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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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目的: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有效控制感染,做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到位而不越位”,减少细菌耐药性与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产生,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根据国家抗菌药物相关法律法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规定,制定本制度。

细则: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1.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但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1.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3.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1.3.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1.3.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1.3.4新上市,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抗菌药物;1.3.5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医生处方权限:2.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各级医师均具有处方权,需按各种药物适应证合理用药。

2.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门诊病人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静脉制剂,口服制剂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急诊抗菌药物处方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室主任开具,一次处方不得超过3天。

2.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无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此外,经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或多学科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5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5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____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____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

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____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抗菌药物分级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生和扩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三、分级原则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级(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医师处方权限根据医师的职称和经验,授予不同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住院医师可以开具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以上可以开具限制使用级的药物,副高职称以上医师可以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经院内指定专家库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能使用。

特殊情况下越级使用时只能使用24小时,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六、抗菌药物遴选和采购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采购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抗菌药物目录,确保抗菌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更新。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评价,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干预和纠正。

九、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意识和能力。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定义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三、抗菌药物分级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非限制使用级:经过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四、不同级别抗菌药物如何使用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的要求合理选择。

不同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如下:01非限制使用级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02限制使用级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依据《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组织编写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6〕61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的文件要求修订。

一、分级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分级管理1、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按程序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5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5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____〕____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____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其中提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要点》有18项核心制度。

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二、抗菌药物使用大幅下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近5年的全国范围监测数据显示,我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率和平均费用呈下降趋势。

国家卫生计生委出版的《中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细菌耐药现状》报告显示:从20某某年到20某某年,全国住院患者平均抗菌药物使用率从67.3%下降到39.1%;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19.4%下降到9.4%;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比例从19.7%下降到11.3%,人均抗菌药品费用呈现递减趋势。

三、多地基层抗菌药物限制使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某某年12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家圆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被警告、罚款10000元。

除北京外,20某某年3月,四川成都市就因“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处罚了6家诊所,最高罚款近两万,并且市卫计委将行政处罚在卫生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提高我院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原则(一)非限制类抗菌药物(一线抗菌药物,所有执业医师):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一般对轻度感染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二)限制类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以上):与非限制类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

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类抗菌药物治疗。

临床选用限制类抗菌药物时应根据病情需要,有病原微生物感染证据及其药敏结果依据。

若无药敏依据,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在相关医疗文书记录中签名,或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院内感染控制科医师、临床药师的会诊记录。

(三)特殊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副主任医师以上):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特殊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选用时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如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报告等),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禁止在门诊使用特殊抗菌药物。

(四)临床医师应当根据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况,有计划地轮换使用抗菌药物。

二、分级管理目录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制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按《抗菌药物处方权分级授权与再授权制度》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执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4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的药物。

由于细菌的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逐渐被建立和完善。

该制度旨在保护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延缓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同时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优先使用低级别抗菌药物: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应首先优先选择低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以确保对细菌的选择压力较小,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2. 临床需要为导向: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患者的具体临床情况为依据,根据细菌感染的严重程度和耐药情况,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

3. 合理的联合使用:对于复杂和严重的感染,可以考虑合理的联合使用抗菌药物,以增加治疗的有效性。

4. 多学科合作: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需要多学科的合作,包括临床医生、药师、微生物学家等,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和耐药性情况,通常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级别,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线药物:一线药物是指对大多数细菌感染有效的抗菌药物,包括广谱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

这些抗菌药物在细菌感染治疗中应首选使用,因其广谱性,疗效较好,并且耐药性相对较低。

2. 二线药物:当一线药物无效或耐药时,可以考虑使用二线药物进行治疗。

二线药物包括宽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合物、林可霉素、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等。

这些抗菌药物对某些细菌具有较好的疗效,但其广谱性较一线药物要差,耐药性较高,因此使用时应慎重考虑。

3. 三线药物:三线药物是指对少数耐药细菌具有特殊疗效的抗菌药物,包括利奈唑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林可酰胺等。

这些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耐药菌株引起的严重感染,并且通常仅作为后备药物使用。

