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学教师师德的管理,提高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规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是对小学教师的工作态度、教育教学水平、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全面评价和检查,是小学教师职业发展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发现问题、促进成长、不断提高,根据教师岗位职责和特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全面推进教师师德建设工作。
第四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应与教师绩效考核、教学质量评估等相结合,形成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第五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按照规定组织具体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二)师生关系与班级管理:包括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教育引导和班级管理方面的情况。
(三)职业道德行为:包括敬业爱岗、勤学好问、遵守教师职业守则、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四)教育改革与创新:包括对教育改革政策的理解和应用、教学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五)团队合作与学科交流:包括与同事合作、学科互动交流等方面的情况。
(六)社会评价:包括学生、家长、社会的评价情况。
(七)其他方面:包括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学习进修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应兼顾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既注重结果,也注重过程;既注重个人表现,也注重团队合作。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的基本标准如下:(一)教学目标与效果:能够合理制定教学目标,实施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二)师生关系与班级管理:能够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有效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三)职业道德修养:具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师德师风,能够在教育教学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教育改革与创新:对教育改革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和应用,能够创新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范本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范本一、考核目的和原则本考核办法旨在评价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其不断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客观实事、科学合理、分类评价、结果导向。
二、考核内容1. 职业道德(1)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教学秩序。
(2)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和人格尊严,努力为学生提供平等、公正的教育机会。
(3)积极参加师德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 教育教学水平(1)教学设计: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符合小学课程标准和学生学习需求。
(2)教学方法:能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教学效果:能有效引导学生学好各学科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考核程序1. 考核计划制定:学校根据教师人数和时间安排,制定年度考核计划。
2. 考核指标制定:学校根据本考核办法,结合小学教育教学特点,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
3. 考核评价: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和学生家长参与考核评价工作,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4.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考核结果,接受教师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5. 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学校给予考核优秀教师奖励和表彰,对不合格教师进行警示和纠正。
四、考核结果运用1. 教师晋升: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晋升的依据之一,对绩优教师给予晋升机会。
2. 奖惩措施: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如加薪、晋升等;对不合格教师给予相应的纠正和处罚。
3. 继续教育培训: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教师,学校将加强对其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五、考核结果保密学校对教师的考核结果严格保密,仅用于教师的晋升、奖惩和培训等内部用途,不对外公开。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调整。
以上是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范本,供参考。
2024年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2024年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是对教师在教学和教育实践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具备良好的师风作风的评价和认定。
第三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四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师风作风。
第五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突发事件考核。
第六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教师绩效、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和教学督导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要求,组织对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职业道德第八条小学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九条小学教师应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德。
第十条小学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得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等虐待行为。
第十一条小学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课余时间敷衍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小学教师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权,不得非法收集和披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小学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第十四条小学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知识产权,不侵犯学生的学术成果和创作成果。
第三章教育教学能力第十五条小学教师应当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小学教师应当熟悉小学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特点,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教育。
第十七条小学教师应当编写和使用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课程设置合理,教学内容科学。
第十八条小学教师应当注重课堂教学的互动性,鼓励学生提问,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第十九条小学教师应当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时间和内容,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统一培养。
小学师德建设考核细则(4篇)

小学师德建设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小学教师的师德考核,旨在评价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和成就。
第三条师德考核的目的是促进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意识,倡导教师立德树人的理念,加强教师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第四条师德考核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科学、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第五条本考核细则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制定并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政治思想素养:教师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教师职业操守:教师应恪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和家长,保护学生的权益,不得有违反师德的行为。
(四)教师团队合作精神: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互相帮助和学习,提高教学质量。
(五)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教师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举止文明得体。
第七条考核内容的具体指标和评价标准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八条师德考核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定期考核、随机抽查和投诉举报。
第九条定期考核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
第十条随机抽查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进行,每学期至少抽查5%的教师。
第十一条投诉举报可以由学生、家长、同事或社会公众进行,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受理和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章考核结果第十二条师德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纳入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良好的教师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给予批评和帮助。
第十四条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根据情况可以给予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作出答复。
2024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2024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以下是对2024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的一种办法:
一、考核范围:
1. 教师职业道德:包括教师的社会观念、职业操守、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2. 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包括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3. 师生关系和班级管理:包括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互动,以及对班级管理的评价。
二、考核方法:
1. 问卷调查:由学生、家长和同事对教师的师德、教学能力和师生关系进行评价。
