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Contradiction)是指由不同的因素构成的对立的事物,它们之间存在冲突的关系。
在许多学科中,矛盾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被广泛应用,其作用不可低估。
在此基础上,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以期帮助更多的人理解这一概念。
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它在任何学科、领域或情况下都可能存在的现象。
这是由于当有两个相反的概念或事物存在时,就会形成一种冲突的状态,从而产生矛盾,这是矛盾普遍性的根本原因。
例如,像“受训人员应当自由自在”和“受训人员应当服从规则”这样的概念,就会形成一种矛盾,因为它们之间存在冲突。
此外,矛盾还具有特殊性,指的是它可以在特定学科、领域或情况下存在。
比如,在文学作品中,张冠李戴的矛盾现象很常见,它的表现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受到权威影响,但又有着特殊的个人生活,这就是文学作品中矛盾特殊性的一个例子。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存在辩证关系。
从一般角度看,矛盾作为一种发展趋势,它在各种学科领域中都具有普遍性,但矛盾也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它在特定的学科领域或情景中可以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因此,可以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理解为彼此相关的两个概念,彼此之间存在辩证的联系。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对我们的思考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要内化矛盾的普遍性,以便能够全面而正确地看待各种问题,发现问题中所存在的矛盾。
其次,我们也要充分利用矛盾的特殊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以此获得更好的结果。
此外,我们还要做到恰当的平衡,在了解和处理各种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综上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影响着我们对各种问题的思考和处理。
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和深入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为我们理解和处理各种问题提供有用的思想指导。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
则是特殊性。
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原理内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连结。
一方面,普遍性微旨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
整体表现出,没特殊性就没普遍性。
另一方面,特殊性有赖于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
怎样特定,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存有共同之处,不涵盖普遍性的事物就是没的。
②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
合则是特殊性。
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方法论: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
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试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试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正确答案: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1、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
(1)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2)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2、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二者不能互相代替,尤其不能用普遍性代替特殊性。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二、原理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2、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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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物质形态分析认为,运动的客观规律本质上是矛盾的,表现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普遍性”指的是一切事物都受客观规律约束,尤其是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指的是在微观层面,每个具体事物具有其特定的矛盾性,不同的具体事物所表现的矛盾性可能也不同。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特别是物质形态分析认为,是协调相对统一下发展的关系,它们联系在一起,会形成一个发展的统一体,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客观事物发展具有持续性、完善性和相互联系、协调统一性。
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中最基本的原理,即“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就是物质质的形式,也是客观规律的形式。
具体的矛盾则是各个不同的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互矛盾。
这样,客观普遍性矛盾和特殊矛盾之间的关系,也就十分重要。
简而言之,普遍性矛盾的存在是特殊性矛盾发展的基础,而特殊性矛盾发展了新的一步之后,又能提供普遍性矛盾发展新阶层的基础。
可以这样说,普遍性矛盾是特殊性矛盾发展的精髓所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就是普遍性矛盾与特殊性矛盾相联系而形成的一个整体。
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研究,对于我们更为深入了解物质形态及矛盾发展规律,特别是客观规律约束下可能出现不同结果的过程产生了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我们加强对物质形态分析理论的理解,更深入地把握客观规律约束下发展过程所可能出现的不同结果,更能够更好地运用物质形态分析理论分析、解释实际问题。
此外,研究“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还能够为实践应用提供指导,以灵活运用辩证关系,在不同的实践情境下,灵活应用客观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更深入地掌握客观规律。
进一步总结,研究“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不仅有助于更充分地理解物质形态及矛盾发展规律,而且还可以给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指导,帮助人们更深入理解客观规律,进而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考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含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
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与其他知识点联系:1.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是矛盾的普遍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是矛盾的特殊性。
市场经济不能孤立存在,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才能实现,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包含着市场经济。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具有市场经济的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等一般特征,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点,即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基本标志,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国家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经营管理方法,我国完全可以大胆借鉴和吸收,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同时,我国市场经济又具有自己的基本特征,因此,不能照搬照抄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
2.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说明矛盾具有特殊性,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说明,矛盾具有普遍性。
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的重要意义

5、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答: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事物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或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具体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包括: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②两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的全部内容;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另一场合就可能是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同时又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去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
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
矛盾普遍性是指矛盾是世界的普遍状态。
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1)矛盾的普遍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
矛盾的特殊形式各种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或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共性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不是包括全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哲学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哲学之矛盾普遍性和特
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这一共性个性、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相互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即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它的存在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即相对的;共性比个性深刻,个性比共性丰富。
(2)相互联系: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存在于)个性之中,一般只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列宁语,都是一般就是含有一般的意思);个性体现共性,都同共性相联系而存在。
(3)在一定条件下(场合的不同)可以相互转化。
(4)个别、特殊和一般的关系。
关于一般(普遍)、特殊、个别三者的辩证关系,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首先作为一组范畴进行了阐释,他指出:“个别——特殊——普遍,是规定的推论的普遍格式。
个别通过特殊,把自己和普遍联系在一起。
个别的东西不直接是普遍的,而要通过特殊;反之,普遍的东西同样不直接是个别的,也是要通过特殊才使自己下降到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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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有哪些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是什么有哪些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是什么有哪些意义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即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二是矛盾存在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即
“对立”。
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意义
学习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能让人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科学的认识在于研究客观对象所固有的矛盾。
否认矛盾,就谈不到有真正科学的认识。
坚持矛盾普遍性原理,用对立统一观点观察一切问题,是一切科学认识的基本前提,是唯物辩证法宇宙观的根本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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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答: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