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公务员奖励、纪律和惩戒
国外公务员奖励制度分析比较

2009.2摘要:各国公务员奖励制度都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公务员实施精神或物质的激励达到奖励先进、促进后进,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最终实现廉洁高效政府的目的。
尽管各国公务员奖励的立法和管理方式,由于其民族文化、政治制度、历史传统有所不同,但其目的却有高度的一致性。
因此,研究国外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基本做法,总结其经验教训为我国公务员奖励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显然是一件非常积极而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关键词:公务员;奖励制度;分析比较中图分类号:D5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09)02-0089-03国外公务员奖励制度分析比较文/华晓晨 梁玉萍各国公务员奖励都是依据各自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鼓励。
各国公务员奖励制度内容不同,规定不一,甚至有较大差异,但都是要通过各种不同的制度要素或者管理环节达到对公务员激励的目的,可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国外公务员奖励的立法情况就公务员制度而言,国外对奖励制度一般都设有专门的规定。
大部分国家有关公务员奖励的内容都在公务员法“考绩”和“工资福利”的章节中规定;也有一部分国家对公务员奖励的问题规定在其他涉及公务员行为的法律、法规之中;还有少部分国家对公务员奖励除在《公务员法》规定之外,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以外的有关机关或社会组织也可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置。
乌克兰《国家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对连年努力工作、模范执行劳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公务员,按政府规定的额度和程序发给奖金,向有特殊功绩的公务员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
波兰《公职人员法》第84条规定,公职人员在专业工作中做出特别成绩的,可以从公务员奖励基金中获得奖励。
公务员奖励基金对个人的奖励金额达到3%时,应由总务厅决定,也可以在奖金分配制度内适当增加。
澳大利亚对公务员奖励的内容,规定在有关工资福利和其他法律法规中。
国外公务员奖励制度分析比较

万方数据
89
借鉴与参考
励。公务员奖励基金,对个人的奖励 额达到3%时应由总务厅决定,也可 以在奖金分配额度内适当增加。 2.职位责任外的贡献作为条件的 奖励 职位责任外的贡献作为条件的奖 励,主要把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出 的超出职位责任或合阿责任范围的 特殊贡献或发明创造等作为奖励的 依据。具体表现有超工作量、改进工 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出改进工 作的合理化建议或建设性意见以及 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发明创造等诸 多方面。 在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和独立 机构,对那些通过自己的建议和突出 的工作表现,从而为改进政府工作做 出贡献的公职人员,给予现金和荣誉 奖励。奖金以他们所提的建议和从事 的工作为政府带来的能用美元计算的 价值作为基础。 《瑞七联邦公务员法》第16条规 定:如发明创造确有经济与军事价值, 公务员有权要求合理的报酬。 菲律宾、加拿大、泰国、新西兰 等国都设有类似的奖励。 5.其他奖励条件 这种奖励主要指公务员所做的某 种特殊贡献或长期兢兢业业,忠于职 守等情况作为奖励的条件。如公务员 在抵抗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预 防或挽救恶性事故的工作中做出重大 贡献者,~贯忠于职守,起表率作用; 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治安中有 显著的成绩者和参加某种危险性工作 的人,都应获得应有的奖励。 退休公务员发给退休人员证书。对行 为出众、品德优秀,堪称模范者授予 特殊奖,并发给奖状,证书或者一定 的物质奖励。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发给 证书和奖金。 国外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都设有 属于国家行政奖励性质的“功勋奖励 制度”,设有多种多样的勋章奖励。 如:美国的总统奖章、波兰的十字勋 章.日本的菊花勋章等。公务员做出 了符合条件的贡献,都可以和其他国 民一样公平获得国家勋奖,国家功勋 奖励大都属于荣誉奖励。 2.物质奖励 物质奖励主要是通过物质的或经 济的刺激方式实施的,它是对公务员 为国家付出超额劳动而给予的报酬形 式。以发放奖金为其丰要方式。奖金 在不同国度的公务员制度中发挥的作 用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各国公务员 奖金的种类和数额不尽相同。 美国联邦公务员的奖金项目主 要有:特殊成绩奖,质量优异奖、 建议奖、节约奖,考绩奖等。每种 奖励的标准有所区别,如考绩奖的 要求是:忠于职守、工作成绩突出。 