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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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议制度(4篇)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4篇)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一、会议概述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重要决策机构,旨在提高学院领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高效推进。

会议由院长主持,定期召开。

二、会议程序1. 会议召集(1) 会议由院长召集,定期召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 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在会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与会人员。

(3) 议题由参会人员提出,经院长审核确定后列入会议日程。

(4) 会议文件应提前准备并发送给与会人员,确保各与会人员充分理解会议议题,做好准备。

2. 会议组织(1) 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秘书负责会务安排和会议记录。

(2) 参会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系主任等学院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 会议可以邀请其他人员作为特邀嘉宾出席。

(4) 会议室应保证设施完备、环境整洁。

3. 会议议程(1) 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开展。

(2) 会议议程包括:主持人开场白、确认上次会议纪要、审议及决策议题、其他事项。

4. 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由院长秘书负责书写。

(2)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与会人员、主要议题和决议等。

(3) 会议纪要应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并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确认。

5. 文件归档(1) 会议文件及其相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2) 会议决议和执行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查,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三、会议议题1. 重要决策类议题:(1) 学院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制定。

(2) 人事任免及绩效考核相关事宜。

(3) 重大项目启动、推进和评估。

(4) 学院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确定。

2. 工作报告类议题:(1) 学院各部门工作汇报。

(2) 学院重要事件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对方案。

3. 学术研究类议题:(1) 学院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规划。

(2) 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的确定与推进。

4. 其他类议题:(1) 学院日常事务计划及安排。

(2) 各类政策的解读和沟通。

四、会议决策和执行1. 会议决策(1) 重要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并形成决议。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加强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并保证党委决议和医院各项行政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组织1、出席会议成员为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院长办公室主任、监审科科长列席会议。

2、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由院长主持,也可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时段。

3、院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五下午,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会前已审阅了相关议题的材料,可发表书面意见。

二、议事范围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1、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讨论落实院党委关于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决议;2、研究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决定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表彰;3、研究外事、挡案、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研究决定出国学习进修、出国参加会议及考察、援外医疗队、出国学术技术交流或劳务输出、出国探亲等。

4、研究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撤并、调整的实施意见,制定学科建设计划;5、医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6、研究定编定岗方案、岗位责任制、职工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聘用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确定年度进人计划,审批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调动;7、研究医院的各种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建立、调整、撤消、章程及人员组成;8、研究信息管理、图书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9、研究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事项;10、研究职工工资待遇、奖金福利等涉及医护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11、研究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2、研究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3、决定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4、讨论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修购专项经费和医疗、教学、科研、医疗设施购置等重大项目的经费预、决算及调整;15、讨论决定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16、讨论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请示的工作;17、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检查并通报阶段性工作执行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相关工作;18、研究处理院长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办公会为医院行政工作的重要决策性会议。

其任务是研究决定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决议及决定全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对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要求,院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提请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由院长组织实施。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三条院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议题由院长决定,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的第一周,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或主持。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的组成人员:院长、副院长、院办主任以及指定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扩大到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院办主任作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每次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除遇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由院办提前1-2天通知参会人员。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七条院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包括:1.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决策的意见。

3.研究制定医院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医院年度工作总结以及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调整事项。

4.讨论、分析医院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主要对策和措施并作出部署。

5.研究和制订与医院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审定院级或向上级部门申报的医疗、教学、科研成果及医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等。

7.讨论医院基本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大型设备购置、医疗、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审计与监察、行政管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全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8.审议需要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宜。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1.1 院长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人确定。

1.2 召开会议前,应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1.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原因和议程。

二、参会人员2.1 院长为主持人,副主持人为副院长或秘书长。

2.2 与会人员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等。

2.3 如有需要,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或领导参加会议。

三、议程安排3.1 议程由主持人制定,包括常规事项和特别事项两部分。

常规事项包括上次会议决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本期工作计划的汇报;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

特别事项包括重要决策或重大事件的商讨等。

3.2 参会人员如有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应在开会前向主持人提交书面材料,并注明要求讨论的内容和理由。

四、发言顺序4.1 主持人首先介绍本次会议的议程,然后按照议程顺序逐一进行讨论。

4.2 参会人员按照职务、工作内容等先后顺序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4.3 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在讲话期间做其他事情。

五、决策程序5.1 对于需要决策的问题,主持人应当确保充分讨论和听取各方意见后做出决策。

5.2 重要决策应当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并形成共识后作出。

5.3 决策结果应当书面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执行。

六、会议纪要6.1 会议纪要由秘书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在一周内完成整理和审核工作。

6.2 会议纪要应当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在下次会议上进行审核和确认。

如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并进行讨论。

七、其他事项7.1 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提前告知主持人或办公室负责人。

7.2 会议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保持专注和安静。

7.3 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会场,并关好门窗等设施。

以上就是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合理。

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院长办公会议议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共xxx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院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是院行政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会议。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院长的职责第四条院长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项职能,服务于“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院长要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党委决议,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行业权益。

