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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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9.26•【字号】鲁市监食生规字〔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鲁市监食生规字〔2019〕3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2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登记管理(一)严格登记准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及时将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生产条件、操作规范、标签标识要求和负面清单等事项告知从业者,指导从业者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规定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填报《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及时予以登记,对申报列入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的一律不予登记。

对于在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6〕100号)规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对已经按食品小作坊进行登记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退出机制,逐步将其纳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监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监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监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改革监管方式,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更好地体现科学监管、和谐发展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推行网格化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网格化监管的范围、原则和设立范围:以分局、所为单位建立层级监管网格。

原则: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司其责,责任到人。

设立:按照管辖区域和机构设置现状,实行四级网格监管,分层对网格监管负责。

一级网格:县局辖区。

负责日常监管的局领导为责任人。

二级网格:基层分局、所辖区。

分局长、所长为责任人。

三级网格:巡查队(组)辖区,巡查队(组)长为责任人。

四级网格:巡查队(组)员为责任人。

二、网格监管职责一级网格职责:综合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确定本网格内各职能机构在网格监管中的职责,对影响网格监管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阶段监管重点,指导二级网格开展属地监管,对下级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反映本级及本级以下网格监管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同时,指导与督办推行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诚信通系统。

二级网格职责:全面掌握本级及以下网络监管工作情况,计划、组织落实各项监管任务,解决和向上级反馈日常监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三级网格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和考核,并及时准确督办录入三级网络各项监管信息,建立网格化监管数据库。

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所辖食品、农资经营户中先行稳步推广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诚信通系统。

三级网格职责:全面组织落实各项监管任务,对四级网络日常工作进行组织落实、协调和考核,并综合收集四级网格各项监管信息。

具体实施网格内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按权限对网格内市场主体实施监管。

四级网格职责:1、会登记、会检查、会办案、会调解、会电脑。

2、对责任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台帐。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12.16•【字号】•【施行日期】2014.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白新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兰国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兰顺锋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建和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鸿广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静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春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唐余山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徐斌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成员:刘涛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刘再坤行政受理科负责人徐英学食品生产科负责人易勇食品流通科负责人岑义培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杨军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詹晓玲市场监管科负责人韦玲丽计划财务科副科长一、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局长白新作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总负责人,纪检组长唐静志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食安委办,徐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有关科室负责人及稽查局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州内2-3县(市、区)网格化管理进行指导,每年督导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网格化监管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对县(市、区)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进行包片负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国强,负责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三都县;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建和,负责独山县、荔波县;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鸿广,负责惠水县、长顺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春,负责罗甸县、平塘县;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唐余山,负责贵定县、龙里县;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徐斌,负责福泉市、瓮安县。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分享6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分享6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分享6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一我们在认真总结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

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近年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力于建设起一体化的市场监管体系,旨在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安全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即“网格化监管、重点监管、分类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以此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监管。

1.网格化监管为了更好地贴近市场状况,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借鉴政府网格化管理的经验,采用网格化监管模式,辖区内每个网格都有一名专门负责监管工作的市场监管员,通过日常走访、调查取证、监管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实现了监管规范、全覆盖、全程跟踪的目标。

2. 重点监管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制定了重点监管计划,重点监管对象包括食品药品、商品质量、知识产权、价格等方面的市场主体。

通过加强重点领域内市场主体的监管,有效地减少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和消费者的受害,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3. 分类监管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属性和经营特点,分别制定了适用不同监管方式和措施的分类监管制度,分为公共场所监管、农村市场监管、特殊商品监管、电商平台监管等,全面加强市场主体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4. 多部门协同监管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还积极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明确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和分工,提高监管效率和管理水平。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严厉打击,倡导诚信经营,构建了一个强化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标准建设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流通领域监管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围绕消费者健康安全和权益保护,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流通监管体系。

1. 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加大对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力度,严格把关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加强对商家的实名认证和商品备案,注重对商品的源头管理,确保商品安全,同时还加强对食品、药品等特殊商品的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是一种以网格化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模式,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种创新和改进。

它主要通过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地的网络体系,实现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全程监管。

下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1.确定监管网格化的范围和定位: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的网格,每个网格由若干个区域组成,每个区域由若干个监管人员负责。

2.配置监管人员:根据各区域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规模和特点,合理配置监管人员,确保每个区域都有足够的监管力量。

3.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用于收集、存储和分析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数据和信息。

4.实施信息共享和互通: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确保监管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共享,减少信息孤岛现象。

