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与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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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与工资、劳务报酬、折扣、回扣的区

佣金与工资、劳务报酬、折扣、回扣的区

一、什么是佣金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在法律上明确了合法的中间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服务获得合法的佣金。

(暂行规定)第7条第1款更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佣金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

(二)、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给予和接受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账,这里的明示和入账与关于折扣明示和入账的规定的含义相同。

就是要中介公司的发票或个人部分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的才可以作为佣金入账抵扣几种佣金形式:1、证券交易佣金是指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交纳的费用。

证券商不得任意或变相提高或降低佣金的收费标准,受托买卖未成交时,证券商也不得向委托者收取佣金。

另外税法不承认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应从溢价发行中扣除,不能在损益中核算。

)2、国际贸易中的佣金外贸专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在外报价条款中明示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

卖方应在收妥货款后,再向中间商支付佣金。

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确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税法上不承认这种“暗佣”行为。

3、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二、佣金在税法和财务中的规定处理根据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1]84号文,纳税人发生的佣金收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计入销售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无论属于何种名义,均不得扣除:1、有合法真实凭证;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3、支付给的佣金如实入账,不得为直接冲减费用后的余额;4、支付给机构或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对境外10%)。

国际贸易报价及三种术语间的换算公式以及佣金的计算法

国际贸易报价及三种术语间的换算公式以及佣金的计算法

国际贸易报价及三种术语间的换算公式以及佣金的计算法一、国际贸易报价1.佣金:因中间商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要向其支付一定的酬金,此项酬金叫佣金。

每公吨100美元CIF纽约包括3%佣金或每公吨100美元CIFC3%纽约2.佣金的支付:佣金通常由出口方收到货款后再支付给中间商的。

3.折扣:折扣(Discount),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

每公吨150美元CIF伦敦包括3/%折扣或每公吨150美元CIFD3%伦敦二、FOB/CIF/CFR三种贸易术语价格之间的换算方式及公式介绍如下:1.FOB价换算为CFR价或CIF价(1)FOB价算为CFR价的公式:CFR=FOB+F(运费)(2)FOB价换算为CIF的公式:CIF=(FOB+F(运费))÷(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2.CIF价换算为FOB价或CFR价(1)CIF价换算为FOB价的公式:FOB=CIF-I(保险费)-F(运费)(2)CIF价换算为CFR价的公式:CFR=CIF-I(保险费)3.CFR价换算为FOB价或CIF价(1)CFR价换算为FOB价的公式:FOB=CFR-F(运费)(2)CFR价换算为CIF价的公式:CIF=CFR÷(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报价通常使用FOB、CFR、CIF三种价格。

对外报价核算时,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明确价格构成,确定价格构成。

确定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计算依据,然后将各部分合理汇总。

以下用实例说明三种贸易术语的对外报价核算:背景材料:吉信贸易公司收到爱尔兰公司求购6000双牛料面革腰高6英寸军靴(一个40英尺集装箱)的询盘,经了解每双军靴的进货成本人民币90元(含增值税17%),进货总价:90X6000=元;出口包装费每双3元,国内运杂费共计12000元,出口商检费350元,报关费150元,港区港杂费900元,其他各种费用共计1500元。

进出口货物价格之佣金与折扣的运用

进出口货物价格之佣金与折扣的运用

进出口货物价格之佣金与折扣的运用进出口业务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货物的价格、佣金和折扣是影响业务成败的关键因素。

在进出口业务中,佣金和折扣的运用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直接影响到业务的利润和竞争力。

首先,佣金是指代理商或中介机构在贸易中承担的一定责任和风险所获得的报酬。

佣金的比例一般是根据货物的价格来确定的,国际惯例一般为货物总价的1-5%。

佣金的支付一般由出口商承担,因为代理商或中介机构在推销和销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的努力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

此外,佣金的多少也与进出口商的关系、销售业绩和市场情况等因素有关。

其次,折扣是指在销售过程中为吸引客户和促进销售所提供的价格减免。

折扣的设置既可以为了增加销售额,又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和市场需求来定制。

折扣的幅度一般根据客户的购买量、付款方式和产品质量等因素来确定。

折扣的使用有助于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也可以促进销售渠道的稳定和发展。

佣金和折扣在进出口业务中的运用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首先,佣金和折扣应该合理合法。

