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承发包工程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单位予以处罚,并及时公示。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承包单位在承担工程项目时,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更新。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通过定期会议等形式,听取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承发包工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由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当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责任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承发包工程中的高危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安全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发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二、责任分工1. 发包方应当对工程的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并明确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的安全状况。
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共同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各自明确职责,并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
三、安全技术措施1.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设计单位应当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将安全设计纳入工程设计过程,避免设计上的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明确责任人,并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四、人员安全教育1. 发包方应当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2. 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并及时进行宣传,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3.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培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逆境的能力。
五、现场管理1. 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配备合适的安全防护设备。
3.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环境。
六、安全设备和设施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配备合适的安全设备和设施。
2. 安全设备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七、监督检查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八、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1.引言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是确保发包工程实现安全施工和完善交付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发包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实施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包、分包、联合承包的建筑施工、道路、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发包工程项目。
3.基本原则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3.1 安全第一发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是首要任务,任何其他目标都不能牺牲安全。
3.2 全员参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应该强调“人本”管理,加强员工培训,让全体参与者都能够做到主动预防和处理安全隐患。
3.3 风险管控风险评估和管控是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核心工作。
在施工前,应该充分评估工程会存在哪些风险,并主动制定预防措施和对策。
3.4 市场化管理发包工程应采用市场化管理模式,依靠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实现安全施工和完善交付。
4.安全管理要求4.1 风险管控1.制定风险评估方案,统计风险发生频率和事故损失统计,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计划。
2.发挥工地安全“应急跑道”的作用,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和高效。
4.2 工地施工管理1.严格贯彻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下工作。
禁止非具体负责人员进入工程施工区域。
2.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运行,遵循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原则和维修和保养规定。
4.3 员工安全管理1.严格管理员工入职和离职手续,遵守员工聘用和解雇程序规定。
2.对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并对于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职位,加强身体检查和考核力度。
3.鼓励员工主动反映和上报安全隐患,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4.4 现场安全管理1.严格控制现场施工工期和施工进度,遵循国家和地方法规,确保工程建设能够按照计划安全的推进。
2.建立健全现场巡查和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5.责任体系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安全生产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废止说明《内蒙古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内蒙风电制〔2011〕6号)《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内蒙风电安〔2012〕55号)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发包单位职责、发包工程管理部门、单位职责、承包单位条件及职责,并对签订安全协议程序及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做出了详细说明。
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发包工程依法合规,为公司降低发包工程安全风险提供保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编制依据《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第三条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
第四条电力生产是指发电、输变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筑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实验生产性管理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检修及试验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技改工程、检修维护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生产现场保洁等.第六条发包工程应由公司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单位有权对相关项目代表公司对外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禁止发包给个人;严禁承包单位将工程再次转包;承包单位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劳务分包队伍应相对固定且不超过一支,公司和项目部共同对所雇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切实保障发包工程的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发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等。
二、安全管理机构1. 每个发包工程参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3. 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发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发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度执行机构。
3. 所有参建单位应每月提交安全生产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情况、事故、隐患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四、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合,保持良好的视觉效果。
2. 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隐患整改台账。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安全通道、防护网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五、安全操作规程1. 所有参建单位应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2. 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员工按照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进行工作。
3. 在高风险作业环境下,应明确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并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
六、防火安全管理1. 发包单位应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的防火措施。
2. 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切实做好现场火源控制和防火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承发包工程的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包含工程项目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承包商、分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将安全放在工程建设的首要位置;2.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订立安全目标,并明确责任;3.综合整治:安全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相结合,重视防备为主,防范风险,减少事故发生;4.全员参加:全部相关人员必需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质量掌控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必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但安全可靠,还要满足质量要求;2.在施工前,必需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工艺要求和操作流程,并签署安全承诺书;3.工程施工前,必需组织验收,严格依照设备要求订立检查方案,确保设备安全可用。
第五条质量问题的整改1.对于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必需立刻采取矫正措施,确保问题不再重复显现;2.对于严重质量问题,需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承包资格。
第六条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明确检查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2.重视记录和资料管理,包含设计图纸、工程验收记录、设备检验报告等,确保追责和溯源。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七条安全责任1.公司和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2.承包商、分包商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培训和教育1.安全教育要连续开展,涵盖员工、承包商和分包商的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安全培训要适应不同人员的需求,包含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1.在工程设计阶段,必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管理措施;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3.对于特殊作业环境和高风险作业,要订立特殊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5篇)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负责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
参与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负责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参与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组织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四条计划营销部负责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组织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条件。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在审计承包工程合同时一并审查发包工程安全协议,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发包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相关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七条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中应由发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工程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督。
负责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八条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一)本公司在招用承包单位时,须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在工程发包前进行。
(三)对于发生人身死亡及重大设备事故的承包单位,一年内不得向其发包工程,连续发生两次的,不得继续录用。
(四)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2、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认可证”或相应的证书。
3、有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能否胜任承包工程,有无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许可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
5、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6、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____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____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第九条签订承包工程合同:(一)不论采取哪一种承包形式,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必须有具备法人资格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的承包合同。
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短期用工”指与企业的聘用合同期2年以下(不含2年)或无固定工作岗位的外来用工人员。
2、“企业资质”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资质证书,税务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法人代表签发的项目经理委托书。
3、“施工能力”指:承担该项工程项目所必需的企业资质,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人数,特种工种类及人数。
4、发、承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5、为了不影响工作,具有发、承包工程承办职能的部门在招标(定标)时一并谈安全协议。
6、合同和安全协议必须以“大唐甘谷发电厂”名义或以“甘谷电厂多经总公司”名义签定,加盖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7、承包方提供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是法人签字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8、发包工程中“本企业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负有责任:(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0、由发包部门或技改工程项目部给承包方提供“外包工程开工手续办理流程卡”和“外包工程开工手续审核签字卡”以及相关办理手续表格资料11、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2、审查外委单位资质和特种工证时,按合同期进行审核,对于在合同期内过期或需要年审、复审的证件,记录在案,督促外委单位按期补报。
13、承包方不得使用童工;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14、外委单位人员准入条件:每个人必须具备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健康体检证、购买不低于40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特种工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查后退回),安全培训考试成绩及试卷。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承发包工程的施工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项目施工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发包工程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等。
第三条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四条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工人健康,材料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工艺合理,安全生产资料完备。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安全施工的必要条件和技术指导,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
发包方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一)组织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策略。
(二)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资料和设备,并确保其质量达到安全要求。
(三)建立健全安全督导机制,对承包方的施工现场进行监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四)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承包方是工程的直接承建者,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一)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二)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各施工环节的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并向发包方报备。
(三)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文明施工、防护措施、临时设施等,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与整洁。
(四)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监理方是对承发包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第三方,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审核承包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组织实施对承发包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三)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合规性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八条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具体制定以下内容:(一)总体安全组织设计,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应急预案和疏散逃生计划。
发包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发包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施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发包项目的承包商、施工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安全员是项目经理的直接下属,负责全面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和安全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是否合规。
第八条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不得违章施工。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项目施工单位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做好现场防护设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示禁止烟火、易燃易爆品等物品进入施工区域。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工程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安全员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员应制作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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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负责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
参与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负责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参与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组织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四条计划营销部负责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组织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条件。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在审计承包工程合同时一并审查发包工程安全协议,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发包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相关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七条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中应由发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工程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督。
负责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八条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
(一)本公司在招用承包单位时,须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