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肖铃)证据法学-证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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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第一章至第五章

证据法学第一章至第五章
前者:刑事案件具备法定证据时法官必须作出有罪 判决
后者:当缺乏法定证据时,不得将被告人定罪。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1)关于证据的分类
完全的证据
受审人的自白;书面证据;亲自的勘验;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证明;与案件无关的 人的证明
不完全的证据
受审人相互间的攀供;讯问四邻所得知的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行为;实施 犯罪行为的要件;表白自己的宣誓
(2)关于收集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被告人的自 被告人自白的证明力; 白(“证据 讯问被告人的内容、步骤和方式。 之王”)
证人证言 书证
两个典型的证人的证言,应当认作是完全的和完善的证据; 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算作半个证据; 几个可靠证人证言相互矛盾时,按多数证人的证言判断案情; 男子证言优于女子的,学者的优于非学者的,显耀者优于普通 人,僧侣、牧师优于世俗人
理处罚条例等
主要法律渊源: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2. 证据法学
概念:证据法学是以证据制度的立法和实践为研 究对象的学科。
研究对象:立法及司法中的证明规律
证据法学研究对象的体系:
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和证 包括刑诉、民诉、行政诉讼以及相关立法、
明程序的法律规范
司法解释
有关实体法中涉及证据问题 不仅包括实体法典,也包括相应的单行法
原理论 学科体系的构成:证据论
证明论 证据运用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1)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紧密联系司法实际,全面了解我国前人和外国 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2)坚持思辩的、比较的和实证的研究方法
(3)紧密地联系诉讼实践活动进行证据法学的学习 和研究
(4)处理好几个关系:着重当前兼及过去,注意创新 与继承的关系。

证据法学 pan

证据法学 pan

证据法学 pan【原创版】目录1.证据法学的概念与意义2.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3.证据法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4.证据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5.证据法学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证据法学的概念与意义证据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它以诉讼证据为研究对象,探讨证据的性质、分类、提取、审查、判断等规律。

证据法学不仅对于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二、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诉讼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与审查、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据的运用等方面。

在研究方法上,证据法学采用逻辑推理、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力求对证据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

三、证据法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证据法学在我国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初创阶段(20 世纪 50 年代至 70 年代末):这一阶段,我国开始引进苏联的证据法学理论,并结合国情进行研究。

2.发展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至 90 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证据法学研究逐步与国际接轨,学术成果丰富,理论体系日趋完善。

3.深化阶段(21 世纪初至今):证据法学研究更加注重实践需求,对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证明标准等。

四、证据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1.证据的特征与分类: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是其基本特征。

证据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等。

2.证据的提取与审查:证据的提取要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证据的审查要全面、客观、公正。

3.证据的证明力与运用: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其真实性、充分性、确凿性。

证据的运用要遵循证据规则,如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五、证据法学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证据法学将面临更多挑战和机遇。

未来发展趋势表现在:1.证据法学研究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

2.证据法学研究将更加注重实践需求,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证据问题。

证据法课程简介

证据法课程简介

证据法学(Law of Evidence)课程简介课程编号:070334学时[学分]:32[2]课程类型:必修课先修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适用专业:法学证据法学是一门十分重要的基础理论课。

它的主要研究对象为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相关前言理论研究。

本课程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证据法学概述、理论基础以及基本原则、证据的学理分类、证据的种类、证明的一般理论、证明对象、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司法证明的环节与方法、推定、证明与证据的关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保全、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据规则等。

证据法学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历史沿革性。

最早人们为了裁断案情、解决纠纷开始逐渐意识到证据在司法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证据法学作为一门有组织的独立的和理性的学科来说,其真正建立的时间却不长。

证据科学和其它学科一样,经历了漫长的萌芽时期。

我国的证据法学这门学科在建立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艰难曲折,在我国漫长的封建时代中,证据法学没有能够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直到清末,在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开始对传统法律制度进行改革,拉开了中国近代史第一次“法制现代化”的序幕。

20世纪50年代初前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司法证明活动的一些规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证据法学学科建设才逐步恢复、发展和完善。

证据法游离于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

任何国家的证据法都不是一部单一的法律,而总是多部法律构成的庞杂体系。

证据法学的建立就是建立一定的理论基础对证据法作出指导。

传统上我国没有真正的证据法,所以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保证司法人员能够正确认识案件事实”。

当前证据法学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为我们重新思考证据法的理论提出了要求和提供了契机。

证据法学在证据学领域内的边界也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变化性。

证据法学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服务于司法证明实践的需要。

证据法学是我校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基础理论课程。

本课程重点学习掌握证据法学理论研究的现状介绍;英美、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法学的学理分类和法定种类;证明的一般原理和对象;证明责任的分配;取证、质证、质证和认证;司法证明方法的概念、推定、司法认知;证据收集、保全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掌握关于证据确实性、充分性、合法性的审查判断;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与具体步骤;认定的基本原则与步骤、方法;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等,并注重培养学生学以致用,为后续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

