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时效保护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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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

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

浅谈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现状和建议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农信社不良贷款中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占有相当高的比例。

从法律角度讲,这些贷款已丧失了最终寻求司法救助的可能,这除了给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增加难度外,更重要的是极易给农信社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当前,诉讼时效管理必须引起信用社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客户经理的高度重视。

本人就丧失诉讼时效贷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一、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主要原因(一)人员素质提高与信贷环境变化不符以往,部分农信社的客户经理业务知识匮乏,对法律时效方面知识了解较少,在维护贷款时效性、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缺乏主动性,没有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对农信社的风险资产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系统的理解,由此造成部分不良贷款的时效性被延误耽搁,甚至造成损失。

(二)工作方法单一,清收不良积极性差目前,不少信贷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仍停留在清收短期易收回不良贷款上,忽视了清理难度较大的不良贷款。

在保全这些不良贷款的诉讼时效方法上,大多数客户经理也只是下发催收通知书,主张债权的方式简单、机械、单一,缺少创新意识。

若遇到的“钉子户”、“逃债户”拒绝签收催收通知书的,有的客户经理则仅在催收记录上做“拒签”记录,怀着“尽职免责”的心理,缺乏做进一步工作的动力,无法起到保全诉讼时效管理的目的。

(三)贷前调查不实,贷后检查不落实部分信用社在发放贷款前未作深入调查,凭主观臆断评定信用等级,建立小额农户贷款档案、评级、授信等工作走了形式主义;贷款发放后检查力度不到位,未认真追踪借款人经营情况及执行合同情况,有的检查走过场,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未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甚至存在对还款能力差的贷款弃而不管的现象,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诉讼时效丧失。

(四)考核机制不健全在对内管理上,对贷款质量的考核还只停留在形态管理上,对不良贷款产生后的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却未实施相应的考核。

考核的目标导向性在确保贷款诉讼时效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致使客户经理没有把工作精力放在此项工作上,考核机制不健全,给诉讼时效管理带来了障碍。

借款的续期和展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借款的续期和展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借款的续期和展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遇到借款到期但无法按时偿还的情况。

这时,借款的续期和展期就成为了一种解决办法。

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操作,其中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

接下来,我们就详细说一说。

首先,我们要明确续期和展期的概念。

续期通常是指在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与出借人协商一致,延长借款的使用期限,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或补充协议。

展期则是指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将还款期限向后推迟。

那么,在进行借款续期和展期时,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了解出借人的政策和意愿不同的出借人对于续期和展期可能有不同的政策和态度。

有些出借人可能比较宽松,愿意给予借款人一定的缓冲时间;而有些则可能比较严格,对续期和展期的申请审核较为谨慎。

因此,在考虑续期或展期之前,借款人应先与出借人进行沟通,了解其相关政策和对自己申请的可能态度。

同时,要以诚恳的态度与出借人交流,说明自己无法按时还款的原因以及后续的还款计划,争取出借人的理解和支持。

二、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在申请续期或展期之前,借款人必须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要认真分析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确定自己是否有能力在新的还款期限内按时足额偿还借款。

如果只是盲目地申请续期或展期,而不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债务越积越多,最终陷入更加严重的财务困境。

三、注意续期和展期的次数限制有些借款合同可能会对续期和展期的次数有明确的限制。

借款人在操作时要留意这一点,避免因为超过次数限制而导致申请被拒绝,或者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四、关注利息和费用的变化续期和展期往往会伴随着利息和费用的调整。

借款人要仔细阅读新的借款合同或补充协议,了解利息的计算方式、是否有新增的费用等。

有些情况下,续期或展期后的利息可能会比原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更高,这会增加借款人的还款负担。

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算好这笔账。

如何避免贷款逾期

如何避免贷款逾期

如何避免贷款逾期一、贷款前准备合理规划预算:在贷款前,借款人应详细规划自己的财务预算,确保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这包括评估自己的收入、支出以及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如医疗费用、家庭变故或失业等。

