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正式)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目的: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有效控制感染,做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到位而不越位”,减少细菌耐药性与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产生,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根据国家抗菌药物相关法律法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规定,制定本制度。
细则: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1.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但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1.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3.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1.3.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1.3.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1.3.4新上市,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抗菌药物;1.3.5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医生处方权限:2.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各级医师均具有处方权,需按各种药物适应证合理用药。
2.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门诊病人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静脉制剂,口服制剂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急诊抗菌药物处方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室主任开具,一次处方不得超过3天。
2.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无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此外,经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或多学科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遴选、评估及分级管理的制度,规范医师的用药行为,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临床治疗的全过程。
三、内容(一)分级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影响较大或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临床应用分级管理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合理用药的原则最关键的是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5)门诊处方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单药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天量,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病种用药除外);遇有不良反应时应做好记录,并填表上报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6)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务科核心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务科核心制度)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合理使用和有效把握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和防控感染的力量。
一、目的和意义1. 目的:规范和约束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防控感染的力量。
2. 意义:(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削减抗菌耐药性的发生和传播;(2)防止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滥用;(3)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削减患者的经济负担。
二、管理范围和对象1. 管理范围:医院内全部抗菌药物的选购、配送、使用和监测。
2. 管理对象: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
三、分类管理等级医院对抗菌药物的分类管理等级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等级:第1页/共4页1. 限制使用(A级):具有较高毒副作用和临床使用谨慎的药物。
2. 特殊使用(B级):针对特定病原体使用的药物,需经专家评估和审批。
3. 优先使用(C级):适用于多数常见感染的药物。
4. 示例使用(D级):初步适用于常见感染的药物,需经临床评估和监测。
5. 基本使用(E级):常见、平安、有效的抗菌药物。
四、管理措施和要求1. 选购和配送把握(1)医院严格依据抗菌药物分类管理等级要求进行选购和配送;(2)医院建立药品选购审批和使用登记制度,实行抗菌药物的配额制度;(3)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状况。
2. 医务人员培训和教育(1)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使用水平和学问;(2)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学问的考核,对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
3. 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和评估(1)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制度,对使用抗菌药物的病情进行评估和审查;(2)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估机制,对使用抗菌药物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4. 监测和报告(1)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状况;(2)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小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分析和报告。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文目的: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对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问题,制定本制度范本。
一、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仅在医生明确诊断为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且仅针对敏感细菌的治疗。
2. 简化方案:尽量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避免过度使用联合治疗。
3. 严守疗程:严格按照医嘱规定的用药剂量和疗程使用抗菌药物,不得擅自中断或延长疗程。
4. 限制用药:限制使用高级别抗菌药物,优先选择低级别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根据药物使用的频率、耐药性和严重性,将抗菌药物分为以下四个级别:1. 一线药物:广谱抗菌药物,对多种常见病原菌高度敏感,低耐药性。
用于常见细菌感染的治疗,如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等。
2. 二线药物:相对较窄谱的抗菌药物,对一些耐药菌株也有较好的敏感性。
用于常见细菌感染的治疗,如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等。
3. 三线药物:针对特定细菌感染的抗菌药物,适用于复杂、严重细菌感染,如肺炎、败血症等。
仅在临床需要时使用,且需谨慎使用。
4. 限制药物:高级别抗菌药物,对多种细菌有很高的耐药性,应仅在无其他治疗选择时才使用。
需特殊审批才能使用。
三、使用原则:1. 由医生负责抗菌药物的使用决策,确保药物的选择、剂量和疗程合理。
2. 抗菌药物使用前应首先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确定感染菌株的敏感性。
3. 严格按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使用,不得滥用抗菌药物。
4. 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性,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策略。
四、教育和培训:1. 通过定期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耐药性问题的认识。
2. 定期举办病例讨论会,分享和总结抗菌药物的使用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
3. 加强对患者和公众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教育,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社会意识。
以上是一个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本,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文(二)是一种针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公共健康、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章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抗菌药物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范围包括医院、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等涉及抗菌药物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是指根据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药敏试验结果,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不同的级别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第四条抗菌药物的分类标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谱、疗效、药代动力学等因素。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第六条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特殊级、限制级和一般级。
1. 特殊级抗菌药物是指毒性大、副作用严重,疗效显著、药物浓度易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只能在特殊情况下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毒性较大,疗效明显,但易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只能在医师授权或批准下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3. 一般级抗菌药物是指副作用小,疗效明显,不易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
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开具处方,但需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于特殊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进行审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追踪。
第八条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适应症进行选择;2. 严格按照药物的用药剂量、用药频次和用药时长等要求进行使用;3. 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抗菌药物,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对抗菌药物使用行为的监督和处罚第十条对于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给予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应当责令其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减少抗菌药物过度使用,降低抗菌药物选择性压力,延缓细菌耐药性上升趋势,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依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以下三级:(一)非限制使用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药品价格相对较高的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新上市的,其适应症、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医院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结合我院细菌耐药情况和工作实际,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修订(具体分级目录见附件)。
三、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由住院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2、住院医师需要为患者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上级医师为患者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药物的合理使用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用药效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医院的所有临床科室和相关医务人员。
三、分类管理原则抗菌药物根据其药效和耐药性情况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四级为最低级别。
具体的分类原则如下:1. 一级抗菌药物:广谱抗菌药物,对大多数病原菌都敏感,适用于多种常见疾病的治疗。
2. 二级抗菌药物:覆盖范围较窄,对抗特定病原菌有效,仅限于特定疾病的治疗。
3. 三级抗菌药物:用于对一级和二级抗菌药物耐药的病原菌感染,且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4. 四级抗菌药物:备选治疗药物,用于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其他级别的抗菌药物。
四、使用要求1. 临床科室应根据病情和病原菌的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按照抗菌药物分类要求进行使用。
2. 一级抗菌药物优先应用,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二级抗菌药物。
3. 使用三级抗菌药物和四级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循相关制度和程序,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才可使用。
4.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和临床实践指南进行用药,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
5. 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相关的药品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确保患者的安全。
6. 医务人员应将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包括用药原因、剂量和疗程等信息。
五、检查和监督1. 医院将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审核和巡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培训。
2. 监察部门将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医务人员应及时上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数和药物消耗量等信息。
六、奖惩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医务人员对于使用抗菌药物合理的科学实践和管理,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抗菌药物的管理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但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领导批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某某〕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某某〕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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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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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479-100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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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 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015 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
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
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 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四、使用《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使用前应当按抗菌药物品规填写《重庆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并报药剂科,由药剂科向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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