该奖金额最高不超过三次,为按资 历连续加薪的总和。节约奖的发放 标准是:节约l万美元以上,奖给 节约数额的10%;节约1万美元以下 的,按少于节约额10%的金额,视 情况发放奖金。 埃及((国家文职工作人员法》规 定,公职人员可获得的奖金项目有定 期奖和鼓励奖。鼓励奖每两年评选一 次,受奖人数不超过同一工种、同一 级别人数的10%。其数额与定期补贴 额相等,也可以超过间工种最高工资 额。 菲律宾政府规定,公务员可获得 合理化建议奖和绩效奖。绩效奖金数 额最高小超过5000比索。合理化建议 奖按公务员“积蓄和奖励表”的规定 发给。菲律宾对雇员的激励是通过奖 金及非奖金的奖励来实现的。 泰国对职员的奖励分为:(1)超级 提薪。(2)奖金。如国家研究委员会奖 金,政府官员和普通公民都可以向国 家研究委员会申请,奖金数量取决于 研究的题目。(3)长期服务奖。奖给那 些服务年限在25年以上的文官,奖 励内容是授予皇家奖章。』4)勋章。用 以奖励那些勤勉、忠诚的官员和那些 对促进政府工作有所贡献的官员。(5) 设有高额奖学金,供出国留学的优秀 公务员申请。 英国在公务员绩效评估后,根据 公务员被评定的档次,有目的地选送 公务员参加学习,这也是一种有效的 激励措施。 许多围家在奖励制度实施的过程 中,采用荣誉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的形式。既授予有成绩的公务员荣誉 称号、勋章、奖章或口头及书面的表 彰等,又发给他们适量的奖金或使他 们享受到某种特殊待遇及优先权,以 达到满足公务员精神和物质方面双重 需要的目的。 5.晋升奖励 晋升奖励是提高公务员职位与薪 俸的奖励方式。晋升奖励可以是加薪 晋级,也可以既加薪又升职,它既使 公务员地fi)=提高、权力增大,又使公 务员得到更高的物质报酬。这种奖励 能够满足公务员精神和物质双重需要, 在若干奖励方式中,晋升的奖励层次 最高,刺激力也最强烈。它是各国政 府普遍采用的激励手段之一。 在美国,晋升是文官价值自我实 现的重要途径,也是激励机制的重要 手段。1938年,罗斯福总统指示文官 委员会规定全面晋升制度,并付诸实 施。该制度规定:可以打破机构界线, 自行主持晋升考核,由各机构的文官 参加。文官委员会对各机构举行的晋 升考试进行监督和指导。 英国公务员晋升一般要根据现职 年资与服务成绩析定。高级人员注重 功绩,低级人员注莺年资,当然各部 也未尽相同。一般情形是任职四至六 年,可升任高一级职位。 法国公务员的晋升分为晋级和提 职两种。两种晋升都是阶梯式逐级往 上提。晋级是在职务不变的情况下提 高级别。级别晋升主要看资历,够条 件的就自动升级。晋级的主要标志是 工资的增加。提职是按以下方式进行: (1)选拔方式。由行政部|’J负责人决 定提职的名额,并根据公务员近j年 的鉴定,从中挑选出比提职名额多一 倍的公务员。(2)业务考核或业务考试。 由考试委员会阅卷评定分数,并参考 公务员的个人档案写出评语。 德国公务员晋升的基本原则有两
第七章 公务员奖励与惩戒

第七章公务员奖励与惩戒公务员奖励制度概述奖励通常是指一定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对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组织成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
奖励借助于人们通常都有的进取心理和荣誉心理,是激励全体组织成员积极向上、争作贡献的一种管理手段。
公务员奖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所给予的奖励。
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奖励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奖励的机关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奖励的对象是各级政府中的公务员;(2)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3)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更。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干部奖励工作,先后制定过一些法律和规章。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曾就一些具体工作先后制定过奖励规定,如《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励暂行条例》。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和发扬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成绩,在制定的《共同纲领》中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奖励问题作过原则性规定。
1952年8月我国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它包括总则、奖惩种类、奖惩权限、奖惩程序、附则等共6章42条,其适用范围包括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包括企事业单位。
1957年10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2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这一规定在1952年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调整了适用范围,虽明确规定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但在实际工作中,立法、司法和检察机关并未制定过另外的规定,一直是参照执行此规定。