了解贷款条款: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还款日期、还款方式、罚息条款等重要信息。

确保自己清楚每月的还款额和还款日,以便按时还款。

二、贷款期间管理设置提醒:借款人可以设置还款提醒,如通过手机日历、银行APP或第三方还款提醒工具等,确保自己不会忘记还款。

关联银行卡自动还款:许多银行提供自动还款功能,借款人可以关联自己的工资卡或其他常用银行卡,让银行系统自动扣款。

这样可以避免因忘记还款而导致的逾期。

同时,建议提前2-3天设置自动还款,以避免转账延误。

定期检查账户余额:借款人应定期检查自己的银行账户余额,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还款。

如果发现余额不足,应及时存入足够的资金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三、遇到困难时的应对措施及时与银行沟通:如果借款人遇到还款困难,如失业、疾病等突发情况,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并寻求帮助。

银行可能会提供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解决方案,帮助借款人渡过难关。

申请贷款展期:如果借款人确实无法按时还款,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

这需要提前与银行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可以延长还款期限并降低还款压力。

四、培养良好的还款习惯树立诚信意识:借款人应树立诚信意识,认识到按时还款的重要性。

只有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才能在未来获得更多的借贷机会和更好的金融服务。

合理规划消费:借款人应合理规划自己的消费支出,避免过度消费和盲目借贷。

只有保持合理的消费水平和健康的财务状况,才能确保按时还款并避免逾期。

综上所述,避免贷款逾期需要借款人在贷款前做好充分准备、在贷款期间加强管理和在遇到困难时及时与银行沟通。

同时,培养良好的还款习惯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贷款逾期的风险并保护个人信用记录。

贷款逾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

贷款逾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

贷款逾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在金融领域中,贷款逾期是一种常见的风险,可能会给贷方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对于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贷款逾期风险管理的一些方法,并提供一些建议以确保贷款逾期的风险得到控制。

1. 严格的信用审查流程贷款风险的控制应该始于贷款的初步审查。

金融机构应该建立严格的信用审查流程,确保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得到充分考虑。

这包括仔细核查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征信报告、负债状况以及其他相关的信用信息。

只有在经过充分的审查和评估后,才能做出是否授予贷款的决定。

2. 贷前教育和借款者宣传金融机构应该注重贷前教育和借款者宣传,以提高借款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提供理财工具和资源等方式帮助借款人更好地理解贷款的风险和责任。

同时,向借款人清楚地传达贷款还款的义务和后果,以降低逾期风险。

3. 客户需求的合理匹配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和还款能力,合理匹配贷款产品和额度。

不能将过高的负债压力施加在借款人身上,以免导致逾期风险的增加。

适度考虑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现实还款能力,有助于降低逾期风险的发生。

4. 建立科学的贷后管理机制贷后管理是有效控制贷款逾期风险的重要环节。

金融机构应该建立科学的贷后管理机制,及时跟进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逾期问题。

可以通过建立自动提醒系统、设立还款计划等方式提醒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逾期情况。

5. 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及时识别出潜在的逾期风险。

可以利用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模型等工具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逾期风险的迹象。

并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逾期风险。

6. 与借款人积极沟通金融机构应该与借款人保持积极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及时了解借款人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可以降低逾期风险,并帮助借款人尽快解决还款问题。

个人放贷注意事项

个人放贷注意事项

个人放贷考前须知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改善住房条件和出行方式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加大,购房、购车及综合消费时选择贷款的人越来越多。

虽然贷款已经非常普遍,但也不是想贷就贷的,不少借款人申请贷款遭到拒绝。

那么如何提高个人贷款申请成功率,个人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来为大家解惑。

1、个人资质要达标贷款机构受理贷款申请后,会从借款人的房产、收入、职业、信用、学历等方面综合评定贷款资质。

其中,财力、职业、收入都是重要的评判标准,一般来说国企单位、公务员等较易获批,这类人群也常被贷款机构视为“优质客户”。

2、贷款资料要完整、真实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有效财力证明等,这些资料最好在贷前准备好,并且要真实可靠,切忌弄虚作假。

