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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各位教师: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程教学备课:每门课程备课时间按照课程学时数乘以 15 小时计算。
授课:课堂授课学时数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批改作业:根据课程作业量和批改难度,每门课程每学期批改作业工作量按授课学时数的 05 倍计算。
辅导答疑:每周安排的辅导答疑时间,每 2 小时折合 1 个工作量。
2、实践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准备实验每次计 2 个工作量,指导实验课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
实习课程:指导校外实习每天计 6 个工作量,指导校内实习每天计5 个工作量。
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每天计 5 个工作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和管理难度,每学期计 10 20 个工作量。
2、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科竞赛等课外活动,根据活动时长和效果,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计算1、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10 个工作量,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5 个工作量。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50 个工作量,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 个工作量,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10 个工作量。
3、学术著作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 30 个工作量,编著教材每部计 15 个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量计算1、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 2 个工作量。
2、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如招生宣传、监考等,根据工作时长和任务量,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五、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1、教师应在每学期末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成立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确保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审核结果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2、工作量系数语文1.3 、数学1.3、中学英语1.3、物理1.2、化学1.2、中学政治1.1、中学历史1.1、九年级体育1.1、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2)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职务工作量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8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7倍计算。
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0.1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4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15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4倍。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一、理论课程1.一般理论课(A)授课工作量学时(A)=计划理论授课学时×课型系数K1×规模系数K2课型系数K1注:(1)理论授课包括备课、讲课、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考试考查、批改试卷等;(2)“双语教学”为非英语类课程。
Ⅰ级为全外语教学,包括使用外语教材、外语板书、外语讲授、外语考核等;Ⅱ级为使用外语教材,部分使用外语板书和口授;(3)“开新课”:是指对每一位教师第一次开出的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同一门课程专升本课程);(4)教授或担任主干课程(不包括体育课)的副教授,可带助教进行“单主讲”式的授课,其余教师和课程原则上不能“单主讲”;(5)“单辅导”指跟随“单主讲”教师的助教,进行跟班听课并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向主讲教师及时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等工作;(6)“重复课”为教学要求相同、教材相同、教学时数相差10%以内的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班级上课;(7)K1的计算说明:重复课均以K1=0.85计算;(8)社科、人文类理论课课型系数K1为1,实践类的课型系数为0.7。
规模系数K2:注:(1)K2按学生人数进行计算;(2)体育课拼班上课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25人;(3)单班上课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32人;(4)体育课的课外体锻和晨跑工作量另外计算,计算办法为:课外体锻和晨跑的工作量学时=课外体锻和晨跑的计划学时×0.25体育课教师的工作量学时=教学计划内工作量学时+课外体锻和晨跑的工作量学时二、实践教学环节(B))1.一般课(非计算机类)内实验及独立设课的实验(B1指导工作量学时(B1)=实验指导学时×规模系数K3×实验课型系数K4规模系数K3:注:(1)在实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班分批。
(2)若有数名教师同时指导一个班级,则学生人数指分摊给每名教师指导的人数。
实验课型系数K4:注:开新实验为第一次开出的新实验,设备及教学要求均为新的。