国家监察部、内务部、人事部曾就执行该规定的一些问题,先后发布了一系列说明和通知。
1979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第十二次人大常委会议作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1957年《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仍具有法律效力。
公务员的奖惩制度

一、西方公务员奖励制度
(二)西方公务员奖励的种类
西方各国公务员管理机构授予公务员的奖励大体有三种,即 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升奖励。其中晋升建立具有荣誉奖励和 物质奖励的双重性质。而这三种奖励的授予方式则是多种多样的, 西方各国都各不相同。
荣誉奖励是通过一种精神上的赞赏和鼓励,激发公务员的荣 誉感和自豪感。许多国家都采用荣誉奖励的方法。日本政府对公 务员的荣誉奖励有总理(大臣)表彰、长官赏赐、业务成绩表彰、 功劳章和各种不同等级的勋章和奖章。美国公务员每年有总统授 予的“优秀行政官员”、“卓越行政官员”等荣誉奖励措施。
二、公务员奖惩制度的作用
2、引导和示范的作用 奖惩制度不仅对获得奖励或受到惩处的人具有激励 或约束的作用,而且对整个公务员群体组织都会产生重 大的影响。它能够向组织中每一个成员明确地昭示何以 为荣、何以为耻,从而强化公务员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 意识,引导大家自觉地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工作,积极 向上。
一、西方公务员奖励制度
(一)西方公务员奖励的条件
3、其他奖励条件
这种奖励主要指在日常工作之外,公务员所作的某种特殊贡献 或长期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等条件。如公务员在抵抗自然灾害、 保护国家财产、预防或挽救恶性事故的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一 贯忠于职守、起表率作用;或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治安 中有显著的成绩和参加某种危险性的工作等,都应获得应有的奖 励。如美国《公务员改革法》规定,各机构的领导和总统可以给 出色完成某项特别任务的人员颁发特别奖金。
公务员工作考核成绩作为实施奖励措施的标准和依据,这种奖励 条件采用比较普遍。英国、美国、法国、瑞士、奥地利、澳大利 亚等西方发达国家都在各自有关的公务员法规中,规定了通过考 核,对成绩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的条文。
外国公务员惩戒制度与借鉴

外国公务员惩戒制度与借鉴侯 茜 范卫红(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摘 要:外国公务员惩戒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惩戒的条件、惩戒的形式、惩戒机关、惩戒程序和不服惩戒的救济;比较一致的特点有:惩戒条件的概括性、惩戒形式的多样性、惩戒机构的双轨制和惩戒程序的严格性;对中国而言,值得借鉴的经验有:公务员惩戒制度应高度规范化;责、权、罚相适应的规则体系是合法惩戒的根本;宽严适中、层次分明的惩戒条件和形式是合理惩戒的重要条件;完备严格的程序是惩戒发生预期作用的保障。
关键词:公务员;惩戒制度;行政惩戒中图分类号:DF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04)01-021-08一、外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一)公务员惩戒制度的含义公务员惩戒制度,简言之,就是通过惩罚公务员的失职行为而对该公务员及其他公务员予以惩戒的制度。
各国理论界和实践界对于公务员惩戒制度的范围,态度比较一致,即认为是一种行政上的惩罚手段,至于公务员因此而应承担的民事、刑事惩罚,属于民法和刑法规定的范畴,虽然民事、刑事责任也是一种广义上的惩戒,但不应规定在行政法或公务员法中。
但关于该制度的具体名称,理论和实践上各国都有一定的区别。
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都有直接规定惩戒内容的章节,甚至还有专门的《职员惩戒规则》,因此有些学者称其为“公务员惩戒制度”。
而法国1983年《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一般地位法》第29条规定:“公务员在公务执行中或和公务执行有关的情况中所犯任何违法行为,应受纪律制裁。
”因此,有一些学者在研究公务员制度时,没有谈及公务员的惩戒制度,只是称“公务员的纪律处分制度”。
①不管名称如何,这种制度的存在是客观事实,且在西方各发达国家,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相近或一致,故本文将“公务员的纪律处分制度”、“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制度”或“公务员的纪律制度”都统一称为“公务员惩戒制度”。
综上所述,公务员惩戒制度就是对于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收稿日期:2003-12-03① 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
外国公务员的“紧箍咒”

名公交车司机直接收取乘客的车钱, 而 告诫自 颁布之时, 法国公务员还组织了抗议 活动, 己要遵纪守法, 不能有半点越轨。 未将车钱放人公交车上的收银器中 ; 一名 记 者 有 一 位 日 朋 友 叫远 藤 ,他 在 新 但 木 己成 舟,这 “ 本 紧箍 咒”已被 收 紧。
一
