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七项”制度
公司职代会制度

公司职代会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而建立的一种组织形式。
职代会即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员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机构,在企业中代表员工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
职代会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选举方式:通过选举产生职代会代表,一般采取定期选举或者换届选举的方式,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员工的利益。
2.职代会组成:职代会的组成根据企业规模和员工人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由一定数量的代表组成,代表员工的不同部门和层级。
3.职代会权力:职代会有一定的权力,并拥有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的权利,例如制定和修改公司制度、审议和监督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等。
4.职代会职责:职代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员工维护合法权益,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促进员工的参与度和归属感,同时也要履行职代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5.运作机制:职代会的运作机制一般由企业内部制定,包括职代会的会议方式、决策程序、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等。
通过建立公司职代会制度,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决策的参与度,提高公司管理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从而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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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代会工作制度规范

单位职代会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监督和决策的重要途径。
职代会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民主集中、群众自治、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职代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职代会代表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机构第四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职代会会议,组织职工讨论企事业单位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职代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部分职代会代表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职代会决议,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职代会决议情况;(二)听取企事业单位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四)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按照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五)主持职代会的选举和罢免工作。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民主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职代会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拟定职代会工作计划和议题;(二)组织职工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起草职代会决议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四)负责职代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五)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协助常务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六)履行职代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事业单位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二)讨论和决定企事业单位的重大问题;(三)选举和罢免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四)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职代会决议情况;(五)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基本知识1.职工代表大会的概念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工会是企事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1)职工代表大会一般行使以下七种权利:①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③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④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⑤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⑥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行使前款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以上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①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方案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②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④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前款规定职权外,还行使制定、修改企业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3.如何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可以竞选和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七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
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共建企业发展。
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代表:第一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____%至____%.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____%;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____%;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第二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组织: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职权:第一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第三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第一部分:职工代表大会的能力和义务(1)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一个咨询机构或议事机构,而是一个“行使权力”的机构,即法律赋予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决定问题的权力,而不只是空架子,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即依照法律享有利益的自由。
企业职代会若干工作制度

企业职代会若干工作制度1. 参与人员:所有企业职工都有权参加企业职代会。
2. 会议召开:企业职代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
会议由公司领导或工会组织负责召集,并提前通知所有职工。
3.议程安排:企业职代会应制定详细的议程安排,包括审议并表决通过企业的重要事项,如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重大投资决策等。
4.提议和授权:企业职代会允许职工代表提出议案和提议,并可以授权经理层、工会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5.选举和监督:企业职代会应制定选举制度,选择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并对企业经营情况以及管理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表决原则:企业职代会的表决原则一般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即以多数人的意见为依据进行决策。
7.会议纪要:企业职代会应制定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的基本内容、决策结果、提案和议案的执行情况等重要信息,并及时向全体职工通报。
8.信息公开:企业职代会应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包括经营情况、财务报表、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等,确保职工了解企业状况。
9.决策实施:企业职代会决策的执行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落实,同时可委托相关部门或工会进行具体实施。
10.监督机制:企业职代会应建立监督机制,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保证企业职工的权益和利益得到维护。
以上是一些企业职代会的工作制度,具体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职代会若干工作制度(二)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代表员工利益的职工代表大会所采取的工作方式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职代会工作制度中的内容:1. 职代会的设立和组织:明确职代会的设立程序、组织机构和职能,包括职代会主席和副主席的选举程序、职代会的会议制度、参与职代会的员工选择和代表权的行使等。
2. 职代会的职权和职责:明确职代会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包括讨论和决定与员工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制订和变更等;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如企业利润分配、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
企业职代会若干工作制度

企业职代会若干工作制度企业职代会是企业中的一项重要会议制度,其目的在于加强企业内部沟通和协调,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使企业职代会更加规范和有效,制定一系列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就企业职代会的若干工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会议召开制度1. 定期召开职代会:职代会应当定期召开,一般为一年一次或按照需要适时召开。
具体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全员,确保各个部门和岗位都有足够时间做好准备。
2. 内容准备制度:职代会的议程和会议材料应提前准备好并发送给与会人员,确保与会人员对会议的内容和议题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3. 会议纪要制度:每一次职代会都应有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
会议纪要应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并留存备查。
二、参会人员制度1. 会议主持人制度:职代会应有专门的主持人,负责引导会议的顺利进行,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主持能力和沟通能力,并能处理好与会人员之间的关系。
2. 与会人员确认制度:在召开职代会前,必须确认参会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
参会人员应包括各部门的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以确保会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3. 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职代会,参会人员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请假应提前写请假条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三、议事程序制度1. 会议开场程序: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简单介绍与会人员,并确认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要求。
随后,由主持人按照议程进行开场发言,热烈欢迎与会人员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2. 发言顺序制度:会议上的发言顺序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发言列表进行,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表达意见和建议。
同时,应设定合理的发言时间限制,避免过长或过短的发言时间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3. 决议表决制度:会议上的重要议题应通过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
表决结果可以采用多数原则决定,但对于一些重大决策应采取特定的表决方式,如两票制等。
四、会议后续工作制度1. 行动计划制度:职代会结束后,应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明确各项决议的实施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决议能够落地生根。
集团公司职代会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职代会工作制度
是指集团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工作制度,以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公司发展。
职代会的组织形式:
1. 职代会的召开时间和频率应当制度化,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2. 职代会由公司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职代会的职责:
1. 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如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
2.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财务状况、运营情况等。
3. 提出职工利益保障和改善的建议和要求。
4. 选举公司领导和监事会等重要职位。
职代会的工作制度:
1. 职代会应当有明确的议程,议程内容应当包括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确保职代会的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 职代会的决议应当通过多数票通过,并及时公布。
3. 职代会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如会议纪要、决议文本等,以备查阅和追溯。
4. 职代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职代会代表选举制度、议事规则等。
职代会的保障措施:
1. 公司应当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材料。
2. 公司应当保障职代会代表的言论和议事权利,提供公正、透明的环境。
3. 公司应当为职代会代表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集团公司职代会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代会“七项”制度

