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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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协管员行为规范与市场监管

城市管理协管员行为规范与市场监管

城市管理协管员行为规范与市场监管引言城市管理协管员是城市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他们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协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较高的执行难度,需要规范其行为,加强市场监管。

本文将就城市管理协管员的行为规范与市场监管进行讨论。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的行为规范1. 遵守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协管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2. 保持公正客观城市管理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保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在处理问题时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

3.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城市管理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乱收费、敲诈勒索或限制当事人的自由。

4. 文明执法城市管理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武力、恶言恶语或滋扰当事人的正常生活秩序。

5. 保守职业秘密城市管理协管员应保守执法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和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

二、市场监管的重要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通过市场监管措施,防止企业借助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保障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市场上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合规运营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推动企业依法经营,提高企业合规运营水平。

三、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市场监管职责1. 执法检查城市管理协管员应负责对市场经营者的合规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检查企业的许可证件、证照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按照规定标注等。

2. 投诉受理城市管理协管员应及时受理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依法处理。

3. 处罚执行城市管理协管员应负责对违法违规市场经营者进行处罚,并监督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4. 宣传教育城市管理协管员应加强市场监管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城-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城-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城-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城-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市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劳务人员,编入城-管队伍,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四)完成市局、城-管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聘用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市编办核批。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大队是城-管协管员日常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城-管协管员的合同签订、学习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七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两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

实行两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市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八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

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市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待遇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

月基本工资600元+绩效工资200元。

试用期月工资为500元。

(二)加班工资。

除参加、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应急抢险、公益性活动外,城-管协管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的,由所在执法大队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协管员工作总结

协管员工作总结

协管员工作总结协管员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我作为一名协管员,在公司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维护企业内部的稳定和和谐,加强员工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3.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反馈,为企业的改善和进步提供建议和方案。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公司的目标和任务为导向,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取得了一些成果:1.建立了完善的员工管理档案,明确了各个员工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使员工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

2.加强了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推出了一系列的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沟通和交流机制,建立了员工意见反馈系统,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建议,为企业的改善和创新提供了有益的信息。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在工作中,我也遇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1.在员工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尤其是一些员工的工作态度和素质问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引导。

2.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方面,需要更多地了解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加强与客户和合作伙伴的联系和合作。

3.在企业内部管理和协调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团队协作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

四、工作质量和压力在工作质量方面,我一直保持着高标准和严谨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同时,由于工作的繁忙和复杂,我也面临一定的工作压力,需要通过自我调节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状态。

五、工作经验和教训在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句话:“管理是一项艰苦而又迫切需要的工作”。

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学习,加强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变化。

六、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打造一支高效和有活力的团队;同时,更加关注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加强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

协管员综合管理制度范本

协管员综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协管员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协管员。

第三条协管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城市管理相关专业知识;3. 身体健康,能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4.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协助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市容市貌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秩序;2. 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违法行为;3.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城市公共安全;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协管员的主要权限:1. 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2. 对可能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进行现场纠正;3. 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突发事件;4.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协管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

第七条新聘协管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 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和职责;3. 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4. 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考核第八条协管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工作制度;2.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提高工作效率;3.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4. 维护城市管理部门的权威和形象。

第九条协管员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责任心;2. 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3. 工作成果和群众满意度;4. 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协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表彰通报;2. 评选优秀协管员;3. 优先晋升和培训机会。

第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协管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城管协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城管协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工作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城管协管员的工作管理和行为规范。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工作应以服务市民、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城市安全、改善城市环境为目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2.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3.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4.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管理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5.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处理市民投诉和举报;6. 负责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城市管理秩序的维护。

第五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权限:1. 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2. 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3. 对严重违法行为协助城管部门进行处理;4. 对市民投诉和举报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5. 对城市管理秩序进行巡查、监督和纠正。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城管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城管工作;2.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业务知识;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城管协管员工作。

第七条城管协管员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勇于担当;3. 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质量;4.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树立城管协管员良好形象;5.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城管协管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 不得接受管理相对人的贿赂、礼物;3. 不得泄露工作秘密;4.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5. 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药品安全协管人员管理制度(5篇)

药品安全协管人员管理制度(5篇)

药品安全协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网络,规范药品安全协管人员(食品药品安全专管员、药品监督联络员、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的行为,发挥协管人员的监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对辖区内镇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二)了解药品监管工作安排和部署,听取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三)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四)对药品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集贸市场、中小学周边、超市周围等重点区域巡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等现象;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等现象;(三)镇级以下医疗机构(服务站、卫生室、个体诊所、厂区医务室)巡查:主要检查药品进货渠道、药品验收记录、药品养护记录、近效期药品管理、药品分类存放、温湿度记录等;(四)及时收集和反馈辖区内涉药单位在药品采购、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关质量问题的相关信息、药品不良反应和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五)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六)做好辖区内违反药品法律法规被查处单位和个人说服教育和整改情况反馈工作;(七)督促指导辖区内新建、迁址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创建工作;(八)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九)传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监管和药品质量信息;(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记录、台帐齐全,镇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十一)完成其他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药品安全协管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三)不得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四)不得在没有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3.14•【字号】京建法[2007]241号•【施行日期】200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07]241号)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二○○七年三月十四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是由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用的负责协助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设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

协管员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协管员统一协调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管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协管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设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用的协管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放宽;(四)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现场经验、业务能力,责任心强;(五)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协管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协管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安全,维护秩序,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1.招聘条件(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2)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具有无犯罪记录;(3)具有较好的公共情绪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招聘程序(1)由公安机关协管部门组织开展协管员招聘工作,通过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选拔优秀的协管员;(2)确定入职人员后,进行入职培训。

3.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知识;(2)队列训练;(3)协管工作流程;(4)社会心理学基础;(5)实地演练。

第三章组织管理1.领导机构公安机关设立协管管理部门,负责对协管员的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对协管员队伍进行日常指导和管理。

2.指挥体系协管员应当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工作,接收指挥中心调度任务,严格按照指挥中心下达的任务进行工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1.巡逻防控(1)协管员要按照任务分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巡逻路线,确保辖区巡逻全覆盖;(2)认真履行巡逻职责,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举报治安问题。

2.日常管理(1)积极参与治安巡逻工作;(2)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3)加强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章工作纪律1.规范行为(1)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和警员臂章;(2)言行举止文明,不得饮酒、赌博、吸烟;(3)严禁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工作作风(1)遵纪守法,保守工作秘密;(2)积极主动,勇于担当,依法行使治安维护职责;(3)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勇于担当。

第六章考核评定为了激励协管员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安机关设立协管员考核评定制度。

1.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2)工作态度;(3)工作纪律。

2.考核方法(1)领导点评;(2)民意调查;(3)政审考核。

第七章荣誉表彰公安机关设立协管员荣誉表彰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协管员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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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协管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协管员末端监督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协管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工作。

二、协管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有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信息。

(二)严守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实事求是,了解市场动态,及时上报风险隐患,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知情不报。

(四)行为规范,不得借用协管员工作证进行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

三、各镇(办)食安办、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协管员落实各项任务。

四、协管员管理采取日常管理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工资。

五、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用:
(一)本人请求解聘的;
(二)考核不合格的;
(三)其他原因不宜担任此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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