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主要内容一、监理机构设置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组织形式。
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级监理机构和地方级监理机构两种形式。
国家级监理机构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设立,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地方级监理机构则由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设立,主要负责对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监理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独立、公正、专业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人员是建设工程监理的执行主体,其资质要求直接关系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如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设计等专业背景;同时,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监理工作的相关技能和方法。
监理人员应当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评定程序,取得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是建设工程监理的核心内容,其主要包括对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和质量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监理设计: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理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3.监理验收: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反映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为工程质量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四、监理责任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要求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负起监督和管理责任。
监理责任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监理机构责任:监理机构应当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公正和专业,不受其他利益干扰;监理机构应当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对于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有责任及时报告和处理。
中国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中国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市场日益火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国家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我国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
本文将围绕中国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展开探讨。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与目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依法组织、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参建单位的施工、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经济等活动,保证建设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设计要求、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经济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护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建设工程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内容与形式1.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是由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通常由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地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监理机构组成。
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应当合理、健全,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和义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依法从事监理活动,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经济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3)建设工程监理的执业行为: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不得违法行使监理权力,不得与其他参建单位有利益冲突,不得泄露相关的商业机密。
2. 建设工程监理的形式包括:(1)定时检查和审核: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经济等活动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建设工程监理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法独立行使监理权利和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监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做到公正、勤勉、谨慎。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职责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不得违反监理标准和要求,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监理活动的规范、合法和有效进行。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保护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激励监理人员积极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第十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监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理活动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监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履行监理职责,不得擅自改变监理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执行。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监理文件和资料,做好监理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类问题和纠纷。
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监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监理工作制度一、监理组织管理制度1.监理组织的设置及职责分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合理设置监理组织,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监理组织应当明确各个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主监理工程师、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个监理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2.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者培训,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
监理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确保能够胜任监理工作。
3.监理人员的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同时,监理人员要服从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二、监理程序管理制度1.监理合同签订及备案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监理的时间和费用等。
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备案,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进行。
2.监理方案编制监理单位应当在项目启动前,编制监理方案,明确监理范围、目标、内容和方法等。
监理方案应当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审查确认,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按照方案进行进行。
3.监理日常工作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方案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4.监理报告编写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监理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三、监理质量管理制度1.监理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明确监理的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
监理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工程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2.监理验收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主要包括下列工程项目: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 项目; (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主要包括下列工程项目: (1)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能源、交通运输、信息网、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 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项目; (来自)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 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 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 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建设工程 监理具有 监督功能
根据建 设单位授权, 有权对其不 当建设行为 进行监督, 或者预先防 范,或者指 令及时改正, 或者向有关 部门反映, 请求纠正。
市场准 入双重 控制
我国对建设工程 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 了监理单位资质和人 员资格的双重控制, 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 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书,不同资质等级的 工程监理单位至少要 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 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 经注册的人员。
1.1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国家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等方面进行专业监督,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顺利完成。
从监理机构的设置来看,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规定了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和职责范围。
监理机构必须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等级,其人员配置应当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满足不同工程的专业需求。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这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施工图纸、监督施工现场、检查材料质量、验收工程节点等关键环节。
通过这些措施,监理机构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有效避免了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强调了监理机构在工程投资控制方面的作用。
监理机构需要对工程的成本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工程投资不超过预算。
在工程变更或追加投资时,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核相关文件,合理评估成本变动,为业主提供决策依据。
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监理机构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指出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著。
据统计,引入专业监理后的工程项目,不仅工程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而且工程进度更加符合预期,投资控制也更为有效。
这些都得益于监理机构专业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以及严格的制度执行力度。
当然,任何制度的实施都不可能完美无缺。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监理市场的不规范竞争、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对此,有关部门正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加强监理行业的监管,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以确保监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监理的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客观、公正、专业、负责的原则,维护国家、社会、建设单位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接受建设单位或其他有关方的贿赂、礼金、回扣等,不得与施工单位勾结,损害建设单位和国家的利益。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维护行业声誉,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章,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立专业监理人员队伍,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合法设立,拥有国家认可的监理资质,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能够承担监理任务。
第十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理人员的评定和培训,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培训记录。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制度,保障监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泄露监理机构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确保监理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认真学习和掌握监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热爱监理事业,遵循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监理机构和项目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履行监理合同,认真核实工程资料,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建设。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单位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造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合用本制度.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 受建设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合同、信息管理及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
