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_副本
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

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在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中,通用配套用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用房不仅提供了训练场地和场馆,还为运动员和教练员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必要的设施。
在本文中,我将围绕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展开讨论,并分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1. 前言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是为了为运动员提供一个优越、安全和舒适的训练环境。
除了训练场地和设备,通用配套用房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设施要求2.1 更衣室和洗浴设施体育训练基地应当配备宽敞明亮的更衣室,提供充足的存储空间和舒适的座椅。
洗浴设施应当包括淋浴间、卫生间和洗手池,以满足运动员和教练员日常生活的需要。
2.2 室内训练室室内训练室是进行训练和恢复的关键场所。
它应当具备适当的面积和高度,以容纳各类器械和设备。
合理的通风和空调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
2.3 办公室和会议室办公室和会议室是教练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和会议的地方。
它们应当配备办公桌、椅子、电脑和网络设备,以及会议桌和投影设备。
3. 安全要求3.1 防火和安全出口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应当符合相应的防火和安全出口标准,以确保运动员和教练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
3.2 急救设施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应当配备急救设施,包括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器等。
应当培训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实际需求。
这些用房不仅要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还应当提供良好的训练和工作环境。
只有在舒适、安全和功能齐全的用房中,才能真正发挥运动员的潜力和提高他们的训练效果。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用房在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们不仅为运动员的训练提供了必要的场地和设施,还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舒适和便利。
在建设体育训练基地时,我们应当注重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
体育场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1 (体育场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建标――20092009 北京公共体育场馆系列-1(体育场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建标――2009(限国内印发)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出版社2009 北京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9]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九年月日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
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
【工程标准】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1总则1. 1为落实市、区体育事业规划,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保证体育设施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特订《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下称指引))o1. 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宝安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功能定位、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和建设内容等。
1. 3本指引适用于由宝安区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是编制和评审体育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图纸,确定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1. 4体育设施建设应处理好近期需求和远期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需求,考虑未来发展,理念适度超前。
1. 5体育设施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法,合理规划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一定余地。
1. 6体育设施项目规划方案宜公开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设过程应公开、透明。
1. 7体育设施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等原则,设计中应考虑注重生态、环保、节能和场馆可转换性等因素,鼓励采用绿色技术、新技术和新工艺等。
1. 8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2 .1分区级、2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因素和常住人口规模将体育设施街道级(居住地区)、社区(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4个等级。
2. 2区级体育设施应依据深圳市统一规划的要求,以建设服务群众体育的综合场馆为主,适当考虑竞技体育功能。
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不考虑竞技功能,个别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和区位重要的街道(下称中心街道,如龙华新城和沙井组团中心等)可设置具备一定竞技功能的综合场馆。
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适合大众参与的特色运动项目(如武术、水上运动、沙滩排球和航模等)。
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只考虑本区域居民日常体育锻炼需要。
【重磅】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

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59—20RR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提高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公益性的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工程。
