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号规定
常用民事诉讼文书格式

常用民事诉讼文书格式尊敬的读者,对于常用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我将根据您所提供的题目,同样以一份模板进行书写。
请注意,下面的内容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民事诉讼文书案号:XXXX(案号)原告(全称)诉讼请求被告(全称)答辩意见一、起诉状(原告起诉状)尊敬的法院:本案涉及(案件描述),现以原告身份向贵庭提起诉讼,并请求如下:(具体的诉讼请求)特此请求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
原告:(原告姓名)日期:(日期)地址:(原告地址)二、答辩状(被告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系被告,收悉原告提起诉讼,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本人作出如下答辩意见:(具体的答辩意见)特此请求法院合理、公正地审理,并判决有据。
被告:(被告姓名)日期:(日期)地址:(被告地址)三、证据清单(原告/被告证据清单)证据清单如下:序号证据名称证据编号1. (证据名称)(证据编号)2. (证据名称)(证据编号)…四、律师函(律师函)尊敬的(律师函收件人名称):我系(律师姓名),代表(委托人姓名),针对(案件相关内容),特此函告如下:(律师函的具体内容)特此函告,请您接受。
律师:(律师姓名)机构:(律师机构名称)日期:(日期)地址:(律师机构地址)五、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原告:(原告姓名)被告:(被告姓名)根据双方的协商及法院的调解,兹约定如下:(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特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日期:(日期)地点:(调解地点)六、裁定书(法院裁定书)裁定书案号:XXXX(案号)根据庭审的事实和证据,本院作出如下裁定:(法院裁定的具体内容)特此裁定。
法院:(法院名称)日期:(日期)七、判决书(法院判决书)判决书案号:XXXX(案号)根据庭审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适用法律规定,本院作出如下判决:(法院判决的具体内容)特此判决。
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可否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可否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可否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第五部分第3条规定:“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案例江苏庆鸿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与江苏联合建筑智能化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苏民申4067号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认定】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庆鸿公司租用的厂房区域内,起火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裁判理由】本院经审查认为,庆鸿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
第一,关于本案诉争的法律关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第五部分第3条规定:“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本案中,联合公司的诉讼请求有两个部分:一是因火灾导致3号厂房及附属设施被毁损而产生的损失,依据的是侵权法律关系主张权利;二是因财产保全导致2号厂房被占用而产生的租金损失,依据的是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因此,联合公司系基于不同的事实和不同的法律关系提出诉求,即本案诉争的是两个法律关系,而非请求权竞合的情形,故原审法院按诉争的两个不同法律关系进行审理,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二,关于庆鸿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问题。
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庆鸿公司租用的厂房区域内,起火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该认定书虽未明确具体的起火原因,但庆鸿公司未能证明本次火灾事故系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庆鸿公司的其他原因所致。
而庆鸿公司作为事故厂房的实际占有、使用人,负有直接的安全管理义务。
民事案件法律文案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张三与李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张三被告:李四案号:(2021)XX民初XX号二、事实与理由一、案件事实1.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20年5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其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屋出售给李四,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2. 合同签订后,李四于2020年5月5日向张三支付定金人民币10万元。
但张三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2021年4月,李四多次与张三协商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张三以各种理由推诿。
4. 鉴于上述情况,李四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张三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理由及依据1.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依法成立并生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李四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而原告张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构成违约。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原告张三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被告李四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原告张三的违约行为给被告李四造成了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升值损失、贷款利息损失等。
综上所述,被告李四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张三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 判令被告张三赔偿原告李四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升值损失、贷款利息损失等。
3. 判令被告张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号解释

案号的一般组成民事案件案号由受理年份、受理法院简称、具体办案部门(或案件类型)、所处诉讼程序、年内编号共五个部分组成。
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穗中法民二终字第2336号广州珠江侨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珠江帝景酒店与被广州启侨投资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案为例,该案案号为“(2011)穗中法民二终字第2336号”。
“(2011)”表明该案系广州中院2011年受理的;“穗中法”表明是广州中院受理的案件;“民二”表明是广州中院的民二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具体办理此案;“终”字表明该案系上诉后的二审案件(如系初字则表明该案系民事一审案件);“2336”表明这是编号为2336的案件(不清楚广州中院具体的排号规则,有可能是该院民二庭2011年受理的第2336个案件,也有可能是该院所有民庭2011年受理的第2336个案件)。
同理,1、(2013)浙湖商终字第158号沈某某与程某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该案是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 [1] 2013年按民事二审程序审理的编号为158号的案件。
2、(2013)黄浦民五(商)初字第5469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诉张某信用卡纠纷案,该案号表明该案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五庭2013年按民事一审程序受理的编号为5469号的(商事)案件。
上海法院为强调民事、商事案件的不同,往往在案号中用“(商)”注明该案的商事性质。
北京作为首都的案号特点。
各地高院中院都会在案号中用地域简称表明受理法院,如“(2012)沪高民三(知)终字第43号” [2] 中的“沪高”就表明该案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同理“(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中的“粤高法”表明该案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但北京作为首都,当地法院的案号中往往省去了“京”字作为地域的简称,如去年较为有名的张海峡与于建嵘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案号为(2012)高民终字第3452号,即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只用了“高”字,没有用“京高”。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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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第一条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证据目录范本

