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2]5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2]51号](https://img.taocdn.com/s3/m/849ac60a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59.png)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2〕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在全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矫正,促进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
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
社区矫正工作5+1监管责任书

社区矫正工作5+1监管责任书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监外执行罪犯,因被判处
刑罚,刑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刑期变动情况_________社区矫正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落实好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以下监管责任书:
一、对矫正对象每月帮教不少于1次;
二、按监外执行罪犯守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经常性法制、政策、道德、前途以及遵纪守法教育,敦促其认罪伏法,悔改前非,早日新生,并自觉遵守各项监管规定;
三、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手续办事,做到既在政治上、思想上、制度上从严,又在生活上、工作上帮助解决一些许可范围内的实际问题,把严格要求与关心帮助结合起来;
四、对监管和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和上级有关机关汇报。
******司法所(签名):
辖区民警(签名):
联村干部(签名):
社会志愿者(签名):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
矫正对象监护人(签名):登记日期:。
我县社区矫正的情况和建议

浅议我县社区矫正的情况和建议【摘要】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初步的发展。
但是随着工作的深入进行,一些问题与矛盾也逐步显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立法缺陷,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分离,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关键词】社区矫正;存在问题;建议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罪犯。
其中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是重点对象。
一、我县社区矫正的开展情况根据“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县于2009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一年以来,县司法行政部门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矫正对象正常或提前解除矫正为目标,突出地域特色,严格管理教育,科学文明操作,依法实施矫正,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到了管得住、矫治好为目标,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网络试点工作一开始,县委县政府就明确了“高标准定位、规范化运作、高质量管理”的试点要求。
县领导多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和听取汇报并深入乡镇矫正办检查指导。
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就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办公场所、部门职责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试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1.建立健全责任网络在县、镇两级分别调整和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县级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镇级由镇长任组长,镇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了一名镇领导专职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正效果,保障社会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刑满释放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犯罪分子、取保候审罪犯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帮助,促使其逐步恢复正常生活、成为社会有益成员的工作。
第三条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矫、依法办事的原则,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社会化帮助,强化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增强矫正对象的法纪观念,培养矫正对象自我改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第四条社区矫正工作应当遵循团结稳定、和谐包容、担当负责、宽严相济、仁爱尊重的原则。
第五条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是:(一)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扶和监督工作;(二)做好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其自觉接受矫正、树立正确的法纪观念;(三)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协助完成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合法权益;(五)加强社会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普及,促进社会公众的矫正观念和规范的提升。
第二章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六条社区矫正机构是指社会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机构。
社会矫正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对刑满释放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犯罪分子等进行矫正工作的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帮扶和监督。
社区矫正机构是指负责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进行矫正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社会矫正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初步评估,制定个性化矫正计划;(二)对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帮扶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发问题;(三)定期开展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纪观念;(四)与司法机关配合,协助完成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合法权益。
第八条社区矫正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接收未成年犯罪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初步评估,制定个性化矫正计划;(二)对未成年犯罪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帮扶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开展未成年犯罪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纪观念。
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要求

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要求一、认罪服法,增强法制观念,不重新犯罪。
遵守《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尊重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严格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情况一次;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三、每月上交1份书面思想汇报(汇报一月工作、学习、家庭、劳动情况),接收矫正第一个月上交2份,思想汇报必须本人送达司法所。
每月到司法所矫正工作办公室报到一次。
每月接受个别谈话至少一次。
每月接收社区矫正机构家访会少一次或者接受相应学习。
四、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少于8小时;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
第一个月不少于12小时。
五、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
第一个月不少于12小时。
六、将活动区域限定在行政区辖区内.因为工作、生活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本市(区)的,应当认真遵守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外出请假,返回后及时销假。
七、矫正人员发生通讯方式变化、居所变化、工作变化、家庭重大变故、生活困难、心理状况不佳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八、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地,需要变更居住地的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行政机关作出决定。
九、保外就医的矫正人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十、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矫正人员需要进入的要经过司法机关批准并通知检察院。
十一、主动接受监护人和社区群众的监督。
十二、努力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十三、遵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十四、不搞江湖义气,不拉帮结派,不仗势欺人;不参与赌博、酗酒、偷窃、打架斗殴、传阅反动淫秽书刊以及其他违法活动;不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谈论案情,交流犯罪经验,传播作案手段。
十五、到解除矫正期限上交材料:矫正期当月思想汇报、整个矫正期的思想汇报总结、解除矫正申请书(格式参照发放样本)。
社区矫正队伍整治实施方案