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

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⑵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

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

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

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

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⑶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

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⑷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4.比较的方法。

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⑸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

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

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

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

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第一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一、证据制度的历史二、证据的基本理论三、证据的实际运用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第二节证据法学的体系(内容)一、证据制度二、证据论三、证明论/1第三节证据、证据力和证明力一、证据二、证据力三、证明力第四节证据法学的研究价值/2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第一节外国的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奴隶社会)(一)概念是指依靠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产生的原因1、政治原因——实行神权统治2、文化原因——落后的文化教育3、经济原因——生产力水平低下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三)证明方法(内容)1、对神宣誓2、水审3、火审4、决斗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1、弊处(1)手段残酷(2)方法不科学(3)结果不公平2、益处(1)有利于提高司法的权威性(2)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社会秩序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二、法定证据制度(欧洲封建社会)(一)概念是指各种证据的形式、证明力大小以及证据的运用,均由法律事先明文规定,法官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判断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产生的历史条件——中央集权的需要(三)特点1、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由法律预先规定2、口供被认为是“证据之王”,刑讯逼供是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

3、证据制度的内容具有形式性和等级性。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四)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1、被告人自白2、证人证言3、书证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五)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1、弊处(1)过分依赖口供,导致刑讯逼供的盛行,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2、益处(1)法律的预先规定,有利于防止法官的司法专横和断案的随意性。

(2)摆脱了宗教迷信,更多地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概念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形成内心确信来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证据法学笔记整理

证据法学笔记整理

证据法主要是指诉讼证据法,(包括民事诉讼证据法、行政诉讼证据法和刑事证据法)。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证据在诉讼中则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手段。

审判或诉讼的实质内容就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即证明对象)的活动。

离开证据则诉讼机制不正常运行且诉讼目的也不能实现。

证据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法的宗旨是指证据法律制度的主导思想或主要旨趣,即证据法律制度①必须遵行宪法,②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③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做出裁判提供事实方面的根据。

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有两次重大进化,⑴以“神判”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⑵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物证和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西方国家主要是: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是指依据神意(或上帝之意)来判断案件事实真伪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存在于西方奴隶制度社会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主要证明方法或方式有:“神誓”“水审”“火审”“决斗”“卜卦”“抽签”等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做出裁判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是:㈠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

㈡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化。

证据被根据其表现形式划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

㈢刑讯拷问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法定证据法律制度值得肯定的是:①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②严格规则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③强调了规则的意义,并致力于规则的制定和运用。

最大缺陷在于: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以法定方式将不同证据的不同证明力加以绝对化、等级化,机械、单一,过分的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

同时,刑讯逼供不仅招致背离事实真相,而且侵犯了被告人的人权。

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在原则上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为平等,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理性良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

《证据法学》各章节习题与解答

《证据法学》各章节习题与解答

《证据法学》各章节习题与解答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证据学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学的体系证据法律制度二、填空题1.各国证据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体系主要有()和()。

2.证据学大研究方法很多,但()是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3.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活动发展而来的。

三、选择题1.无论是(),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凭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B.控诉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C.纠问式诉讼还是法定证据制度D.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的特点。

A.注重司法推定B.注重制定法典C.注重实用性D.注重自由心证四、问答题1.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二、填空题1.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2.唯物辩证法3.诉讼三、选择题1.A 2.C四、问答题1.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2.(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

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

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名词解释神示证据制度神誓法水审火审决斗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二、填空题1.现代证据制度可以分为()、()和()。

2.对外国历史上出现过和现实中仍然存在的证据制度,可以划分为几种:();();()。

证据法学读后感

证据法学读后感

证据法学读后感《证据法学》是一本关于法律证据的经典著作,作者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系统地介绍了法律证据的基本概念、种类、规则和适用。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证据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性,以及它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下面是我的一些读后感。

首先,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法律证据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书中系统地介绍了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等。

我了解到不同类型的证据在法庭上的作用和价值,以及它们在不同案件中的适用情况。

这让我对证据的概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使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关注和理解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

其次,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证据规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书中详细介绍了证据的收集、保全、举证责任和举证能力等规则,以及证据的认定和评价标准。

我了解到在法庭上,证据的收集和运用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而法官对证据的认定和评价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这让我对法庭上的证据审查和评价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理性地对待和分析法律事件。

最后,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证据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书中强调了证据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它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我了解到在法庭上,证据是裁判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真相和公正的实现。

这让我更加重视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在日常生活中也更加注重保护和维护自己的证据权益。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法律证据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法律领域中的证据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本书不仅让我在法律知识上有了更大的收获,也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理性地对待和分析法律事件。

