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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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类合同有哪些

工程施工类合同有哪些

工程施工类合同有哪些任何工程施工类合同都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基本要素:合同双方信息、工程概况、合同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这些要素构成了合同的基础框架,是每个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

我们来看几个具体的范本:1. 施工总承包合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由总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

此类合同中会详细规定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材料供应、安全责任等内容。

2. 分包合同:在大型工程项目中,总承包商可能会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商。

分包合同就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协议,其中会明确分包的范围、双方的责任、分包价格等。

3. 劳务分包合同:这是针对特定工种或工序的分包,如混凝土浇筑、电气安装等。

劳务分包合同会详细说明劳务内容、人员要求、工资结算方式等。

4. 设备租赁合同:在某些工程中,可能需要租赁特定的机械设备。

设备租赁合同会规定租赁期限、租金、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责任等。

5. 材料供应合同:这是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确保工程所需的材料能够按时供应。

合同中会包括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6. 监理合同:对于需要第三方监理的工程,监理合同是必不可少的。

它规定了监理的职责、权限、费用以及与施工单位的协作方式等。

7. 设计合同:如果工程涉及到新的设计或者复杂的技术问题,设计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

它会明确设计的要求、进度、费用以及版权归属等问题。

8. 保修合同:工程完成后,为了保障工程的使用质量,通常会有一段保修期。

保修合同会规定保修的范围、期限、维修责任等。

每一种范本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注意事项,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并仔细审阅合同条款,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签订合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合同双方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与不可靠的合作伙伴签约。

- 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免因标准不一而产生争议。

- 详细规定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保证资金流的稳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一、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质量控制等的合同。

总包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型、综合性较强的建设工程项目。

承包商在签订总包合同后,负责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完成。

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指总包承包商将自己承包的整个项目中的某些工程部分,以合同的形式再次分包给其他承包商。

分包合同的签订通常需要总包合同的支持和认可。

分包合同的好处是能够将项目的风险和责任分散到不同的承包商之间,同时也能够利用分包商的专业技术和资源优势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三、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劳务分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商提供人力资源,而不直接承担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责任。

劳务合同适用于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工程项目,例如土方开挖、运输、临时设施搭建等。

在劳务合同中,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进行监督,劳务分包商负责提供合格的劳动力和协助完成工程任务。

四、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是指承包商不仅承担工程施工的责任,还负责工程设计的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那些需要设计和施工密切配合的工程项目,例如建筑、装修等。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能够提高项目的协调性和效率,避免设计与施工之间的信息传递与误解。

五、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补充协议,用于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

补充协议一般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例如调整工程造价、工期、支付方式等。

补充协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形式,能够帮助双方灵活应对工程变更和风险变化。

六、任务分包合同任务分包合同是指在一个项目中将部分工作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合同。

建设单位与分包商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签订任务分包合同,并约定任务分包商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金额、工期等。

任务分包合同适用于项目中某些特定的工作需要特殊技术或专业承包商才能完成的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几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几类

一、按照承包关系类型分类1. 总包合同: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和监督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工作。

2. 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在签订总包合同后,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合同。

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分类1. 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固定,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质量标准、工期等完成工程,不论实际发生成本如何,均按合同约定的总价结算。

2. 单价合同:合同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单价结算,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不符时,按实际发生量调整合同价格。

3.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由工程成本和承包方约定的酬金组成,工程成本按实际发生额结算,酬金按约定的比例支付。

三、按照合同履行期限分类1. 短期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

2. 长期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涉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

四、按照合同内容分类1.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内容。

2. 材料供应合同:主要包括材料供应范围、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运输方式等内容。

3. 设备租赁合同:主要包括设备租赁范围、数量、质量、租金、租赁期限、维修保养等内容。

五、按照合同法律关系分类1. 有名合同: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名称和基本内容的合同。

2. 无名合同: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未明确规定名称和基本内容的合同。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双方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施工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施工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施工合同类型有哪几种1. 总包施工合同总包施工合同,也称为总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将整个项目的工程施工任务全部委托给一个承包商,由该承包商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

总包施工合同中的承包商通常是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负责项目的整体施工和工程管理,承担包括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执行等在内的全部责任。

