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2•【文号】教职成厅函[2016]46号•【施行日期】2016.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首批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自2012年发布实施以来,对于高等职业学校准确把握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一些专业的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专业划分和专业设置进行了较大调整,现行《标准》亟需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为做好《标准》的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新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依据《目录》及专业简介,对现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全面修订,研究制订《目录》新增设专业的教学标准,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本次《标准》修(制)订工作计划分两批开展,拟于2018年完成。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结构比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坚持就业导向,明确规格定位。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教成[19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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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教成[1992]2号1992年1月28日)现将《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举(试)办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班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宏观管理,提高新生入学质量,使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更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包括: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教师进修)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以教师班、干部专修科、函授部、夜大学形式举办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须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五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组织招生考试工作,并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新生的录取工作。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下属市(地、州)、县(市、区)要在各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常设的成人招生办事机构,增加必要的编制,给予必要的办公条件并逐步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管理;国务院有关部委要配备稳定的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要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
成人教育培训三项国家标准视野下煤炭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研究

成人教育培训三项国家标准视野下煤炭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研究【摘要】三项国家标准对行业成人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规范、调整、提升的作用,行业组织对于三项国家标准在行业的推进和实施具有支撑、加速、深化的作用。
本文从三项国家标准与行业的相互关系入手,通过深入分析,提出了面向煤炭行业开展三项国家标准实施与落实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以及组织架构设计,并且提出了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四个阶段思想,即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大力推广、持续改进。
【关键词】三项国家标准成人教育培训煤炭行业继续教育教育培训机构1 三项国家标准对行业成人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的工业原料。
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状况决定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
煤炭行业是个高危行业,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三项国家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对于规范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市场、提高成人教育培训人员的专业水平、有效评价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能力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为煤炭行业的教育培训提供了服务准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规范。
三项国家标准将进一步规范行业成人教育培训的发展。
三项国家标准的编制依据既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标准相衔接,又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相衔接。
三项国家标准的出台,必将改变过去的无序化,实现有序化发展;改变过去的乱象横生,实现良性发展;改变师资水平良莠不齐,实现可度量的基础标准化;改变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不均衡,实现规范的效果和质量的均衡化发展。
三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必将对煤炭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起到巨大的规范作用。
(2)调整。
三项国家标准将引起行业教育培训领域一系列的调整。
随着三项国家标准的逐步贯彻实施,将会使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教育培训机构实现自发的内部调整,这个调整过程可能是缓慢的,但是会是深远的。
一方面,教育培训机构与受培训者之间的关系将在三项国家标准实施的过程中得到优化,受培训者的地位和权利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9.09.05•【文号】教职成厅〔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商务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妇联:社会服务产业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等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加快推进社会服务产业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全国妇联办公厅就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要求,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物业+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等新业态,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中高端新需求,以社区为重点依托,聚焦专业人才供给,拓展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空间,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抓手,提高教育对社会服务产业提质扩容的支撑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家政、养老、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服务产业发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5.06•【文号】教职成〔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细化为具体行动。
为做好“职教20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职教20条”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
李克强总理就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职教20条”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教育战线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好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落实好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工作目标,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交汇期。
2035中长期目标和2050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4.25•【文号】教政法厅函〔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创新制度机制,推动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效果导向,着力多方位提高职业教育地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局面。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考试[1995]2号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考试[1995]2号](https://img.taocdn.com/s3/m/6c40a36e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1a.png)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考试[1995]2号1995年2月23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家教育考试事业日渐发达,对考试项目实施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普通、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一考试)尤其如此。
全国统一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历来受到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努力下,比较好地贯彻执行了国家教委《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则》(教试〔1991〕3号)、《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国家教委18号令)和国家教委、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使全国统一考试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从近年来考试的实际情况看,考试管理工作的水平在全国各地是不平衡的。
有的省局部地区出现了考试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的现象,致使个别考场出现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集体作弊的腐败行为。
虽然考后根据群众检举及时作了严肃处理,但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这是在当前形势下,考风考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已远不是个别考生考试的舞弊行为。
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社会不正之风的干扰,也有个别考试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从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入手,提高贯彻执行国家的招生考试政策的自觉性,防微杜渐,采取有力措施,使考风考纪不断得以加强。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7.26•【文号】教职成司函[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7]34号)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6月份以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已经全面启动。
为了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质量,现就加强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各基地学校要建立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协调好本单位的培训资源,为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要严格遵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200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培训,认真抓好学员组织、资格审查、教学安排、培训考核、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精心策划,缜密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2.严格按照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目标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
每期培训开班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拟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培训开班后,要及时了解学员的培训需求和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培训计划,做到按需施教。
要配备熟悉职业教育的师资承担授课任务,除本单位师资外,还要积极聘请知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培训教师。
要严格遵守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每期培训为2个月,其中基地培训和企业实践各1个月,不得随意删减或压缩《指导意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不得以增加单日培训时数或挤占休息日等方式缩短培训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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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
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教职成厅函[2013]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3.01.17
【实施日期】2013.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2年10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等三项国家标准,决定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三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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