正成为决策主体。
(三)、制度完善应该完善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推动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的逐步完善和落实,保证村集体的产权得到充分保护和束缚力。
(四)、规范经济运作村集体应该规范村民的经济运作行为,防止出现村民之间产权冲突和其他经济风险。
此外,在拓宽村民经济发展路径,扩大村集体收益方面,应该制定明确的规划。
五、实施方案基于上述措施,本文提供以下实施方案,帮助村集体改革的顺利实现:1.建立村集体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支配村集体所有的经济资源、生产资料和其他收益;2.制定村集体产权标准,划清产权界限,明确产权边界;3.加强产权保护,建立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并对违反此制度的行为进行严罚;4.设立村民代表机构,切实保障村民的权利和诉求,促进村民的参与和决策;5.完善村集体产权制度,制定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制度,以便持续推动村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6.规范村民经济运作行为,提升村民的经济素质,避免经济风险。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村集体资产是集体经济的重要构成要素。
然而,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存在不少问题,如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集体资产权益保护不到位、农民收益分配不公等。
为了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的共同富裕,有必要对集体产权制度进行。
二、目标1.建立健全的集体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健全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
3.完善农民收益分配体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持续增收。
4.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乡村振兴。
三、具体措施1.健全集体产权保护机制(1)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明确其权责和经营范围。
(2)建立健全集体产权登记制度,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和资产,并加强维权保护。
(3)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管理,推动其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2.完善集体土地流转机制(1)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的规模经营和产业升级。
(2)加强土地权属的清晰化,确保土地流转交易的合法合规。
(3)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管,保障土地合理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3.完善农民收益分配体制(1)推动农民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2)建立农民收益分配的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农民收益能够合理分配到位。
(3)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高农民的产权变现能力。
4.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1)建立现代化的农村合作组织体系,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国际化经营。
(2)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化运营,提升集体经济的竞争力和创新力。
(3)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管理和经营能力。
四、实施保障1.加强政府支持力度,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扶持,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发展。
2.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集体产权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的实施效果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______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就长城镇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村级集体资产和人口概况截止至年月日,属本村管理的农业人口户, 人,其中:常驻农业人口户人,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万元,非经营性资产万元,负债万元.资源性资产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亩,其中:村庄亩.二、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以成员权利股份化为手段,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分配制度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本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的经济组织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营职能.改制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资源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二基本原则坚持明晰产权、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原则;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兼顾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体现对村集体贡献大小的原则;坚持广泛协商、民主决策、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坚持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和谐稳定相统一的原则.三主要目标1、界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完成成员的确认登记 .2、对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3、将村集体全部资产以股权的形式明晰到户、量化到人,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农民凭股权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承担经营风险,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4、设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终止村委会代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名化、实体化、法人化.三、组织领导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共人组成.下设宣传资料组、清产核资组、成员界定组三个专业小组.领导小组及专业小组人员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讨论举手表决通过.四、实施步骤一改制基准日:年月日时.•资产量化范围内方式1、在各类资产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区分经营性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各类投资、应收及预付款、经营性用房、厂房、机械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道路、桥梁、办公用房、学校、卫生所、敬老院、公益设施等和资源性资产包括耕地、水面、四荒地、宅基地、公益事业占地、经营性单位用地及林木资源等,分别登记造册.2、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按清产核资后的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只明确股份,不明确股值.三成员资格界定及登记1、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村委会进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登记及界定工作 .2、改制基准日健在的户籍关系在本村的下列人员应当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户籍在本村,且享有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权,常年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2截止股权界定基准日,未分得承包地,但与符合第1项条件的成员形成合法婚姻关系而婚入人员以及合法生育包括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按规定交纳了社会抚养费、获得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的人员、合法收养的人员,且取得本村户籍,常年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3符合第1、2项条件的成员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毕业后未取得固定工作的人员,现役义务兵和三级以下士官,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人员;4符合第1、2项条件的成员中,离婚、丧偶的女性成员及其子女仍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7其他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已明确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的.下列人员不能被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虽户口未迁出,但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且享受财政供养,具有稳定生活保障的.2回村退养,享受离、退休待遇的.3因上学、投靠亲友等需要,未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外来“空挂户”人员及其子女.4已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5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6其他不能明确认定成员资格,经已明确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未通过的.四股权设置及配置1、不设集体股权,只设个人股权.2、个人股权,凡确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每人配置1个基本股.3、配股情况实行七天一榜,三榜定案,置备股东名册.五股权管理1、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人的股份确定后,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农户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2、“资产股权”可内部馈赠和转让,但不得抵押、不得抽资退股、不得抵顶债务.村居股份合作社向本组织外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股份的49%,单个主体受让股权不得超过总股份的5%.馈赠和转让时,必须经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3、股东所持股份,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增减和发展情况升值或贬值.股权实行静态管理,即股权享受对象和股份不随人口变动而增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包括直系子孙落户、合法婚姻落户、依法收养落户、政策性移民落户等,可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4、收益分配当年发生亏损,不得分红.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当年亏损可以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也可留以后年份用净收益弥补.