2. 分包施工合同分包施工合同是指总包承包商将施工项目中的某些特定分部分项工程委托给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

在分包施工合同中,总包承包商与分包承包商之间建立层级关系,总包承包商具有项目管理和协调责任,分包承包商负责完成委托的特定工程任务。

3. 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设备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用于购买施工项目中所需的各种设备、机械、工具等。

在设备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设备的品牌、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方式等条款,确保设备的质量、数量和时限符合合同约定。

4. 材料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用于购买施工项目中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在材料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材料的种类、质量标准、购买数量、价格和交付方式等条款,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5. 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总包承包商将劳务工作委托给其他劳务分包商进行施工的合同。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总包承包商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劳务分包商提供具体的施工劳动力和技术。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相当于雇佣了一定数量的施工人员来完成特定的工作。

6. 增补合同增补合同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设计调整或业主需求等原因,需要对原有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合同。

增补合同通常用于调整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价格、工期以及其他条款的变更。

7. 协议施工合同协议施工合同是指双方在施工工作开始前,就工程价格、工期、质量要求等重要条款达成共识,并且签订书面合同。

协议施工合同对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施工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施工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施工合同类型有哪几种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承包商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因此工程造价不会因物价波动、工程量变化等因素而发生改变。

这种合同的优点是易于进行成本和进度的控制,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的项目。

2.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以工程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作为支付方式。

酬金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承包商的报价来调整,通常包括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等。

这种合同的优点是可以降低承包商的风险,适用于需要长期合作、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

3.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以工程量的单价为基础进行支付,承包商在报价时需要根据工程量的单价和总工程量来计算报价。

这种合同的优点是可以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适用于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项目。

4. 总价调整合同总价调整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对工程的总价进行调整。

当工程量发生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对总价进行调整。

这种合同的优点是可以适应工程过程中的变化,适用于工程条件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的项目。

5. 分阶段施工合同分阶段施工合同是指将整个工程项目分为若干个阶段进行施工,每个阶段签订一份合同。

这种合同的优点是可以更好地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适用于项目较大、分期施工的项目。

6. 预付款合同预付款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开始前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在工程完成后支付。

这种合同的优点是可以缓解承包商的资金压力,适用于工程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项目。

7.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向发包人提供担保,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这种合同的优点是可以降低发包人的风险,适用于需要担保的项目。

施工合同类型有哪几种(1)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无论发生哪些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都不调整这个总价。

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分类

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分类

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
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不同的计价方式,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性质等因素,由承包方给出一个总的工程造价,发包方确认后,双方约定在工程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总价支付。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价格固定,承包方承担价格风险,发包方承担工程质量风险。

二、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性质等因素,由承包方给出各项工程的单价,发包方确认后,双方约定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支付。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固定,承包方承担工程量风险,发包方承担工程质量风险。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的实际工程成本,并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酬金。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工程成本和酬金都是浮动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承担工程风险。

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还包括其他几种,如固定单价合同、固定金额合同、最高限价合同等。

不同类型的合同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场景,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根据实际工程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除了合同类型的选择,还需要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

这些内容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的分类多种多样,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各类合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并根据实际工程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同时,明确合同主要内容,保障双方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合同的类型及范围

施工合同的类型及范围

施工合同的类型及范围一、引言在建筑市场中,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施工合同的类型及范围对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的类型及范围进行详细阐述。

二、施工合同的类型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工程总价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作为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后支付的金额。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工程总价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工程单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后,按照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后,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加上双方协商确定的酬金计算工程总价。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项目复杂、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的情况。

4. 保证最大工程量合同:保证最大工程量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最大工程量,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不能超过这个最大工程量。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

5. 固定工期合同:固定工期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工程周期,施工单位必须在这个周期内完成工程项目。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周期紧迫、工程进度要求严格的工程项目。

三、施工合同的范围1. 工程范围:施工合同的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调试、验收等全部或部分工作。

2. 工程质量: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质量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质量控制、质量验收等内容。

3. 工程进度: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进度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控制等内容。

4. 工程造价: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项目的总价、单价、成本、酬金等内容。

5. 工程变更: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项目的变更范围、变更程序、变更价款等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 总承包合同:适用于建设项目较大、复杂的情况,总承包商承担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责任。

