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归档规范国家标准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文件解读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 文件解读(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通知作者: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档发〔2015〕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代替DA/T 22—2000)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16 年 6 月1 日起实施。
国家档案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的行业标准目录中可查到该标准全文内容。
国家档案局2015年10 月25 日)前言本标准代替DA/T 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本标准与DA/T 22-200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9 进行了修改;——将标准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调整归档文件分类方法;——增加归档文件组件和纸质归档文件修整、装订、编页、排架要求;——增加归档文件档号结构和编制要求;——将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统一为件号;——在附录中增加归档章示例、直角装订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 E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卿卿丁德胜张会琴张红吴惠敏刘峰王勤宋涌本标准于2000 年12 月6 日首次发布。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
其他门类档案可以参照执行。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3.08.08•【文号】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8月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三章设施设备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第五章档案的保管、保护、鉴定与处置第六章档案的利用、开发、统计与移交第七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奖励与处罚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推进企业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服务企业各项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按照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企业开展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的行为和活动,是企业不可缺少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五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企业档案工作的领导。
企业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将档案工作纳入企业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档案工作经费应当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为档案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企业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化企业等,下同)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馆档案规范及要求

档案馆档案规范及要求一、档案分类和归档规范:1.按照国家规定的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包括机关档案、企事业档案、个人(家族)档案等。
2.档案要依据各自的分类顺序、编号、名称等进行排序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3.对于机关档案,要按照机关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能,建立档案分类目录,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二、档案编目规范:2.编目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规范进行,确保编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档案编目还要注明档案的年限、保管期限等重要信息,方便档案的管理和保管。
三、档案装潢和保存规范:1.档案要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订材料进行装潢,比如优质的护纸、硬质封皮、钢圈或螺旋装订等。
2.档案室要具备适宜的环境条件,包括控制温湿度、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3.档案要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对于严重受损或过期的档案及时进行修复或销毁。
四、档案利用和服务规范:1.档案馆要建立完善的档案检索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3.档案馆要制定档案借阅和复制的规章制度,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提供方便快捷的借阅和复制服务。
五、档案管理和安全规范:1.档案馆要制定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档案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对于档案的借阅、复制和移交等操作要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档案管理的工作过程可追溯。
3.档案馆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对未授权人员的禁止进入、防止档案丢失和损坏的防范措施。
总之,档案馆的档案规范及要求体现了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在实践中要严格执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利用性,为社会和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档案服务。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国家标准

企业档案工作标准DA/T 42—202X(国家档案局202X年11月2日公布,202X年1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精确立了企业档案工作原则、组织和制度要求,给出了企业档案业务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方法与技术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及事业单位可参照使用。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705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11821 照片档案治理标准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7678.1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治理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治理标准DA/T 1 档案工作根本术语DA/T 12 全宗卷标准DA/T 13 档号编制规则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治理与爱护标准DA/T 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 T 28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标准 DA/T 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DA/T 32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治理规则DA/T 43 缩微胶片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JGJ 25 档案馆建筑设计标准ISO 15489.1 信息与文献一文件治理:通则IS0 15489.2 信息与文献一文件治理:指南3 术语和定义DA/T 1—202X 确立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企业档案business records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和治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
3.2企业档案工作business records management 企业履行档案治理职责的行为和活动。
3.3电子档案electronic records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相应元数据、背景信息和支持软件。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正文:---------------------------------------------------------------------------------------------------------------------------------------------------- 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12年12月17日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档案行业标准(DAT 42—2009)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oc

ICS 01.140.20A 14备案号:26718—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 42—2009企业档案工作规范Requirements of business records management2009-11-02发布 2010-01-01实施国家档案局发布企业档案工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确立了企业档案工作原则、组织和制度要求,给出了企业档案业务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方法与技术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及事业单位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705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7678.1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l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 全宗卷规范DA/T13 档号编制规则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2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DA/T 43 缩微胶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JGJ 25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ISO 15489.1 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通则ISO 15489.2 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指南3 术语和定义DA/T 1—2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企业档案 business records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
档案收集和归档工作规范