在国际贸易中,佣金和折扣的设置应该符合国际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违反反垄断法或贿赂法等相关规定。

其次,佣金和折扣应该明确约定。

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佣金和折扣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和争议。

再次,佣金和折扣应该与质量和服务相匹配。

佣金和折扣的设置应该基于货物的质量和供应商的服务,不应该仅仅为了争取销售而忽略质量和服务。

最后,佣金和折扣的使用应该与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相适应。

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灵活调整佣金和折扣的幅度和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销售额。

总之,进出口货物价格、佣金和折扣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作用。

合理运用佣金和折扣,可以提高业务的利润和竞争力,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同时,必须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法性、明确性、匹配性和适应性,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在进出口业务中,佣金和折扣的运用十分重要,对于提高销售额、扩大市场份额以及增加利润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与回扣

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与回扣

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与回扣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与折扣只要说到贸易中的佣金(COMMISSION)与折扣(DISCOUNT),许多初涉外贸的企业经理都会倒抽一口冷气,因为对于那些做惯内贸的业务人员来说,往往会把它与“回扣”或者“贿赂”之类见不得光的事联系起来。

仿佛只能“关起门来谈”,或者说根本是“拿不上台面”的事,非要偷偷摸摸不可。

因而,只要一说到佣金,有人就会横眉冷对,似乎有损人格。

其实在国际贸易中,佣金与折扣的构成是价格谈判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商洽中经常涉及的最普通不过的事。

价格中包含了佣金或折扣,直接影响到买卖的最终完成,也影响到实际价格的高低,关系到进、出口双方以及相关第三者的经济收益。

要达到贸易的最终完成,佣金和折扣经常成为不或缺的因素之一。

但是,佣金与折扣也有着明显的差别。

佣金一般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中间商等,因介绍交易或代买代卖所获得的报酬;而折扣则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

佣金又有明佣和暗佣之分:所谓明佣,是指在买卖合同、信用证或发票等相关单证上公开表明的金额。

在单证中,通常表示在贸易术语后面,如“CIF C5% HONGKONG”。

这个“C”就是COMMISSION,即佣金。

而暗佣的金额则是对真正买主保密,由卖方(出口商)暗中支付给中间商的费用,它的数额一般不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显示。

等到卖方货款收妥之后,另行支付给中间商。

而折扣则是指卖方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买方的价格减让。

因而,对于“C5%”或“D5%”,虽然金额相同,但是在内容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佣金或折扣是在原价的基础上,扣除一定百分比的数额,来算出实际应付的商品价款。

其中要注意的细节是,我们在谈判过程中,如商品要办理保险,也就是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货物,理应按减除折扣后的净价作为投保基数。

一般来说,以信用证或合同条款为准。

佣金,不管是明佣或暗佣,多数都以所谓“含佣价”为投保基数。

国际贸易佣金管理规章制度

国际贸易佣金管理规章制度

国际贸易佣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际贸易中的佣金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合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国际贸易佣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第四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以现场监察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强化合同约束,明确佣金支付方式,规范佣金计算方式。

第六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贸易动态,确保佣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加强风险防范,防范欺诈行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

第八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应促进合作共赢,推动行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佣金管理机构第九条国际贸易佣金管理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实力,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并履行相关手续,接受监管。

第十一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建立佣金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确保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佣金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佣金管理机构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佣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佣金支付第十五条佣金支付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确保佣金接收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佣金支付应将支付情况及时报告给相关方,保持透明度和真实性。

第十七条佣金支付应采取电子支付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快捷到账。

第十八条佣金支付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合法合规开展支付活动。

第十九条佣金支付应及时更新财务账册,记录相关信息,保留相关凭证。

第二十条佣金支付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恶意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佣金争议解决第二十一条佣金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二十二条佣金争议经调解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终裁决为最终结果。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

佣金的计算佣金=含佣价×佣金率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1-佣金率)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例:我某公司对外报价某商品2000美元/公吨CIF纽约,外商要求改报4%含佣价。

问:在保证我方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我方应该报含佣价为多少?解: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CIFC4%=CIF净价÷(1-佣金率)=2000÷(1-4%)=2083.33(美元)例:调整含佣价的佣金率:已知CFRC3%为1200美元,保持卖方的净收入不变,试改报CFRC5%价。