2. 分包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较大且需要分段施工的情况,总承包商将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

3. 施工总承包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较大但总包商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完成部分施工任务的情况,总承包商负责管理和协调所有承包商的工作。

4.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需要设计和施工一体化的情况,由一个单位负责设计和施工。

5. 委托施工合同:适用于业主将施工任务委托给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情况,业主负责监督和支付施工费用。

6. 建设管理咨询合同:适用于业主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和咨询的情况,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无论选择何种类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选择,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建议在选择合同类型之前,咨询专业律师或合同专家的意见,以便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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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

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① 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②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

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③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2)可调总价合同。

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

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

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

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还不可能为承包商提供用于准确报价的详细资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

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

在传统承包模式下,不同计价方式的合同类型比较见表1-1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形式繁多、特点各异,业主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选择不同计价模式的合同: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最好是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有时,在同一工程项目中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是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施工风险因素的有效办法。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施工招标时所依据的工程项目设计深度,经常是选择合同类型的重要因素。

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详细程度能否使投标人进行合理报价,取决于已完成的设计深度。

表2-1中列出了不同设计阶段与合同类型的选择关系。

表2-1 不同设计阶段与合同类型选择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如果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当业主和承包商在这方面过去都没有经验,且在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定额中又没有可作为依据时,为了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不可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用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

即使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各个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阶段,也可采用不同类型的合同。

在划分标段、进行合同策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作出决策。

一般而言,在合同工期在1年以内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的建设工程,可选择总价合同;紧急抢修、救援、救灾等建设工程,可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他情形的建设工程,均宜选择单价合同。

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篇三:施工合同类型一、施工合同类型[内容] 按照计价方式不同,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总价合同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施工合同类型中最主要的一类合同类型。

就招标投标而言,采用单价合同时一般由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名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单价合同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其风险分配较为合理,并且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从节约成本中提高利润。

单价合同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其一般原则是“量变价不变”:量,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并不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时的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但不包括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实际工程量。

价,是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费率),在一般情况下不可改变。

工程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费率)办理。

按照单价的固定性,单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其区别主要在于风险的分配不同。

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大,不仅包括了市场价格的风险,而且包括工程量偏差情况下对施工成本的风险。

可调单价合同,承包人仅承担一定范围内的市场价格风险和工程量偏差对施工成本影响的风险;超出上述范围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对于酬金的约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固定酬金,合同明确一定额度的酬金,无论实际成本大小,发包人都按照约定的酬金额度进行支付;二是按照实际成本的比率计取酬金。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需要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几乎全部的风险;而承包人,除了施工风险和安全风险外,几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这类合同的主要缺点在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不利于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项目:(1)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2)新型的工程项目,或者对项目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项目;(3)风险很大的项目。

[案例] 万禾花园项目为了赶进度,在设计图纸未齐全的情况,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本工程合同采用平方米造价大包干结算。

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增大,楼梯从直型改为弧型,加盖锥屋顶等,由此引起工程竣工结算纠纷。

请问:该工程采用总价合同是否合适?应采用什么合同方式? [结果] 1、本工程不适宜采用总价合同。

2、本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点评] 1、总价合同适合范围详见[内容]。

2、单价合同适用范围详见[内容],尤其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单价合同更有利于办理竣工结算。

二、合同价款[内容] 1、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款在协议书中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双方确定施工图预算的总造价在协议书中约定。

2、调整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调整因素应包括: (1) 工程量的偏差;(2) 工程变更; (3)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 (4)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5)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6)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

[案例] 广东某科技项目依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6版),合同双方按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约定合同价款,但没有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因素。

由于业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失误,且业主通知该项目加建二层,导致工程主体封顶后工程量大大增加。

问:就发生事件,该项目应怎样确定合同价款?[结果] 不考虑其他事件,本项目应在原合同价款基础上调整下列合同价款: 1、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增减价款。

2、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增加价款。

[点评] 施工合同没有另外约定合同价款调整事宜的,视为按照上述因素调整合同价款。

这也完全符合国际施工合同条件的通用做法。

工程量偏差、工程变更,是上述调整合同价款的二个因素,所以本项目应相应调整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

三、施工合同主体 [内容] 1、法律依据: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做了明确的规定。

施工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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