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后备力量基地)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第四条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服务于运动员专业体育训练为宗旨,满足体育训练基地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求,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纳人国家或地方发展规划,按照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第五条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规划、公共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训练基地发展规划的要求,杜绝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六条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安全、防火、抗震、节能、环保等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七条体育训练基地分国家级和地方级(省、市、自治区)两级。
第八条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由通用体能训练用房、科研与教学用房、医疗与康复用房、餐厅、运动员公寓、管理用房和其他配套用房七类构成,各类用房建设可根据用地规划等实际情况,可合建或独立建设。
第九条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总建设规模,应根据运动队编制人数确定为601人以上、20l~600人、200人以下三级。
考虑到运动队编制外人员、接待外来集训和转训运动队的因素,总建设规模以运动队编制人数的2倍作为运动队基数计算。
一级体育机构设置标准运动场馆设置标准

一级体育机构设置标准运动场馆设置标准
本文档旨在为一级体育机构的运动场馆设置标准提供指导。
以
下是运动场馆设置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标准:
1. 面积要求:
- 区域性综合体育场馆:场地面积应不小于5000平方米;
- 场地型单项运动场馆:场地面积应根据具体需求确定,能够
满足该项运动的比赛和训练需要。
2. 设施设备:
- 保证场地的运动表面平整、坚实,符合相关运动项目的规定;
- 提供合适的观众座位,确保观众的安全和舒适程度;
- 配备足够数量的更衣室、淋浴间、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
3. 照明和音响设备:
- 确保场馆内部及外部照明充足,以满足比赛和训练的需要;
- 配备适当的音响设备以提供音乐或其他声音效果。
4. 安全设施:
- 提供应急疏散出口,并确保出口通道畅通无阻;
- 配备适当的急救设备和医疗人员,以确保比赛和训练期间的安全。
5. 环境要求:
- 提供正常的供电、供水和排水设施;
- 提供足够的储藏室和垃圾处理设备;
- 确保场馆周围环境整洁、有序。
这些是一级体育机构设置运动场馆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和场馆类型来制定。
遵守这些标准将有助于提供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一般指导,并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具体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请与相关专业人员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符合当地的规定和标准。
深圳居住配套公共设施标准

36班
14400~16200
27000~30600
1.5~2
45班
18000~20300
33700~38300
2~3
配置规定
配置级别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居住地区
居住区
居住小区
行政管理与
社区服务设施
17
街道办事处
1500~2500
-
10~15
-
●
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宜独立占地,且与社区服务中心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组合设置。
18
社区居委会
100~200
-
1~2
-
●
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管理,其办公用房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
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N为班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m2。
9班
2400~3000
2700~3200
0.7~1
12班
3200~3900
续表4.3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m2/处)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规定
配置级别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居住地区
居住区
居住小区
24
居住小区级商业设施
-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
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7.18
•【文号】建标〔2024〕50号
•【施行日期】2024.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体育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公共体育
场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24〕5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编制的《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201-2024,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城市公共体育场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8日附件:《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

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体育训练基地开始兴建和改造。
而在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中,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深度、广度和价值三个方面对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进行全面评估,为大家详细探讨这一主题。
一、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的深度探讨1.确定基本功能要求在建设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时,首先需要确定基本功能要求。
训练场地的数量和规模、教练员办公室、运动员休息室、食堂、医疗室等设施,都是基本的功能要求。
这些要求将直接关系到训练基地的使用效果和运营管理。
2.设计合理的空间布局通用配套用房的设计应该合理利用空间,提高资源利用率。
训练场地与用房之间的距离、不同功能用房之间的布局协调性等都需要考虑进去。
