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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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评分标准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就诊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的文件,是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是医院对门诊病历进行评价的指标,本文将从病历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可读性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完整性评分标准完整的病历包含了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等内容。

对于每个部分的完整性,以及临床必要信息的记录是否具备,可以进行评分。

1. 基本信息(10分):病历上需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能够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 主诉(20分):患者主诉是指患者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的症状和问题。

主诉应包括疾病发生时间、症状及持续时间、病情加重或好转等情况。

3. 现病史(30分):现病史指患者当前就诊问题的详细描述,包括病程、症状变化、服药经历、体检结果等。

现病史需详实,包括患者之前是否就诊过、使用过药物等。

4. 既往史(10分):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药物过敏史等。

医生需要了解患者的过去病史,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5. 体格检查(20分):体格检查是指医生通过观察、听诊、叩诊、触诊等手段对患者进行全面而系统的体检。

体格检查记录应包括心率、血压、体温、呼吸频率、生命体征等内容。

6. 辅助检查(30分):辅助检查包括常见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进行。

辅助检查结果需要准确记录并进行分析、评估。

7. 诊断(20分):诊断应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等综合分析得出,需要明确诊断内容,避免含糊不清、概括性的表述。

8. 治疗计划(10分):包括对患者的用药、手术、康复等治疗措施的规划和建议。

治疗计划应考虑患者的病情、需求以及医学常规等方面因素,能够对治疗过程有针对性的安排。

二、规范性评分标准规范的病历记录是指病历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规则进行填写和整理。

规范性评分主要从病历书写的结构、布局、语言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门诊病历的编写与评分显得尤为重要。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旨在规范门诊病历的编写和评估过程,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一套具体的门诊病历评分标准,以便医务人员学习和应用。

一、门诊病历的一般要求门诊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就诊情况的重要文档,编写门诊病历的一般要求如下:1. 信息完整准确:记录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描述详细准确:对患者的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及诊断分析进行详细描述,包括症状表现、体征变化、实验室检查结果和诊断推理等;3. 诊断思路清晰: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结合实验室检查,给出明确、具体的诊断思路;4. 治疗方案合理:根据患者的诊断结果和需要,制定出合理、科学的治疗方案;5. 随访计划明确:对于需要随访的患者,制定出随访计划,并详细记录下次随访时间和内容。

二、门诊病历评分标准细则为了提高门诊病历的质量和标准化程度,以下是门诊病历评分标准的细则:1. 门诊病历页面布局合理:在门诊病历的第一页患者信息部分,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主诉、过敏史等;第二页至第三页是病史采集内容,包括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和个人史等;第四页是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诊断分析等内容;第五页包括治疗方案和随访计划等。

2. 患者信息录入准确:门诊病历必须准确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

3. 主诉的描述详细准确:主诉是指患者主观感受的症状和不适,描述主诉时要详细、准确、具体,并注意避免使用模糊的言语。

4. 现病史的记录完整:现病史是指患者此次就诊前的病情变化和发展情况,记录时要包括病情起始时间、病情经过、治疗效果等。

5. 既往史的详细记录:包括患者的过去曾患的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遗传病史、输血史等,要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6. 家族史的详实记录:家族史是指患者的亲属中是否有某些疾病,包括亲属的健康状况、患病情况等,要详实记录。

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

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

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病历作为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患者的诊疗效果和医院的医疗质量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和完善门诊病历的书写和评价细则,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本文将针对门诊病历的规范和评价细则进行论述,以期引起相关医疗机构和从业医师的重视和关注。

一、门诊病历书写规范门诊病历书写规范是指医师在进行门诊诊疗服务时,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进行详细记录,以备后续参考和查阅。

以下是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基本要求:1. 基本信息:病历首部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时间等基本信息,以便于核对患者身份和追溯诊疗过程。

2. 主诉和现病史:对患者主诉的症状和病情进行准确、详细的记录,包括发病时间、病情变化和相关检查结果等信息。

3. 既往史和个人史:记录患者过往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相关信息,以及与病情有关的个人生活史,如吸烟、饮酒等。

4. 体格检查:记录医师对患者进行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常规检查和特殊检查,如血压、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

5. 辅助检查:对患者进行的各种检查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包括化验、影像学检查、病理等。

6. 诊断和鉴别诊断: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准确判断和诊断,并与其他可能的疾病进行鉴别。

7. 治疗方案和用药建议:对患者的治疗方案和用药建议进行明确描述,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

8. 随访计划:对患者的随访计划进行详细规划,包括复查时间、频率以及进一步治疗方案等。

二、门诊病历评价细则门诊病历评价细则是指对医师书写的门诊病历进行评价和审核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病历的质量和准确性。

以下是门诊病历评价细则的主要内容:1. 病历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和现病史、既往史和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方案和用药建议、随访计划等,各项内容应完整、准确。