民事诉讼证据目录范本民事诉讼证据目录范本案号:(案号)一、原告证据目录1. 原告起诉状及附件2. 原告证人证言录音及证言摘要3. 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1)合同(2)发票(3)收据(4)信函往来(5)照片、影像资料(6)录音、录像资料(7)其他书面证据二、被告证据目录1. 被告答辩状及附件2. 被告证人证言录音及证言摘要3. 被告提供的书面证据:(1)合同(2)发票(3)收据(4)信函往来(5)照片、影像资料(6)录音、录像资料(7)其他书面证据三、共同证据目录1. 共同证人证言录音及证言摘要2. 共同提供的书面证据:(1)合同(2)发票(3)收据(4)信函往来(5)照片、影像资料(6)录音、录像资料(7)其他书面证据以上为民事诉讼证据目录范本,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作适当修改和补充。
附:诉前证据保全证明本人(原告/被告)(姓名)特申请证据保全,因出现证据灭失、变造、丧失或者其他情况,现申请以下证据保全措施:1. 证据保全的目的:(列明申请证据保全的原因,如保护证据完整性和真实性)2. 申请证据保全的证据种类及具体内容:(列明具体要保全的证据种类和内容)3. 申请证据保全措施及理由:(列明具体要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及理由)4. 申请人联系方式:(列出申请人的姓名、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5. 其他补充事项:(如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或补充说明的事项)特此申请,希望法庭核准并予以执行。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日期:(申请时间)以上为证据保全范本,根据具体情况可作适当修改和补充。
请注意,在实际申请中需遵守法律程序,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法庭要求的其他申请文件。
查阅民事案卷法律规定(3篇)

该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立案材料有疑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查阅、复制立案材料。”
三、查阅民事案卷的程序
1. 提出申请
当事人、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需要查阅民事案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查阅案卷的目的、理由、案卷名称、案号等。
第19条规定:“档案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档案收藏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执行卷宗。执行卷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行依据;
(二)执行通知;
(三)执行措施;
4. 其他相关人员
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这些人员有权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民事案卷,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三、查阅民事案卷的范围
1. 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2. 诉讼文书
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撤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查阅、复制执行卷宗材料。执行卷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执行通知书;(二)执行裁定书;(三)执行依据;(四)执行依据送达回证;(五)执行实施计划;(六)执行异议书;(七)执行异议裁定书;(八)执行复议申请书;(九)执行复议裁定书;(十)执行监督决定书;(十一)其他与执行相关的文件。”
三、查阅民事案卷的法律规定
常用民事诉讼文书格式

