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处罚
履约保证金是否适用定金罚则

观点二 : 是 否 双 倍 返还 视 合 同 而 定
业 内专 家 表示 , 履 约 保证 金 并 不 简单 地 固定 属 于 定金 , 其 性 质 和效 力应 视 合 同 中有关 履 约 保 证 金
但 实验 中学A 迟 迟 没有 通知 建 筑公 司B 进 场。 2 0 0 5 年 5 月2 5 日,实验 中学A . f - 式告 知建 筑公 司B 终 止双 方 合 作 关 系, 解 除合 同。建 筑公 司B 向 法 院起 诉 , 要 求
后, 定金 应 当抵作 价 款 或者 收 回。给 付定 金 的一 方 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 收 受定
收 受方 不 履 行合 同应 双倍 返 还 ,符 合 定金 法 则 , 那
么这个履约保证金就应是定金性质 的担保方式 ; 如 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性质的条款 , 那
民 法院 不 予支持。 ”
豳
( 张 文华 编辑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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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 “ 招标 人 不履 行 与 中标 人订 立 的合 同的 , 应 当双倍 返还 中标 人 的履 约保证 金 。” 由 此得 出 , 履 约保 证金 作为 对履 行合 同 的担保 , 依 据 对 等 原则 , 收 受 方 如果 不履 行 合 同应 双倍 返还 中标 人
参加 了该工程 项 目投标 , 经法定程序 , 建筑公 司B中
么 履 约保证 金 就不 是定 金 , 而 是 其他 金钱 质物 。正
如《 担保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八条所规定 : “ 当事人交 付 留置金 、 担保金 、 保证金 、 定约金 、 押金或定金等 ,
但 没 有 约定 定 金性 质 ,当事 人 主 张定 金 权 利 的 , 人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履约保证金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广泛应用于各类合同关系中,旨在确保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维护交易安全。
本文将从履约保证金的概念、法律规定、适用范围、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履约保证金,又称保证金、担保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物,当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当返还给支付方或抵作价款。
履约保证金具有以下特点:1. 担保性:履约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担保合同履行,确保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2. 约束性:履约保证金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处分保证金。
3. 可返还性: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当返还给支付方或抵作价款。
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和《担保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如下:1.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3. 《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保证金作为担保。
保证金合同自实际交付保证金时成立。
保证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三、履约保证金的适用范围履约保证金适用于以下合同关系:1. 货物买卖合同2. 房地产买卖合同3. 加工承揽合同4. 建设工程合同5. 租赁合同6. 贷款合同7. 其他经济合同四、履约保证金的操作流程1.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保证金数额、支付方式、返还条件等。
2. 支付方按照约定向收款方支付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处罚细则

履约保证金处罚细则一、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质量保证金占30%,工程竣工验收时,其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目标,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额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
同时,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有以下事项发生,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人/次。
2、每发生一次隐蔽验收未报发包人验收而私自隐蔽,按合同隐蔽验收条款执行外,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20000元/次。
承包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发生的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若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发包人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50000元/次,且由此带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对承包人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3、分项工程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经鉴定为永久性质量缺陷的,产生安全隐患的),若采取技术措施后能符合规范和使用要求的,承包人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另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20000元/次;若不能整改,但通过设计复核能投入使用,除向发包人赔偿影响功能的费用外,另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30000元/次。
4、材料到场承包人必须在使用前履行书面报验程序,未履行书面报验程序而私自用于工程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次,报验材料试验结论在施工后出具的且符合要求的,返还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
如不符合要求的,除承担全部的返工费用外另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30000元/次。
5、同一事件监理工程师发二次以上通知单的从第二次起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次。
法律法规范本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处理

法律法规范本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处理在法律法规范本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处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履约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时由中标人缴纳,以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形式。
然而,当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金的处置方式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就法律法规对标人履约保证金的处理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标人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有明确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保证金。
若中标人未按时履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保证金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扣除。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同时也起到了对中标人的约束作用。
其次,根据不同的情形,保证金的处置方式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履约,招标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有权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比较简单明了,符合合同自由原则和契约精神。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理。
例如,标人提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但招标人不同意,并要求扣除履约保证金。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处理。
如果合同约定了特殊情况下的保证金处理方式,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关注,即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了履约保证金。
如果招标人未能按时支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未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下,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相应的利息,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中标人有权取回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并可以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法规对标人履约保证金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的约定、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可以确定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履约,招标人有权扣除保证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法规

