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9•【字号】南府办函〔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根据有关市领导和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聚焦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审批效能(一)推进行政审批提速。
深化审批服务理念、制度等全方位、多层次变革,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
牵头领导:陈大纪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
牵头领导:刘作鸿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动态调整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职责边界。
牵头领导:陈大纪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切实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26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8日南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任务分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的通知》(发改财金〔2014〕28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4〕6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7〕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管理体制(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市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等42个市级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二)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5.21•【字号】南府办发〔2005〕41号•【施行日期】2005.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发〔2005〕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充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5〕17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南委〔2005〕34号)精神,组建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
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一、划入职责(一)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
1.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2.监督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
3.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工作。
(二)市财政局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职责。
1.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办法和制度。
2.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评估办法》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南府办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评估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发〔2009〕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南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评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南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和评估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促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评估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我市有制定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据法定权限,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利和义务,公开发布并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
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制定、备案、评估等不适用本办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议事协调机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制定程序第三条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二)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原则;(三)职权与责任相一致原则;(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原则;(五)精简、统一、效能和公开原则。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用条文形式表述,也可用段落形式表述。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5]28号【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4【实施日期】2015.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南府办发〔2015〕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常务副市长郑和平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刚、李会全、张相君、朱胜国、黄金树,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抽调人员文件另发)。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国、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担任。
南充市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意见-

南充市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意见正文:---------------------------------------------------------------------------------------------------------------------------------------------------- 南充市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充分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现就加快建设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组织推动企业分步实现在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挂牌、转板和上市,构建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立交桥”,初步建成功能齐全、相互衔接、优势互补、层次分明、运行有序、良性循环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快企业上市步伐1. 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建立市场化筛选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的工作机制,形成“改制、入库、托管、挂牌、上市”的新路径,全面梳理、精心筛选、大力培育,后备企业保持在50家以上,实行重点跟踪、动态管理、强化引导,全面提升企业品质。
2. 加快企业改制上市。
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导企业或多个关联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制公司,鼓励企业异地“买壳”、“借壳”上市。
3. 鼓励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
支持企业合理选择上市途径,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在不同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二)鼓励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4. 推进并购重组和股权多元化。
督促上市公司化解风险隐患,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借壳等形式恢复持续经营和再融资能力。
5. 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
鼓励支持上市企业采取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可转换公司债等方式扩大融资。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南府办发〔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南府办发〔2015〕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常务副市长郑和平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刚、李会全、张相君、朱胜国、黄金树,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抽调人员文件另发)。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年)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南府发[2010]1号【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2.27【实施日期】2010.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年)规划》的通知(南府发〔20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南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年)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南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年)规划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促进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纲要》提出的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依法行政目标任务,探索符合南充实际的法治政府实现路径。
通过不断总结和完善,努力做到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监督规范化。
(三)基本要求。
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4日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年。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消除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障碍,贯彻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认真落实好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依托政府法制机构,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
抓好行政行为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维护法制统一。
〔市政府法制办、其他市级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03•【字号】南府办函〔2016〕46号•【施行日期】2016.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确定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
要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推动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
要搞好信息数据收集整理,按照“以用促建”的原则,积极稳妥使用信用信息,不断将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向深入、取得实效。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3日南充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8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共建、多方公示,以点带面、以用促建”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实施内容(一)编制“双公示”目录。
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的市级单位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含中央、省直属部门,中央、省驻市单位)要在前期已公布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样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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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
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7]28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16
【实施日期】2017.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7〕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引导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提高审批效率,约束行政权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6〕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为核心,积极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政务服务标准化运行管理模式,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到规范服务、阳光审批、利企便民,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加快实施“155发展战略”,推动南充在成渝之间强势崛起、实现次级突破,为南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准确把握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精神实质,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