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本科实验班管理办法
河南大学本科生通识课程开设方案

河南大学本科生通识课程开设方案
开设通识课程旨在贯彻落实通识教育人才培养教育理念,为学生提供宽广的教育平台和成长环境,促进大学生思想品格、思维方式、人文修养、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及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持续发展。
1.通识课程模块设置
根据通识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为了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方便学生选课,将全校开设的通识课程进行模块化分类,共分为五个模块。
模块一:文化传承与人文素养;
模块二:人类文明与社会发展;
模块三:科学精神与科技进步;
模块四:生命教育与卫生健康;
模块五:艺术情操与审美感悟。
2.学生修读通识课程要求
(1)通识课程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每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均须修读并完成通识课程学分,毕业要求通识课程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
(2)每位本科生应按照所学专业类别,选修除本专业所属学科之外四个模块中的通识课程,每个模块不少于2学分。
建议每位学生一个学期选修不超过2学分的通识课程。
3.通识课程资源建设
(1)通识课程资源建设按照共建共享原则,由全校各教学单位共同建设并资源共享。
通识课程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
(2)每个学院应按照通识教育理念和通识课程开设宗旨,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10门以上的通识课程。
学校鼓励公共教学单位积极开设通识课程,门次不限。
(3)每门通识课程的总学时原则上应控制在32学时以内,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可以是16学时或32学时,与之对应的课程学分分别为1学分或2学分。
开课学期可在每学年的一个或多个学期(秋季、春季、夏季)开设。
学校实验班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学校实验班的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教学管理制度。
二、实验班设置与选拔1. 实验班由学校根据教学资源、师资力量等因素设置,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
2. 实验班学生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过程透明,确保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培养学生的领导才能。
3. 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关注国内外教育发展趋势。
四、教学管理制度1. 课程设置:实验班课程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突出学科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2)课程设置应兼顾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实现全面发展;(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 教学内容: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验班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教学方法:教师应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4. 教学评价:建立多元化的教学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5. 课堂教学纪律:实验班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珍惜学习机会。
五、师资队伍建设1. 实验班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学校应定期对实验班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3. 鼓励实验班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自身素质。
六、学生管理与考核1. 实验班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2. 实验班学生考核采用学分制,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3. 学校设立奖学金,对表现优异的实验班学生给予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河南大学本科实验班管理办法

河南大学本科实验班管理办法基于高等教育规模及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和社会发展对人才质量与规格提出的新要求,为了充分利用我校优良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探索、实践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创新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示范、带动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决定开设“河南大学本科实验班”。
一、办学目标本着“学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教育理念,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注重创新”的教学原则,实施“低年级通识基础教育、高年级宽口径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与提高,培养造就基础宽厚、能力强、素质高的创新复合型本科生,为使他们将来能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为研究生教育输送高质量生源。
二、管理机制1、成立河南大学实验班办公室,下设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教务处和学生处)。
实验班办公室负责对实验班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学生选拔、导师聘任、经费投入等重要问题进行研讨审定,并对实验班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依托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科专业优势明显、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的有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实验班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并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任本单位实验班班主任。
3、除针对实验班作出的特殊规定外,实验班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均按照普通本科生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学校实验班办公室和依托学院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及时沟通和交流总结,对重大和关键问题须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并执行。
三、学科专业设置1、每年在全校人文社会学科、理工医学科各选择1~2个学科(专业)开办本科实验班。
2、实验班依托学院和开办学科(专业)的遴选,采取学院申报、学校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3、实验班依托学院的选择及学科(专业)的设置与撤销,均有学校研究决定。
四、招生选拔1、根据实际情况,实验班开设的学科专业可连年招生,也可隔年招生,每个实验班各30名学生。
实验班管理方案

实验班管理方案一、导言实验班是为了选拔和培养优秀学生而设立的特殊教育形式,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养平台。
然而,实验班的设立也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本管理方案旨在规范实验班的管理,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二、管理目标1. 突出优势培养:发现学生的天赋和潜能,针对性地进行培养。
2. 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一流的教师团队、课程内容和学习环境。
3. 建立和谐班级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相互尊重的班级氛围。
4. 健康发展: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人格品质和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管理措施1. 选拔和培养1.1 选拔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潜力等进行选拔,选拔要公平公正。
1.2 特色培养:根据学生个性和特长,设置特色培养课程和活动,引导学生在自己的优势领域发展。
1.3 个别辅导: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要,提供个别辅导,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和困难。
1.4 师生交流:定期组织师生座谈会,促进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2. 教学管理2.1 优秀教师:选拔和配备优秀教师,他们具有深厚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2 个性化教学: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2.3 教学资源:提供一流的教材和学习资源,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