(新)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了更全面、准确地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加强教职工工作管理,比较科学计算教职工的工作量,实现衡量的相对统一,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高楼中心学校初中部。
二、工作量是指每周工作量,是将教职工工作任务以课时节数的形式进行量定.三、教师任课工作量的计算:1、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是学校对教师进行各项教学活动奖励评比的主要依据,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做到科学、合理、公平、民主。
2、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工作量和兼任工作量两部分,均按照规定的核算办法用标准学时的形式体现。
3、标准课时工作量:一般地,给1个班级讲授1课时的课程计为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4、超工作量:上课工作量和兼任工作量总和大于校平均工作量称为超工作量,超出部分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
四、工作量核算办法1、教学岗位教师在计算标准课时,根据以下学科系数计算,语数英三科一个课时为1.5 个标准课时,政史地理化生为1.2个标准课时,其他科为1个标准课时。
2、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按以下标准折算标准课时。
(1)、行政兼课:校长18节,书记16节,其他行政14节,年级组长6节,代办员8节,工会主席4课时,团队专干4课时,教研组长和协调员2课时(2)、班主任工作量:每天按1个标准课时计算,一周按5天计算;(3)、专职教师带大课间体育活动单独记2课时。
(4)、后勤工作人员视为工作量。
3、教师个体工作量核算方法为:工作量=主教工作量 +兼任工作量。
4、个人超工作量=个人工作总量-校平均工作量5、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以全校平均工作量作为超工作量计算标准。
五、工作量的统计、津贴核发1、工作总量由教导处统计并公布。
2、教师个体工作总量按周统计,并按学期实际工作周计算3、职工工作量的计算:完成任务视为平均工作量。
六、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从本期起开始试行。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也越来越重要。
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因此,如何合理地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已经成为教育领域中的一个热门话题。
那么,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都有哪些呢?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分别介绍。
一、课时制度计算法课时制度是根据学时来计算教学工作量的。
通常一个学时为45分钟,教师每周教学的总课时数即为其教学工作量。
但是,由于不同学校课程设置不同,教学负载也不同,因此,不同学校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也会有所不同。
二、学分制计算法学分制度计算的教学工作量是根据学生获得学分的多少来计算的。
通常一个学分等于16学时,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主要根据学生获得的学分来计算,然后计算出教师所需的工作量。
但是,学分制计算法只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忽略了教师的教学活动,故可能不够准确。
三、学生人数计算法学生人数计算法是根据教学班级的学生人数来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通常以班级为计量单位,统计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根据教师所教授的班级数来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但是,这种计算方法只考虑了学生人数,忽略了不同班级教学内容不同,教学负担也不同,因此可能会带来误差。
总体来说,以上三种方式可以满足不同情况下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但无论采用哪种计算方法,都需要在校方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不被超负荷,保障教师的身心健康和教学品质。
同时,也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准备、课堂讲授、批改作业(或报告成果)、课后辅导等,其计算方法按实际讲授学时×折算系数,实际讲授学时=实际上课周数×周学时。
1、单班(或合班)班级人数未超过50人,折算系数为1.0。
2、合堂班级人数超过50人,100人以内(含100人),每增加1人,增加系数0.01;班级人数超过100人,每增加1人,增加系数0.005。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主要指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含大作业)、毕业设计、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等环节。
1、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大作业)和毕业设计工作量:包括设计准备、制订指导书、任务书、课堂辅导、批改设计成果、答辩等。
(1)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大作业)一般以整班集中进行,按实际进行的天数,每标准班50人,每天按3.5标准课时工作量(班级包干)计算,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增加0.01;(2)毕业设计工作量:每标准班每周(每周5.5天)按20学时计算,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增加0.01;对设计分组(10-20人)进行,多人指导,每组每人每天工作量按3标准课时,以教学时间内实际指导的天数计算;2、实习指导工作量实习指导工作量包括实习准备、辅导、批改实习报告等,以整班集中进行,时间超过半周(每周按5.5天计),实习按班级包干工作量计算;校内实习,每标准班(50人),每周(5.5天计)按20学时计算;校外实习,每标准班(50人),每周(5.5天计)按24学时计算;实习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均增加0.015;对校内多班指导的实习指导工作量由系部提出意见,报教务与科研处审核。
3、实验(实训)工作量(1)实验室的常规管理,指对实验室的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建设等。
每学期管理基本工作量按实验准备工作量大小、实验过程指导程度、设备维修维护状况及实验室建设完善程度等综合考虑,进行测评确定。
