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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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并减少抗菌药物滥用所导致的细菌耐药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符合规范和标准。

二、抗菌药物的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医院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药物的临床应用价值、用药指征、副作用等因素进行分类。

具体的抗菌药物分类如下:2.1 1级抗菌药物1级抗菌药物是医学界公认的安全性较高、副作用较小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广泛用于常见病、多发病和简单感染等情况。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合理选用1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2 2级抗菌药物2级抗菌药物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需要谨慎使用。

这类药物适用于病原体对1级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情况,或患者病情明显加重、临床症状严重的情况。

医生在使用2级抗菌药物时需权衡治疗效果和潜在风险。

2.3 3级抗菌药物3级抗菌药物是高毒性的抗菌药物,需要在严格的医生监督下使用。

这些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致命性感染和严重的细菌感染,包括一些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

医生必须明确患者的感染情况,并在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下合理使用3级抗菌药物。

2.4 4级抗菌药物4级抗菌药物是高度危险的抗菌药物,一般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这类药物具有很高的毒性和副作用,使用时需慎重,并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医院内对4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并建立相关档案,用于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医院制定了以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3.1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医院建立了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要求医生在使用2级及以上抗菌药物时必须提前向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使用申请。

委员会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来评估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作出审批决定。

3.2 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医院制定了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了各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一类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的药物,可有效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但不合理的使用会导致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为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安全并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各国纷纷制定了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我国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我国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理使用原则:明确指出抗菌药物应该是在患者真正需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并且要根据细菌的药敏试验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药物、剂量和疗程。

2.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

特殊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如癌症化疗引起的感染等。

限制级抗菌药物适用于一般细菌感染,但使用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必须有医生特批或药剂师审核。

非限制级抗菌药物适用于常见的细菌感染,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

3.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水平。

4.监测和报告系统: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细菌耐药情况,为制定合理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5.公众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知识,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认识,引导患者正确用药。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对于改善我国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及防止抗药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减少因不必要使用抗菌药物而导致的不良反应和药物耐药问题。

同时,通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还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医疗成本,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国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护患者权益,合理运用医疗资源,保障公众健康意义重大,需要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积极执行,并结合科学研究不断完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首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制度主要根据药物的临床疗效、耐药性及毒副作用等因素进行分级。

常见的分级标准包括等级1、等级2、等级3和特殊级,其中等级1代表开放使用,等级2代表限制使用,等级3代表严格控制使用,特殊级指的是特殊情况下的使用。

在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可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临床疗效,减少药物耐药性的发生,保护患者的安全。

其次,对于等级1的抗菌药物,一般是经过大量临床使用和研究证明具有较好疗效和安全性的药物,可以广泛应用于临床各种感染病例,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不合理使用药物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对于等级2和等级3的抗菌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耐药菌感染、严重感染或因使用等级1药物无效而需要替代治疗的情况。

需要床位专家评估后方可使用,以确保药物的适当应用。

对于特殊级抗菌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危重症患者的特殊感染情况,必须经过专家会诊或临床需要审批后方可使用。

此外,分级管理制度还包括了抗菌药物的使用时机和疗程的限制。

对于治疗非严重感染的患者,需要根据药物的不同分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并且应根据感染程度和临床效果来确定疗程。

一般来说,对于严重感染的患者,需要经过专家会诊或细菌定性后才能使用抗菌药物,并且疗程一般为7-14天,必要时可以延长疗程。

此外,在使用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合理用药,并严格控制药物的使用量和次数,避免滥用和误用带来的风险。

总结起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和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降低耐药菌的发生和传播风险,保护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也需要加强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理解,以确保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作业文件第 1 页共5 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为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生,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

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药物。

第二条医务部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

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督查全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日常工作由临床药理科、院感科和药剂科共同承担,并对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如下三级:(一)非限制使用(一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二级):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三级):不良反应相对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第四条医务部负责组织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或抗菌药物调查剂资格。

第五条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一般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六条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并根据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落实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落实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落实本制度和落实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医疗机构中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保护患者用药安全,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增加。

