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运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积极向上的氛围,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创新,制定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上级机构。
三、责任追究原则1. 公司的目标是确保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追究责任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避免简单的对症下药。
3. 追究责任应当公正、透明,实事求是,确保被追究责任者的合法权益和申辩权。
4. 追究责任要综合考虑个人行为、业绩表现、责任范围等因素,不盲目一刀切。
5.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究,并配合相关机关进行调查。
四、责任追究程序1. 发现问题:员工或管理层发现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等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2. 调查核实:上级机构或专门调查组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3. 权责明确:由专案组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责任追究方案,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和责任。
4. 责任追究:根据责任追究方案,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包括扣减奖励、降低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5. 学习改进:公司通过追究责任,不仅要惩戒问题发生者,还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申诉和复核1. 受到责任追究的员工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应在追究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向上级领导进行申请。
2. 公司将组织专门的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意见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六、附则1. 公司将定期组织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解释制度内容。
2. 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的员工,即使未引起重大影响,也应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3. 追究责任程序中,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以保护公司的利益。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镇人民政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辖区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种经济____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因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有关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故伤亡和损失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的责任。
1、本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超过县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的;2、各部门(行业)当年____人数超过县下达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____%以上的;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4、各部门、各行业发生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____起(含____起)以上重大事故的;5、因____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6、发1生重大、特大事故,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7、违反事故报告规定,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2、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3、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4、对安全隐患不治理、不整改的;5、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6、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7、招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无安全生产责任内容的;8、工程承包、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书中双方安全责任不明确的;9、只重视安全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10、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未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1、不认真、不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2、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执法违法的;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4、事故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____抢救、调查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6、对事故不认真查处,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管理机制,旨在确保组织内部成员履行职责、承担责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责任追究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责任追究制度的背景和意义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组织内部成员不履行职责、推卸责任的问题。
在组织中,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只有履行好这些职责和任务,才能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
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在于:1. 增强组织成员的责任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每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并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从而增强了组织成员的责任感,激发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减少工作的重复和冗余,提高工作效率。
3. 促进组织发展: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从而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职责明确化: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将其写入相关的工作文件或合同中,以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
2. 违约责任规定:责任追究制度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即当成员未能履行职责或不达到预期目标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 追究程序和权责分明:责任追究制度应明确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流程,确保程序公正、公平,同时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责任追究的方式。
4. 惩戒措施和奖励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不仅应设定相应的惩戒措施,以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罚,还应设立奖励机制,以激励和表彰那些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任务的成员。
三、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是确保其实施效果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执行和监督的方法:1. 建立监督机构: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建立举报渠道:组织应设立举报渠道,让成员可以匿名或实名举报违约行为,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定期检查和评估:组织应定期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两个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应该明确由哪个机构或个人来承担责任追 究的职责,并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应该加强对责任追究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04
“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 性
“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两个责任”制度的必要手段
• “两个责任”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 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对 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而“责任 追究”制度则是落实“两个责任”制度的必要手段,通过追 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推动主体责 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
“两个责任”制度和“责任追 究”制度的落实可以促进单位 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 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可以增强 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 单位健康发展。
“两个责任”制度和“责任追 究”制度的落实是党风廉政建 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促进 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 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制度的 各项规定和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 的制度保障。
提高治理能力
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有利于提高 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使他 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推 动国家现代化进程。
03
“责任追究”制度的含义 和内容
“责任追究”制度的含义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当组织或个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 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应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 度。
通过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该单位的工 作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提高,内部管理也得 到了加强。同时,这也对其他单位和组织 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案例三
背景介绍
某县为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决定全面推进“两个责任”制度和“责 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责任追究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好的空间留言第二条职责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责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安静的网名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职责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职责: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理解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职责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理解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贴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构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职责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以下是关于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责任追究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形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责任界定和责任追究原则,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兼职人员及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施责任追究,必须依法依纪,公正、公平地处理,确保实事求是、依法行政。
第四条公司内部管理的原则是责任到人、事事有责,即每项业务和工作的实施及效果均与具体责任人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第五条公司内部管理依据本制度,结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制定和实施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第六条岗位责任原则:各级岗位应明确责任范围,制定岗位职责和职能,实施岗位责任追究,确保岗位职责的落实。
第七条定责精确原则:明确本质、力度和具体任务,确保责任追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证据确凿原则:依法依规采集、保存相关证据,确保责任追究的客观、准确和全面。
第九条追究制度公开透明:责任追究的决策和处罚必须公开、透明,各级岗位责任人必须向被追究的员工公布责任追究原因和结果。
第十条程序合法合规原则:责任追究的程序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责任追究流程第十一条事实调查:对涉嫌违纪、过失或滥用职权的行为,由调查小组进行调查,采集证据,确立事实。
第十二条权责界定:根据事实调查结果,明确责任追究的对象和事项,制定责任重归和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决策审批:责任追究决策由对应的领导或决策机构审核和批准,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四条处罚决定:根据决策审批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五条追溯效力:责任追究的效力为追溯效力,即追究行为和处罚的范围为追溯至事实和证据所涉及的全部时间。
第四章责任追究事项第十六条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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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拌和站各岗位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拌和站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拌和站发展或生产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三局靖神铁路01标拌和站。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发生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
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
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
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
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
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形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
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
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第三章责任承担
第八条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九条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条领导者不负责、故意或指令做出的错误决定,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因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4、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且无法补救的;
第四章追究的种类
第十三条种类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留用察看;
4、开除;
以上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进行。
处罚按公司职工奖惩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章追究程序
第十七条责任追究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由相关人员调查核实,也可根据举报调查后提出。
处理意见报批前应向处理对象核实。
第十八条处理意见根据被追究者职务、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影响大小等因素,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被追究人对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意见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的,应予纠正。
第二十条违反责任追究处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公司职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