常用民事诉讼文书格式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分歧。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起诉方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民事诉讼文书,以便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陈述事实和主张权利。
这些文书的格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常用的民事诉讼文书格式。
一、起诉状起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开头,起诉方需要在起诉状中清楚陈述事实、说明请求和提供相关证据。
起诉状的格式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案件信息:包括法院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2.起诉方姓名和地址;3.被诉方姓名和地址;4.诉讼请求:起诉方的诉讼请求应当清楚明确,可以分条列举;5.事实和理由:起诉方应当详细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和理由;6.证据清单:起诉方应当列举并清楚地描述相关证据。
二、答辩状被诉方在收到起诉状后,需要准备答辩状以回应起诉方的诉讼请求。
答辩状的格式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案件信息:与起诉状相同,包括法院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2.被诉方姓名和地址;3.答辩理由:被诉方需要对起诉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并提出相关的反驳意见和证据;4.证据清单:被诉方应当列举并清楚地描述相关证据。
三、证据清单无论是起诉方还是被诉方,都需要在起诉状或答辩状中列举相关证据,并在附件中提供具体的证据材料。
证据清单的格式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证据名称:每个证据都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名称;2.证据来源:列举证据来源,例如书面文件、照片、录音等;3.证据描述:对每个证据进行简要的描述,包括证据的内容和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四、调解书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的情况,进行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书是法院提供的正式文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案件信息:与前面的文书相同,包括法院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2.调解协议:详细描述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和达成的调解结果;3.生效条件:明确调解协议的生效条件;4.法律效力:对调解协议具备的法律效力进行说明;5.签字盖章:当事人需要在调解书上签字,并对协议内容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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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6
丰宁满族自治县
1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冀0827
130827
宽城满族自治县
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冀0828
130828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1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冀09
130900
沧州市
1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冀0902
130902
沧州市新华区
1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冀0903
1
馆陶县人民法院
冀0433
130433
馆陶县
1
魏县人民法院
冀0434
130434
魏县
1
曲周县人民法院
冀0435
130435
曲周县
1
武安市人民法院
冀0481
130481
武安市
1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冀05
130500
邢台市
1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冀0502
130502
邢台市桥东区
1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津02
2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津0102
120102
天津市河东区
1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津0103
120103
天津市河西区
1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津0110
120110
天津市东丽区
1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津0112
120112
天津市津南区
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津0116
120116
天津市滨海新区
1
宁河县人民法院
津0221
120221
宁河县
1
天津海事法院
津72
3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津8601
3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冀
130000
河北省
1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冀01
130100
石家庄市
1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冀0102
130102
石家庄市长安区
1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冀0104
130104
石家庄市桥西区
1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1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冀0804
130804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1
承德县人民法院
冀0821
130821
承德县
1
兴隆县人民法院
冀0822
130822
兴隆县
1
平泉县人民法院
冀0823
130823
平泉县
1
滦平县人民法院
冀0824
130824
滦平县
1
隆化县人民法院
冀0825
130825
隆化县
1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130724
沽源县
1
尚义县人民法院
冀0725
130725
尚义县
1
蔚县人民法院
冀0726
130726
蔚县
1
阳原县人民法院
冀0727
130727
阳原县
1
怀安县人民法院
冀0728
130728
怀安县
1
万全县人民法院
冀0729
130729
万全县
1
怀来县人民法院
冀0730
130730
怀来县
1
涿鹿县人民法院
冀0731
津0111
120111
天津市西青区
1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津0113
120113
天津市北辰区
1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津0114
120114
天津市武清区
1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津0115
120115
天津市宝坻区
1
静海县人民法院
津0223
120223
静海县
1
蓟县人民法院
津0225
120225
蓟县
1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30403
邯郸市丛台区
1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冀0404
130404
邯郸市复兴区
1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冀0406
130406
邯郸市峰峰矿区
1
邯郸县人民法院
冀0421
130421
邯郸县
1
临漳县人民法院
冀0423
130423
临漳县
1
成安县人民法院
冀0424
130424
成安县
1
大名县人民法院
冀0425
130425
110106
北京市丰台区
1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京0111
110111
北京市房山区
1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京0115
110115
北京市大兴区
1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京03
2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京0105
110105
北京市朝阳区
1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京0112
110112
北京市通州区
1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大名县
1
涉县人民法院
冀0426
130426
涉县
1
磁县人民法院
冀0427
130427
磁县
1
肥乡县人民法院
冀0428
130428
肥乡县
1
永年县人民法院
冀0429
130429
永年县
1
邱县人民法院
冀0430
130430
邱县
1
鸡泽县人民法院
冀0431
130431
鸡泽县
1
广平县人民法院
冀0432
130432
广平县
3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
120000
天津市
1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津01
2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津0101
120101
天津市和平区
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津0104
120104
天津市南开区
1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津0105
120105
天津市河北区
1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津0106
120106
天津市红桥区
1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冀0534
130534
清河县
1
临西县人民法院
冀0535
130535
临西县
1
南宫市人民法院
冀0581
130581
南宫市
1
沙河市人民法院
冀0582
130582
沙河市
1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冀0591
4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冀06
130600
保定市
1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冀0602
130602
保定市新市区
130703
张家口市桥西区
1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冀0705
130705
张家口市宣化区
1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
冀0706
130706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
1
宣化县人民法院
冀0721
130721
宣化县
1
张北县人民法院
冀0722
130722
张北县
1
康保县人民法院
冀0723
130723
康保县
1
沽源县人民法院
冀0724
130300
秦皇岛市
1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冀0302
130302
秦皇岛市海港区
1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冀0303
130303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1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冀0304
130304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1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冀0321
130321
青龙满族自治县
1
昌黎县人民法院
冀0322
130322
1
新乐市人民法院
冀0184
130184
新乐市
1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冀0191
4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冀02
130200
唐山市
1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冀0202
130202
唐山市路南区
1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冀0203
130204
130204
唐山市古冶区
冀0503
130503
邢台市桥西区
1
邢台县人民法院
冀0521
130521
邢台县
1
临城县人民法院
冀0522
130522
临城县
1
内丘县人民法院
冀0523
130523
内丘县
1
柏乡县人民法院
冀0524
130524
柏乡县
1
隆尧县人民法院
冀0525
130525
隆尧县
1
任县人民法院
冀0526
130526
任县
1
南和县人民法院
1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