解:CFR净价=CFRC3%价×(1-佣金率)=1200×(1-3%)=1164(美元)CFRC5%价=CFR净价÷(1-佣金率)=1164÷(1-5%)=1225.26(美元)FOB、CRF、CIF的价格构成⏹FOB=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CRF=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国外运费⏹CIF=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国外运费+国外保险1.CIF价换算为其它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CFR价换算为其它价⏹FOB价=CFR价-运费⏹CIF价= 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3.FOB价换算为其它价⏹CFR价=FOB价+运费⏹CIF价= 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①出口总成本是指出口商品的进货成本加上出口前的一切费用和税金。

②出口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商品按FOB价出售所得的外汇净收入。

③出口人民币净收入是指出口商品的FOB价按当时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的数额。

根据出口商品成本的这些数据,可以计算出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和出口创汇率。

该指标反映出口商品每取得一美元的外汇净收入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

换汇成本越低,出口的经济效益越好.(1)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出口总成本,包括进货(或生产)成本,国内费用(储运、管理,预期利润等,通常以费用定额率表示)及税金。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1. 佣金的定义和作用佣金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交易中介的卖方代理人或买方代理人所收取的费用。

佣金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经销商或代理人为其所代理的产品进行推销和销售,以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佣金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佣金激励了经销商和代理人积极推广和销售产品,增加了产品在市场上的曝光度和销售量。

佣金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市场和客户群体。

佣金也是经销商或代理人的收入来源,可以增加其对产品的投入和服务质量。

2. 佣金的结算方式佣金的结算方式有多种形式,常见的包括按销售额比例结算、按固定金额结算和按订单数量结算等。

具体的结算方式通常会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来确定,也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进行调整。

按销售额比例结算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通常根据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佣金。

这种方式可以激励经销商或代理人通过积极销售来获得更多的佣金,也可以保证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获得一定的利润。

按固定金额结算是另一种常见的方式,无论销售额多少,佣金都是固定的金额。

这种方式对于企业来说更容易计划和控制成本,但可能无法充分激励经销商或代理人积极推销产品。

按订单数量结算是针对销售订单数量的一种结算方式,通常根据每个订单所收取的佣金来计算。

这种方式可以激励经销商或代理人通过增加订单数量来提高佣金收入。

3. 佣金的合理性和争议佣金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费用,其合理性和争议性常常成为关注的焦点。

从经济角度来看,佣金可以激励经销商和代理人为产品进行推广和销售,增加产品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和收益。

一些人认为佣金存在着过高的成本和不透明的结算方式,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佣金的支付也需要注意合规性和合法性。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反垄断法和反腐败法等法规和规定,禁止或限制对经销商或代理人支付高额佣金。

这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和商业交易中的不正当手段。

在制定和执行佣金政策时,企业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佣金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

国际贸易关于佣金国际贸易关于佣金一、引言本文旨在对国际贸易中有关佣金的相关事项进行详细阐述和规定。

二、定义和解释1、佣金:指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交易代理人或经纪人的报酬,通常以百分比形式计算,并根据交易金额进行支付。

2、交易代理人:指在国际贸易中代表买方或卖方进行交易活动的中间人,负责促成交易并按约定获取佣金。

3、经纪人:指提供国际贸易服务的专业机构或个人,负责协助买方和卖方达成交易,并按约定收取佣金。

三、佣金支付方式1、固定佣金:交易双方预先约定的固定百分比作为佣金,根据交易金额进行计算并支付。

2、阶梯佣金:根据交易金额的不同,设定不同的佣金比例,分段计算和支付佣金。

3、成功佣金:仅在交易成功后支付佣金,根据交易金额和成功程度等因素进行计算。

4、其他特殊佣金方式:根据特定的业务模式和协商约定,可制定其他形式的佣金支付方式。

四、佣金率协商和约定1、协商原则:交易双方应当通过充分协商,依据市场行情、交易规模等因素来协商确定合理的佣金率。

2、协议签订:佣金率协商后,双方应当书面签订协议,并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相关事宜。