社区矫正队伍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矫正和帮助,促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然而,由于社区矫正队伍整治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队伍建设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服务水平不够高等,导致了矫正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了一些不良事件。
因此,有必要对社区矫正队伍进行整治,提升其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整治目标1.建立健全的社区矫正队伍管理体系,规范队伍建设和管理。
2.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3.加强队伍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的廉洁自律。
三、整治措施1.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队伍的专业化和素质化。
2.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队伍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队伍的监督和管理。
3.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加强队伍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四、整治保障1.加大对社区矫正队伍整治工作的投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3.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治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整改落实。
五、整治效果通过以上整治措施的实施,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社区矫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明显改善。
2.队伍的管理制度更加规范,队员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得到增强,不良事件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
3.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得到提升,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支持。
六、总结社区矫正队伍整治是当前矫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通过对队伍的整治,才能提升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整治方案,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共同努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五个一教育矫正模式内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五个一教育矫正模式内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教育矫正是指通过教育和培训等方式对行为有问题的个体进行改正和引导,以达到重新融入社会的目的。
在教育矫正中,有许多不同的模式和方法,每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介绍五种教育矫正模式,包括第一种模式、第二种模式和第三种模式等。
通过对这些模式的介绍和分析,可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不同的教育矫正方法,为实践中的教育矫正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一种教育矫正模式的原理、特点和应用场景,希望读者能够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和帮助。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将会详细介绍五个一教育矫正模式的内容,包括每种模式的特点、实施方法、效果评价等方面。
通过对比分析不同模式的优缺点,以及对比实证研究的结果,来探讨该教育矫正模式在矫正犯罪行为和改善受教育者行为方面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同时,文章还会关注该教育矫正模式在实际教育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并提出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最终,通过文章结构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思路和全面的了解,以期达到传达作者观点和展现研究成果的目的。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教育矫正模式在矫正教育中的重要性和作用,通过对五种教育矫正模式的深入分析和比较,探讨其各自的特点、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为矫正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同时,本文还旨在促进矫正教育改革和创新,提高矫正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实现对受教育者的真正帮助和改变。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引起更多关于教育矫正模式的讨论和研究,为矫正教育领域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2.正文2.1 第一种教育矫正模式第一种教育矫正模式是基于惩罚和奖励的教育方法。
在这种模式下,教育者会根据学生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以达到纠正学生行为的目的。
在这种模式下,奖励通常是指给予学生积极的反馈,如表扬、奖励物品或者其他形式的认可,以激励学生继续表现好的行为。
而惩罚则是指对学生不当行为进行惩罚,以阻止学生重复犯错。
社区矫正专项整治检查方案

社区矫正专项整治检查方案一、背景社会治安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频频发生。
为了有效地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此专项整治检查方案。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 意义: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1. 整治范围:全市各社区矫正机构及其下属社区服务站,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 整治对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社区矫正安排的监督人员等。
四、整治内容1.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检查- 工作纪律: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爱岗敬业进行检查。
- 安全防范: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
- 服务态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态度友好、服务热情进行检查。
2. 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状况检查- 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表现、社会交往情况、思想动向、行为活动等进行检查。
- 家属状况: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环境、家庭关系、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检查。
3. 社区服务站工作情况检查- 服务设施:对社区服务站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 服务内容:对社区服务站提供的社区矫正服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进行检查。
- 工作人员配备:对社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是否充足及工作配合情况进行检查。
4. 监督人员工作情况检查- 监督工作:对社区矫正安排的监督人员是否勤勉尽责、监督力度到位进行检查。
- 意见反馈:对监督人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是否得到及时采纳和整改进行检查。
五、检查方法1. 采取组织检查和个别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检查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整体情况,个别检查能够更好地发现问题。
2. 随机抽查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开展个别访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向和生活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肥城市边院司法所
“五个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为切实管理好特殊社区矫正人员,近年来,边院司法所采取“五个一”管理制度,加强特殊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家住边院的伍某是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属严管人员,目前在肥城某学校上学。
为了不影响他的学业,该所工作人员坚持每周五下午延长下班时间等其放学归家报到,或周六加班让其来所里报到,同时还采取到其就读学校不定期抽查、走访、开展谈心交流等确保有效管控。
针对伍某的人性化、变通化的管理方式,这是边院司法所“五个一”管理方式的一个缩影。
据悉,该所“五个一”管理方式为:社区矫正人员每日如实记载本人行动方位及生产生活情况;每周提交司法所检查一次;每周到司法所当面报到一次;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一次(不少于八小时),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一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每月向司法所提交《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