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率,也是设计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3.技术设备配备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还需要考虑各种技术设备的配备标准。
包括运动器材、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等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配备,以确保基地的运作和训练的顺利进行。
二、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的广度探讨1.不同类型基地的建设标准不同类型的体育训练基地在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比如足球基地、田径基地、游泳基地等,由于训练项目的不同,对用房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重点对常见的体育训练基地进行比较和分析,以便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
2.关联配套用房建设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还需要考虑到基地附带的其他设施,比如停车场、观众看台、公共设施等。
这些关联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也是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进行详细探讨,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整个基地建设的要求。
三、价值观点和总结回顾在我看来,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的建设标准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直接关系到运动员的训练效果和体育项目的发展。
我们需要重视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在实际操作中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体育项目的具体需求,确保每个基地都能够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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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试行)1总则1. 1为落实市、区体育事业规划,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保证体育设施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特订《宝安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下称指引))o1. 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结合宝安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宝安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功能定位、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和建设内容等。
1. 3本指引适用于由宝安区政府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是编制和评审体育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图纸,确定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1. 4体育设施建设应处理好近期需求和远期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需求,考虑未来发展,理念适度超前。
1. 5体育设施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法,合理规划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一定余地。
1. 6体育设施项目规划方案宜公开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设过程应公开、透明。
1. 7体育设施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等原则,设计中应考虑注重生态、环保、节能和场馆可转换性等因素,鼓励采用绿色技术、新技术和新工艺等。
1. 8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2 .1分区级、2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因素和常住人口规模将体育设施街道级(居住地区)、社区(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4个等级。
2. 2区级体育设施应依据深圳市统一规划的要求,以建设服务群众体育的综合场馆为主,适当考虑竞技体育功能。
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不考虑竞技功能,个别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和区位重要的街道(下称中心街道,如龙华新城和沙井组团中心等)可设置具备一定竞技功能的综合场馆。
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适合大众参与的特色运动项目(如武术、水上运动、沙滩排球和航模等)。
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只考虑本区域居民日常体育锻炼需要。
3选址3. 1街道级体育设施应保证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均衡分布,社区级和居住小区体育设施应保证合理的服务半径。
3. 2场地选址应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
场地必须至少一面临次干道或主干道道路,以便进行合理的人流及交通组织。
3. 3场地地质条件良好,不存在地质断层、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等不良条件,周边环境较好,与污染源、高压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
3. 4场地选择既要符合各项运动项目开展的要求,又要尽量避免体育设施对周边环境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3. 5区级和街道级体育设施原则上应集中布置,以便集中管理和经济地利用它们的附属设施;个别街道由于选址困难可以考虑分散布置。
4规划设计4. 1体育设施规划设计宜与周边环境有效衔接,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充分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4. 2区级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是“一场两馆”(体育场、游泳馆和体育馆),街道级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是“两场一馆”(体育场、游泳场和体育馆),各类体育设施集中布局形成区级和街道级体育中心。
社区和居住小区体育设施可结合公园和文化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4. 3体育场馆建筑在符合节能情况下,造型要有一定创意,色彩、体型等能体现体育建筑的特点。