职代会“七项”制度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内容的充实和完善,关键是要做好程序的规范工作。
为此,要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职代会实施细则,将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职代会,建立健全报告备案等“七项制度”,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
一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报告备案制度。
职代会召开时间可根据企事业单位情况确定,一般应在年底或下年初召开。
召开前15日应填报《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将职代会的筹备情况、召开日期、会议程序、议题等情况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征求意见。
市直涉及职代会的系统工委、直属工会报市总工会,县(市)区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在上报系统工委的同时报县(市)区总工会备案,上级总工会应当在5日内给予批复。
会后5日内,将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按照上述流程上报备案。
同时,要建立市直系统工委工作会议会前书面报告制度。
要在工作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召开会议的内容、议程等相关事宜,书面报告到市总工会组织民管部,便于市总工会掌握情况、指导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指导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职代会质量,全面贯彻《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建立必要的指导制度。
会前要对职代会的“七项制度”等有关内容、程序进行审核把关,会中要对职代会的议题议程到会指导,要严格审核和充实完善职代会内容,在职代会原有内容基础上,将工会与企业、职工间的“共同要约行动”纳入职代会。
坚持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方案等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分流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做到企业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不能实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无效,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代表提案制度。
职代会制度是实现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平台,也是职工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提案制度,畅通企事业单位与职工沟通渠道,充分倾听职工心声,维护和实现好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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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七项”制度
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内容的充实和完善,关键是要做好程序的规范工作。
为此,要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职代会实施细则,将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职代会,建立健全报告备案等“七项制度”,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
一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报告备案制度。
职代会召开时间可根据企事业单位情况确定,一般应在年底或下年初召开。
召开前15日应填报《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将职代会的筹备情况、召开日期、会议程序、议题等情况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征求意见。
市直涉及职代会的系统工委、直属工会报市总工会,县(市)区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在上报系统工委的同时报县(市)区总工会备案,上级总工会应当在5日内给予批复。
会后5日内,将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按照上述流程上报备案。
同时,要建立市直系统工委工作会议会前书面报告制度。
要在工作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召开会议的内容、议程等相关事宜,书面报告到市总工会组织民管部,便于市总工会掌握情况、指导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指导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职代会
质量,全面贯彻《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建立必要的指导制度。
会前要对职代会的“七项制度”等有关内容、程序进行审核把关,会中要对职代会的议题议程到会指导,要严格审核和充实完善职代会内容,在职代会原有内容基础上,将工会与企业、职工间的“共同要约行动”纳入职代会。
坚持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方案等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分流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做到企业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不能实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无效,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代表提案制度。
职代会制度是实现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平台,也是职工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提案制度,畅通企事业单位与职工沟通渠道,充分倾听职工心声,维护和实现好职工权益。
要根据征集提案情况,将职工最关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整理后,以联席会议等形式督办企事业单位领导落实,以调动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确保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要做好提案的征集、完善、审议、交办、归档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和提案答疑制度。
企事业行政领导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和提案答疑是落实职代会职权的关
键,是职代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职代会要听取和审议企业领导人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经济性裁员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对职工代表关心的事宜提出的提案,要督促行政领导给予详尽的解答。
五是要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女职工专项合同)。
要结合实际,逐步健全包括工资协商和女职工专项合同在内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职工方集体协商的代表由职代会推举产生。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结果必须向职代会报告,达成的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必须经职代会表决通过,然后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应按照有关要求协商签订,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以上合同必须向职工公布。
六是要建立健全厂务、政务、校务、院务公开制度(以下统称厂务公开)。
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代会,厂务公开是职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要把厂务公开和职代会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厂务公开的内容分别纳入职代会的职权,切实
发挥厂务公开制度的作用。
要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并切实发挥作用,职工满意率至少在80%以上。
在职代会召开前,要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在职代会召开过程中,引导职工代表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审议,最后形成决议;在职代会闭会后,根据公开的内容和时间要求,通过职代会主席团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厂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要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了解职工的反映,不断完善厂务公开工作。
积极探索机关政务公开的工作方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七是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制度。
评议监督权是职代会依法享有的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权利。
要按照《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将民主评议的范围确定为国有、集体企业,含国有、集体(包括职工集体股)相对控股的企业。
改制企业,即从国有、集体企业转变为混合型产权制度的企业,都应该坚持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行政负责人,即总经理(厂长)、副总经理(副厂长)。
评议前要制定评议方案,在干部述职的基础上,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和上级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