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研究证据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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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证医学的四大证据

循证医学的四大证据

循证医学的四大证据循证医学证据主要分为四类,即证据层次,包括系统评价和Meta分析的结果,随机对照试验的结果,临床研究的结果以及专家意见和案例研究。

1. 系统评价和Meta分析系统评价和Meta分析是循证医学中最为重要的证据层次。

系统评价是一种对已有研究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和分析,采用标准化方法对所有相关研究进行评估和归纳,并提供相应的结论。

Meta分析是在系统评价的基础上,采用统计学方法对不同研究的结果进行汇总,通过合并现有研究,确定某种治疗手段的效果和安全性。

2. 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对照试验是循证医学中进行治疗干预研究的主要方法。

该方法通过随机分组比较不同干预措施的效果,最大限度地控制干预组和对照组之间的影响因素,并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随机对照试验是一种优秀的循证医学证据层次,并广泛用于评估各种临床干预手段的疗效和安全性。

3. 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是指应用方法学原理和科学方法进行医学研究,试图回答某些临床问题的研究。

该类研究包括回顾性研究、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和横断面研究等。

临床研究虽然说明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仍被广泛运用于临床实践中。

4. 专家意见和案例研究专家意见和案例研究是循证医学中最薄弱的证据层次。

专家意见主要是从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出发,对临床问题进行探讨和判断。

案例研究是以个别或少量病例为对象的临床研究,通过描述和分析患者的临床表现和治疗结果,探讨临床干预手段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这类证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供参考,但由于其缺乏更加规范化的研究方法和多样性的结果,因此需要非常谨慎和慎重地对待和应用。

总之,循证医学证据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系统评价和Meta 分析、随机对照试验、临床研究和专家意见以及案例研究。

在运用这些证据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研究问题选择合适的证据来源,并且需要考虑到证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临床研究证据的分类分级和来源

临床研究证据的分类分级和来源

临床研究证据的分类分级和来源在当代医学领域中,临床研究证据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可以为医生们提供决策和诊疗方案的依据,帮助他们与患者共同制定治疗计划。

然而,如何判断临床研究证据的可信度和推荐程度,却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临床研究证据的分类分级和来源,为读者拓宽知识视野,帮助其理解和应用这些研究证据。

I. 临床研究证据的分类临床研究证据可以按照其研究设计和方法的可靠程度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1. 随机对照试验(RCT)随机对照试验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高质量研究设计,其将患者随机分配到接受不同干预措施的组别,旨在比较不同干预措施的效果。

RCT通常采用双盲方法,以减少主观偏见的影响。

这类研究被认为是证据等级最高的类型,因为其方法学严谨,结果可靠性较高。

2. 病例对照研究病例对照研究是通过比较患者群体中接受不同干预措施的人数来评估其效果和安全性。

然而,由于没有为参与者随机分配治疗措施,这类研究在证据等级上较RCT为低。

3. 剖析性研究剖析性研究是对已发生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的研究类型。

常见的剖析性研究包括病例报告和系列案例研究。

这类研究主要得出临床观察和经验结论,虽然无法证明因果关系,但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起到引导研究的作用。

II. 临床研究证据的分级为了评价临床研究证据的可信度和推荐程度,研究结果常被分级。

常见的分级体系包括:1. GRADE证据评级GRADE系统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证据评级体系。