地 铁 司机 7年 里 非 法 领 取 了 8 万 日 ( 县 一 所 国立中学 当体 育 教 师 。他 对 记 者 说, 0 元 1 尽管欧美国家奉行 “ 高薪养廉” 但实 , 美元约合 8 日 ) 2 元 的加 班 费 ; 名公 交 车 从 来 不 敢 在 学 校 附 近的 餐 馆 喝 酒,生 怕喝 际上, 通公务 员的工资水平一点也不诱 一 普 司机闯了红灯 。 高了做傻事, 更不敢在学校附近的麻将馆 人,不过收入公开却是所 有公务员需要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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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 W S AY 11 M 20 Βιβλιοθήκη 外国公务员的“ 紧箍咒"
公务员是领取国家俸禄、效忠国家利益和为公民服务 的群体, 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外展示着国家的形象, 对内受到 国民的监督。由 于工作性质的原因, 他们往往需要具备更高 的素质, 受到更多的制约与限制。我国在自 身反腐力度不断 加强的同时, 也可以参考一些外国公务员的 “ 清规戒律, 以 ' I 更好地促进反腐工作。
日 法律 规定不能随意裁减和解雇公 等 地 方 赌 博 ,免 得 被 同事 和学 生撞 见 。但 守的一 条 纪律 。 本 务 员, 但是如果公务员一旦 触犯法规、违 他 一 旦回到父 母 所 在 的东 京 或远 离 学 校 的 对于高级官员, 这方面规定更为严格。 反纪律, 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日 本公务员 地方,自 己就会卸下平日 在学校戴上的假面 法国于 18 年制订了 政治生活资金透明 98 法 对公务员的处罚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 公 具, 情 地 喝酒 和玩 乐, 受 生 活。 法》 始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同年还专门 ,开 尽 享
德国公务员制度概述
德国公务员制度概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邦联制国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国家的权力属于联邦和州,货币、海关、铁路、航空、优点、国防以及外交属于联邦管理,其余由联邦和州共同管理或州自治。
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议院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权利。
一、德国公务员制度历史发展概述(一)德国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德国公务员制度起源于19世纪晚期,稍晚于英国和法国。
其经历颇为曲折。
从总体上看,德国公务员制度对于德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德国的公务员制度最初叫官员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
历史上,德国长期处于封建割据局面,在官员的任用上也长期保持着“恩赐官职”制的传统。
在第一帝国时期,普鲁士政权刚刚巩固,过去的各诸侯国急需管理人才,于是形成了原始的行政管理。
行政长官由皇帝任命,他们就是刚开始的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只要他们为国家效忠尽义务,就可以从国家得到俸禄。
然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到19世纪晚期,由于社会环境的变迁,改制度已经暴露出不适应时代的诸多缺点:1.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扩张,行政内容日趋复杂,而呆板迟缓的文官制度已经难以胜任2.法国大革命后,尤其是拿破仑占领莱因地区后,法国人权平等的思想波及德国,因而,当时的文官制度渐渐遭到批评和怀疑。
3.当时德国公务员的考试重视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但是在民主共和制国家政府重视为民众服务的年代,其知识与能力逐渐感到不足。
由于德国文官制度的缺点,因此,当时社会有志之士如政治学家斯坦因等人则明确提出政府的责任,不在于消极的统治民众而在于积极地为民众社会服务,提倡专家政治,主张行政人员应该健全,工作应该有效率。
由于斯坦因的倡导以及铁血宰相俾斯麦的大力推行,终于使得吏治改革向前进步。
威廉二世与1873年颁布了德国历史上的第一步《官员法》和《资历条例》,这标志着德国官僚制的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魏玛宪法》明确规定了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即“公开、平等、竞争录用人员,全心全意服务于公众。
公务员制度第三节国外公务员纪律和惩戒
▲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事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
