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
韩国的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制度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国,以多党制为基础。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韩国的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体系是总统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相互制约彼此独立。
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全国的行政权力。
总统由全国范围的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不能连任。
总统负责指定政府的总理和内阁成员,制定并实施国家政策。
韩国的立法机构是国会,由300名国会议员组成,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为4年。
国会议员具有立法、预算审议、监督行政机关等职责。
立法方面,国会拥有修订宪法、制定法律和通过预算的权力。
国会议员可以向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和批评,监督政府的行政工作。
韩国的司法体系由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各级地方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韩国的最高司法机构,负责监督和审理各级法院的裁判。
高等法院是韩国的中级省级,主要审理省级范围内的案件。
地方法院是一级法院,负责审理各种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韩国的多党制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韩国存在多个主要的政党,包括执政党、在野党和小规模党派。
执政党在国家行政和立法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但在韩国的政治体系中,各个政党都有权力参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
此外,韩国政治制度还包括一些重要的政府机构和组织。
例如,国情院是韩国的情报机构,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的情报信息。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是组织和监督选举的机构,确保选举的公平和透明。
韩国审计院是独立的机构,负责审计和监督政府的财务和行政工作。
总的来说,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国,该政治体系以多党制为基础。
政府的权力分散,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相互制约,各个政党有权力参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
韩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运行,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民主和法治,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美国宪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803年,美国发生了一起著名的宪法法律案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该案是美国宪法历史上第一个宪法解释案例,对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时,美国联邦政府由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三个部门组成。
在1801年,联邦党人杰斐逊当选为美国总统。
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杰斐逊在1803年任命了大量的联邦党人担任地方官员。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任命书未能及时送达被任命者手中。
其中,弗吉尼亚州的法官约翰·马伯里被任命为联邦巡回法院法官,但由于国会大厦尚未完成,他的任命书未能送达。
1803年2月,杰斐逊任命的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签署了马伯里的任命书,但同样未能送达。
马伯里认为自己的任命权受到侵犯,于是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麦迪逊将任命书送达给自己。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受理了此案。
二、案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马歇尔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一个尚未送达的任命书。
他认为,如果直接判决麦迪逊违反宪法,那么最高法院将越权干涉行政部门,这与三权分立的原则相悖。
因此,马歇尔从宪法解释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以下观点: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行政命令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 最高法院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这是宪法赋予的最高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
3. 国会制定的《1789年司法条例》中关于最高法院有权强制行政部门执行判决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因此无效。
4. 马伯里的任命书尚未送达,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最高法院无权强制麦迪逊执行。
基于以上观点,马歇尔判决马伯里败诉,但他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最高法院有权宣布国会立法违反宪法。
三、案件影响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宪法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该案明确指出,最高法院有权宣布国会立法违反宪法,从而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
2. 维护了宪法的权威:通过此案,最高法院成功维护了宪法的权威,使宪法成为国家最高的法律准则。
韩国是什么制度

韩国是什么制度韩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国家制度由宪法规定。
根据韩国宪法,国家的权力分为三个部分: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
在韩国,行政权由总统行使。
总统是由国民普遍选举产生的,任期为五年,且不能连任。
总统拥有行政权,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外交事务、国防事务等。
他还可以提出法案,行事需征得国会同意。
总统在国内外履行日常职责,代表国家发表演讲并与外国元首举行会谈。
