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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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管理制度

反违章管理制度

反违章管理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在社会生活中,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的反违章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

反违章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2. 公正公平原则。

反违章管理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区别对待,实行公平处理。

3. 重罚定夺原则。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4. 预防为主原则。

采取措施预防违章行为的发生,减少违规现象造成的不良后果。

二、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3.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法,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4. 群众组织管理制度。

对于群众组织内部违章行为,应当加强管理,规范组织活动。

5. 公共秩序管理制度。

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反违章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充分宣传。

加强对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2. 严格执行。

对于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 持续监督。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反违章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立案查处。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给予相应的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四、反违章管理制度的意义1. 维护社会秩序。

建立健全的反违章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促进经济发展。

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理违章行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本制度针对企业内部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管理,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下面将从违章行为的定义、责任分工、防范措施和处罚制度等方面详细介绍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二、违章行为的定义1. 违章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 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或使用工具不符合规定;(2)不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工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的行为;(3)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器材和材料进行工作;(4)违反火灾安全规定,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明火等行为;(5)不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者私自拆卸、更改防护设施的行为;(6)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责任分工1. 企业负责人责任:(1)制定和完善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排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反违章工作;(4)定期评估和通报反违章工作的成效。

2. 部门负责人责任:(1)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2)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3)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3. 员工责任:(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4)发现他人存在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劝阻或上报。

四、防范措施为了预防和控制违章行为的发生,企业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培训和演练,增加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3. 设置监控设备,对关键区域和操作环节进行监控和巡视;4. 定期对设备、器材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5. 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安全生产反三违制度

安全生产反三违制度

安全生产反三违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定义“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四、反“三违”制度内容1. 总则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形成遵章守纪、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2. 反“三违”管理要求违章指挥的管理要求:(1)管理人员应了解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风险,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管理人员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3)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

违章操作的管理要求:(1)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合格后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章操作。

(3)操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违反劳动纪律的管理要求:(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

(2)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3. 反“三违”管理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使员工充分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和反“三违”的重要性。

建立奖惩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惩处,以起到警示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公司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

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7、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8、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11、违章使用临时工;12、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二、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1.严禁违章操作:电力公司要求员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包括擅自改动、弄损设备,未经许可拆除设备等行为。

2.违章处罚机制:对违反违章操作规定的员工,将根据违反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轻微违章将进行警告或批评教育,严重违章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停职、降职甚至解雇。

3.违章责任追责:对于因为员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章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违章行为举报:公司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章行为,对于能提供有效证据的举报人将予以保护,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5.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违章行为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安全监督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违章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确保员工遵守规定和制度。

7.事故处理与分析:对于由于违章操作导致的事故,公司将及时进行处理和分析,总结教训,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以上是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的规定,电力公司积极推行违章工作管理,旨在确保员工操作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行。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通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

然而,随之而来的交通违章行为也愈发普遍,违章现象已成为社会公害之一。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交管部门都在积极推进反违章管理,通过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强我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的和谐有序,制定了以下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法行为的定义违法行为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超速驾驶、闯红灯、占道行驶、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停车、酒后驾驶等。

具体细则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反违章管理措施1. 加强监管为更好地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各地应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果。

具体措施如下:•设置监控站点,对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视频监控;•增加巡逻频次,加强路面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进行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

2. 实行联合惩戒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应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让违法行为的成本变得更高,造成惩罚效应。

具体实施方法如下:•对于违法行为次数较多的驾驶员,禁止其参加驾驶员职业资格考试;•对于违法行为次数超过限定次数的驾驶员,取消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 强化处罚力度强化处罚力度是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此外,根据法规可以使用处罚手段,以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具体措施如下:•对于各种类别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应的法规实施罚款或罚款并拘留处罚;•提高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危害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实施高额罚款,同时还可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暂扣或长期吊销驾照等处罚。

4. 开展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让人们时刻保持安全驾驶、守法行车的意识和理念。

具体措施如下:•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增加道路标志、路标等,引导司机、行人正确行驶;•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反违章管理规定[1]