证件的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4.子 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5.配偶、子 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6.配偶、共同生活 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 (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7.配偶、共同生活的 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 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况;9.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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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法国公务员权利和义务总章程》:公务员不得借 职务之便从事任何特殊的具有盈利性的个人活动; 国家公务员不得通过其本人或中间人,在其负责或 相关的行政检查的企业中收取任何性质的好处”。
《德国公务员法》:如果公务员担心因兼职而影响 公务履行,公务员必须明确拒绝兼职”。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公务员在履行职务时, 必须履行法令,忠实地执行上级在职务上的命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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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门事件
♣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英国公务员管理法》:公务员在没有授权的情 况下,不能泄露部门内部往来的机密信息,或来 自外部的机密信息”,“公务员在离开王室职务 后,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部分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罢工限制比较宽松,公务 员罢工现象时有发生。如法国公务员于2008年7月 大罢工,抗议政府裁减公务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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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纪律
1.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公共利益。 3.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4.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5.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10.公务员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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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律的意义
是公务员履行法定 义务的重要保证。 是公务员认真履行 职责的重要保证。 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 路线的重要保证。
7.惩戒的程序 7.惩戒的程序
初查 立案 调查取证
如实告知被调查的公务 并听取其陈述、 员,并听取其陈述、申辩
书面通知
作出处分决定
8.惩戒的基本原则 8.惩戒的基本原则
事实清楚 手续完备
证据确凿
原则
程序合法
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9. 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是指公务员在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后, 解除处分 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 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原处分机关解除其所受 处分的一种行政行为。
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5.公务员惩戒的处分期 5.公务员惩戒的处分期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
警告的处分期为半年; 记过的处分期为一年; 记大过的处分期为18个月,降级、撤职的处分期为二年。 记大过的处分期为18个月,降级、撤职的处分期为二年。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 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 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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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禁令” 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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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国外公务员的“紧箍咒”