4. 限制使用药物:限制使用药物包括某些特定的抗菌药物,如万古霉素、替考拉宁等,这些药物使用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通常仅用于严重耐药菌株感染的治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6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____〕____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____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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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中医院2014年度抗菌药物分级使用补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1)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临床执业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我院现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青霉素类(青霉素,磺苄西林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曲松头孢替唑、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大环内酯类(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氟康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啶)(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磷霉素。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1)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需要,开具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并在病历中予以详细记录。

3)我院现有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美洛西林、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氨曲南(头孢硫脒头孢克肟、头孢西丁,头孢拉氧头孢美唑)依替米星。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1)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

2)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3)具有高级(科室主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需要,开具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证。

并应在病历中做详细记录。

4)凡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需分别向(科室主任—药剂科—医务科—业务李院长)提出申请。

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审批后方可开具处方使用。

5)我院现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头孢吡肟、帕珠沙星.头孢米诺、夫西地酸钠)6)紧急情况下临床执业医师可以越权使用高一级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临时医嘱或一次用量,并应做好病历记录,按审批流程执行。

(四)围手术期: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

1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常见手术,须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选择抗菌药物。

预防用药指证1)昏迷且体温>38℃2)昏迷且周围血象WBC>12×109/L,N>80%3)昏迷且呼吸道分泌物明显增加(喉头痰鸣)4)中性粒细胞<1×109/L5)病毒感染疑有继发细菌感染6)病毒感染且周围血象WBC>10×109/L,N>80% 7)重症肝炎伴重度腹水8)重症肝炎使用激素9)Ⅰ类清洁手术,时间长、创伤大、一旦感染后果严重者(如开颅、心脏和大血管、骨关节、门脉高压症手术)10)Ⅰ类清洁手术病人有感染高危因素(糖尿病、营养不良、免疫低下、高龄)11)Ⅰ类清洁手术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臵的手术12)Ⅱ类(清洁-污染)切口几部分Ⅲ类切口手术:主要是进入胃肠道、呼吸道、女性生殖道的手术治疗用药指证1)已有明确感染或高度感染。

2)有严重污染的分Ⅲ类切口及Ⅳ类切口3)致病原因不明的严重感染2、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应于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五)科室间会诊需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需经有相应资质的执业医师会诊同意后,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审批流程执行。

(六)普通门(急)诊只能使用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七)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要严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有权要求相关医生进行整改。

(八)各级医护人员、药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所有抗菌药物的使用、更换、联合必须有指征、原因分析和记录。

凡违反本规定,出现越权使用、不按流程审批、不按指导原则使用、使用后病历中无分析记录等现象,均将严格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对检查中发现的明显违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所在科室处罚。

勃利县中医院2014-9-17附件1青医附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注:药剂科需对新引进的品种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将附表及时更新并上传OA网。

附件2青医附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审批流程1.凡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需分别向感染管理科(电话:82911831)和临床药师办公室(电话:82911767)提出会诊申请,由感染管理科从医院抗感染专家库中选派专家会同临床药师一起参加会诊。

2.经有关专家(科室专家、抗感染专家、临床药师)会诊同意后,首先填写《青医附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以下称“申请单”),详细记录会诊意见,科室主诊医师(或医疗组长)、抗感染专家、临床药师、科室主任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报医务处审批。

3.审批合格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处方量为3~5天,用病房处方,不得使用摆药单),凭“申请单”和处方到病房药房取药,药房应认真检查审批手续,符合上述规定的方可调配,对手续不全的药房不得调配。

4. 药房只保留处方,“申请单”应放入病人病历中备查,病人需要继续治疗的可凭原审批同意的“申请单”和新开具的处方到药房继续取药。

5.临床科主任不在时,需由科主任授权其科室副主任行使该审批权利,并将授权名单报医务处,由医务处将名单通知药剂科,供药剂科调配处方时审核。

6.紧急情况下(包括夜班)临床医师可以越级开具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但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在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

如需继续使用的请按照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审批流程进行。

7.本审批流程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3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臵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臵入、人工关节臵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市五院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以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一、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二、分级管理办法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

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

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

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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