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企业业务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中小微企业转贷服务管理细则

中小微企业转贷服务管理细则

中小微企业转贷服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我市实体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转贷难题,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加强银企之间协作互信,确保转贷资金的规范、安全运作。

根据《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转贷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转贷服务机构第二条政府推动的转贷服务是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目的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转续贷资金周转压力,有效降低流动性风险,实现银企共赢。

在转贷服务方式上,我市主要以政府主导设立法人资格的转贷服务公司为主。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转贷服务机构是指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转贷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核准后发起设立的转贷服务公司。

第三章运营及流程第四条转贷服务机构应遵循市场主导、依法经营的基本原则,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完备的内控制度体系。

第五条转贷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和要求:(一)在市全辖范围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以省信用办公布的失信人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为准)的中小微企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要求)。

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以个人名义承贷用于其企业经营的,可参照执行。

(二)转贷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得对下列企业提供转贷资金服务:1.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连续2年亏损、资金链断裂、卷入担保圈互保链、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等;2.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失信行为的;3.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的;4.企业不能、不愿配合调查核实企业经营和财务情况、资产负债信息的。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本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本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条:背景和目的
本续贷实施细则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续贷业务,旨在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支持其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

第二条:续贷资格条件
1. 小微企业必须是银行已批准的原贷款的借款人。

2. 原贷款必须按时还款,并且没有逾期记录。

3. 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

第三条:续贷申请流程
1. 小微企业向银行提交续贷申请表,申请表必须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续贷金额和用途、还款能力证明等资料。

2. 银行审核续贷申请,对企业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贷款需求进行综合评估。

3. 如果小微企业的续贷申请符合要求,银行将制定续贷合同和还款计划,并与企业签订合同。

4. 续贷资金将直接注入小微企业的账户。

第四条:续贷额度和期限
1. 续贷额度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能力确定,但不得超过原贷款额度。

2. 续贷期限一般与原贷款期限相同或稍长。

第五条:续贷利率
1. 续贷利率根据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市场利率确定。

2. 利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浮动。

第六条:还款方式
1. 小微企业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2. 还款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还款能力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如果小微企业发生违约行为,如逾期还款等,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借款。

第八条:其他条款
1. 续贷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 续贷合同中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生效日期
本续贷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系统开发与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系统开发与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系统开发与实施方案第1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 (4)1.1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现状分析 (4)1.1.1 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特点 (4)1.1.2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现状 (4)1.2 系统开发需求与目标 (4)1.2.1 系统开发需求 (4)1.2.2 系统开发目标 (5)第2章系统设计原则与架构 (5)2.1 设计原则 (5)2.2 系统架构设计 (5)2.3 技术选型 (6)第3章用户角色与功能模块划分 (6)3.1 用户角色定义 (6)3.1.1 系统管理员 (6)3.1.2 客户经理 (6)3.1.3 风险管理专员 (6)3.1.4 财务人员 (7)3.1.5 审批人员 (7)3.1.6 客户 (7)3.2 功能模块划分 (7)3.2.1 系统管理模块 (7)3.2.2 客户管理模块 (7)3.2.3 信贷业务模块 (7)3.2.4 财务管理模块 (7)3.3 用户权限设计 (7)第4章信贷产品设计与风险管理 (8)4.1 信贷产品体系设计 (8)4.1.1 产品分类 (8)4.1.2 产品要素 (8)4.1.3 产品创新 (8)4.2 风险评估与控制 (8)4.2.1 风险评估 (8)4.2.2 风险控制 (9)4.3 信贷政策制定 (9)4.3.1 信贷政策目标 (9)4.3.2 信贷政策原则 (9)4.3.3 信贷政策内容 (9)第5章系统核心功能开发 (9)5.1 客户信息管理 (9)5.1.1 客户信息采集 (10)5.1.2 客户信息存储与查询 (10)5.2 信贷申请与审批流程 (10)5.2.1 信贷申请 (10)5.2.2 审批流程配置 (10)5.2.3 审批流程跟踪 (10)5.3 信贷合同管理 (10)5.3.1 合同起草 (10)5.3.2 合同审批 (10)5.3.3 合同签订 (11)5.3.4 合同归档 (11)5.4 贷后管理 (11)5.4.1 还款计划管理 (11)5.4.2 贷款用途监控 (11)5.4.3 风险预警 (11)5.4.4 贷款展期与提前还款 (11)第6章数据库设计与数据安全 (11)6.1 数据库表结构设计 (11)6.1.1 系统数据库概述 (11)6.1.2 数据库表结构设计原则 (11)6.1.3 主要数据库表结构设计 (12)6.2 数据存储与备份策略 (12)6.2.1 数据存储策略 (12)6.2.2 数据备份策略 (12)6.3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2)6.3.1 数据安全策略 (12)6.3.2 隐私保护策略 (13)第7章系统集成与测试 (13)7.1 系统集成方案 (13)7.1.1 系统集成概述 (13)7.1.2 集成策略 (13)7.1.3 集成步骤 (13)7.2 系统测试策略 (14)7.2.1 测试概述 (14)7.2.2 测试范围 (14)7.2.3 测试方法 (14)7.3 系统优化与调试 (14)7.3.1 系统优化 (14)7.3.2 调试策略 (14)第8章系统部署与运维 (14)8.1 系统部署方案 (15)8.1.1 部署目标 (15)8.1.2 部署架构 (15)8.1.3 部署步骤 (15)8.2 系统运维策略 (15)8.2.2 运维管理制度 (15)8.2.3 监控与报警 (15)8.2.4 故障处理与恢复 (15)8.3 系统升级与维护 (15)8.3.1 升级策略 (15)8.3.2 升级流程 (16)8.3.3 系统维护 (16)第9章培训与售后服务 (16)9.1 用户培训计划 (16)9.1.1 培训目标 (16)9.1.2 培训对象 (16)9.1.3 培训内容 (16)9.1.4 培训方式 (16)9.1.5 培训时间与地点 (17)9.1.6 培训效果评估 (17)9.2 售后服务支持 (17)9.2.1 技术支持 (17)9.2.2 系统升级 (17)9.2.3 系统维护 (17)9.2.4 紧急救援 (17)9.2.5 定期回访 (17)9.3 客户满意度调查与改进 (17)9.3.1 调查方式 (17)9.3.2 调查内容 (17)9.3.3 结果分析 (17)9.3.4 改进措施 (17)9.3.5 跟踪评估 (17)第10章项目实施与效果评估 (18)10.1 项目实施计划 (18)10.1.1 实施目标 (18)10.1.2 实施范围 (18)10.1.3 实施步骤 (18)10.1.4 实施时间表 (18)10.2 项目风险管理 (18)10.2.1 风险识别 (18)10.2.2 风险评估 (18)10.2.3 风险应对策略 (18)10.3 项目效果评估与总结 (18)10.3.1 效果评估指标 (18)10.3.2 效果评估方法 (19)10.3.3 项目总结 (19)第1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1.1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现状分析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促进就业、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1、营业所得额标准:
(1)一般纳税人营业所得额不应超过100万元,如实际情况表明仅有一种业务收入,则不得超过100万元;
2、职工人数标准:
(1)一般纳税人从业职工不应超过200人;
3、固定资产投入标准:
(2)小规模纳税人,其固定资产投入总值(含折旧)不应超过2千万元,如果只有
一种固定资产,则不得超过1千万元。