海外瞭望国外公务员的“紧箍咒"□吴谷丰公务员是领取国家俸禄、忠于国家 利益和为公民服务的群体,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外展示着国家的形象,对内受到国民的监督。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他们往往需要具备更高的素质,受到更多 的制约与限制。
日本:洁身自好才能保住饭碗在日本,公务员是一个稳定、很难被炒就鱼、能够正常休假的职业,成为公务 员是不少人的梦想。
不过,公务员必须遵守的义务和各种清规戒律,迫使日本公务员必须洁身 自好,否则就会丢掉饭碗。
日本每年都会对公务员中的违规者实行处罚。
2010年10月,东京都政府宣 布对18名公务员给予免职、警告等处分,其中一名公交车司机直接收取乘客的 钱,而未将钱放入公交车上的收银器中;1名地铁司机7年里非法领取了 80万日元的加班费;1名公交车司机闯红灯。
日本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裁减和解雇 公务员,但是如果公务员一旦触犯法规、违反纪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日本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处罚也有明确规 定,根据公务员违反法规的行为,主要有免职、停职、减薪和警告等4种处罚。
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一个老师与校长等同事吃饭.喝了 5杯白酒及啤酒,后来在骑轻骑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查出饮酒 驾车,被罚款20万日元。
事情败露后,神奈川县教委对这个教师给予了免职处分,同时对与该教师一起喝酒的校长给予了警告处分。
根据有关规定,日本的公务员必须遵守上司的命令.保守秘密,不准举行罢工,不许参加政治活动,不许饮酒驾车和斗殴打架等。
日本人当公务员可以过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但头上的紧箍咒时刻 告诫自己要遵纪守法,不能有半点越轨。
新加坡:强力反腐造就清廉之 国新加坡在国际上享有廉洁的美名,被公认为是“贪污最少的国家”,贪污也 成为全社会所不齿的“过街老鼠”。
但其今日的卓越并非一蹴而就。
早在1952年,新加坡就成立了独立运作的贪污调査局。
1960年出台了专门针对贪污的《防止贪污法令h 1989年,新加坡出台《贪污(利益充公)法令》,授权法庭冻结和没收贪污者的产业和资产,对贪污贿赂犯罪所得的赃款等,一律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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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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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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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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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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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纪律
20123 0/10/1
1、政治纪律
(1)保持政治中立,不得为某一党派服务。 英国 《英国公务员管理法》规定,英国大臣应维护政治中立,不为党派目的使用公共资源,公 务员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当今政府或未来政府所实施的公正无私的服务的政治活动或公共 活动。 美国 公务员纪律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政治竞选活动,不得担任政党候选人,不得与劳动工人 联合组织团体或采取共同的集体行动,不得为政治目的而收受金钱或物质。 日本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为政党或政治目的接受捐款或其他利益,不得以 任何方法参与这些行为;除行使选举权外,公务员不得参与人事院禁止的任何政治行为; 公务员不得成为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的官员、顾问,以及其他具有类似作用的团体的成员。
西方公务员的奖励与纪律惩戒制度
张婷
武汉科技大学
2021 0/10/1
A
奖励
目录
B
纪律
C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惩戒
2
一、奖励制度
1
立法情况
2
奖励条件
3
奖励种类和方式
2023 0/10/1
1、立法情况
国外对奖励制度一般都设有专门的规定。 大部分国家关于公务员奖励的内容都在公务员法“考绩”和”工资福利“的章
节中予以规定。 一部分国家对公务员奖励的规定在其他涉及公务员行为的法律、法规之中。 少部分国家对公务员的奖励除在《公务员法》规定之外,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
关以外的有关机关或社会组织也可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2024 0/10/1
1、立法情况
澳大利亚《公务员法》规定:”奖励的含义与工资法含义相同“ 德国公务员法没有奖励的规定,对公务员的奖励主要根据考绩确定,而考绩制