当年取得的净收益,根据章程和有关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加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在没有以前年度亏损的条件下,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加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以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2、提取公积公益金按可分配收益的20%-30%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开展生产经营和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3、提取福利费按可分配收益的10%-20%提取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日常开支,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成员因公伤亡的医疗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4、对持股者分利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福利费后的余额,用于对持股者分配红利.五、组织机构设置1、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2、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表决权、且户口属本村管理的全体股东组成,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大会由股东推选产生的股东代表组成,讨论决定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本村设股东代表人,首届股东代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3、理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执行机构和管理机构,成员名,首届理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为股份经济合作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协商推荐产生.4、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成员名,设监事长1名,监事事长由监事会协商推荐产生,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理事、财会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不得担任监事.长城镇村年月日。
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引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实现农村产权明晰、权益保障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需要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保障改革的有效推进和农民的切实利益。
本文将围绕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展开阐述,重点涵盖实施原则、实施步骤和政策保障三大部分。
【正文】一、实施原则1. 全面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覆盖全国范围,确保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 合法性。
清产核资工作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合规进行,确保改革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公正性。
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确保公平公正,在农民之间实现权益的合理分配。
4. 创新性。
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清产核资效率,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发展。
二、实施步骤1. 建立清产核资机构。
在各地设立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统筹协调清产核资事宜。
2. 确定清产核资对象。
依照相关规定,确定需要清产核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明确清产核资的范围和进度。
3. 开展数据调查和核算。
通过开展数据调查和核算,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状况和产权结构,形成基础数据。
4. 制定清产核资方案。
根据基础数据,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内容、目标和时间节点。
5. 实施清产核资。
按照清产核资方案,进行具体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进行确认和登记。
6. 资产权属调整和公示。
根据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资产权属调整,确保产权信息真实准确,并进行公示,接受农民监督。
7. 实施政策保障。
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政策保障,确保改革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政策保障1. 完善产权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产权保护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24年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范本(二篇)

2024年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范本一、方案背景当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其中包括权益保护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资源利用不合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新中村集体林权的作用,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态环境质量,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建立健全的新中村集体林权制度,为农民提供权益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有力支持。
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方案内容1. 完善新中村集体林权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完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中村集体林权的定义、权益归属和管理机制等具体规定。
- 加强对新中村集体林权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民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和认同度。
2. 健全新中村集体林权管理体制- 建立由村级组织负责的新中村集体林权管理机构,加强对林地资源的规划、监管和服务。
- 鼓励村级组织聘请专业人员或设立专职工作岗位,提高新中村集体林权管理的科学化程度。
- 加强村民参与,设立相关制度和机制,促使农民能够更好地参与管理和决策。
3. 保护新中村集体林权权益- 建立健全林权登记制度,确保新中村集体林权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 设立林权保护基金,用于处理涉及林地利益纠纷和法律诉讼等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 完善林权法律救济机制,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和法律保障。
4. 优化新中村集体林权资源配置- 制定新中村集体林地资源利用规划,合理划定不同功能区域,并提升资源利用效益。
- 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有特色、有竞争力的林下经济,提高农民林权收益。
- 鼓励农民参与林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提高林地的生态价值。
5. 加强新中村集体林权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林权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新中村集体林权管理的日常监督和事后评估。
- 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持,建立林权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其中涉及到农村土地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农村家庭财产产权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在不断的尝试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以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落实和效果。
一、优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村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优化其产权制度一直都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
首先,应该加强土地权属体系的完善,将所有农民的土地产权都注册到土地管理部门,确保所有农民都能够拥有自己的土地证书,从而保障他们的土地权益。
其次,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鼓励农民在土地流转市场中进行自由买卖,提高土地的流动性。
同时,加强农地地价和农地税费的管理,防止过度收取,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载体,实行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相结合,成为了国家对付社会经济问题的欲望。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建设,应该注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依法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民主权利,鼓励其积极开发农村资源,推动其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提高经济的效益。
此外,还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产权,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享知识产权,实现信息资源的有序流通。
三、保护农村家庭财产产权农村家庭财产产权保护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点。
对于保护农村家庭财产产权的措施,一方面,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各种不合理的规定,并为农民的家庭财产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则要加强社会监管和社会力量参与,以推动对农民家庭财产产权的真正保护。
除此之外,还要根据农民的具体需求,提供相关的财产保险、安全保障等服务,保障农民的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的重要工作。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和实践经验的总结,积极发挥法律法规对于改革的引导作用,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充分的保障。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草案)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群众增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力,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07〕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4〕3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5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及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
以改制现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股份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建立股份合作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和明晰村级集体“三资”产权主体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两个分离,即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行政职能与发展经济职能分离(村企分离),户籍身份与村集体经济资产权益分离。
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思路,盘活村级“三资”,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增加农民集体“三资”经营性收入。