3、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如果借款人以个人信用作保证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五十万;假设以房屋作抵押,最高额度可达房屋评估值的'七成。

不过,这些只是贷款机构对最高贷款额度的一个限定,具体能贷多少,还得依据借款人的资质来判定,但是借款人也得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以防因还款压力过大无力还贷。

4、选择正确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还款方式时,应结合自己的还款能力、贷款期限综合确定。

如果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可考虑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在一年以上,且自身收入高、还款能力强,可考虑等额本金,假设还款能力一般,那么可考虑等额本息。

以上是总结的个人贷款的考前须知,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做好贷前准备,顺利获得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民间借贷的八大考前须知xx-03-17 18:54 |民间借贷是很多企业和个人的首先贷款路途,因为方便快捷,可以迅速的解决资金难题,但是民间借贷要注意几大问题,别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以下就是楚天借贷网为大家分析的民间借贷的几大考前须知。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归还能力。

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归还能力。

二、应有借款或借据。

如何进一步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

如何进一步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

如何进一步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此期间权利人可以依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超诉讼时效,义务人获得抗辩权,对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履行义务,法院也不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因此诉讼时效管理是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的重要内容,从某一方面讲延续贷款债权时效比清讨贷款更为重要,是减少资产损失的有力保障。

目前,农村信用社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方法有以下几种:一、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二、由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三、由借款人签定还款计划四、采取在贷后检查登记簿上签字的方法五、利用村委会出具证明的方法六、给借款户发电报、挂号信等七、利用电视、报纸公共媒体公布借款的方法八、对有意逃、废债的钉子户,协同法院采取笔录的方式,或依法起诉。

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习水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的法律诉讼时效管理上存在问题仍然严重。

一是部分信用社在诉讼时效管理上还存在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思路不明,措施乏力等情况。

二是部分主任、信贷员对于诉讼时效的理解存在误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考虑不足,表达为工作抓而不紧,落实不够等情形。

三是部分信用社原有问题未及时补救,而同类问题仍在新增,不良贷款清收难度进一步增加,信贷资产风险继续扩大。

具体表达如下:一、对贷款时效中断缺乏认识高度。

部分信用社没有把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工作升到抢救贷款、拯救资产,以利信用社生存发展的高度。

仅仅为了取得不良贷款压缩的绩效考核,而只注重当期能够收回能够盘活的贷款。

对已超诉讼时效或将超诉讼时效的贷款,对于以贷款催收等方式保全信贷资产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尽快落实诉讼时效,导致不良贷款逾期越久形成“冰棍效应”,贷款损失难以挽回。

二、割裂贷款诉讼时效中断与不良贷款追讨的关系。

部分信贷人员催收工作目的不明确,将催收仅仅当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手段,仅仅为了保全贷款债权,而未认清贷款催收系以收回本息为根本目的,未理解贷款催收“进门不空手,灰也要抓一把走”的实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银发[1997]41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银发[1997]41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它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为了改进金融服务,支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有关银行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时,要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期限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应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

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是指企业从投入资金购买原材料,通过储备、生产、销售,最终实现资金回笼的运动过程所需要的时间。

各银行要根据贷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和有关条件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二、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临时贷款、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三类。

贷款条件和程序按《贷款通则》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三、临时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它支付性资金不足。

四、短期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不含三个月含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

五、临时贷款与短期贷款仍按照现行有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规定和《贷款通则》进行管理。

临时贷款和短期贷款统计在短期贷款项目中。

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

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

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贷款已经成为许多人实现个人资金需求的重要途径。

作为银行的一项核心业务,贷款审批流程对于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并提出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贷款审批流程1. 客户咨询和申请客户通过电话、柜台或网上渠道咨询贷款产品,并提交贷款申请。