2. 病历规范性:病历书写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各项内容应符合医疗行业的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晰或错误的信息。

门诊病历质评标准

门诊病历质评标准

门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1、一般项目:封面应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及就诊日期(年、月、日,急诊患者应加注时、分)。

2、主诉:主要症状+部位+时间。

3、病史:现病史重点突出(包括与本次发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和家族史)。

4、体检:有一般情况,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的主要阴性体征(专科医院应有针对性检查)。

5、急危重患者必须有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状态、诊断和抢救措施等记录。

抢救无效的病例,应有抢救经过记录、死亡日期及时间、死亡诊断等。

6、其他必须做的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或会诊记录。

7、诊断:有诊断或初步诊断。

“待查”则应有进一步检查措施或建议。

8、处理:应正确、合理、及时。

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9、复诊病例应记载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的治疗反应,体检着重记录原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阳性体征、补充的实验室和其他器械检查、诊断或修正诊断。

10、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并注明会诊意见。

11、书写应字迹清楚,易于辨认。

12、医生签名:应签全名,字迹清楚。

【注】凡达不到上述要求之一者属不合格病历。

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评分标准:1.85分以上为甲级,84~70分为乙级,69分以下为丙级。

2.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病程录六个核心项目实得总分不足65分不得评为甲级,不足55分即为丙级。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丙级病历:病历丢失、手术记录无麻醉记录;无手术记录;篡改病历;误诊、误治、延误抢救,导致不良后果者;按规范要求有知情同意书而无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病历在原等级基础下降一级:无上级医生查房记录;发现病历涂改、补贴;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不能通读。

【注】各项扣分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不倒扣分。

门诊患者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门诊患者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门诊患者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介绍
本文档旨在为门诊医生提供一份病历书写评分标准,旨在帮助
医生规范病历的书写和提升病历质量。

评分标准
完整性 (40 分)
- 病史采集完整且准确描述患者的症状、病程等信息(10 分)
- 患者过往病史、用药史、家族史等重要信息完整记录(10 分)- 必要的体格检查项目全面记录,包括体温、心率、血压等
(10 分)
- 相关检查结果齐全纳入病历,并进行适当解读(10 分)
合理性 (30 分)
- 诊断思路清晰,列出可能的诊断,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助检查(10 分)
- 处方给予合理,选择适当的药物、剂量和疗程(10 分)
- 检查和治疗计划合理,根据患者情况制定(10 分)
规范性 (20 分)
- 书写规范,字迹清晰、易读(10 分)
- 使用符合规范的专业术语和医学缩写(10 分)
准确性 (10 分)
- 信息准确无误,避免病历写错、漏写等问题(10 分)
总结
通过本评分标准,希望能够引导门诊医生规范病历的书写,提高病历质量,为患者的医疗服务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支持。

医生应注重病历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注意:以上评分标准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

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

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在医学领域,门诊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患者的重要文书。

良好的门诊病历规范和评价细则对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门诊病历的规范要求以及评价细则。

一、门诊病历规范要求1.基本信息:门诊病历应包含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史。

2.主诉和现病史:门诊病历中应清晰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

主诉是患者自己对自身不舒服的简要陈述,现病史则是详细描述患者当前的症状、持续时间等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确定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

3.既往史和个人史:门诊病历中应包含患者的既往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重要信息,同时还应记录患者的家族病史和个人生活习惯等。

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为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4.体格检查:门诊病历应包含医生对患者进行的体格检查结果。

医生应记录相关指标,如体重、血压、心率等,同时描述患者的外貌特征和身体状况。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全面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

5.辅助检查:如果患者接受了任何辅助检查,如血液检验、X射线、CT等,门诊病历应将相关报告和结果记录在内。

这些检查结果能够为医生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帮助诊断和治疗疾病。

6.初步诊断和治疗建议: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医生应明确患者的初步诊断,并提出相应的治疗建议。

门诊病历应准确记录这些信息,确保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顺利进行。

7.随访和复诊计划:如果患者需要随访或复诊,门诊病历应明确记录相关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和医生要求患者注意的事项等。

这有助于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疾病管理效果。

二、门诊病历评价细则1.完整性:门诊病历的完整性是衡量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即使是轻微的病情,病历也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

2.准确性:门诊病历应准确无误地记录患者的信息和医生的观察结果。

门诊病历评分规则

门诊病历评分规则

门诊病历评分规则
背景
门诊病历评分主要用于评估门诊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从而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评分要点
门诊病历评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 病历书写规范性:要求医师的病历书写规范明确,语言清晰,书写工整,无涂改或划改现象。

- 病历完整性:要求病历内容全面、细致,包括基础信息、主诉、既往史、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方案等完整记录,无遗漏。