总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宪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并对国家的繁荣和安全负有最高责任。
立法权由国会行使,国会是韩国的最高立法机构。
国会由国民普遍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国会议员代表选区的人民,制定、修订和废止法律,行使立法权。
国会还审查总统的提出法案、通过预算案、进行安全审议等重要任务。
在立法过程中,国会需充分考虑人民的意见,保护人民的权益,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合理的法律。
司法权由韩国的最高法院行使。
法院是独立的,保障司法的公正、公平。
法院负责司法审判,审理并判决各类案件。
法院的职权范围广泛,包括行政诉讼、刑事审判、民事纠纷、宪法争议等。
韩国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和其他法律。
它的任务是确保法律的合宪性,并保障公正和法治。
在韩国的政治制度中,地方自治也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宪法,地方自治机关是地方行政权的基本组织。
它们包括特別自治市(如首尔)、自治市、自治县和特別自治区。
地方自治机关行使地方行政权,负责本地区的发展、治安、社会事务等。
地方自治机关的选举由地区居民普遍选举产生,地方自治机关有独立的预算,可以管理并决定本地区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总之,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
国家的权力在总统、国会和法院之间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权力。
地方自治机关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保障地方行政权的独立和自治。
通过这样一套完整的政治制度,韩国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第10课 欧洲大陆的政体改革

意义:共和制的确立和巩固,使法国社会得到稳 (1)定《马赛曲》为国歌、7月4日为国庆日。(2)宣布 “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总统”,堵塞了所 定发展,为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法国共和制结构示意图 参议院
(间选)
议会
众议院 (普选)
任命
总统
各部部长副署
内阁
分权制衡——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核心
政体
共和制
君主立宪 帝制 封建专制
1789. . .共 和 第一共和国 第二共和国 十 第三共和国 1792 1848 六 1870 君 年 主 七月王朝 制 1830 六 第一帝国 十 第二帝国 五 1804 1852 波旁王朝 年
.
.
.
.
.
1814
时间
思考:1789-1870年间,法国政局的特点是什么?
三、《德意志帝国宪法》
1、背景 (1)德国的统一
俾斯麦 1864到1870年,在普鲁士首相______________ 领
王朝战争 导下通过_______________ 的方式实现了统一。
(2)1871年德意志帝国的建立
2、宪法内容:(1)国家结构形式和政体 (2)皇帝(产生、地位、权利) (3)首相(产生、权利) (4)议会(产生、权利)
温故知新
1.1787年宪法内容(三大原则)?邦联制的弊端? 2.国会、总统、最高法院是如何互相分权制衡的? (默写) 3.联邦制权力结构(联邦制原则)的内容、意义 各是什么? 积极:①政治: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有利于保护美
国的国家利益和主权; ②经济: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 经济的发展; ③给各州保留了较大的自主权。 消极:但为地方政府对抗中央提供了可能, 为内战埋下伏笔。
美国的三权分立——国会、总统和法院

美国的三权分⽴——国会、总统和法院美国的中期选举终于尘埃落定,选举结果基本符合预料:民主党夺回众议院控制权,共和党进⼀步加强参议院的控制。
美国的中期选举是在全球关注的⽬光下进⾏的,选举结果⽆疑会对世界产⽣影响。
美国的三权分⽴经常被批评为效率低下,当总统来⾃与控制国会的政党不同的政党时,两者间的不合作可能会使得⽴法程序停顿。
部份⼈提出美国应实⾏议会制,即国会内的最⼤党或政党联盟同时控有⾏政与⽴法权,可以提⾼办事效率。
三权分⽴原则的起源可追溯⾄亚⾥⼠多德时代。
⽽在启蒙时代时,少数哲学家如约翰·洛克与詹姆斯·哈林顿在其著作⾥提倡这原则,反之,其他哲学家如霍布斯则强烈反对此原则。
孟德斯鸠是其中⼀个三权分⽴的著名⽀持者。
其著作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影响很⼤。
严格的三权分⽴并没有在英国施⾏,⽽美国宪法在某程度上参考了英国的政治制度。
在英国,国王与议会的联合(英国君主负责通过英国上议院与英国下议院的法令)为终极⽴法机关。
⾏政机关以英王的名义⾏事-"即国王陛下政府"-⽽司法机关亦类似。
英王的⼤⾂通常为两院议员,⽽政府需要在下议院维持⼤多数。
其中⼀位⼤⾂,⼤法官兼上议院议长是平衡法院的惟⼀仲裁者,同时亦是上议院的议会主席。
所以⼈们可以认为英国政府并没有遵照三权分⽴原则,虽然政府⾥具有不同职权的机关经常会有争论。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将权⼒三分,⽽只须为共和政体即可,但是⼤部份州政府均奉⾏三权分⽴,有着州⽴法会、⾏政机关与州法院。
部份美国州份在⼗⼋世纪⾥并没有严格的遵照三权分⽴的原则。
在新泽西州,州长同时亦是州最⾼法院的其中⼀员与州议会其中⼀院的议会主席。
德拉⽡州州长为上诉法院其中⼀员;州议会两院的议会主席,并在⾏政部门⾥以副主席⾝分办事。
在德拉⽡州与宾⼣凡尼亚州,⾏政会议的成员有时亦是法官。
但是在另⼀⽅⾯,很多南⽅州份则清晰的列明了三权分⽴的原则,如马⾥兰州、维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与佐治亚州均坚持三权分⽴。
新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3美国的三权分立教案

美国的三权分立一、【课程标准】:简述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典型国家,分析“三权分立”制的实质。
二、【新课教学】:(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课堂探究: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无论采用君主立宪制还是民主共和制,如英国或法国,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都存在分权和制衡。
美国是近代欧洲移民创建的国家,较少受到封建传统的影响,源于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原则,在今日美国政体中表现得最为典型。
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各自职权是什么?美国三大国家机关之间的分权界线是否明确?1、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1)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2)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当年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基本上来自上层社会,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所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害怕较能反映下层民众意志的立法机关享有最高权力。