反违章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素养和意识,有效防控违章行为,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反违章管理规定》。

二、管理标准1.全部员工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交通规定,禁止显现酒驾、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

2.公司将对驾驶员进行资格认证审核,全部公司与驾驶相关的工作人员均必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

3.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适时发觉和排出安全隐患。

4.车辆驾驶员应严格管理车辆使用记录,严禁私自借用或调用公司车辆。

5.违章处理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较严重的违章行为,公司将视情况对违章驾驶员进行悬赏举报,并进行严厉处理。

6.员工在外出或出差期间如需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并供给认真的行程计划。

三、考核标准1.违章行为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一项紧要内容,表彰良好的驾驶员,并对违章行为较多的驾驶员进行扣减奖金或惩罚。

2.驾驶员每年应接受一次反违章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学问考核,考核成绩作为驾驶员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3.违章行为将影响员工晋升和岗位聘任,大量违章行为者将不会被晋升或聘用,严重违章者将被辞退。

4.驾驶员每个月应定期提交交通违章记录表给车辆管理部门,如发觉有漏报或弄虚作假行为,将会受到惩罚并影响其绩效考核。

四、违章行为处理1.车辆管理部门将定期对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

2.一旦发觉驾驶员存在违章行为,车辆管理部门将立刻通知相关部门,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对于细小违章,将予以警告和批判教育,并要求驾驶员自我反思并进行补救行动。

4.对于较严重违章行为,驾驶员将被罚款,并需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连续驾驶公司车辆。

5.对于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公司将实行停职、降级或解雇等措施,以确保员工安全和公司形象。

五、违章行为的嘉奖与警示1.对没有发生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将进行积极嘉奖,如加薪、晋升等。

2.对发觉并举报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相应的嘉奖,并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保证其合法权益。

2022《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办法》

XX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遵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原那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相关定义及标准安全生产违章(以下简称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施工方案等的行为。

第五条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分为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一)作业性违章:指在施工、生产、检修等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安全纪律、安全规定等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管理性违章:指未按照管理制度、方案、规程等进行管理,违反标准编制方案、违规组织生产、冒险指挥作业、擅自改变方案、不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等管理违章行为。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反违章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

第七条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本单位违章信息数据库。

工程管理部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反违章工作。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技术管理过程中的反违章工作。

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要求,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

第八条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应明确职责,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违章奖惩机制,负责日常违章行为查处,建立反违章工作台账。

第四章基本管理流程及要求第九条安全质量环保部牵头组织制定常见违章目录清单,清单应定期更新。

常见作业性违章目录见附件lo常见管理性违章目录见附件2。

第十条安全质量环保部每月应定期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其他业务部门应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那么,开展反违章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应通过安全生产月报及公司建立的其他信息报送渠道,每月如实、及时向上级报送反违章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每季度对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违章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对违章单位或人员采用警告、教育、罚款、停工整顿、清退、约谈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和预防违章行为的发生,必须做好反违章工作管理。

以下是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企业对反违章工作的目标和原则,包括建立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 组织机构设立反违章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机构应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技术支持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等,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反违章工作。

3.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等,确保各级人员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4. 风险评估与控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并分析可能导致违章行为的各种风险源。

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多种手段,减少和消除违章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5. 培训和教育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宣传和事故案例分享等。

培训内容需与企业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班组和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7. 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等。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8. 绩效评估与奖惩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对反违章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设立奖励机制,对在反违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章行为严重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9. 审查和改进定期审查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对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改进,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以上是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断完善和强化反违章工作管理措施。

安全准则化反三违管理规定守则

安全准则化反三违管理规定守则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和预防三违的发生,制定了以下安全准则化反三违管理规定守则。

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够认真学习并遵守,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第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每一位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穿戴安全工装、佩戴安全防护工具、正确使用设备等等。

严禁擅自更改或忽略安全操作规程,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应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第二、严禁违章作业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避免违章作业,每一位员工都须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擅自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或未经许可从事危险性工作。