(二)目标要求。
探索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
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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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X〕37号)和中共X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试行意见》(X农委[X]6号)、中共X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X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通过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全镇24个村(居)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各村(居)于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重点(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
我镇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细化工作措施,制订改革方案,各村(居)应设立相应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小组,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又要依法履行民主决议程序。
制定具体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镇、村(居)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实行分类登记造册。
清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但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不纳入清理核实范围。
清核资产可以不作评估,按实际盘点数量,可以按账面原价确定价格。
清产核资结果,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
(三)核对成员,界定身份。
严格遵循《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X农业〔X〕21号)规定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民主决策、结果公示、资料备案”程序,以社员代表会议通过确定股改基准日(一般以改革方案通过日或在通过后15日以内),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确保做到不漏一人。
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基准日止,户籍在册的本村社员;2、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士兵;3、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4、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人员;5、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现迁入小城镇的人员及其子女;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但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在编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2、已依法或申请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给予股权的其他人员。
(四)股权量化,颁证到户。
本次产权制度改革,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原则上不列入量化范畴。
如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经营性资产,则只登记不量化,如有经营性资产,则全部折股量化到人、颁证到户,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可转让、可抵押、可继承”的静态管理。
各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创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和配置方式。
在股权设置上,一般只设立个人股,根据本组织实际情况,可增设集体股。
股权量化和具体设置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或者社员代表会议民主决议决定,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五)健全制度,创新管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由原农业生产队、生产大队经改革、改造或改组形成,具有集体所有、合作经营、独立核算、民主管理性质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即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分类经营好、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
经营性资产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也可选聘职业经理人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联合组建经济实体直接进入市场,也可选择承包、租赁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
在尊重成员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引导成员利用耕地、林地、草地等资源性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X年6月15日前)1、搭建班子。
镇上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业务指导和对集体资产的审计和监管;各村(居)要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宣传动员、清产核资、界定成员及股权量化等具体工作。
2、制定方案。
6月上旬,召开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完成镇、村干部和骨干人员技术培训。
分村讨论制定《X 镇××村(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镇审批后实施。
并将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各村(居)工作小组名单、《方案》报县农业局备案。
(二)清产核资阶段(X年10月底完成)。
1、清产核资。
以村(居)为单位召开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编制《X镇××村(居)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按照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造册,汇总录入《X镇××村(居)集体资产汇总表》,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审核确认清产核资结果。
如无集体经营性资产,则登记后撰写工作总结。
2、张榜公示。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等有关要求,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本次清产核资初步结果。
公示期间,要全面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并妥善处置。
3、依法确认。
公示结束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对本次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议。
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应经参加会议的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后确认。
4、严格审核。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及结果要进行认真复核,切实做到本次清产核资结果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5、台账管理。
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为依据,准确登记,建立健全台账,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后规范管理。
(三)成员界定(X年7月5日—7月15日)。
各村(居)召开成员(成员代表)大会,科学确定股权界定基准日,基准日前死亡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
编制《X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报镇审批,县农业局备案。
确认成员身份后,填写《X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公示7天期满后,由村民签字确认。
(四)股权量化(X年10月1日—10月30日)。
各村(居)及时制定《X镇××村(居)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将经营性资产按界定的成员人数折股量化到人,颁证到户,填写《X镇××村(居)股权量化分配花名册》。
对资源性和非经营性的资产建立台帐,张榜公布,落实管理法人和经济组织。
(五)健全制度(X年11月1日—11月15日)。
建立与股份制产权管理相适应的法人主体(经济合作社或者股份经济合作社),申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制定相应的章程,成立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营运。
(六)资料归档(X年12月10日—12月25日)。
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的各项资料按照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进行归档,以便将各项资料录入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撰写工作总结,迎接验收、考核。
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站、水务站、林业站、国土站、建管站、文广站、民政办、交管站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站,由农业服务站站长彭登益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日常工作。
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开展工作。
党政办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常统筹协调工作;镇农业服务站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宣传培训,资料、证书印制,纠纷调解和日常协调等工作;镇财政所负责解决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加强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镇国土、建管站负责农村集体组织土地权属确认、地类界定、用地性质转换等工作;镇林业站负责农村集体组织林地、林木权属确认工作;镇水务站负责农村集体组织塘、池、库权属确认工作;镇文广站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其他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宣传培训。
镇文广站要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跟踪报告和典型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村(居)要通过标语、宣传栏、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大力宣传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让广大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保障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开展。
、(四)强化督查指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村(居)要对集体资产进行认真清理登记,镇上要对各村(居)上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
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X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扣分项目,开展不定期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中出现虚报、隐瞒资产,篡改账目、作风不实,措施不当及违背政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