2.4 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发展方向,设置有针对性的课程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班级管理3.1 班级风气:树立和培养良好的班级风气,建立班级荣誉感和集体责任感。
3.2 班级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班级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和集体感。
3.3 班干部培养:选拔优秀的学生担任班级干部,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4 家长沟通:建立有效的家校联系机制,定期与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4. 学生发展4.1 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学习和生活压力。
4.2 人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格品质。
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目的。
实验教学是使学生掌握实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实验教学建设,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实验教学要求。
实验教学是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
实验课程不得免修。
实验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否则不予毕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参加实验的本科学生、各实验教学中心及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章实验教学要求第四条实验大纲和计划。
学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实验教学改革需要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开出全部必做实验,有条件的应增开尽可能多的选做实验。
第五条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教学任务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调整实验教学任务必须由实验教学中心与学生所在院协商,经主管院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实验教学教材。
实验教学应有相应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自编或改编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需经实验中心讨论审定后方可使用。
实验指导书应说明本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情等。
第七条推行实验独立设课。
凡32学时以上的实验均应单独设课,建立相对独立的教学大纲、师资队伍及仪器设备条件。
第八条实验课程安排。
实验教学应与理论教学同步安排,避免理论课与实验课脱节。
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不在同一学院的实验任务,由承担理论教学的学院与承担实验任务的学院进行协商安排,并由承担实验任务的学院负责将实验课列入课表。
第九条实践教学改革。
学院应积极推进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建立基础实验-综合实验-设计实验-创新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加强基础实验建设,建设综合实验、专业实验和创新实验。
实验班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一、总则为了规范实验班的教学和管理,提高实验班的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实验班由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实验班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实验班管理机构下设班主任、学科教师、辅导员等岗位,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招生与选拔1. 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秀学生。
2. 招生流程: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学生报名,学校组织面试、笔试等选拔环节,最终确定实验班学生名单。
3. 学生进入实验班后,需签订《实验班学生协议书》,明确学生在实验班的学习、生活、考核等要求。
四、教学与管理1. 实验班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开展多元化教学。
2. 实验班课程设置: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选修课程等,课程内容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
3. 实验班学生需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4. 实验班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5. 实验班学生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考核与评价1. 实验班学生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期末考核主要包括考试成绩、实验报告、课程设计等。
2. 实验班学生考核成绩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3. 实验班学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实验班学生资格。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实验班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实验班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实验班学生资格。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实验班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实验班_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班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验班是指在学校批准下,针对特定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选拔优秀学生组成的班级。
实验班的管理应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实验班的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实验班选拔与组成第四条实验班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程序如下:1. 学生自愿报名,提交相关材料;2. 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审;3.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实验班学生名单;4. 学校正式批准成立实验班。
第五条实验班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3.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4.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实验班学生组成比例一般控制在班级总人数的10%以内。
第三章实验班课程设置与教学第七条实验班课程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突出学科特色,注重学科交叉融合;2. 优化课程结构,提高课程质量;3. 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4. 注重个性化发展,满足学生多元需求。
第八条实验班课程设置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基础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2. 专业课程:主要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3.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4. 素质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等。
第九条实验班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2.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3.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实验班教学应采用以下方法:1. 小班授课,注重学生个体差异;2. 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3. 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4. 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通知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对《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月7日经校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五款四年制本科学生自2008级学生起实施,五年制本科学生自2007级学生起实施,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河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我校新生,应持河南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校医院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办理注册手续。