一旦发现有违章作业行为,将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禁止操作事故隐患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禁操作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或设施,例如设备损坏、漏电、泄漏等。

如遇到设备或设施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检修或更换。

第四、严禁酒后工作为了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严禁酒后工作。

酒后工作不仅会影响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还极易出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

如发现有员工酒后工作的行为,将依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安全文明施工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应该强调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有序,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和清洁。

同时严禁吸烟、乱扔垃圾等不雅行为,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六、严守用电安全规范在用电方面,员工必须严守用电安全规范,确保合理使用电器设备并做好电器设备的安全维护。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设备旁放置易燃物品,同时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道和出口畅通。

第七、加强危险品管理企业涉及到危险品的操作和储存,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

员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和储存危险品。

第八、疏散逃生演练为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企业将定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

在演练过程中,员工必须积极参与,并按照演练要求正确使用应急设备和逃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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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JXCC 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DT-JXCC 209 0004-2015反违章管理规定2015-06-01发布 2015-06-15实施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根据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的安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反违章管理规定》(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的编写目的是为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

自本标准发布实施之日起,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工作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凯军本标准审查人:王显亮本标准批准人:王永金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08年10月首次实施, 2015年6月再次修改、审核并发布实施。

反违章管理规定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的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的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亦适用于发承包工程和外委工程人员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2.1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GB26860--2011气部分)2.1.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409—19912.1.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 26164.1—20102.1.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2.1.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10〕17号2.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30号2.1.7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大唐黑电生[2011]1号3定义和缩略语3.1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1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的危险的伤害。

3.1.2事故是指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1.3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1.4违章是指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3.2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3.2.1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3.2.2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生产的部门和专业等二级机构——生产单位3.2.3安全监察部——安监部3.2.4安全监察人员——安监人员3.2.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规3.2.6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制——两票、三制4责任与权限4.1反违章领导小组是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见5.3)。

4.2 安监部是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反违章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4.3各生产单位负责在本单位执行本标准。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指导思想和主题5.1.1反违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生命至上、细节安全”的安全理念,从提高认识着手,动员全体员工,自上而下培养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深层次分析思考违章行为的危害,加强宣传,加强管理,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建立良好的反违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创造安全的生产和作业环境,杜绝因违章造成的事故。

保证员工的人身不受伤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5.1.2反违章工作的主题是:“树立零违章理念,创建无违章企业”。

5.2违章分类及违章行为5.2.1违章分类5.2.1.1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安规》中“严禁……”的行为;检查人员根据规程、标准认定的违章行为。

5.2.1.2比较严重违章行为:是指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行为;违反《安规》中规定“应……”的行为;检查人员根据规程、标准认定的违章行为。

5.2.1.3一般违章行为:是指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检查人员根据规程、标准认定的违章行为。

5.2.2 严重违章行为(89条)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的行为。

违反省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即为严重违章行为,其它严重违章行为具体如下:5.2.2.1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主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试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包括电气、热力)、误动、误碰、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可能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

5.2.2.2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错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误操作令、错用材料、配件或设备。

5.2.2.3运行值班人员随意离岗、在岗睡觉。

5.2.2.4不认真交接班,交接内容有遗漏、错误和记录不全等现象。

5.2.2.5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操作票,操作中遗漏或颠倒操作项目。

5.2.2.6操作票、工作票未进行危险点分析、交底。

5.2.2.7操作时监护人不认真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

5.2.2.8未经考试合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

5.2.2.9设备检修无票或使用不合格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

5.2.2.10检修工作中途换人,未在工作票中体现,未进行安全交底。

5.2.2.11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运行设备或扩大检修工作范围。

5.2.2.12作业中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或监护不到位,工作负责人不按工作票要求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未向工作组成员安全交底便开始工作。

5.2.2.13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

5.2.2.14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甚至还在工作,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2.2.15现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到位,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未临时委托能胜任人员代替且未通知工作组成员。

5.2.2.16不按工作票要求一次性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共同到现场检查、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许可工作。