门,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审定监理的项目资质并进行备案管理;(二)负责监督检查监理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三)指导、协调单位相关部门及子单位,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 "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审批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目标(一) 监理工作总目标:客观、公正地当好第三方,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催促施工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二)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三) 工程进度目标:实现建设总工期目标;(四) 工程费用目标:在批准的总投资限额内;(五) 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安全事故为零;(六) 工程环保目标: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建设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监理业务不得转让。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历,监理不得委派其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经相关考核合格.监理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以及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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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工程监理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体: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工程建设文件;(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2、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建设工程(3000万元以上)(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平米以上)(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3、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1)服务性(2)科学性(3)独立性(4)公正性4、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5、现阶段工程监理的特点(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只为建设单位服务)(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4)市场准入采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双重控制6、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1)项目法人制度(2)工程招标投标制(3)建设工程监理制(4)合同管理制7、非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在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8、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是成立项目法人。
10、项目法人责任制:(1)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可按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1、董事会职权:(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8)聘任和解聘项目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监理工程师概述1、工程监理制度的核心是: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内容的基础是:合同管理。
工程监理业务是:高智能的工程管理服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点。
2、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1)执业范围广(2)执业内容复杂(3)执业内容全面(4)职业责任重大。
3、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3)良好的品德(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4、FIDIC道德准则(1)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A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
B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办法。
C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
D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平,对于委托人要求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并尽心尽力。
E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
(2)正直性: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且正直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
(3)公正性:A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
B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C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4)对他人的公正:A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
B不得故意或无意的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物的事情。
C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D通知该咨询工程师并且接到委托人终止其先前任命的建议前不得取代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
E在被要求对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要以适当的职业行为和礼节进行。
5、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为: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6、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1)公司:A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B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7、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三、建设工程目标控制1、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管理活动是:控制2、控制流程的基本环节: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3、控制类型:(1)按控制措施作用于控制对象的时间: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2)按信息控制的来源:前馈控制、反馈控制。
(3)按控制过程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开环控制、闭环控制。
(4)按控制措施制定的出发点:主动控制、被动控制。
4、主动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前馈控制、开环控制;被动控制是:一种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反馈控制、闭环控制。
5、目标控制的前提工作:(1)目标规划和计划。
(2)目标控制的组织。
6、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在分析三大目标的关系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掌握客观规律,充分考虑制约因素。
(2)对未来的、可能的收益不宜过于乐。
(3)将目标规划和计划结合起来。
7、目标规划是:一项动态性工作。
8、建设工程目标分解的最基本方式是:按工程内容分解9、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含义一般从四个方面来阐述:目标、系统控制、全过程控制、全方位控制。
10、系统控制的思想:是要实现目标规划和目标控制之间的统一,实现三大目标控制的统一11、在对建设工程投资进行全方位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1)要认真分析建设工程及其投资构成的特点,了解各项费用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
(2)要抓主要矛盾、有所侧重。
(3)要根据各项费用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控制方式。
12、关于进度控制的全过程控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在工程建设的早期就应当编制进度计划。
(2)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之间的合理搭接。
(3)抓好关键线路的进度控制。
13、进度目标全方位控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进度都要进行控制。
(2)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作内容的进度都要进行控制。
(3)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都要进行控制。
(4)注意各方面工作进度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14、进度控制的特殊问题:组织协调对绝对控制的作用最为突出最为直接。
15、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系统控制应注意:(1)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的倾向。
(2)确保基本质量目标的实现。
(3)尽可能发挥质量控制对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的积极作用。
16、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控制应注意:(1)对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行控制。
(2))对建设工程所有质量目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控制。
(3)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
17、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三重控制:实施者自身的质量控制、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
18、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多发性的特点。
19、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特点:(1)设计工作表现为创造性的脑力劳动。
(2)设计阶段是决定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
(3)设计阶段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关键阶段。
(4)设计工作需要反复协调。
(5)设计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有决定性影响。
20、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特点(1)施工阶段是以执行计划为主的阶段。
(2)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实用价值的主要阶段。
(3)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
(4)施工阶段需要协调的内容多。
(5)施工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起保证作用。
21、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1、风险具备的条件:一是不确定性;二是产生损失后果。
肯定发生损失后果的事件不是风险,没有损失后果的不确定性事件也不是风险。
2、风险因素:自然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里风险因素。
3、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后果分:纯风险、投机风险。
纯风险——只会造成损失而不会带来收益;投机风险——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创造额外收益的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
(3)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分:基本风险、特殊风险。
4、对建设工程的风险因素,最常用的是按: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类。
5、对于业主来说,建设工程决策段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投机风险,二在实施阶段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纯风险6、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
7、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
8、从风险管理目标与风险管理主题总体目标一致的角度,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目标通常更具体的表现为:(1)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2)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
(3)实际质量满足预期的质量要求。
(4)建设过程安全。
因此,从风险管理目标的角度分析,建设风险可分为:投资风险、进度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
9、风险识别的特点:个别性、主观性、复杂性、不确定性。
10、风险识别的原则:(1)由粗及细,由细及粗。
(2)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
(3)先怀疑,后排除。
(4)排除与确认并重。
(5)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
11、风险分解的方法:目标维、时间维、结构维、因素维。
12、风险识别的方法:(1)专家调查法。
(2)财务报表法。
(3)流程图法(4)初始清单法。
(5)经验数据法。
(6)风险调查法。
13、风险评价的作用:(1)更准确的认识风险。
(2)保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
(3)合理选择风险对策,形成最佳风险对策组合。
14、建设工程风险对策:(1)风险回避。
这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对策。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计划系统包括:A预防计划。
B灾难计划。
C应急计划。
(3)风险自留。
A非计划性风险自留。
B计划性风险自留。
(4)风险转移。
A非保险转移即合同转移;媒介是合同;B保险转移。
15、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1)缺乏风险意识:这是风险观念问题;(2)风险识别失误;(3)风险评价失误;(4)风险决策延误;(5)冯小安决策实施延误。
16、计划性风险自留的选择对象:选择风险量小或较小的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地对象。
17、计划性风险自留损失支付方式:(1)从净现金收入中支出:这种方式不能体现计划性风险自留的“计划性”;(2)建立非基金储备;(3)自我保险;(4)母公司保险。
18、风险自留的使用条件:(1)别无选择;(2)期望损失不严重;(3)损失可准确预测;(4)企业有短期内承受最大潜在损失的能力;(5)投资机会很好;(6)内部服务优良。
五、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组织是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职能。
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替代。
组织理论的研究分:组织结构学和组织行为学。
1、组织的含义:(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
(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
(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