该系统根据研究的质量、反应一致性、指导力和安全性等因素来评估证据等级,分为高、中、低和极低四个等级。

高等级的证据意味着人们可以有较大的信心推荐这种干预措施。

2. 联邦机构证据分级一些联邦机构也采用自己的证据分级系统,如美国预防服务工作组(USPSTF)的A、B、C、D等级。

这些等级根据不同证据的质量和推荐程度,来帮助医生们做出决策。

III. 临床研究证据的来源临床研究证据可以来自多个渠道。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来源:1. 学术期刊学术期刊是发布临床研究成果的重要渠道。

牛津证据分级标准

牛津证据分级标准

牛津证据分级标准
牛津证据分级标准是英国牛津大学循证医学中心制定的一套用于评估和分类临床证据可靠性和推荐强度的方法。

该标准旨在为医疗保健专业人士提供关于最佳实践的可靠依据。

牛津证据分级标准将证据分为四个推荐级别(A、B、C、D)和五个可靠性水平(I、II、III、IV、V)。

以下是牛津证据分级标准的具体划分:
1. 推荐级别:
- A级:基于最佳证据,推荐广泛应用。

- B级:基于良好证据,推荐在大多数情况下应用。

- C级:基于适度证据,推荐在某些情况下应用。

- D级:基于有限证据,不推荐常规应用。

2. 可靠性水平:
- I级:随机对照试验(RCTs)或严格设计的队列研究,证据可靠性高。

- II级:非随机对照试验或观察性研究,证据可靠性较高。

- III级:基于病例报告、专家意见或回顾性分析,证据可靠性较低。

- IV级:基于病例系列、单一病例报告或专家意见,证据可靠性很低。

- V级:基于假设、推测或争议观点,证据可靠性极低。

牛津证据分级标准的核心理念是依据证据的可靠性和研究设计来评估其价值和适用性,从而为医疗保健专业人士提供关于最佳实践的可靠指导。

在应用这些标准时,需注意研究方法的严谨性、数据分析的可靠性以及证据的实际应用场景。

通过这种方式,医疗保健专业人士可以更好地评估和应用现有证据,以提高患者护理的质量和效率。

证据评价的五个等级

证据评价的五个等级

证据评价的五个等级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证据评价是指对不同来源的证据进行评估和判断,以确定其可信度和有效性。

在医学、科学研究、法律等领域,证据评价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它能够帮助我们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判断。

在证据评价中,通常会将证据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证据。

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关于证据评价的五个等级。

一级证据:一级证据是指在大规模、随机化、双盲对照的临床试验中得出的结果。

这种证据具有最高的可信度,因为临床试验通常具有较高的方法学质量和内部有效性。

一级证据对于制定临床指南和推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直接影响医学实践和决策。

二级证据:二级证据是指在随机化对照试验、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中得出的结果。

虽然这些研究方法的质量和可信度不及一级证据,但它们仍然是具有较高科学价值的证据。

二级证据通常被用于支持一级证据的结论,或者在没有一级证据的情况下进行医学决策。

三级证据:三级证据是指在非随机化的研究中得出的结果,包括观察性研究、横断面调查、回顾性研究等。

这些研究方法的内部有效性和方法学质量较低,因此三级证据的结论通常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在使用三级证据进行决策时需要谨慎,可以将其作为参考但不做为主要依据。

四级证据:四级证据是指来自专家意见、案例报告、临床经验等非系统性研究的证据。

这些证据并没有经过科学严格的检验和验证,因此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偏见性。

四级证据的结论往往只能作为启发性的思考,不能被作为可靠的决策依据。

五级证据:五级证据是指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支持的主观观点、传闻和谣言等。

这类证据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不能被用于科学研究和决策。

在证据评价中,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五级证据,以免对我们的决策产生负面影响。

证据评价的五个等级分别是一级证据、二级证据、三级证据、四级证据和五级证据。

在进行证据评价时,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等级的证据来进行权衡和判断,以确保我们做出的决策是基于科学、可信的证据。

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

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

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是科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它是衡量研究成果是否可靠和可信的标准之一。

本文将从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的定义、意义、类型和评估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的定义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指的是研究过程中所得到的证据是否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以便在科学研究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并进一步推导出科学结论。

可采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可重复性:能够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进行相同的实验或研究,并得到相似或一致的结果。

2. 可验证性:通过其他研究者采用相同或类似的方法和数据进行验证,并得出相似或一致的结论。

3. 可靠性:研究方法科学合理,数据来源可靠,研究结果经过统计学或其他科学方法进行分析和验证。

4. 对立假设:研究者应该在研究中考虑到与研究结论相对立的假设,并对其进行合理分析和控制。

5. 透明度:研究者应该详细描述研究的目的、方法、数据采集过程和分析方法等,使其他研究者能够了解并复制该研究。

二、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的意义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对于保证科学研究的可信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可采性标准能够提高科学研究的可重复性。

科学研究的可重复性是科学方法的基础,只有当研究结果能够在相同条件下得到重复时,才能够进一步推导出科学结论。

可采性标准能够提高科学研究的可验证性。

只有通过其他研究者的验证,才能够确定研究结论的可信性和可靠性。

可采性标准能够提高科学研究的可靠性。

科学研究的可靠性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只有当研究方法科学合理,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可靠时,才能够得到准确和可信的研究结果。

