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长政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8日长沙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2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体系,推进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统筹城乡基础教育发展,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和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优质均衡基础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公平进一步凸显。
到2030年,全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所有区县(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每位适龄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17〕1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17〕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8日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提升长沙城市居住公共设施配套及服务水平,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长沙当前和今后发展实际,制定《长沙市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1.2适用范围市辖区内新建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各县、市参照执行。
1.3目标和原则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以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贯彻可持续发展、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资源共享的原则。
1.4设施分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与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对应,分为街道级和基层社区级两级。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为5万-8万人,服务半径为500米-1200米,对应的行政辖区为街道;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为1万-1.5万人(3000户-5000户),服务半径为300米-500米,对应的行政辖区为社区。
1.5设施分类本《规定》所指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七大类:基础教育设施、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设施、其他设施。
“一核两翼三步四维五能”教研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一核两翼三步四维五能”教研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作者:胡慧琴来源:《师道(教研)》2024年第05期2021年,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启动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的实施,这是广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
韶关市成功申报第三批广东省基础教育学科(学前教育)教研基地项目,本项目围绕“基于自主游戏的山区幼儿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研究主题,以幼儿园自主游戏实践为抓手,寻求提升幼儿园教师解读幼儿游戏行为能力的实践路径和方法,实现教师专业发展路径的完善和创新,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项目选取了村级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及县城幼儿园作为基地园,从不同层面选取教师代表组建研究团队,为推动粤北地区幼儿教师专业能力的整体提升探索出一条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道路,为韶关市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为此,基地着力从全市层面构建“一核两翼三步四维五能”的教研模式,真正贴近教师的教研需求,激发教师成长内生动力,教师队伍焕发出昂扬向上的勃勃生机。
“一核”:即以赋能教师专业成长为核心;“两翼”:即以创新两种方式为旨向,即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培养方式;“三步”:即分三步解决三个关键问题,通过学会放手和后退,改变游戏观;学会观察和理解、改变教育观;探索回溯和生成,改变课程观;“四维”:即通过构建四维教研联动,市级教研基地—县(市、区)教研模式—基地幼儿园教研中心组—辐射园教研学习组,旨向建立和完善从市级到县(市、区)级立足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教研机制;“五能”:即实现基地建设五个基本功能(研究、服务、指导、培训、引领)。
一、围绕一个核心,创新两种方式(一)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和方式,提出“四个机制”的建设方向在建立教研协作机制方面,从纵向上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研主要工作职责(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从横向上打通县域之间的界限,建立教研帮扶关系,建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助教研工作新格局。
长沙市关于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用地的暂行规定-

长沙市关于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用地的暂行规定正文:---------------------------------------------------------------------------------------------------------------------------------------------------- 长沙市关于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用地的暂行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1993年8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用地作出如下规定:一、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的要求,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二、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设置、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标准必须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批准后的规划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四、新区开发的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教育设施的配套建设。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配套的幼儿园、小学建设必须与建设的项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幼儿园、小学建设费用纳入综合开发费,由开发单位兴建,竣工后的验收工作必须有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后其产权和有关资料移交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配套的中学建设用地,由建设开发单位无偿提供,其建设资金在教育附加收入中安排,财政酌情给予补助。
教职工的住宅用地,由建设部门按优惠价提供。
住宅由教育部门自建。
五、旧城改造应配套改扩建好该地区原有中小学、幼儿园。
旧城改造涉及的中小学改扩建工程,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改扩建方案。
长沙市教育系统创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名单公示公告概要

长沙市教育系统创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名
单公示公告
按照《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根据实长教发【2009】29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级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办学,依法治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经各区、县(市)教育局推荐,各直属学校自主申报,长沙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估,验收、复查,拟定长沙市明德中学等12所学校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2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长沙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或教育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84899756或84899746,传真电话:84899704
附件:长沙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名单
长沙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沙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八月
附件:
长沙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长沙市明德中学
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长沙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长沙县第七中学
望城县一中
浏阳市一中
宁乡县玉潭镇中心小学
芙蓉区育英小学
开福区新竹小学
雨花区育新小学
天心区黄兴小学
岳麓区第一幼儿园
长沙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沙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八月。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住宅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意见(试行)-长政办发〔2017〕29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住宅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意见(试行)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住宅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意见(试行)长政办发〔2017〕2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规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开发项目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形成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与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相互衔接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根据《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按照《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街道级、基层社区级。
住宅开发项目应按《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要求,配建相关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幼儿园与托儿所、体育健身场所、物业管理用房、综合性生活服务设施和生活垃圾收集场所。
(二)本意见所称的住宅开发项目,包括住宅小区和公寓式住宅项目。
其中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和41—70平方米的公寓式住宅,户数分别按0.3、0.5的系数折算,71平方米以上的公寓式住宅按1户计算。
(三)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1.新建住宅开发项目需配建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设施,其建筑面积为主城间距区不小于1000平方米,其他间距区不小于1400平方米。
2.原则上一个社区控制在10000—15000人(3000—5000户),对于范围较大、人口较多的住宅开发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成多个社区,并按规定分别配建相应的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
长沙公立幼儿园