5.2.2.17动火区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而进行明火作业,或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落实。

5.2.2.18私自使用万能钥匙进行解锁操作。

5.2.2.19不按规定时间抄表,抄表时伪造数据。

5.2.2.20约时停送电。

5.2.2.21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5.2.2.22使用没有检验合格证的各种电动、起重工具及安全工器具。

5.2.2.23责任部门对外来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现场准入手续,且又无人监护,允许其进入生产现场。

5.2.2.24非电工接临时电源或不正确使用电源箱,乱拉乱接临时线,接线不符合规定,电线绝缘破损漏电及使用的临时电源线无漏电保护装置。

5.2.2.25不核对设备名称、盘柜名称、线路名称和编号就盲目进行检修、试验、调试。

5.2.2.26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检查不到位,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

5.2.2.27高空作业、设备清扫、倒闸操作时,应设专人监护而未设。

5.2.2.28现场楼板平台、扶梯、栏杆、孔洞盖板、照明、通道等安全设施不完善,应设遮拦、围栏、标示牌而不设。

5.2.2.29检修开工及设备现场无安全护网、围栏、遮拦等安全措施。

5.2.2.30高压试验时不装设临时围栏、标示牌,加压过程无专人监护和呼唱。

5.2.2.31氧气、乙炔同车运输,气瓶缺少安全防护帽、减振胶圈、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未按规定垂直立放,固定牢靠,距离小于5米等。

5.2.2.32未按规定存放油料、涂料、气瓶等易燃易爆品。

5.2.2.33随意移动安全标示牌、警示牌。

5.2.2.34未经许可动用或损坏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火警除外)。

5.2.2.35违反油区、氢站等重点防火区域的相应规程、规定进入相应区域或进行作业。

5.2.2.36厂内机动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超速行车。

5.2.2.37对外委工程无合同、无安全协议、未经安全培训或雇用无施工资格的单位。

5.2.2.38着装不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生产工作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高跟鞋、拖鞋、凉鞋等。

5.2.2.39启动输煤设备前,不进行联系,不通知,不打警告铃,不到现场检查。

5.2.2.40登杆作业时,不核对线路名称,不检查杆根;5.2.2.41交叉跨越线路停电作业时,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即开始工作。

5.2.2.42制粉系统检查、锅炉除焦、带压补漏等作业不戴防护面具、不穿防护服和不戴防护手套者。

5.2.2.43高压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

5.2.2.44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没有安全措施。

5.2.2.45在杆塔上或特高作业不使用带保险绳的安全带。

5.2.2.46将运行中的转动设备防护罩或遮栏打开,将手或其它物件伸入防护罩或遮栏内,以及在其它的裸露的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5.2.2.47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或吊重物行走不鸣铃。

5.2.2.48处理磨煤机入口着火时,不停磨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

5.2.2.49跨越使用中的钢丝绳。

5.2.2.50在备用的转动设备上工作,未履行工作票手续或未采取防误启动的措施。

5.2.2.51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

5.2.2.52进入油区、氢站作业,未使用铜制工具或未在非铜制金属工具上涂抹黄油。

5.2.2.53在管道或容器内电焊或使用电动工具作业时,不穿绝缘鞋,不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全。

5.2.2.54用湿抹布擦带电的电气设备或电灯。

5.2.2.55在传动、转动机械的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5.2.2.56容器内作业时无监护人。

5.2.2.57擅自使用临时工,或不按规定使用外包工。

5.2.2.58在无栏杆的构架上行走,登高作业不穿胶底鞋。

5.2.2.59无证启动吊车或驾驶机动车辆。

5.2.2.60在没有装设栏杆的楼梯、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

5.2.2.61进入封闭容器或地下空间及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工作地点未进行通风或小动物试验。

5.2.2.62危险点分析未落实或工作组成员未进行安全交底。

5.2.2.63进入油区带火种,使用电炉子,穿带铁钉的鞋,机动车辆不装防火罩,油区、开关室、升压站、变压器围栏门不及时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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