以下是本制度的具体内容:1. 定义1.1 抗菌药物指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疾病的药物,包括抗生素、抗菌肽、抗真菌药物等。

1.2 临床应用分级根据医学临床实际情况,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级别,根据病原菌的耐药性情况和药物的毒副作用,确定不同级别的抗菌药物应用范围。

2. 分级管理制度2.1 抗菌药物分级根据病原菌的耐药性情况和药物的毒副作用,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级别: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和三线抗菌药物。

2.2 临床应用指南制定并不断更新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明确各级别抗菌药物的适应症范围、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参考并遵守相关指南。

2.3 抗菌药物库存管理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库房,负责抗菌药物的统一管理和分发。

库存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抗菌药物库存情况,确保药物储存条件良好,有效期内的药物使用。

2.4 临床监测与报告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分析和报告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病原菌耐药性情况以及不良反应情况。

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矫正。

3. 落实要求3.1 临床用药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贯彻相关的临床用药操作规范,包括抗菌药物的处方、配药、使用等环节,严格遵守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证和禁忌症。

3.2 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参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理解,推广合理用药理念。

3.3 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家属和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引导患者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3.4 质量评价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评价与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作为评价医务人员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处罚与奖励4.1 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落实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落实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药物的使用范围和临床需要,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通过合理使用和临床应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

下面将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实施,该办法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类、二类和三类。

一类抗菌药物是指对于绝大多数常见的易感菌有效,且在临床常见感染中应作为首选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

二类抗菌药物是指对于绝大多数中度或重度感染,或对一类抗菌药物治疗无效的感染有效,如碳青霉烯类、喹诺酮类等。

三类抗菌药物是指对于仅对少数常见的杂菌、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菌株有效,或因其他方面原因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如万古霉素、利奈唑胺等。

首先,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流程,明确分级使用的原则和标准。

其次,医疗机构应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和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了解和正确使用的意识。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指导。

再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滥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要加强对抗菌药物的质量控制,确保药物的质量和疗效。

此外,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的认识。

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患者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的意识,减少自我滥用和乱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最后,政府和卫生部门应加大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重视程度。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对抗菌药物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抗菌药物的行为。

总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落实是为了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保护人们的健康。

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为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及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我院用药情况及用药目录,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原则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或合理的抗菌药物。

这类药物临床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 限制性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使用。

二、分级使用管理办法临床选用抗菌药物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指导原则》中“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的有关要求合理选择。

具体办法如下:1. 一般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临床医师均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应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2. 严重感染者、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病原学结果证实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需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方可使用。

3. 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如:特殊病原体感染(MRSA、艰难梭菌、隐球菌等),可选用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等特殊使用的药物治疗;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主任的同意方可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一、为促进本院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和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特修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分外使用级。

详尽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用,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较非限制类略高。

(三)分外使用: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危机,需严格掌握其适应症,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

分外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一)按照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分级原则,确定本院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目录,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二)“分外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三)医师在临床使用“分外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四)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主治医师及以下专业职称可使用);危机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明锐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可使用);分外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使用)。

(五)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遵循相关基本原则和适应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指能抑制或杀灭细菌的药物。

由于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过程中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导致了细菌耐药性的增加和感染疾病的治疗难度增加。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保护公众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药物的临床价值、抗菌谱、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将抗菌药物分为多个级别,并对每个级别的药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使用进行规范和控制。

这种分级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维护药物的临床疗效和维护公众的健康。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1.抗菌谱:抗菌药物对不同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有不同的抑制和杀菌作用。

级别越高的抗菌药物抗菌谱越广,对多种病原微生物有较好的抑制和杀菌作用。

2.药物作用触发面:抗菌药物对细菌的抑制作用有激活浓度,即最低抑制浓度。

级别越高的抗菌药物具有更低的激活浓度,即对细菌具有更强的抑制作用。

3.药物的安全性:抗菌药物的毒副作用与安全性是临床应用的重要指标。

级别越高的抗菌药物毒副作用越小,安全性越高。

4.细菌耐药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会导致细菌的耐药性的出现和增加。

级别越高的抗菌药物使用对细菌产生的耐药性越小。

三、抗菌药物的分级分类1.Ⅰ级:是指具有广谱抗菌药物,具有较强的杀菌和抗菌作用,并且对多种细菌和微生物的产生的耐药性较低。

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等。

2.Ⅱ级:是指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并对一些细菌产生的耐药性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包括磺胺类、氨基糖苷类、寡核苷酸类等。