2. 课堂观摩:选取一定比例的课堂进行观摩,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3. 教学案例分析:由教师提交一定数量的教学案例进行分析,评估教学设计和实施的能力。
4. 班级评估:评估教师在班级管理方面的表现,包括班级纪律、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评价。
三、考核标准:
1. 教师职业道德方面,考核是否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是否具备公正、廉洁的行为,是否尊重学生权益。
2. 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方面,考核是否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是否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是否能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 师生关系和班级管理方面,考核教师是否能够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是否能够有效管理班级,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
四、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的总分数确定教师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暂定和不合格等级。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奖惩决策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以上是对2024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的一种办法,具体实施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模版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模版师德考核办法模板一、考核目的和原则本考核办法旨在评估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道德成长,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全面、权威等。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行为考核教师在教学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备课准备情况、课堂教学实施情况、学生教育管理等。
评估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方法。
2. 师德师风考核教师在教学中的言行举止、与学生、家长和同事之间的相处情况、对待工作和学生的态度等都需要被评估,评估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
3. 业务学习考核教师的业务学习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培训、自主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等方面的情况。
评估教师是否关注教育教学前沿的发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教育服务考核教师的教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指导、班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评估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服务。
三、考核程序1. 提交材料教师根据考核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教学记录、教育服务记录、业务学习证明等。
2. 考核小组评估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考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和分析。
3. 教师自评教师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省和评价,写下自己的优点和不足。
4. 实地考察与观摩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实地考察,观摩教师的教学和教育服务行为。
5. 评估结果考核小组根据教师的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综合评估教师的师德水平,给予相应的评定。
四、考核评定1. 优秀评估结果显示,教师在教学行为、师德师风、业务学习、教育服务等方面均表现出色,展现出杰出的师德水平。
2. 良好评估结果显示,教师在教学行为、师德师风、业务学习、教育服务等方面表现良好,具备较高的师德水平。
3. 一般评估结果显示,教师在教学行为、师德师风、业务学习、教育服务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师德水平。
4. 不合格评估结果显示,教师在教学行为、师德师风、业务学习、教育服务等方面明显不符合要求,需要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提醒。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通用9篇)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通用9篇)在工作和生活中,少不了要写各种各样的文档,不论是写制度、写总结、写计划还是写其它的材料,能写出一篇好的文档,体现了一个人的文笔,也体现着一个人的能力,下面是我汇编整理的《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通用9篇)》,希望能够帮到你!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篇1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学校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M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估和日常检查扣分三部份组成。
其中教职工M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占40%。
三、教职工M主测评:由领导组织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工会小组长、教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教职工M主评议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六、本项考核实行领导、教师M主评议,综合评分并参考平日检查记录。
七、本考评在学校教师百分考核中,占总分(8分),发生违纪情况,按规定从8分中扣分,扣完为止。
附:扣分的有关规定:1、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和学校各类学习者每缺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
2、政治学习笔记不少于三千字,有内容、有题目、有日期,每少一项扣0.1分,每少一千字扣1分。
3、道德修养差,不能依法执教,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扣1至3分。
4、不执行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扣0.5分。
(参考素质教育责任状)5、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状的有关条款,每有一项,扣0.5分。
(参考安全工作责任状)6、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或发现外人殴打勒索强迫学生不制止不反映者,发现学生出现意外而不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解决或上报者扣3至5分。
7、故意挑拨他人关系引起或激化矛盾,相互诋毁或打架等,责任人视情节扣2至3分。
8、教师之间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至2分。
9、上课期间开手机、抽烟,每有一次扣0.5至1分。
10、不尊重学生人格,讽刺、挖苦、侮辱学生,每一次扣1至2分。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4篇)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工作,确保小学教师队伍的良好师德师风形象,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第三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注重实际工作中的省时省力、奉献有奖和业绩取胜。
第四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学水平等方面。
第五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应与教师绩效考核相结合,相互补充。
第六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结果应成为评定教师职称、聘任或聘用、晋级等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要求第七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教育事业的热爱,对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八条小学教师师风考核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做到诚实守信、敬业爱生、严谨求实、崇尚科学。
第九条小学教师工作态度考核要求教师积极主动,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尊重他人的权益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核要求教师应熟悉并掌握国家和地方相关教育教学的政策法规,注重自身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的提升,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恰当的教学方案,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十一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应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应以全员参与为原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包括师德考核、师风考核和工作态度考核。
第十三条周期考核应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安排,包括师德考核、师风考核和教学水平考核。
第十四条不定期考核应由学校领导自行安排,重点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效果和师风表现。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五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程序主要包括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考核评价和考核结果四个环节。
第十六条考核准备包括制定考核计划、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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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关于“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我校教师队伍的良好风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德师风考核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严格有序地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考核组织
第三条考核内容: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济宁学院第二附小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四条考核的范围是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兼做管理工作的教师)。
第五条成立由学校领导、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的考核工作小组。
第三章考核过程和结果运用
第六条师德师风考核每年终进行一次。
第七条考核的基本程序是:1、根据考核内容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第八条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
其中自我评价占20% ,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第十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分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第十三条对违反《标准》第11条、第13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第十五条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郝营小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