档案收集和归档工作规范第一条应纳入归档范围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设立临时机构处理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举办重要活动等形成的档案;承担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等形成的档案;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二条归档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光盘、照片、实物等各种形式的资料。
第三条归档文件时间(一)归档文件应在次年三月前完成,由XXX各部门档案归档人员编制移交清册。
电子文件归档与纸质文件归档同步完成。
(二)光盘、照片、实物等形式的资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三)对于专业性文件、特殊载体文件、机M性强的文件、分散的文件、形成规律较为特殊的文件及每年归档不利于工作查考利用的文件应与档案管理部门沟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第十二条归档文件质量要求(一)归档文件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XXX的工作面貌,能够完整记录XXX工作历史,有效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归档文件应尊重全宗原则。
形成的档案具有内在联系,作为一个全宗完整保存起来,保证档案内容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其他载体文件(照片、声像、实物等),要符合相关类别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则。
(四)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
按照归档范围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原件全部归档,文件材料的正文与附件、正文与定稿、请示件与批复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完整,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签署和用印符合文书工作规范,纸质文件与电子件内容相符。
(五)对不符合上述要求,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归档,有关部门重新整理后移交。
第十三条XXX各部门向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归档文件时需编制移交清册,交接双方核对清册并签字确认。
移交清册一式两份。
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归档。
第十四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应为正本,正本缺失的可保存具有凭证价值的复制件,并在卷内文件目录中标明。
照片、图纸等档案须有拷贝件,拷贝件与原件应异地保存。
电子档案要与原数据一同留存。
第十五条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文件解读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 文件解读(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通知作者: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档发〔2015〕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代替DA/T 22—2000)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16 年 6 月1 日起实施。
国家档案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的行业标准目录中可查到该标准全文内容。
国家档案局2015年10 月25 日)前言本标准代替DA/T 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本标准与DA/T 22-200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9 进行了修改;——将标准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调整归档文件分类方法;——增加归档文件组件和纸质归档文件修整、装订、编页、排架要求;——增加归档文件档号结构和编制要求;——将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统一为件号;——在附录中增加归档章示例、直角装订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 E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卿卿丁德胜张会琴张红吴惠敏刘峰王勤宋涌本标准于2000 年12 月6 日首次发布。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
其他门类档案可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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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归档规范国家标准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企业档案归档规范的国家标准,以确保企业档
案的管理和保存达到统一规范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企业及其
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2. 术语定义
- 企业档案: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资料等,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企业档案:指企业在日常经营
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资料等,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 档案归档:指将企业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整理、
整合、分门别类并存放于相应的存档位置,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易
查性。
档案归档:指将企业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整理、
整合、分门别类并存放于相应的存档位置,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易
查性。
- 国家标准:指由国家相关机构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国家标准:指由国家相关机构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3. 档案归档的管理原则
在进行档案归档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 完整性原则:将所有相关档案进行完整归档,确保档案的存储和保存完整无缺。
完整性原则:将所有相关档案进行完整归档,确保档案的存储和保存完整无缺。
- 时效性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确定档案的存储期限,并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
时效性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确定档案的存储期限,并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
- 机密性原则: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的档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和机密性。
机密性原则: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的档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和机密性。
- 分类原则:根据档案的内容和属性,进行分类和编制分类目录,以便于检索和管理。
分类原则:根据档案的内容和属性,进行分类和编制分类目录,以便于检索和管理。
- 有序性原则:对档案进行有序编号、整理和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有序性原则:对档案进行有序编号、整理和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4. 档案归档的具体要求
- 归档程序:制定明确的档案归档程序,包括收集、整理、编码、存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归档程序:制定明确的档案归档程序,包括收集、整理、编码、存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 档案编码:建立档案编码规则,确保档案编码的唯一性和规范性,方便档案的检索和管理。
档案编码:建立档案编码规则,确保档案编码的唯一性和规范性,方便档案的检索和管理。
- 存储条件:根据档案的类型和特性,确定适当的存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要求,以防止档案的损坏和变质。
存储条件:根据档案的类型和特性,确定适当的存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要求,以防止档案的损坏和变质。
- 档案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档案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 备份和恢复:建立档案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进行档案数据
的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备份和恢复:建立档
案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进行档案数据的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
安全性和完整性。
- 档案销毁:根据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对已过期或无效
的档案进行及时销毁,包括纸质档案的碎纸和电子档案的彻底删除。
档案销毁:根据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对已过期或无效的档案
进行及时销毁,包括纸质档案的碎纸和电子档案的彻底删除。
5. 档案归档的责任和监督
- 企业责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归档
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企业责任:企业应建
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归档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档案的
安全性和合规性。
- 监督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档案归档工作的监督
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咨询支持,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
监督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档案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咨询支持,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
- 内部审核:企业应定期进行档案归档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内部审核:企业应定期进行档案归档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6. 总结
企业档案归档规范的国家标准是为了保证企业档案的管理和保存达到统一规范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归档的管理原则和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和监督机制。
企业应严格遵守该国家标准,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能。
以上是《企业档案归档规范国家标准》的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