在这一阶段,银行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提供专业的产品咨询。

2. 贷款申请初审银行对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筛查,包括个人信息、收入情况、征信记录等。

在此阶段,初审人员需要对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进行初步风险评估。

3. 贷款审查在贷款审查阶段,银行工作人员将综合考虑客户的贷款用途、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进一步评估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和偿还能力。

4. 贷款审批在得出初步结论后,银行根据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综合条件进行最后审批。

审批人员应遵循银行内部规定和风险控制政策进行判断,并根据客户的情况做出合理决策。

5. 贷款发放一旦贷款审批通过,银行将向客户发放贷款,并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

在这一阶段,银行工作人员需要向客户详细解释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日期等重要条款,并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6. 贷款管理贷款发放后,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机制,定期进行还款追踪和信用风险监控。

银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客户的还款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逾期等异常情况。

二、贷款审批注意事项1. 风险评估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风险,包括客户的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

审批人员应严格遵守风险控制政策,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2. 合规性审查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需要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对于涉及法律法规的贷款项目,应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 客户沟通和教育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应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教育。

农行贷款使用注意事项

农行贷款使用注意事项申请农行贷款前,应该明确自己的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

在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避免过高的还款压力。

同时,贷款用途也需要明确,不得违法用款或用于高风险投资。

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在提供这些材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掉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影响贷款审批的通过。

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我们需要注意贷款合同的内容。

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咨询银行工作人员,确保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与银行的约定一致。

在贷款使用过程中,要合理利用贷款资金,不得违规使用。

如果贷款用于投资或经营,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理规划,避免出现无法还款的情况。

同时,要妥善保管贷款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还款是贷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确保按时足额还款。

在还款前,要提前了解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还款。

如果遇到还款困难,要及时与银行联系,寻求帮助并协商解决办法,避免逾期还款引发的额外费用和信用记录的损害。

要定期关注贷款账户的变动和还款情况,确保自己的账户安全和还款记录的准确性。

如发现账户异常或还款有误,应及时联系银行处理,避免贷款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农行贷款的使用注意事项还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不得从事非法借贷、套现等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个人财务管理,合理规划和安排自己的财务状况,以保证贷款的顺利使用和还款能力。

农行贷款的使用注意事项涉及到贷款申请、合同签订、贷款使用和还款等多个环节。

只有在遵守相关规定和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充分利用贷款资金,实现个人或企业的发展目标。

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和信用,以便今后能够更顺利地获得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贷款合同的有效期

贷款合同的有效期贷款合同作为金融业务中的重要文件,旨在明确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其中一个关键要素是合同的有效期,它规定了合同的生效时间、借款期限以及可能存在的续约条件。

本文将探讨贷款合同的有效期及其相关要点。

一、贷款合同的有效期是合同文本中规定的借款期限,即借款人从贷款机构获取资金支持的时间段。

有效期的具体长度会因借款类型、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贷款期限可能为数月、数年,甚至更长。

二、合同生效时间在贷款合同中,合同生效时间是指当合同签署并满足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合同开始执行的具体时间点。

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可以是借款人提供必要的担保物或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经过贷款机构审核通过等。

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需严格遵守合同生效时间,确保各方权益的平等和合法性。

三、续约条件在某些情况下,贷款合同的期限可能不足以满足借款人的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合同通常会包含续约条件,以延长合同的有效期。

续约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按时还款、履行特定义务、满足贷款机构的信用评估要求等。

只有在满足续约条件的情况下,合同才能在原有有效期届满后延续。

四、合同到期处理当贷款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时,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需要进行合同到期处理。

这涉及到借款金额的偿还、利息的支付和可能存在的罚金、违约金等。

借款人应按约定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而贷款机构则需要提供必要的结算账户信息并核实还款情况。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合同到期处理的顺利进行。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除了合同到期外,贷款合同也可能因其他原因而解除或终止。

这些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合同违约等。

在这些情况下,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相应的事宜,并确保各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六、合同的重要性和法律约束贷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约束力。