教师工作量考核计算办法

根据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参照上级要求及各地的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课时是指用系数折合后的标准课时。
一、系数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班会:1.2物理、化学:1.1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地方课程:1.0 俱乐部活动辅导、社团活动辅导:1.2单班晨读:0.5,双班:0.8自习:0.7自己满工作量(8-10标准课时/周)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1.5倍平时代别人看自习:1跨学科教学,所跨的学科(课少的)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教师请假或其他非因公原因耽误上课,按所缺课时乘以本学科系数,从周总课时中扣除。
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班主任、体育老师带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二、兼职工作按下列标准(标准课时/周)计入教师岗位工作考核:校长、书记:10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7教务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团总支正职、财务室主任:5教务副主任、级部主任:4总务处副职、团总支副职、科室职员:3教研组长:2党、团支部成员:1功能室人员:6网络、网站及电脑维护:2档案员:2教师兼任以上工作中的一项则按规定标准计工作量,兼两项则以最高的标准再加1,兼三项则加2。
班主任工作量在量化考核总分上直接加2—3分。
其他兼职工作(如骨干教师带徒弟、校报编辑、接待课、定期清除校园杂草等)根据不定期检查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教职工工作量认定委员会负责集体认定。
三、具体计算步骤1.根据所代课情况及兼职情况,每周算出周总课时量。
2.每学期算出学期课时总量,学期课时总量除以学期周数得出周平均课时量。
3.课时量计入考核计分方法:周平均课时量达到8-10计10分,周平均课时量超过10,每超过1则在10分的基础上加上1分,但最高不超过18分,周平均课时量不足8,每差1则在10分的基础上减去1分,最少不低于5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为了鼓励教师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于年长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女教师年满50——52周岁,男教师年满52——55周岁,其考核工作量=实际工作量×1.5;女教师52周岁以上,男教师55周岁以上,其考核工作量=实际工作量×2.0。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理论课计划学时×(课程系数+效益系数+开新课系数)课程系数:制图1.3;其他1.1;重复班0.8
效益系数:≤50人=0;>50人,每增加1人0.005
开新课(新开课)系数:开新课0.3;新开课0.2
2.实验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计划学时×(0.6+效益系数)
效益系数:≤15人=0;>15人,每增加1人0.02
3.实习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工作系数+效益系数)×每周工作天数工作系数:校内1.1;市内1.2;市外1.3
效益系数:≤15人/组=0;>15人/组,每增加1人0.03
每周工作天数:市外7天;市内5天
4.课程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人数×0.6(0.8)
5.毕业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篇工作量×人数
指导1篇工作量:工科16;农科12
6.指导硕士研究生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个硕士研究生工作量30学时×人数
7.论文答辩、监考
论文答辩标准教学工作量=天数×1
监考标准教学工作量=次数×0.5 (非本门课)
二、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其他工作量标准
副院长80;教研室、实验室主任50,副主任40;工会主席30;
三、教材建设
编写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每2000字1标准时四、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标准课时)=实际工作小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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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理论课计划学时×(课程系数+效益系数+开新课系数)课程系数:制图1.3;其他1.1;重复班0.8
效益系数:≤50人=0;>50人,每增加1人0.005
开新课(新开课)系数:开新课0.3;新开课0.2
2.实验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计划学时×(0.6+效益系数)
效益系数:≤15人=0;>15人,每增加1人0.02
3.实习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工作系数+效益系数)×每周工作天数工作系数:校内1.1;市内1.2;市外1.3
效益系数:≤15人/组=0;>15人/组,每增加1人0.03
每周工作天数:市外7天;市内5天
4.课程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人数×0.6(0.8)
5.毕业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篇工作量×人数
指导1篇工作量:工科16;农科12
6.指导硕士研究生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个硕士研究生工作量30学时×人数
7.论文答辩、监考
论文答辩标准教学工作量=天数×1
监考标准教学工作量=次数×0.5 (非本门课)
二、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其他工作量标准
副院长80;教研室、实验室主任50,副主任40;工会主席30;
三、教材建设
编写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每字1标准时
四、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标准课时)=实际工作小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