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诉讼指引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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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上立案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搭建全市统一的跨层级、跨区域案件网上立案平台,开创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全市两级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的意义)网上立案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市各级法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以争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为目标,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

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加快推动跨层级、跨区域协作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立案机制,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第二章全市案件网上立案平台第三条(全市案件网上立案平台)全市案件网上立案平台是指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起诉材料,并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的在线功能模块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专司网上立案人员通过在线阅读、电话等方式查阅起诉材料,完成案件受理工作的一种快捷便利的立案方式。

第四条(案件类型)全市法院实行网上立案的案件类型为一审民商事、知识产权、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国家赔偿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民商事再审案件及广州互联网法院上诉案件,可探索实行其他特殊类型案件的网上立案。

第五条(职能部门与人员)全市两级法院的立案庭为网上立案的职能部门,应指定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

第六条(释明引导)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减少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诉权滥用现象的发生,负责网上立案工作人员应审慎核对网上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起诉原因、诉讼目的、证据材料等立案要点。

对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通过网上立案在线功能向申请人提交应补充材料的清单。

2024年广东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二篇)

2024年广东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二篇)

广东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二)广东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二)摘要:本文旨在解释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指引。

本指引涵盖了案件受理、证据认定、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以期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提供依据和指导。

一、案件受理的准备工作在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法院首先应查明被诉房屋具体的产权性质、所有权、登记状况等,以确定案件的基本事实依据。

此外,应查阅相关的合同和协议文件,了解当事人的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便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在确定案件受理的过程中,法院还应仔细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是否满足法院管辖的条件。

例如,对于涉及共同财产的房屋买卖纠纷,法院需确认是否存在共同资产法律关系,以及是否具备产生相应法律纠纷的基础。

二、证据的认定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法院应注重对证据的认定和分析。

首先,应确认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其次,对于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应进行证据比对,核实其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判断。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应留意并评估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够推翻对方的主张,以及是否能够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以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确定证据的法律效力,从而对案件作出合理的判决。

三、合同效力的评估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法院需要对合同的效力进行评估。

首先,要确认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形式的合法要求和内容的合法性。

其次,要评估合同中各项条款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估合同效力的过程中,法院应同时考虑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交易背景等因素,以避免将合同效力过分理解为单一的意思表示和书面文件。

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以通过法律解释和合同解释等方式,确定合同的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依据和指导。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5.09.30•【字号】粤高法[2005]30号•【施行日期】2005.09.3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2005年9月30日粤高法发[2005]30号)为正确审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债权人的借贷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要贯彻公平与效率原则,依法保护信贷债权,制裁逃废信贷债务行为。

第二条非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对外发放贷款形成的借款关系,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按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法院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债权人起诉的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规定减交诉讼费用条件的,法院减半预收诉讼费用。

判决债务人全部败诉的,债务人应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金额负担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后债务人提起上诉的,应全额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为债权人起诉的借贷纠纷案件,预交诉讼费用可以缓交。

判决农村信用社负担诉讼费用的,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判决农村信用社享有债权但应负担部分诉讼费用的,农村信用社需负担的诉讼费用从实际执行到农村信用社的债权中划付。

第五条金融机构以明确的到期债权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督促借款人还款的,法院应依法受理。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版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版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目录第一部分小额诉讼指引一小额诉讼的范围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三小额诉讼程序须知四小额诉讼答辩须知五小额诉讼判决须知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指引一诉讼风险提示二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三起诉须知四管辖须知五举证须知六保全须知七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八诉讼代理须知九涉外民事诉讼须知十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须知十一诉讼费缴费须知十二诉讼费速算公式十三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须知十四诉讼费退费须知十五特殊程序诉讼须知(一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立案须知)(二破产案件立案须知)(三督促程序案件须知)(四公示催告案件须知)十六常见民商事案件举证须知(一婚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二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三)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四)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九)房屋产权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二)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四)建筑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五)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六)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八)合伙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九)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上诉须知十八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十九民事案件判后答疑须知二十判后答疑流程图二十一诉讼期间提示二十二案件的审理期限和审限的计算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指引一刑事自诉案件须知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三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须知四刑事案件申诉须知第四部分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指引一行政诉讼须知二行政诉讼上诉须知三行政赔偿诉讼须知四司法赔偿须知第五部分执行指引一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二主动执行告知书三民事、行政案件申请执行须知四申请先予执行须知附件一诉前联调指引一什么是诉前联调二诉前联调有什么好处三诉前联调流程图四诉前联调范围五诉前联调程序六诉前联调与司法确认七诉前联调文书样式。

热点案件|律师未及时对保全申请续封,律所被判赔偿560万!

热点案件|律师未及时对保全申请续封,律所被判赔偿560万!