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都有责任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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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诉讼时效保全指南长期以来,因贷款诉讼时效保全管理制度缺乏,且客户经理、支行行长对贷款诉讼时效保全未加以足够重视,全员保全贷款诉讼时效的方法欠缺,加之社会群体诚信意识缺失,导致逾期贷款比重较高;另一方面,随着全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借款人法律意识增强,拒绝签收催收通知书的情况越来越多,导致大量到逾期贷款丧失讼诉时效,这对我行依法收贷形成了实际障碍。

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有效延续贷款诉讼时效,如何使已丧失讼诉时效不良贷款的时效得以恢复,现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本行依法收贷诉讼的实践,制定本指南。

一、保全贷款主债权诉讼时效的方式按贷款方式分类,有信用类、抵质押类和保证类,不同种类贷款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保全方式是一致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借款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中断贷款诉讼时效的方式大体上可分为债权人主张权利型和债务人同意偿还型,具体如下:(一)债权人主张债权型1.起诉。

起诉是最基本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采用起诉中断诉讼时效,需选对起诉时机,并注重诉讼效益。

2.扣收借款人账户利息或本金。

这种方法是《合同法》规定的抵销权制度,抵销又分为协议抵销和法定抵销。

信贷管理系统上线后我行采用的合同文本中有《还本付息授权委托书》,其中约定了扣收本息账号,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可中断诉讼时效,对于丧失偿还能力的借款人,其账户如有少数余额,可采取分次扣收较小金额的方式,保持贷款诉讼时效的延续,此处是协议抵销。

对于未签订还本付息授权委托书、未约定还款账号的借款人可采用法定抵销,即从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注意扣收后必须及时通知借款人,否则构成侵权,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政策性补贴账户资金,如要扣划,则需慎之又慎,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3.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逾期贷款本息通知书或贷款函证(代催收回执)。

这种方式是效力较强的中断时效方式,催收通知书如何向借款人发出,发出后如何签字以及借款人不签字,如何补救,这是我们保全贷款诉讼时效必须具备的技巧或能力。

(1)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逾期贷款本息通知书或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在通知书的回执联签字,这分直接催收和间接催收两种方式。

直接催收。

能找到借款人的可以进行直接催收,一般以固定表格加附属说明的形式出现,包括借款人信息、借款金额、合同号、合同期间、抵(质)押担保情况等内容,采用我行专门格式的《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或《催收通知书》即可,由借款人根据本人偿还能力对已逾期的贷款重新制订还款计划,并由借款人在催收通知的回执联签名签收,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借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为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为是自然人本人。

间接催收。

借款当事人找不到,催收通知无法与借款当事人面签的,可以找借款当事人的亲属进行面签,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亲属(但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将面签人和身份证拍照存档)。

借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注意也应与签收部门负责人及其身份证拍照存档)。

(2)借款人不在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签字,如何保全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可以采取的其他方式包括:公证送达催收、司法所或村委会证明留置送达催收、邮寄送达催收、公告送达催收。

公证送达催收。

当借款人不在催收通知单(回执)上签字、盖章时,催收人员可带两名公证人员上门催收,并对该催收行为进行现场公证。

这样取得的催收证据,各地法院均会采信。

如果借款人去向不明,当借款人是企业时,催收人员应先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明其最新法定住所,然后再带公证人员上门催收,证明我行已到其法定住所主张过权利;当借款人是自然人时,则到派出所查明其户口薄登记的住所地进行上门现场公证。

司法所或村委会证明留置送达催收。

当借款人不在催收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盖章,或者借款人去向不明,且无法联系借款人亲属的,除可采取公证催收外,还可找当地司法所或村委会委派人员协助催收,协助催收时,必须有乡镇社会服务所、司法所、综治办或村组两名以上负责人现场证明,并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我们受XX 单位委派协同XX支行工作人员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到XX借款户催收贷款,因借款当事人家中无人,贷款催收通知书为留置送达催收”等内容,并由所有在场人员签字以示负责,将催收回执张贴借款人住处与相关催收人员拍照存档。