因此,制宪会议特意在宪法中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及权力,以限制普通民众对国家政治的直接参与,为有产者的私有财产和自由提供双重保险,有效地保障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运转。
2、三权分立原则的地位及其核心内容:(1)地位——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2)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3、“三权”所属机关及其运作①中央政权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②彼此关系——平等而又独立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
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1)立法权——属于国会①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负责制定法律;②国会、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要依据法律行事;③议员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也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佛州最高法院在最后做出判决,布什州长 签署的临时议案无效,因为这一议案违反了宪 法,他们将维持2003年10月对泰里一案做出的 判决,即迈克尔有权让医院拔下泰里的喂食管, 结束泰里的生命,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画 上了句号。
三 权 分 立 总统内阁
互 相 制 衡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 二、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行政 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 1、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 2、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3、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 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 三种权力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 的制度。 会 国 最高法院
按照美国宪法,美国发动对利比亚战 争,需要通过怎样的法定程序呢?
按照美国宪法,美国发动对利比亚战争,需要 通过怎样的法定程序呢?
奥巴马总统向国会提交一份要求授权对 利比亚动武的决议草案 国会参众两院分别辩论投票表决通过, 授权总统对利比亚使用武力 奥巴马总统宣布对利比亚作战作战
1990年~1992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连续三年,均经 过激烈的辩论,坚持将最惠国待遇同“人权问题”联系 起来形成了议案。 国会的议案遭到布什总统的否决,维持了延长中国 的最惠国待遇。
2011年3月23日据外媒报道:美国出兵利比亚 未经国会批准遭遇法律程序困境 。在利比亚问 题上,奥巴马将很快面临政治与国会的双重限制, 一是做出批准美军导弹空袭利比亚的决定,现在 看来在政治上遇到麻烦;而且根据《战争权利法 案》的规定,奥巴马必须在60天内获得国会对他 发动军事行动的批准,否则就必须撤出美国军队。
到了1995年,美国总统宣布,延长1994年至1995 年度对华最惠国待遇,并在以后年度审议时将人权问 题与最惠国待遇脱钩。
美国政权制度

美国政权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三权分⽴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美国采⽤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和政府⾸脑。
美国实⾏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法、⾏政、司法三种权⼒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使权⼒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平衡。
国会有⽴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有权在⼀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和⾼级⽂官;最⾼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法院⼜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效。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三权分⽴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美国采⽤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和政府⾸脑。
美国实⾏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法、⾏政、司法三种权⼒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使权⼒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平衡。
国会有⽴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有权在⼀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和⾼级⽂官;最⾼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法院⼜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在建⽴统⼀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泛的⾃主权。
联邦设有最⾼的⽴法、⾏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除⾮《宪法》明⽂禁⽌各州⾏使者外,⼀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商业和劳⼯,组织警卫⼒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总统是国家领导人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
他代表美国,并且由于美国是一个超级大国,所以他受到全球瞩目。
他掌握着世界的命运,或者说全世界都认为是如此,因此他的任何不负责任的、准备不当的言论都会引发危机。
一旦(could)他出言不慎(careless speech)、言辞失当(ill-prepared speech)就可能引发一场危机
woo the voters拉选票,争统候选人。
选出(choose)
But
党内总统候选人的决定会带来一些十分激烈的竞争。
党内竞选有时候会出现各候选人势均力敌的局面。
Close contest:竞争难分高下,势均力敌
此处contest作election解
对竞选也有好处
成为州长、一个成功的参议员或众议员同样需要钱。
迄今已经有很多来自这一有钱人的小团体的杰出人物成为了总统,或者国会议员。
然而(yet);小圈子(small group)
!