- 病历准确性:要求病历内容准确、真实,且符合医学规范,
无错漏等现象。

- 病历易读性:要求病历内容排版清晰、结构合理、格式一致,易于阅读和理解。

评分标准
根据以上评分要点,门诊病历评分标准如下:
- 病历书写规范性:0-30分,满分为30分。

- 病历完整性:0-35分,满分为35分。

- 病历准确性:0-25分,满分为25分。

- 病历易读性:0-10分,满分为10分。

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 90分以上:病历书写规范、完整、准确、易读。

- 80分以上:病历书写规范、完整、准确,但易读性欠佳。

- 70分以上:病历书写规范、完整或准确,但存在一定的缺陷。

- 60分以上:病历书写存在较多缺陷。

- 60分以下:病历书写质量差,需要进行改进。

总结
门诊病历评分是为了提高门诊医师的病历质量和服务水平而制
定的一项重要评估方法,医师应按照评分要点和标准进行病历书写,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病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解读

病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解读

2、急诊留观病历 〔1〕留观记录:要求同入院记录 〔2〕病程记录 每次记录须精确到分钟 观察记录每24小时不少于1次 急、危、重症随时记录 抢救记录内容及要求同住院病历
各种诊疗按规定签署知情同意书,假设患者〔受委托人〕 拒绝诊疗措施,应写明,并请患者〔受委托人〕签字为 证,如患者〔受委托人〕拒绝签字,应当注明
〔一〕考核分值
1、本病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0分 门诊病历:100分 急诊病历:100分 急诊留观病历:200分 住院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600分 〔其中终末病历总分值600分、住院运行病历总分值480
分〕 2、每一工程内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方式,扣分最多不超
过本工程的分值。 3、终末病历质量评价具体方法如下: 〔1〕将终末病历分值换算为百分制; 〔2〕甲级病历﹥90分,乙级病历76-90分,丙级病历
疑难病例主任查房讨论意见需包括病症、体征、实验室 检查结果在签别诊断中的意义;明确诊断的途径、措施 和方法
抢救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
放弃抢救请受委托人签字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 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 不良反响,术后本卷须知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 签名〔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75分。
〔二〕标准组成特点 1、涵盖门诊病历
急诊病历 急诊留观病历 住院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
2、提出病历排序指导性意见
〔三〕具体解读
1、门急诊病历 〔1〕一般工程:细化〔出生年月日;急诊病历时间精确到
分钟〕 〔2〕主诉:准确;能导出第一诊断
不能用诊断代替主诉 〔3〕现病史:诊断不明确需有相应鉴别诊断 〔4〕既往史:与本次诊断相关的既往史〔复诊无需〕 〔5〕检查: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急诊需记录本次疾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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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根据我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为规范门诊病历的书写,持续改进和提高门诊病历书写质量,结合信息化
系统特点,特制定门诊电子病历书写规范和质量检查评价细则。

定于2015 年12 月份开始检查,请各科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全质办医务科2015
年11 月20 日
门诊电子病历书写规范
一、门(急)诊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1、门(急)诊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经过的记录,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记录。

2、门(急)诊病历为电子版。

3、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书写过程中不允许出现错字。

6、门(急)诊病历的管理:在医疗机构中建立了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及其相关资料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保存期不少于15 年;电子版要有备份。

二、门急诊病历格式与说明
(一)初诊病例:
主诉:要简明扼要、规范,包括主要表现加时间。

现病史:要详细,包括发病时间+主要症状表现+必要的阴性表现+ 主要的诊疗经过。

既往史:要提及。

体格检查:要详细记录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

治疗意见:要具体,包括主要治疗措施+注意事项+随访。

已开药或已进行的辅助检查项目、治疗项目可不用记录到此栏。

对患者拒绝的检查或治疗应予以说明,必要时可要求患者签名。

应注明是否需复诊及复诊要求。

初步诊断意见:指医师根据患者病史,体检结果,原有检查结果,诊疗经过作出的初步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检查完成并获得结果后所作出的判断。

初步诊断应当按规范书写诊断病名,原则上不用症状代替诊断;若诊断难于肯定,可在病名后加“?”符号,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字样。

多个诊断按主次依次排列。

(二)同一疾病复诊记录:主要包括就诊时间、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

重点记录上次检查后送回的报告单结果,病情变化,药物反应等,特别注意新出现的症状及其可能原因,避免用“病情同前”字样。

体检可重点进行,复查上次发现的阳性体征,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

诊断无变化者填写同样诊断,诊断改变者则需写新的诊断。

(三)稳定的慢性疾病复诊配药:可以写什么病配药
三、评价细则
每月随机抽取每位医师10份门诊病历。

每份满分100分,平均
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具体评价细则如下:
门诊病历检查表
检查月份:被检医师:检查者:得分:
检查结果表
检查月份:被检医师:检查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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