二、加强监管措施1.完善种子和农药农艺的科学管理制度,促进农产品的绿色生产。

2.实施全程追溯体系,对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加强农产品的抽检和质量监测,对存在问题的农产品及时进行处置和下架处理。

4.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生产、流通和销售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权威和公信力。

三、推进农产品安全标准化1.制定统一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对生产、流通和销售中的农产品进行统一的评价和认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水平。

3.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体系的建设,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管协作1.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整体效果。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跨部门、跨层级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在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五、建立综合监管评估机制1.建立监管绩效考核体系,对各区域的监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字号】青工商市发[2006]21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工商市发〔2006〕213号)各分(市)局:为深入推进全系统“网格化”监管工作,不断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局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

现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局、省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创新市场监管手段为重点,以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和措施为主线,以实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努力实现监管职能到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科学划分市场监管网格,明确各监管网格职责,建立完善科学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市场“网格化”管理内容,促进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提高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水平。

二、科学划分监管网格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就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工商机关”)为监管主体,整合市场开办单位、行业自律组织、社会义务监督员等各方力量,依托各自职能,构筑起由“工商监管网格”、“市场自管网格”、“行业自律网格”、“社会监督网格”“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各网格按照“边界明确,工作量相对均衡,相邻基本格间便于协作配合”的原则,科学划分监管区域,由上而下层级设置,形成既独立运行又相互协作、责权分明、职责细化、反应迅速、多方互动、立体监管的市场监管体系。

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的监管机制,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的整合,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按照“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省、市工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

一、网格的设立及原则网格化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夯实经济户口基础工作,通过对经济户口分级分类管理,不断提高信用监管水平,并最终实现“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的目标。

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注册监管科设为办公室,实行四级网格监管。

按照管辖区域将分局(一级网格)、工商所(二级网格)、中队(三级网格)、队员(网格责任人)分成四个不同层级的网格,层层对网格负责。

1. 分局辖区为一级网格,职能部门为各业务科室,负责日常监管的领导为责任人;2. 各工商所为二级网格,所长为责任人;3. 工商所监管中队、内务综合组为三级网格,中队长(组)为责任人;4. 队(组)员为四级网格,队(组)员为责任人;所长根据辖区范围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和数量,按照“区域界线划分明确、工作总量基本平衡、干部配备人士相宜”的原则,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为中队网格即:内务综合组:主要负责所里的经济户口管理、书式经济户口档案管理、微机管理、内勤财务、各项收费、个体登记发照、接待投诉等内务性工作;监管巡查中队:主要负责责任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验照、日常监管、企业回访、解决投诉、专项治理等工作;查办案件中队: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配合巡查组企业回访、解决投诉、专项治理等工作。

中队网格由中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分配给监管干部,每个责任区至少确定一名监管干部,责任区监管干部互为补充。

各工商所要将网格的划分情况,包括监督干部姓名、责任区范围、市场主体户数等,在公告栏中公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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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检查责任和抽检责任),切实提高XX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实施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原则,按照“织密监管网络、夯实监管责任、严惩违法行为、确保食药安全”和“四有两责”要求,采取“四定”(定岗、定格、定员、定责)措施,划定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的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在20XX年5月底前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无缝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服务管理高效、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共管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从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向依靠科技方式、从粗放监管向精细监管转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本着统一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有机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现有监管资源,结合我县辖区和机构设置现状实行四级网格监管“片警”式管理,分层对网格监管负责。

以监管员为主体,以协管员、信息员为
有效补充,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兼职网格员和监督员,对片区、网格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实施动态管理。

1.一级网格(总格)
一级网格为全县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

监管责任主体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责任人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及日常监管的组织工作。

2.二级网格(分格)
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

监管责任主体为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责任人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及日常监管的组织工作。

3.三级网格(单元格)
三级网格为各村(社区)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村(社区)委会,负责本村(社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

监管责任主体为市场监督监管人员,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承担单元格内的行政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举报投诉、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任务。

4.四级网格(基本格)
四级网格为各村民(社区)小组行政区域,监管责任人为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协管员、监督员。

协管员协助监管人员承担日常现场检查责任,定期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法律法规、操作规
范、技术指导原则等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建立上下游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信息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合法守法发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发现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线索并及时上报,快速报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等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
局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信息互通、宣教培训等工作制度,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重点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普查建档、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整改和信息报告、联合执法、宣传培训等制度。

(三)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员队伍
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网格化管理片区责任人。

法规宣教股负责建立网格员(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对网格员队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服务的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了解掌握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相关知识,提高监管能力。

(四)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负全责。

网格监管员负责本网格的日常工作,发挥宣传员、信息员、巡查员等作用。

网格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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