总统成为一个独裁者的可能微乎其微。
美国总统不大可能变为独裁者。
国会、新闻界和介于前两者之间的民众共同监督,排除了这一可能性。
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
练习译文&标准译文
翻译技巧&解释
美国总统比除法国之外其他任何民主国家的总统都更有权力。
拥有的权力比民主世界(democratic world)任何一个国家的总统都要大
正是美国总统制定对外政策并为后方起草法律。
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ies);起草国内法律
强调句的翻译:it is…that…→“做……的是某人”
Could表可能性
事实上,总统的很多权力都受到国会的限制。
宣战的是国会而不是总统。
强调句。同上。
虽然不同于英国首相或德国总理,美国总统可以与他国签订条约,但此条约必须经过议会的讨论并得到议会的同意才能生效。
国会辩论、批准
这一限制也被运用于本国法律。
国内法律也受到同样的限制。
为使与上文主语一致而改成被动句
也许民主政体最有效的守卫者是最高法院,因为它的目标之一便是保护个人不受政府迫害。
机构(safeguard);干涉
最高法院有权废止其认为违宪的法律。
法庭每周至少开庭4天,任何对政府有所不满的个人都可以向最高法院寻求帮助。
4天办公
Sit:主语是parliament/ congress/ court of law/ committee ,etc.时,意为having a meeting or engaged in official business开会,开庭等待
on rare occasions→偶尔
proposed修饰两个名词:treaty和law
有些美国人认为理想主义已经不存在于政治了,取而代之的是个人野心和金钱。
从政治中消失
总统竞选在所投入的资金量上是独占鳌头的。
总统竞选的独特之处在于所投入的金钱额。
!
争取选民的游说会持续好几个月。
woo→寻求……的支持
很多胸怀大志的人竞选党内总统候选人,他们雇佣顶尖的公关和宣传人员。这些公关宣传人员构思出巧妙而引人注意的标语来着手推销各自的候选人。
想成为该党总统候选人的人;聘请;专家;撰写别出心裁的宣传口号(phrase);他们为之效力的
Catch phrase:a well-known sentence or phrase, typically one that is associated with a particular famous person.名人名言,警句,时兴的话
在若干条件下,国会可以拒绝批准总统签订的条约或同意总统提交的法案。
有好几次(on several occasions);曾;起草的法律
误译:
on several occasions→好几次;
on the present/ last occasion→这次/上次;
on one occasion→有一次
非限定性定语从句:翻译时从句分离
候选人乘火车、飞机或者汽车进行短暂停留各地的政治游说。他们发表不计其数的演讲,与不计其数的人握手。
到各地;
大量的资金对于支持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是必要的。候选人本人也必须足够富有以支付自己的一部分竞选资金。
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必须有大量金钱来支持;有足够的钱投入竞选。
而有个迷人的妻子也堪称一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