热点案件|律师未及时对保全申请续封,律所被判赔偿560万!热点案件|律师未及时对保全申请续封,律所被判赔偿560万!案件缘由近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周培元因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法制盛邦律所)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王为民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法制盛邦律所赔偿周培元5613412.8元及利息。

1、案情简述2014年4月30日,周培元因与广西宏峰永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峰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委托法制盛邦律所的律师为代理人,法制盛邦律指派王为民律师参与上述案件的谈判和解、调解,一、二审诉讼、执行。

2014年5月6日,周培元向一审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一审法院作出裁定后,并于2014年5月20日冻结了宏峰公司名下财产7016766元。

2014年11月19日是查封、冻结期限届满的日期,但周培元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王为民均没有提出续封申请。

直至2015年3月9日前几天,才申请一审法院对上述账户继续冻结,但实际冻结0元。

2016年3月11日,法制盛邦律所以周培元代理人身份,由王为民向一审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于3月22日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关于周培元执行案件的调查报告及建议》,提交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

2016年4月14日,周培元本人向一审法院申请撤回该四个案件的恢复执行申请,一审法院裁定准予周培元撤回恢复执行申请。

2、一审一审法院认为,周培元、法制盛邦律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

周培元主张的损失金额、时间未能确定,周培元主动放弃减损措施扩大损失,以及周培元在明确知道冻结的期限和其负有续封申请的义务的情况下,周培元主张法制盛邦律所承担全额的诉讼风险,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3、二审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法制盛邦律所应否赔偿周培元主张的在诉讼保全到期前未提出续封申请导致的损失及利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约见审判、执行人员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约见审判、执行人员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约见审判、执行人员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5.10.13•【字号】粤高发[2005]314号•【施行日期】2005.10.1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约见审判、执行人员的暂行规定(粤高发[2005]314号2005年10月13日)为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官正确履行职责,规范审判、执行人员与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沟通渠道,维护司法公正,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约见申请,是指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或正在执行的案件,在庭审或执行听证程序以外,提出向审判或执行人员当面反映情况的申请,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由本院安排审判、执行人员会见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活动。

第二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约见申请:(一)在审判或执行程序中有调解或和解意向的;(二)在审判或执行程序中,因情况紧急,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采取执行措施的;(三)庭审后、宣判前,发现可能影响案件裁判的新证据而需要申请再次开庭的;(四)其他对审判或执行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三条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约见相关案件审判、执行人员的,可以到本院立案庭填写《约见审判、执行人员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传真提出约见申请。

传真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名称及联系地址、电话、案号、约见法官的姓名及所在部门、申请约见的理由等。

第四条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到本院申请约见的,立案庭收到约见审判、执行人员的申请后,应当即通知被申请约见的审判、执行人员所在的部门。

第五条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一般应安排会见;不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作出不予会见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不接受约见的理由。

广州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指南

广州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指南

广州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指南一、诉状书写要求:诉状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等黑色笔书写或打印,签名要用黑色钢笔、签字笔。

不能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二份,每增加一个被告就多提交一份起诉状。

(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

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

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均用A4纸。

二、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及网上打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当事人名称在讼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3、对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企业的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一份,是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4、以上提交一份给法院就行了。

广州市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方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首层电话:28358000广东省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地址: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海珠区南田路563号909房)电话:84238377三、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据材料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等。

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2.离婚纠纷案件证据材料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和户口本。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拟获奖论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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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
乡村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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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法》第167条对股权买卖之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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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权管理权与省级统管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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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治理逻辑与刑法转向——基于人工智能犯罪与网络犯罪的类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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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权利模式的中国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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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责任清单的功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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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纳用私人的法理界限
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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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法学之三大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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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法学院
法院知识治理的裂缝与弥合——基于预备法官培训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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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两级法院深化司法公开改革之实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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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雁云依案”看“姓名决定权”与社会公序的价值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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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判分离还是调判结合:法院调解的中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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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在秩序行政中的适用空间——论“网约车”利益博弈与司法救济之路径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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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诉讼指南之四
诉讼文书格式文本
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答辩应提出答辩的理由和答辩主张。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民事反诉状
反诉状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份
反诉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反诉请求。

写明请求抵销或吞并本诉标的具体数额和方法。

2、事实与理由,是整个反诉状的核心。

在这一部分里,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充分阐述反诉主张的正确性和抵销、吞并对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

民事撤诉申请书
民事撤诉申请书,是指民事案件中原告在依法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撤回诉讼的书面申请。

【文书样式】民事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
案由:
撤诉请求与理由: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案由。

写明申请人撤诉申请所指向的原诉讼的案由、时间。

2、撤诉的请求与理由。

阐明申请人撤诉的原因,如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对方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等。

民事上诉状
上诉状,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海珠区人民法院年月日()穗海法字第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

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

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

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

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

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所标示的权利与实体权利相分离,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不受侵害,而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作出公示催告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及基本情况:
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处因票据遗失(被盗、灭失),申请公示催告。

该票据由银行支行(分理处、信用社)于年月日签发。

票据号码:金额:元
付款人:开户银行:账号:
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
背书人:开户银行:账号: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单位):
年月日
【填写说明】
公示催告由票据的最后持票人作为申请人。

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票据在收款人手中丢失的,由出票人出具已将票据交付收款人的证明后,由收款人作为申请人。

支付令申请书
支付令申请书,是债权人依照督促程序,以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催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命令的法律文书。

【文书样式】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

2、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依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将来裁判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要求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元的财产。

如财产保全申请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写明财产的权属、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

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

然后写请求保全的原因。

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毁损诉争的标的物的行为,及其正在实施处分的行为。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执行的依据:
生效日期:
申请执行的理由:
申请执行的内容:
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填写说明】
申请执行的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法人向人民法院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单位名称)任(厂长、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填写说明】
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同上。

授权委托书
公民授权委托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文书。

【文书样式】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
现委托在我与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一)一般代理;()(签名)
(二)诉讼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签名)
(三)代为申请执行、申请延期执行;()(签名)
(四)执行特别授权:即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等执行标的;()(签名)
(五)其他代理权限:()(签名)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

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

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

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

3、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的,需在委托书尾部处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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