度则照1956年的劳夫巴亨行政命令,采用传统的”臆断考绩法“进行。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内阁总理大臣必须制定关于工作成绩优秀者的表彰,
2029 0/10/1
3、奖励种类和方式
(2)物质奖励 通过物质的或经济的刺激方式实施,以发放奖金为主要方式。 美国 奖金项目:特殊成绩奖、质量优异奖、建议奖、节约奖、考绩奖。每种奖励的标准 有所区别。如考绩奖的要求:忠于职守、工作成绩突出。该奖金额最高不超过3次, 为按资历连续加薪的总和。节约奖的发放标准:节约1万美元以上的,奖给节约数 额的10%;节约1万美元以下的,按照少于节约额10%的金额,视情况发放奖金。 菲律宾 公务员可获得合理化建议奖和绩效奖。绩效奖金数额最高不超过5000比索。合理 化建议奖按公务员“继续和奖励表”的规定发给。对雇员的激励通过奖金和非奖金 的奖励实现。
20121 0/10/1
3、奖励种类和方式
英国 根据现职年资和服务成绩而定。高级人员注重功绩,低级人员注重年资,各 部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形任职四年至六年,可升任高一级职位。 新加坡 公务员晋升取决于其任职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和功绩。功绩包括公务员在现 职务等级上的表现和履行晋升职务能力的预测。这里的晋升一般指提升职级 而不是提升职务。如果是晋升到一个特别职务的话,被提升的公务员按规定 实行见习期或试用期。
即对成绩较差者的纠正方法的方案;地方各级政府发布《职员表彰规程》。
2025 0/10/1
2、奖励条件
(1)以考绩为条件的奖励 美国 通过年度考核,每年约一半人可领取到不超过月薪20%的考绩奖金。获奖者一般按 照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异”、“满意”、“不满意”。优异者工作超出规定标 准,可获得提薪一级,并有优先提职机会的奖励。对做出杰出贡献者,可给予1万 ~2.5万美元的“杰出贡献奖”。 英国 实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的办法。英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成绩分为 A.B.C.D.E五个等次,并将此考绩结果提交给专门从事公务员考绩、晋升、奖惩的 机构——英国晋升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根据考核情况,最后做出有关公务员晋升、 奖励的决定。
2027 0/10/1
3、奖励条件
美国 联邦政府各部门和独立机构,对那些通过自己的建议和突出的工作表现,从而为改 进政府工作做出贡献的公职人员,给予现金奖励和荣誉奖励。奖金以他们提出的建 议和从事的工作为政府带来的能用美元计算的价值作为基础。 菲律宾、加拿大、泰国、新西兰等国都设有类似的奖励。 (3)其他条件奖励 主要指公务员所做的某种特殊贡献或长期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等情况作为奖励的条 件。如公务员在抵抗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预防和挽救恶性事故的工作中做出 重大贡献者;一贯忠于职守、起表率作用;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治安中有显 著的成绩者和参加某种危险性工作的人,都应获得应有的奖励。
2028 0/10/1
3、奖励种类和方式
(1)荣誉奖励 通过精神上的赞赏和鼓励激发公务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加拿大 设有个人和集体荣誉奖励。规定对服务25年以上的公务员发给荣誉奖章,35年以 上的发给刻有本人姓名的大奖章,对退休公务员发给退休证书。对行为出众、品德 优秀,堪称模范者授予特殊奖,并发给奖状、证书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成绩显 著的集体发给证书和奖金。 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属于国家行政奖励性质的“功勋奖励制度”,设有多种 多样的勋章奖励,如美国的总统奖章、波兰的十字勋章、日本的菊花勋章等。公务 员做出了符合条件的贡献,都可以和其他国民一样公平获得国家功勋奖励,国家功 勋奖励大都属于荣誉奖励。
2026 0/10/1
2、奖励条件
法国 主要根据年终考核的结果决定其是否晋升。法国政府每年给每个公务员进行总评定, 写出鉴定以表明他的业务才能。鉴定由行政长官亲自主持,把工作分成守时、工作 效率等专业项目,逐项打分。最低分为0分,最高分为20分,分值直接关系到公务员 的晋升。 (2)职位职责外的贡献作为条件的奖励 具体表现为超工作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或建设性意见以及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发明创造等诸多方面。 瑞士 《瑞士联邦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如发明创造确有经济与军事价值,公务员有权 要求合理的报酬。
20120 0/10/1
3、奖励种类和方式
英国 在公务员绩效评估后,根据公务员被评定的档次,有目的地选送公务员参加学习, 这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 许多国家把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3)晋升奖励 可以是加薪晋级,也可以是既加薪又升职。晋升的奖励层次最高,刺激也最强烈。 美国 1938年,罗斯福指示文官委员会规定全面晋升制度并付诸实施。该制度规定:可 以打破机构界限,自行主持晋升考核,由各机构文官参加。文官委员会对各机构举 行的晋升考试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