3.Ⅲ级:是指具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并且适应病原菌产生的耐药性。

包括氟喹诺酮类、糖肽类、利福平等。

4.Ⅳ级:是指抗菌药物对一些特殊的病原菌产生的耐药性有比较好的抑制作用,并且具体适应一些特定的感染疾病。

包括万古霉素类、头芽孢菌素类、聚黏菌素类等。

四、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1.遵循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抗菌药物的级别进行使用,级别越低的抗菌药物优先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指能够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感染性疾病。

然而,过度和不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快速增加,而治疗效果的降低。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共健康,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被广泛采用和实施。

二、分级管理制度的原则1. 按照临床诊断和治疗指南,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2. 促进合理用药,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

3. 鼓励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

4. 加强药物管理,保证药物质量和安全。

三、分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一线抗菌药物一线抗菌药物是指在临床中广泛使用、治疗效果好、安全性高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应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案,主要用于常见的细菌感染。

对于轻度感染,一线抗菌药物能够提供有效的治疗,且对耐药性的发展影响较小。

2. 二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对一线药物治疗无效的细菌感染,或者是用于治疗重症感染。

使用二线抗菌药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临床证据支持、耐药性监测、药敏试验结果等。

3.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并由专门的医疗机构或专家组进行批准和管理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多重耐药细菌感染、特殊感染、危重病例等。

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需要严格的适应症和药物监测机制,以避免不当使用和药物滥用。

4. 临床研究和创新用药临床研究和创新用药是指新型抗菌药物或新疗法的试验和推广应用。

这些药物通常在早期只在临床试验中使用,随着临床数据的积累和审查,逐步推广应用。

在临床研究和创新用药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伦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分级管理的实施1. 严格遵守指南和规定,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2. 加强药师的参与,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咨询和指导。

3. 开展药物监测和评估,追踪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性的发展。

4. 加强医学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应用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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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为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及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我院用药情况及用药目录,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原则
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或合理的抗菌药物。

这类药物临床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 限制性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使用。

二、分级使用管理办法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指导原则》中“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的有关要求合理选择。

具体办法如下:
1. 一般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临床医师均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应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2. 严重感染者、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病原学结果证实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需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方可使用。

3. 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如:特殊病原体感染(MRSA、艰难梭菌、隐球菌等),可选用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等特殊使用的药物治疗;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主任的同意方可使用。

4. 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如需继续使用,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批准,并报医务处备案。

5.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非限制性使用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非限制性使用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对限制性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6. 连续使用限制性使用药物5天以上应重做药敏试验,连续使用指定皮试的抗菌药物7天以上应重做皮试。

7.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单一品种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病种用药除外)。

8. 抗菌药物用法用量须符合药动学原理,单次用量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执行。

三、处方权限管理
1.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住院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均可处方;
2. 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
3.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或科室主任;
4. 住院部使用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时,均需在病程记录中说明使用理由和处方者姓名及职称,并由处方者在医嘱中和病程记录中签名;
5. 住院部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提交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并由科主任签名报医务处核准(详见《关于加强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规定》);
6. 原则上不得在门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因病情复杂确需使用的患者,医师需提交手写处方,报门办审核签字后方可在指定住院部药房取药。

针对急诊病情危重的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相应措施。

四、督导考核
1. 医院药剂科将定期公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 医院按《协和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综合管理规定》进行督导检查和处理。

1.《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
附件1 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注:
1.氨基糖苷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原则上不作为儿童的非限制性使用药,喹诺酮类不用
于儿童。

2.抗结核分枝杆菌药在呼吸内科按“限制使用类”管理,非呼吸内科按“特殊使用类”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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