经校医院诊断确认应离校治疗者,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教务处办理备案手续后离校回家治疗,其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两周内不办理手续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按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即正式取得学籍。
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凡因舞弊清退的学生,不退所交学费。
第四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每学年第一学期须交齐本学年应交费用后方能注册。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未经请假,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者,按自行退学处理,已交费用依有关规定退还。
第二章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及学分输入学生成绩库。
第六条课程考核可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平时成绩主要包括: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听课情况、作业、课堂讨论、阶段考核等方面,其成绩分值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总成绩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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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本科实验班管理办法基于高等教育规模及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和社会发展对人才质量与规格提出的新要求,为了充分利用我校优良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探索、实践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创新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示范、带动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决定开设“河南大学本科实验班”。
一、办学目标
本着“学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教育理念,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注重创新”的教学原则,实施“低年级通识基础教育、高年级宽口径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与提高,培养造就基础宽厚、能力强、素质高的创新复合型本科生,为使他们将来能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为研究生教育输送高质量生源。
二、管理机制
1、成立河南大学实验班办公室,下设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教务处和学生处)。
实验班办公室负责对实验班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学生选拔、导师聘任、经费投入等重要问题进行研讨审定,并对实验班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依托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科专业优势明显、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的有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实验班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并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任本单位实验班班主任。
3、除针对实验班作出的特殊规定外,实验班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均按
照普通本科生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学校实验班办公室和依托学院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及时沟通和交流总结,对重大和关键问题须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并执行。
三、学科专业设置
1、每年在全校人文社会学科、理工医学科各选择1~2个学科(专业)开办本科实验班。
2、实验班依托学院和开办学科(专业)的遴选,采取学院申报、学校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3、实验班依托学院的选择及学科(专业)的设置与撤销,均有学校研究决定。
四、招生选拔
1、根据实际情况,实验班开设的学科专业可连年招生,也可隔年招生,每个实验班各30名学生。
2、实验班的学生在全校当年入校的新生中选拔产生。
凡当年高考总成绩符合要求的新生均可自愿报名。
3、在学生报名基础上,实验班办公室及实验班依托学院共同负责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新生进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就学生的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按照高考成绩权重占60%、素质测试成绩权重占40%的办法,计算确定每位学生的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本年级实验班新生。
五、培养模式
1、单独设班组织教学
针对实验班制订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验班低年级实行通识基础教育,高年级实行宽口径专业教育。
学校实验班办公室负责安排所有实验班公共平台课程的教学;实验班依托学院负责所办实验班学科平台课程、专业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组织。
2、实行导师制
按照《河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遴选聘任实验班导师。
实验班导师由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我校教师担任,在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推荐基础上,实验班办公室审核,学校主管领导聘任。
实验班导师应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引导教育学生;根据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在选课、选专业及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方法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鼓励、协助学生参加科研实践,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务实创新的科学精神。
3、在本学科内自由选择专业
实验班学生在低年级不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通识教育。
学生完成通识教育课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特长,在本院所办学科专业范围内提出专业选择意向,经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和学校实验班办公室审定后,进入专业阶段学习。
当选择一个专业的学生人数达到20人时,按整班建制组织教学;当选择一个专业的学生人数少于20人时,不单独设班组织教学,学生按所选专业随普通班上课,同时不再拥有整班建制实验班学生的相关政策待遇和条件。
4、实行学分制和淘汰制
实验班实行学分制,学制一般为4年。
实验班学生在教学计划框架内,在3~4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学习内容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可申请毕业,符合条件的授予所学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
实验班学籍管理实行淘汰制。
实验班学生在修学过程中,当一个学期达两门以上课程结业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不及格或一个学年度累计三门以上课程结业考核不合格时,取消实验班学生资格,并按所选专业随本年级普通班学习和管理。
5、本硕贯通培养
实验班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后,以本届本专业实验班毕业生人数较大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比例,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择优推荐本届实验班本科毕业生进入本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对修学3年的实验班毕业生不单独分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指标。
六、培养经费
按照《河南大学经费核算办法》(校发)[2007]87号,在核拨教学经费和学生事务经费基础上,另外核拨实验班专项经费。
实验班专项经费由教学补贴经费和管理费组成,根据学科专业性质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特点,每年按一定的额度标准,分别划拨实验班依托学院和实验班办公室。
教学补贴经费主要用于实验班学生开展调研、实验实习、创新实践、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的费用补贴,由实验班依托学院负责管理使用;管理费主要用于招生宣传、选拔考试、通识课程教师课时费等,由学校实验班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