我相信这些知识和认识对我的未来学习和工作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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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行诉——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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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一节 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
二、物证的种类
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证;
巨体、常体和微体物证;
物理、化学和生物物证;
形象、成分、习惯和气味特征物证
三、物证的特点
1、较强的客观性
2、一般具有“双联性”
3、物证的证明往往具有间接性
4、通常具有不可替代性
证据法学
证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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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第一节 证据的真实观
一、证据的语词起源和基本含义 证据,法律用语,据以认定案情的材料。——《辞海》
二、我国传统证据法强调证据的真实性
旧《刑诉法》: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新《刑诉法》: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 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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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七节 笔录
一、笔录的概念 二、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或现
场笔录的种类 三、笔录的特点 1、属于客观记录 2、具有综合性 3、证明具有间接性 4、具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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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八节 电子证据
一、电子证据(电子数据)的概念 二、电子证据的种类 三、电子证据的特点 1、存储需要借助一定的电子介质 2、可以无限地快速传递 3、其解读是间接式的
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2、派生证据——从原生证据派生而来,经复制、传抄、转述等。 如文件的副本、复印件;物证的复制品;内容非自己亲自感受,而是从他人处了
解的陈述。
❖ 注意:派生证据≠传闻证据
二、划分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的标准
三、划分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的意义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强于传来证据,应尽量收集原始证据;同时应重视传来证 据的作用。
三、正确看待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1、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无法成立 2、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也难以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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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一、关于证据定义的学说 (一)事实说:用作证明的事实。 (二)根据说: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材料说: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如:证据是“能够说服法官
认定某个案件事实成立或者可能成立的任何材料。”(Peter Murphy) (四)统一说: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具有法定形式 和来源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如:“证据是以法律 规定的形式表现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五)信息说——证据是关于案情的“信息”。证据是负荷案件信 息的载体。
物证的鉴定
谨慎
物证的保全
细心
物证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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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二节 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 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文件
或其他物品。
二、书证的种类 文字、符号和图形书证; 公文、私文书证; 一般和特别书证; 处分性和报道性书证; 原生和派生书证
三、书证的特点
1、可以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直接证据
原始证据优先于传来证据被提供和采用。
没有或无法运用原始证据时,则需运用传来证据,但必需其他证据佐证或补强才
可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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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概念
二、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
三、划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意义
(一)有利于研究和把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的不同特点
(二)有利于正确运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2、所证明的事实内容一般比较明确
3、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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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三节 视听资料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 二、视听资料的种类
声音资料、图像资料和音像混合资料 录音、录像、计算机、其他电磁音像证据 公开、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 作为案件事实要素的、作为案件证明手段的视听资料 三、视听资料的特点 1、属于“高科技证据” 2、具有较强的直观性 3、具有便利、高效的特点
三、划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意义
(一)有利于揭示两类证据的特点
(二)有利于指导司法人员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采 用不同的方法收集、保全、审查和运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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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概念 1、原生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如文件的原件;物证的原物;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直接感受
5、物证的使用往往要借助.一定的科技手段
10
犯罪工具、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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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脚印、痕迹
鞋底的尘土可以告诉你鞋子 主人过去所经历的故事,远 比辛苦的审讯所获得的要多。
汉斯·格罗斯 《检察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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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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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痕迹
指纹印
足迹
工具痕迹 枪弹痕迹 车辆痕迹 牙齿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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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物证过程
物证的认定
规范
物证的提出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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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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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四节 本证与反证
一、本证和反证的概念
二、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 提出说;有利说;责任说;相对说
三、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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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六章 证据的法定形式
我国法定证据形式 ❖ 物证 ❖ 书证 ❖ 证人证言 ❖ 被害人陈述(民诉、行诉——当事人的陈述)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鉴定意见 ❖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民诉——勘验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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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监 控 录 像 拍 下 某 持 枪 抢 劫 全 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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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四节 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的概念 二、证人证言的种类
普通、特殊证人 健康、残障证人 关系、无关系证人 清白、污点证人 目击、传闻证人 三、证人证言的特点 1、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2、容易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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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五节 当事人的陈述
一、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 概念和种类 特点:具有双重性、事后性
二、被害人陈述
概念和种类
特点:具有不可替代性;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常带有倾向 性;往往具有综合性。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概念和种类
特点: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多有虚假的成分;很容易出现
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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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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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六节 鉴定意见
一、鉴定意见的概念 二、鉴定意见的种类 三、鉴定意见的特点 1、属于“科学证据” 2、属于“意见证据”
二、证据的合理界定 三、与证据有关的几个术语 证据材料;证据方法、证据资料、证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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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节 证据的资格
一、证据资格的概念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 (一)客观性标准 (二)关联性标准 (三)合法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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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五章 证据的学理分类 第一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二、划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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