退还履约保证金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金是指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交付给债权人或者受益人的
财产。
在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面,法规通常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退还条件,法律通常规定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例如债务人
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得到满足时,保证金
才可以被退还。
2. 退还程序,法规可能规定了保证金的退还程序,包括债权人
或者受益人应当在收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书面申请后,及时返还
保证金;或者规定了退还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等具体操作。
3. 保证金的使用,在法规中通常也会规定了保证金的使用范围,例如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使用保证金进行弥补等。
总的来说,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法规主要是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
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债权人在债务履行过程中的权益。
在具体操
作中,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以保证保证金的退
还符合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确保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者其他财产。
在我国,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对于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合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后果也是合同当事人需要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履约保证金的概念、法律性质、支付方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性质1.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履约保证金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者其他财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2.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履约保证金具有担保性质,属于担保法中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三、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1. 预付款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履行的预付款。
预付款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可以抵作价款。
2. 抵押、质押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将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另一方,作为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优先受偿。
3. 保证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由第三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保证合同履行。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的法律后果1.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1)保障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降低合同风险,促进合同履行。
(2)约束合同当事人:履约保证金使合同当事人更加重视合同履行,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
2.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后果(1)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则违约金与履约保证金可以合并计算。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为确保合同履约义务的履
行而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
在法律上,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使用和退还都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应当在合同中
明确约定其数额、用途和退还条件。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一般由
双方协商确定,用途通常包括在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作为违约
金或赔偿金,或者在合同期满后作为最后的结算款。
退还条件一般
包括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双方确认无争议后,保证金应当在一定期
限内退还给支付方。
其次,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属于一种保证
担保形式,受到担保法的规范。
担保法规定了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的效力和变更条件,以及保证的清偿顺序等方面的规定。
在合
同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担保法》的规定,确保保证金的合法使用和退还。
最后,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应当符合合
同自由的原则,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数额、用途和退还条件。
同时,双方在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合同履约保证金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规范,包括《合同法》、《担保法》和《民法通则》等。
合同范本专家在撰写合同履约保证金范本时,应当充分了解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合同签订方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保证方式。
在中国,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了规定,明确了履约保证金的性质、用途和处理方式。
2. 缴纳标准,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一般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
3. 使用范围,合同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当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返还保证金或作为违约金。
4. 返还程序,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程序一般由合同约定,当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应当及时返还保证金,如有争议,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5. 法律责任,当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履约保证
金。
总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合同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约定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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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
工程履约质量保证金占30%,工程竣工验收时,其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_________ ”目标,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额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
同时,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有以下事项发生,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等相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
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人/次。
2、每发生一次隐蔽验收未报发包人、监理验收而私自隐蔽,按合同隐蔽验收条款执行外,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20000元/次。
承包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发生的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若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发包人和监理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发包人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50000元/次,且由此带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对承包人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3、分项工程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经鉴定为永久性质量缺陷的,产生安全隐患的),若采取技术措施后能符合规范和使用要求的,承包人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另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20000元/次;若不能整改,但通过设计复核能投入使用,除向发包人赔偿影响功能的费用外(包括购房业主索赔款等相关费用),另e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30000元/次。
4、材料到场承包人必须在使用前履行书面报验程序,未履行书面报验程序而私自用于工程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次,报验材料试验结论在施工后出具的且符合要求的,返还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
如不符合要求的,除承担全部的返工费用外另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30000元/次。
5、同一事件监理工程师发二次以上通知单的从第二次起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次。
6若承包人发生未按施工图和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施工的,在工程验收前已发现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并全额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验收前未发现的,交房后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在施工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的问题,由承包人负责维修整改,如业主
要求索赔而发包人同意的,索赔款由发包人承担;在施工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外的问题,承包人除负责维修整改外,由此产生的业主索赔由承包人负责全额支付。
7、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做施工样板(【专项施工方案、样板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列明部位清单】),样板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女味按要求上报施工方案及样板样品要求的施工情况发生,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及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20000元/次。
&如在发包人每月对现场质量检查中发现上述类似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有权根据相对应的条款,从合同履约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未按质量检查整改单限期内整改的(包括本工程所有的质量整改单),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10000元/次。
9、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 元/次,累计3次后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次,并且发包人有权选择其它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2倍实际发生费用。
10、在工程正式中间验收中发生未一次性”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限期返工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并且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30000元/次。
11、工程施工中如发现承包人未按施工资料规范要求及发包人相关要求整理及报审的情况发生,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10000元/次。
注:因以上事页发生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担。
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节点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二、工期履约保证金
工期履约保证金占30%,按工程节点工期进行考核,如工程施工期间未达到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比例进行处罚。
节点和处罚比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注:以J节点工期履约保证金处罚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节点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如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完成时间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范围内,则期间所处罚的工期保证金,在工程吉算中退还已扣除金额的90%。
三、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
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占10%,实行现场考勤制度,以一季度考核一次。
根据考核情况,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比例进行处罚。
项目班子成员和处罚比例
项目班子各成员到位率= _________ 实际到位天数______ X100%
总工期-春节法定假期)>90%
扣除到位率保证金=1-项目班子各成员到位率)对目应的处罚比例。
注:以上酗保证金处罚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节点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四、总包与分包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履约保证金
总包与分包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履约保证金占10%,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总包承担协调配合间引起的直接损失外,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总包单位不能按期提供工作面的,导致分包单位停工或延期施工5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5000元。
2、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临时施工场地、仓库、水电接口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2000元。
3、总包单位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拆除分包单位因施工尚需使用的施工脚手架、垂直运输
设施、施工通道及安全防护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10000元。
4、总包单位未对成品保护尽到责任,出现人为损坏或因总包方组织施工不当造成损坏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5000元。
5、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没有尽到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总包管理职责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2000元。
注:以上履约呆证金处罚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节点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占20%,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未达到发包人要求的“___________ ”目标,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同
时,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发包人每月检查发现以下内容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