4. 4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安排各种体育设施,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4. 5设计应注重各种体育设施的多功能使用和有机结合。
4. 6设计应充分体现体育设施的开放性,方便群众使用各类体育设施。
4. 7设计应考虑残疾人观看比赛要求,观看位置应便于残疾观众入席和观看,有良好的通行和疏散的无障碍环境,并在地面或墙面设置明显的国际通用标志。
4. 8应考虑可靠的交通方案和交通设施,合理规划交通路线,做到人车分流,特别是行人可以通过合理的步行系统设计安全舒适地到达各主要活动场所和城市步行系统。
4. 9应详细分析不同种类人流的移动路线,处理好不同种类人流的出入口、安全疏散、观看、比赛、休息空间的设置,做到互不干扰但又联系方便。
4. 10设计应满足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和防护等要求;防火、疏散与交通、声学、给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 11体育建筑应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区级和街道级体育场馆等重点建筑可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等级标准,或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4. 12各级体育设施设计中应适当考虑抗震救灾、临时庇护和社会救济等方面需要。
}. 13区级和街道级体育设施项目绿地率不小于35%, 改、扩建体育设施项目绿地率不宜低于30%,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绿地率可参考执行。
5建设规模}. 1体育设施建设应坚持总量控制、动态一平衡原则。
远期按照常住人口人均公共体育活动面积1. 6m,标准确定体育设施总规模。
近期按常住人口人均公共体育活动面积0. 8mZ标准确定体育设施总规模;其中区级人均面积不低于街道级(居住地区级)人均面积不低于0. 1 m2,社区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人均面积分别不低于0. 3 m2 05. 2区级体育设施总面积为30一40万m2m,其中用地面积控制在30万m,以内。
街道级体育设施分中心街道和一般街道。
中心街道体育设施面积规模为8一12万m2m,其中占地面积控制在10万m2m以内;一般街道体育设施面积规模为5}8万m2m,其中占地面积控制在6万m,以内。
社区(居住区)级体育设施总面积为1. 5一2万mzm,其中用地面积为1. 2一1. 8万mzmo居住小区按人口规模细分为大型(人口规模是1一2万人)、中型(人口规模在0. 5一1万人)和小型(人口规模小于0. 5万人)三种,体育设施总面积分别为5000一m1、2000一5000 m,和500一1000 m2,,其中用地面积分别为3000一6000 m2、1500一3000 m,和200一SOOmzo5. 3区级和中心街道体育建筑等级参考乙级(举办地区性和全国单项比赛)标准;一般街道以下级别体育建筑等级参考丙级(举办地方性、群众性运动会)标准。
5. 4区级体育场定位为中型体育场,观众座席规模定在4万座以内;中心街道观众座席规模定为1万一1. 5万座;一般街道观众座席定在8000座以内。
5. 4区级体育馆定位为大型馆;中心街道体育馆定位为中型馆;一般街道级体育馆(多功能馆)规模应定位为小型馆。
区级体育馆设观众座席8000座以内;中心街道体育馆设观众座席3000一5000座;一般街道级以下体育馆(多功能馆)设观众座席1000座以内。
5. 5区级游泳设施规模定位为小型,设观众座席1500座;街道以下游泳设施不设固定座席。
5. 6各级体育设施规模控制标准如表5-1:5-1各级体育设施建设规樟6建设内容和标准6. 1体育设施应根据区域内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不同需求配置,但不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和健身中心等项目。
6. 2区级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含足球场和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排球场、综合服务设施和室外全民健身场地等设施。
街道级(居住地区)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含足球场和田径场)、多功能馆、游泳场、室外网球场、室外篮球场、综合服务设施和室外健身场地等设施。
社区级(居住区)体育设施可结合社区公园、社区文化娱乐中心等建设,包括室外健身场地(含慢跑道)、排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房、游泳池和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
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宜结合住宅区绿地、住宅区文化娱乐设施等建设,包括室外健身场地(含慢跑道)、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和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
6. 3体育场内设足球场地、6}8条竞赛跑道和其他辅助设施。
区级体育场用地面积为5}8万m2m,建筑面积控制在5万m,以内;中心街道体育场用地面积为3}5万mzm,建筑面积控制在8000m,以内;一般街道体育场用地面积为2万m,以下,建筑面积控制在SOOOm,以内。
区级足球场采用国际标准赛场地规格即l OSm X 68m,并可根据比赛要求可以采用高等级天然草坪;中心街道采用一般性比赛标准足球场场地规格90}120m X 45}90m;一般街道采用业余比赛非标准足球场场地规格;中心街道级以下足球场地不宜采用高等级天然草坪。
区级体育场设不少于8条周长400m标准环形跑道;中心街道设8条400m标准环形跑道;一般街道以下设6条400m标准环形跑道;面层采用人工合成材料(塑胶厚12}13mm, 局部加厚18}25mm )e区级和中心街道体育场应设置固定式大型电子计时计分牌一块,一般街道体育场可以不设。
径赛场地、田赛场地、练习场地、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等的设置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 4体育馆(多功能馆)室内使用场地的最小尺寸不能低于规定要求,宜建多层馆;馆内设健身房、体操室、乒乓球室、体测室、医务室、培训教室、办公用房等,其中健身房面积不宜小于600 mZ,体操室面积不宜小于5 0 0 mZ,乒乓球室不宜少于300 m2,培训教室300 m,左右,体测室和医务室100 m,左右,有条件的场馆可设置壁球室。
区级体育馆用地面积控制在2万m,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3万m,以内,要求可搭设体操台,场地最小尺寸为7 Om X4 Om;中心街道体育馆用地面积控制在1万m,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0m,以内,要求可进行手球比赛,场地最小尺寸为44m X 24m;一般街道体育馆(多功能馆)用地面积控制在SOOOm,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0m2以内,要求可进行篮球比赛,最小尺寸为38m X 20mo体育馆应为多功能使用留有余地,在场地、出入口、相关专用设备和配套设施上提供可能性,并考虑原有场地面层的保护和拆卸。
体育馆上空净空高度不小于15m06. 5游泳设施可根据场地情况具体选择,可建25m 或5 Om两种泳池,SOm标准泳池尺寸为5 Om X 21m X 2. 0m,并设有夜间使用的照明设备。
区级游泳设施可包括比赛池、练习池、热身池、自动计时装置和训练设施等,也可兼顾水球比赛和花样比赛用途。
街道级和社区级游泳设施一般不设跳水池、热身池、自动计时装置和训练设施,但可按儿童和成人分别设置戏水区域,并配备必要的沐浴、更衣、厕所用房和池外活动场地。
中心街道戏水区域面积不宜小于3000m2,一般街道不宜小于2000mZ。
社区游泳池用地面积为20003000 mz,配套建筑的建筑面积为200300 m2o6. 6室外网球场采用36. 6m X 18. 3m标准比赛场地,采用塑胶场地和钢丝网合围,网球场数量视场地大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