可采性标准能够提高科学研究的透明度。

通过详细描述研究的目的、方法和过程,其他研究者能够了解并复制该研究,从而更好地促进科学研究的进展。

三、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的类型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主要包括实证性证据和理论性证据两种类型。

1. 实证性证据:实证性证据是指通过实验、观察和调查等方法获得的数据和现象。

第四章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第四章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二)大陆法系证据种类规定上特征
• 1.承认鉴定人地位的独特性 • 法院的辅助人,协助法院解决专门的专业问题,因此,对他 的要求比较高,管理也比较严格。 • 2.没有物证这样一种证据种类。——勘验、鉴定 • (1)也许是案件在发生、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客观痕迹, 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必须有有关主体去认识它,并赋予其意 义; • (2)证据意义的发现不能委于当事人,只能交由法院判断。 • 对于客观的痕迹,大陆法系又认为它是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 因此不承认当事人自身对其的观察、认识和分析,而强调由 法院依职权去观察这些客观的痕迹,这种情况,在大陆法系 国家和地区被称为勘验或者鉴定。
• 勘验客体处于法官无法达到的地方时,则法院可以将勘验 的任务委托给勘验助手,他是法院的帮手,不是证人,也 不是鉴定人,与鉴定人的区别在于他不需要任何专门的知 识。 • 如果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勘验,承担败诉的结果;对 方当事人拒绝则属于证明妨碍的一部分;第三人一般不能 拒绝勘验,但如果第三人享有拒证权时可以拒绝,第三人 的拒绝是否合法,由法院在听审当事人后通过中间判决裁 判,该判决所涉及的人可以以即时抗告的形式对该判决声 明不服。第255页。
• 2.对于某一具体的证据种类在内容上也不做严格的限制 • 例如书证的具体内容,前面的英国1968年民事证据法第 10条的规定,在书证上极其宽容,并不是说一定要写在书 面材料上的才可以。 • 3.证据种类上比较概括。 • 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作证等都统一地规定为人证,而对 于证人虽有专家证人和普通证人的区分,但诉讼权利和诉 讼地位的规定上,并不把两者区别开来。采用相同的传唤 方法、询问方法。而且专家证人和普通证人一样都是当事 人的证人,而不是法院的证人。 • 4.没有规定勘验笔录这样一种证据形式,代之以实物证据

(循证医学课件)第4章证据评价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循证医学课件)第4章证据评价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所选择的研究设计方案是否优于以往相 类似或相同问题的研究设计。
(三)研究对象
➢目标人群定义是否明确; ➢研究对象有无公认的或金诊断标准以及恰当的
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 ➢样本的代表性如何; ➢样本量是否足够; ➢研究对象分组是否保证了组间均衡可比。
(四)观察或测量
➢研究变量有无明确的定义; ➢是否采用客观指标; ➢变量的测量方法是否恰当; ➢结局变量是否明确、有无准确定义,是中间性
➢二次研究证据是指——
在全面收集针对某一问题的所有原始研究证据的基 础上,应用科学的标准,经严格评价、整合处理、 分析总结而形成的研究报告。
它是对原始研究证据进行二次加工后得到的更高层 次的研究证据。
但其质量取决于原始研究证据的水平。
➢常见的研究方法有系统评价、临床实践指南、 临床证据手册、卫生技术评估等。
➢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
☻此外,还有grade证据分级标准,参见本 书其他章节。
§2 证据评价的意义与基本要素
一、证据评价的意义
☻可从来源众多、良莠不齐的海量研究证据 中查阅到所需要的信息,从而改进医生的 临床诊疗决策,提高医疗质量;
☻可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者制定政策提供真 实、可靠的依据;
➢ 评价研究证据时务必实事求是,本着科学精 神善于发现其优点、使用其有利的部分,
➢ 同时客观估价其缺陷,以利于临床循证医学 实践中取舍。
(六)正确认识阴性结果
➢ 研究者都希望获得肯定的、有效的阳性结果。
阳性结果文章比阴性结果文章容易发表, 有较多机会发表高影响因子期刊,有更高引用率。
➢ 否定一项无效甚至有害的干预措施,其贡献不亚于肯 定一项确实有效的干预措施,
☻重点关注证据所涉及临床问题是否明确具体、所