邮寄送达催收。

对于采用的合同文本中有关于借款人送达地址以及签订了专门格式的《借款人当事人地址确认书》的,在借款人拒签或无法找到借款人时,可直接向文书中规定的地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催收通知书,注意必须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封皮上(内件品名一栏)标注“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或“催收通知书”字样,并保留底单或挂号信封复印件,并与事后索取的邮局已正常投递到借款人的回执复印件一起组成一套诉讼时效中断证据。

公告送达催收。

当借款人去向不明时,可以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法来中断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以下方式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因此对于下落不明借款人可以采取在国家级或借款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催收内容的公告来保全贷款诉讼时效。

(二)债务人同意偿还型在银行信贷业务当中,义务人愿意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请求延期偿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者贷款的部分偿还。

1.请求延期偿还。

由借款人自己写下包含如下内容的条据:“承认借款XXX元,请求延期XX个月或承诺在XXX年XX月XX日之前偿还。

”2.提供担保。

借款人主动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但这种情况比较少,但催收人员也可以积极引导借款人提供担保已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

3.借款人偿还部分本金或支付利息。

我行目前收本收息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与客户签订还本付息承诺书,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信贷管理系统上线以来发放的贷款基本上是这种方式;另一种是由借款人自主来网点偿还,此时应要求借款人在还款凭证上签字,如借款人未签字,其可能提出该利息不是其本人偿还的抗辩,这样可能导致不能中断诉讼时效的后果,对于未签订还本付息承诺书的借款人,其在偿还利息时,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利息凭证上签字。

若借款人有多笔借款,最好先收超过诉讼时效的或借款到期日在前的贷款,如有可能每笔借款分别收一点,诉讼时效均重新计算。

收本收息凭证的第一联应装入信贷档案,视同催收回执保管,作为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

二、担保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一)保证担保债权诉讼时效的保全方式1.未超过保证期间的保全。

各行在办理保证贷款时部分未签订保证合同,仅有《担保承诺书》,对于《担保承诺书》能否构成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证据,尚存在争议,因此各支行在办理保证贷款时,必须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我行固定格式的保证合同规定保证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必须在贷款到期后的两年内即保证期间催收保证人,否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

在保证期间催收了保证人的,自催收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因此要延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应采取保全贷款诉讼时效相同的方式,不同的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时,发出的文书为《督促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2.保证期间未催收保证人时的保全。

如未在保证期间催收保证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此时如要使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除须找借款人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外,还必须找担保人进行催收承诺,由保证人在借款人的催收回执上承诺:“本人同意借款人XXXX 年XX月XX日订立的还款计划,并按以上计划继续承担并履行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未按以上计划归还,本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4号)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清偿债务,而保证人只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该催收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的保证合同承担责任。

”该规定明确规定了对已丧失保证担保效力担保权的救济方式,即催收通知书的内容是否包含有新的保证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首先,要有明确的合同要约。

在催收通知书中应当能够构成一个保证合同的要约。

一是催收通知书要有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二是有要保证在新的还款计划期间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对担保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三是从催收通知书中能够明确得知保证人是被要求承担新的保证责任。

其次,保证人签字或盖章构成承诺。

需要提示的是,如果在催收通知书上的表述为:“请你(单位)尽快筹集资金,履行约定的担保责任”等,保证人在类似这样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的,人民法院是不会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

如果在催收通知书上注明“请你(单位)确认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并在借款人XXXX年XX月XX日订立的还款计划内继续承担并履行担保责任”的表述时,人民法院一般认定为新的保证合同关系成立。

(二)保全抵押债权诉讼时效的方式对于有抵押担保的贷款,只要保证了主债权有时效,抵押就有时效,但是各支行也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抵押人发出初分抵押物通知书,积极保全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七十四条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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