3、变更事项:如交易过程中发生佣金率调整的需要,双方应当通过协商并在协议上明确变更事项。

五、佣金支付责任和义务1、买方责任:买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佣金,并承担因未按时支付佣金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2、卖方责任:卖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佣金,并承担因未按时支付佣金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3、达成交易责任:交易代理人或经纪人应当在交易过程中恪尽职守,积极推动交易的顺利完成,并按协议约定收取佣金。

4、异议和争议解决:如对佣金支付产生争议,双方应当尽快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寻求仲裁或诉讼解决。

六、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1、佣金支付协议范本2、佣金支付记录表格3、其他相关文件或协议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代理商:指通过签订代理协议代表国际供应商、制造商或服务提供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商业机构或个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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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佣金与折扣
只要说到贸易中的佣金(COMMISSION)与折扣(DISCOUNT),许多初涉外贸的企业经理都会倒抽一口冷气,因为对于那些做惯内贸的业务人员来说,往往会把它与―回扣‖或者―贿赂‖之类见不得光的事联系起来。

仿佛只能―关起门来谈‖,或者说根本是―拿不上台面‖的事,非要偷偷摸摸不可。

因而,只要一说到佣金,有人就会横眉冷对,似乎有损人格。

其实在国际贸易中,佣金与折扣的构成是价格谈判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商洽中经常涉及的最普通不过的事。

价格中包含了佣金或折扣,直接影响到买卖的最终完成,也影响到实际价格的高低,关系到进、出口双方以及相关第三者的经济收益。

要达到贸易的最终完成,佣金和折扣经常成为不或缺的因素之一。

但是,佣金与折扣也有着明显的差别。

佣金一般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中间商等,因介绍交易或代买代卖所获得的报酬;而折扣则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

佣金又有明佣和暗佣之分:
所谓明佣,是指在买卖合同、信用证或发票等相关单证上公开表明的金额。

在单证中,通常表示在贸易术语后面,如―CIF C5% HONGKONG‖。

这个―C‖就是COMMISSION,即佣金。

而暗佣的金额则是对真正买主保密,由卖方(出口商)暗中支付给中间商的费用,它的数额一般不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显示。

等到卖方货款收妥之后,另行支付给中间商。

而折扣则是指卖方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买方的价格减让。

因而,对于―C5%‖或―D5%‖,虽然金额相同,但是在内容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佣金或折扣是在原价的基础上,扣除一定百分比的数额,来算出实际应付的商品价款。

其中要注意的细节是,我们在谈判过程中,如商品要办理保险,也就是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货物,理应按减除折扣后的净价作为投保基数。

一般来说,以信用证或合同条款为准。

佣金,不管是明佣或暗佣,多数都以所谓―含佣价‖为投保基数。

实务中,不少出口方要求佣金的计算,是在扣除运、保费之后,以商品的净值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

通常佣金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其一,佣金按成交金额的百分率计算:含佣价×佣金率= 佣金。

如:每吨1000港币,佣金为5%,其计算方法就是:1000 × 5% = 50(港元),那么付给的佣金就是50港元。

其二,,按成交数量支付佣金,即:交货数量×单位数量付佣额= 佣金。

如:某商品共5000件,每件付给佣金10美分,5000 × 0.10 = 500 (美元),那么付给的金数额就是500美元。

其三,按FOB净价为基数计算,即,运费(F)和保费(I)不付佣。

如果该商品是以CIF成交的话,付佣时把保费(I)和运费(F)减除,公式为:
CIF ×(1 - 运、保费率)×佣金率= 佣金,
如:某商品以CIF价格条件成交,出口金额为70万元美元,运费占发票金额的20%,保险费占发票金额的3%,佣金率为4%,求得FOB净价为基数的佣金。

其计算方法是:{70–(70×20%)-(70×3%)}×4%=(70–14–2.1)×4%=2.156(万美元),那么应付的佣金是2.156(万美元)。

其四,按累计佣金办法计算,累计佣金对销售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累计销售额越大,佣金额也就越高。

累计佣金又可分为金额累进佣金和超额累进佣金两种:
全额累进佣金:按一定时期内推销金额所达到的佣金等级计算佣金。

例如,某代理协议,佣金一年累计结付,按全额累进方法结算,推销额和佣金率如下:
等级推销额佣金率
A级100万以下1%
B级100—200万元以下1.5%
C级200—300万元以下2%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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