第六条对下列涉及学院全局的工作,院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初步方案并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1.提名院长助理、学院行政部门和教学、科研等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人选,经党委考察、讨论决定后,由院长签署任免决定。

2.专业设置方案和科研布局的确定及重大调整。

3.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4.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 会议目的院长办公会议旨在为高层管理层提供一个讨论重要事务、做决策和协调行动的平台。

通过院长办公会议,促进学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学院的发展和改进。

2. 会议召集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亲自主持并负责召集。

会议召集时间一般提前至少三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在通知中明确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会议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内部通讯渠道进行。

3. 会议议程每次院长办公会议前确定具体的议程,并在会议开始前将议程分发给与会人员。

议程应包含每个议题的标题、内容概述和讨论时间安排。

重要议题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在会议前发送给相关人员。

4. 会议参与院长办公会议的参与者通常包括院长、副院长、教务长、教研室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代表可以根据具体议程进行参与。

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

5. 议事规则5.1 主持人:院长担任主持人,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5.2 议题讨论:按照议程顺序逐一进行讨论和决策。

与会人员可以依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应尊重他人观点,确保讨论的公正和主动性。

5.3 决策方式:院长办公会议的决策可以通过达成共识或者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在决策前,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共识。

5.4 决策落实:会议结束后,会议秘书应当迅速起草会议纪要并将其发送给与会人员。

各部门按照会议纪要上的指示进行工作,确保决策的及时执行。

6. 会议记录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讨论的要点、重要决策和行动项,并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简明扼要、准确无误地反映会议的内容。

纪要中应包含与会人员名单、出席情况、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以及后续行动计划。

7. 会议评估与改进每次院长办公会议结束后,可以进行会议评估,以便对会议过程和效果进行反思和改进。

与会人员可以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在后续会议中予以改进。

以上即为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通过规范的会议流程和有效的决策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学院的发展和提升工作效率。

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规范院长办公会工作程序,提高议事和决策效率,根据董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0·第一次)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1、由职能部门人员解答员工思想动态;2、学习各项规定、职责、流程;3、决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时限;4、确定议定事项的补充方案、措施;5、通报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6、确定医院内需解决的其他问题。

二、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1、院长办公会每周六下午14:30召开一次,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由院长决定改时召开。

2、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包括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收集、汇总院长办公会决定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必要时编发情况通报。

3、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董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总经理、院级领导、工会主席、科主任、护士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科班组长,各科约1/4的职工轮流旁听。

4、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有关部门应认真填写会议议题表,经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提前两天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院长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未列入议题和临时提议的事项,院长办公会原则上不予讨论。

5、凡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本部门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处理问题的具体方案。

凡需提交会议讨论通过的文稿,在会前交办公室两份。

三、院长办公会的具体要求1、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内容和会议需要,由办公室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简洁、实效。

2、院长办公会在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参加会议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对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坚决贯彻执行。

3、会议决定的属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应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导。

4、会议决定的属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督导。

5、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主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提出议案,会前主办部门应做好准备,以便办公会讨论作出决定,决定后由主办部门督导。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更有效地组织实施学院党委决议,根据《高等教育法》、《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二条院长办公会是学院行政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原则上一般2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院长决定随时召开。

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视议题需要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系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会议议题由院长确定。

分管院领导可向院长提出议题;有关部门提交议题,需将议题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经分管院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交院长审定。

确定上会的议题(及材料),由提议部门复印所需份数后送院办公室秘书科统一安排上会。

凡列入会议内容的议题,有关部门要作好充分准备并提出处理的具体方案。

凡需提交会议讨论通过的文稿,送审前要把好政策关和文字关,并复印若干份送院办公室。

未列入议题和临时动议的事项,原则上不予讨论。

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第五条会议时间确定后,会议秘书要做好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告知会议日程安排。

会议秘书要认真做好会议的签名、记录、归档和编发会议纪要工作。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落实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二)研究部署落实院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

(三)研究拟订和实施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学期计划、任务分解并组织实施。

研究专业建设、校历以及重大活动或事项安排方案。

(四)研究拟订和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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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1.主要任务: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它重要行政工作做
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分管院长的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2.研究的事项: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医院长远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职能科室季度工作检查测评;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医院经费的预决算和开支计划;
大型设备的引进和计划外开支,对职工的奖惩,奖金分配方案;
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它重要工作。

3.参加人员: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
员参加。

4.时间: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5.由院长召集和主持,当院长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召集主持。

6.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各业务科室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
有关职能科室,职能科室经充分论证后,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上报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研究后,于每周一将议题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特殊情况可临时报请院长批准。

7.院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
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交书面意见,必要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
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

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重大问题请上级决定。

8.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

会议期间一般不
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9.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的机密
事项。

10.办公室主任认真作好记录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问题
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分管院领导贯彻执行。

11.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

办公室主任负责
对院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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