长沙市红星幼儿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雨花区,联系电话:0731-85010810,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幼儿园
长沙中华明星幼儿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长沙县,联系电话:0731-84138268,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石子村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联系电话:0731-82636931,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联系电话:0731-4789827,学校地址:长沙市恒达路113
长沙蓝猫幼儿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学校地址:湖南长沙
长沙绿城育华幼儿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联系电话:0731-4774526,学校地址:长沙大道508号绿城桂花城
东方中英文幼稚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雨花区,联系电话:0731-85683355,学校地址:长沙市树木岭自然岭5号
长沙育仁幼稚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芙蓉区,: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芙蓉区教育局第二幼儿园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芙蓉区,联系电话:0731-4763522,4768702,学校地址:长沙市德政街46
办学性质:公办,所属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芙蓉区,联系电话:0731-85143317,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茶园坡路76号新华园小区
长沙市人民政 府机关第三幼儿园
长沙十大幼儿园排名

长沙十大幼儿园排名
长沙十大幼儿园排名
从人的发展角度看,幼儿正处于人生发展的起始阶段,是从懵懂迈开脚步走向社会的开始,因此幼儿课程不寻求传授知识的高深、系统,只需让幼儿体验关于自然,社会与人类的最浅显的知识和观念,帮助幼儿认识她们周围的世界,开启幼儿的.智慧与心灵,萌发他们优良个性和品质。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长沙十大幼儿园排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沙十大幼儿园排名
1、湖南大学幼儿园。
2、湖南省水利厅幼儿园。
3、长沙市雨花区万婴蒙氏湖橡幼儿园。
4、长沙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5、长沙六艺天骄幼儿园。
6、长沙华龙白沙幼儿园。
7、湖南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8、长沙理工大学幼儿园。
9、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10、湖南文化厅艺术幼儿园。
拓展:幼儿园报名需要准备的日常用品:
1、为孩子准备一个带有图案的小书包,最好在购买时带上他,一个他所喜爱的小书包会增强他去幼儿园的意愿。
在书包表面绣上或写上孩子的名字,利于老师辨认。
2、为孩子准备日常所穿的衣服、裤子、袜子各一套。
最好在衣裤上绣上孩子的名字。
把它们装在书包里,以备孩子尿床、尿裤或因其它活动弄脏时换用。
3、为孩子准备一双特征明显的鞋子。
刚入园的孩子经常会出现相互穿错鞋子的事情,一双特征明显的鞋子会让孩子容易辨认。
4、有些幼儿园需要自带被子,家长们带需准备几种厚薄不同的被
子,以便适应季节变化之用。
是否需要应提早向幼儿园咨询。
5、名字贴,主要是用于幼儿辨别茶杯、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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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长沙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3.09
【实施日期】2017.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7〕38号)的要求,结合各区县(市)教育局的实际申报情况,今年我市计划建设公办幼儿园40所(见附件1),其中市计划项目园30所,区县(市)自建项目园10所。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今年公办幼儿园全部由我局自主管理,纳入对相关责任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各地区要尽快动员,组织开展建设,各类项目园应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将先后由区(县、市)、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验收公布。
二、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
城区、乡镇中心幼儿园需按照《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规定建设,村级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建设基本条件》要求。
新建、改
扩建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设施设备到位,为合格,基本完工为基本合格。
三、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所有项目园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台账制度,各地要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各项目园建设进度情况,形象进度描述要具体到各个建设环节,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上报。
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建设情况与年度奖惩直接挂钩。
对项目建设执行不力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等相应措施。
各区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对公布的幼儿园名单、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进一步核实,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在3月20日前书面报我局。
联系人:周振飞王仁彪 84899724
附件:1.2017年长沙市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指标分解表
2.2017年长沙市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
长沙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附件1:2017年长沙市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2:2017年长沙市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一、市计划项目园(3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