(优质医学)研究证据的分类

(优质医学)研究证据的分类
是基于观察人群自然暴露于可疑病因因素后疾病变化 规律的研究,也成为自然实验,本质是观察性研究, 不是实验研究。
其研究对象不应当患有所研究的疾病,但是要求每个 研究对象都有可能成为所研究疾病的病例。
应用范围:
可用于病因学研究,主要验证某暴露因 素对某种疾病发病率或死亡率的影响。
描述疾病的自然史
研究某种疾病长期发生发展变动趋势, 为制定新的预防规划和措施提供依据。
How?
总体中每个个体都有相同机会被抽到样
本中来。保证样本具有代表性。
基本抽样方法有单纯随机抽样、系统抽 样、整群抽样和分层抽样。
抽样方法
单纯随机抽样
系统抽样
整群抽样
分层抽样
例1 某中学有2000名学生(6个年级、 40个班),调查其近视眼患病率。
(一) 简单随机抽样(simple random sampling):
观察性研究
队列研究(cohort study) 病例对照试验(case control study) 横断面调查(cross-sectional study) 叙述性研究(descrptive study) 病例系列(case series) 个案报道(case report)
1、随机对照实验(RCT)
(三)整群抽样(cluster sampling): 先将总体划分为k个群组(如k个地区),再随
机抽取部分群,并将被抽取的各个群的全部观 察单位组成样本。 方法 班级编号:1,2,3,……,40 随机数字:22,56,07,97,75 … …←40~ 80者减40, >80者减80。 抽中班号:22,16,07,35… …
编号
随机数 序号R 组别
一区组 1234 22 19 16 78 3214 CB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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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研究证据的评价标准
序号病因学研究证据诊断研究证据疗效研究证据预后研究证据
真实性
1 证据来自何种研究设计
类型;
是否用盲法将诊断性试验
与金标准作过独立的对比
研究
结果是否来自同期随机对照实验;
被确诊患者的代表性,是否
处于疾病病程中统一的起始
点(零点)
2 研究对象是否明确定义,
组间可比性如何;
诊断性试验是否适当的疾
病谱
研究对象的随访是否完全,并报告
全部结果;
是否有足够的随访时间,并
随访了全部的病例
3 随访时间是否足够以至
于结局得以出现,应答率
高低;
诊断性试验的检测结果是
否会影响到金标准的实施
随机分组的所有研究对象是否进行
意向性治疗分析
预后因素定义是否明确、因
果的时间顺序是否肯定
4 研究结果是否满足病因推
断标准。

暴露是否先于结局存在;
关联是否存在剂量反应
关系;
关联是否具有一致性;
关联是否具有可重复性
关联是否具有生物学合
理性;
关联是否具有可逆性;
实验室证据
关联是否具有特异性。

若将该诊断性试验应用于
另一组病例是否也具有同
样的真实性
临床观察是否采用盲法;
是否采用了客观的预后指
标,对结局评定是否采用盲

5 除研究因素外,组间的其他干预措
施是否完全一致;
若亚组中预后的结果有所不
同,是否调整了影响预后的
其他因素
重要性
6 关联的强度的大小;通过该诊断性试验能否正确
诊断或鉴别该患者有无特定
的目标疾病
效应强度大小;
是否报道了整个病程预后的
结局
7 关联强度的精确度高低。

是否作了分层似然比的计

效应精确大小;
预后估计的精确度怎样,是
否用95%CL报道了预后的结

适用性
8 自己关注的人群与证据
中研究对象是否差异性;
该诊断性试验是否能在本
单位开展并能进行正确的
检测
自己的患者情况是否与研究证据中
的患者情况相似;
该证据中研究对象是否与我
们的临床病例相似
9 自己关注的人群中该暴
露因素的暴露比例。

我们在临床上是否能够合
理估算病人的验前概率
自己所在机构是否具备获得该防治
措施效果的医疗条件;
该研究结果是否有利于临床
决策,是否有助于对患者进
行解释
10 检测后得到的验后概率是
否有助于我们对病人的处

自己的患者应用该防治措施后是否利
大于弊;
11 自己的患者对于该防治措施的价值取向与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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