4、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下、营业收入近三年(不包括当年)在3000万
元以下、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以及其他规定条件的经营个何、企业和机关法人。

5、小微型企业实施小微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
(1)注册资本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
(3)营业收入2015-2018年度(不包括当年)连续四年的增长率大于15%的企业;
(4)实施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先进装备的创新型企业;
(5)本企业位于贫困地区有贡献的企业,按规定可以按双倍征免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三篇)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三篇)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____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____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本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本行在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的基础上,对资信好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主是指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本实施细则中的贷款业务仅指流动资金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五条基本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并年检有效;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持续的资金流水。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近三年无环保违法、欠缴税金等记录,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

(三)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无参与____行为,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经营行为,且企业主及其配偶无____、参与____等违法行为。

(五)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素质良好、无不良嗜好,从业经历在____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1第十五条业务申请、受理。

小微企业按照自身资金需求向我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法人客户贷款申请表》,我行客户经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客户贷款申请。

第十六条客户预审。

客户经理受理小微企业业务申请,收集客户基础资料,进行预审,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通过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____网站对营业执照、____机构代码证、____信息等进行核实。

预审后客户符合条件的进入实地调查环节。

客户基础材料包括:(一)企业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
是针对小微企业续贷的具体实施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续贷资格条件:小微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才能申请续贷,如企业经营稳定、信用良好等。

2. 续贷额度:续贷额度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通常不超过原贷款额度的80%。

3. 续贷利率:续贷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和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确定,通常比原贷款利率略高。

4. 续贷期限:续贷期限一般与原贷款期限相同或略长,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灵活确定。

5. 续贷申请流程:小微企业需要按照银行或机构的要求,提交续贷申请材料,包括贷款申请书、企业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表等。

6. 风险防控:银行或机构会对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风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续贷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7. 续贷审批:银行或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的续贷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续贷合同。

8. 续贷还款:小微企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续贷款项。

9. 续贷监管:银行或机构会定期对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管,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还款情况。

10. 续贷政策支持: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小微企业续贷提供支持和优惠政策,如利率优惠、贷款担保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续贷的实施细则,具体细则还需根据银行或机构的规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制定和执行。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范文以下是一个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的范本:一、背景介绍我们的公司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决定推出小微企业续贷项目,为已经获得过贷款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服务。

本细则旨在明确续贷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保证续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续贷条件1. 小微企业必须已经成功获得过贷款,并且还款记录良好;2. 小微企业在续贷时必须能够提供符合我公司要求的资料,证明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3. 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稳定,没有出现涉及恶意逃废债务、财务造假、违法违规等情况;4. 小微企业的业务范围符合我公司的续贷政策。

三、续贷程序1. 小微企业向我公司提交续贷申请,包括续贷金额、用途、还款期限等需要的信息;2. 我公司将对小微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还款能力的评估;3. 如果小微企业的申请通过审核,我公司将告知续贷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细节,并要求小微企业签订续贷合同;4. 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续贷,并负责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续贷要求1. 小微企业在续贷期间必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2. 小微企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明;3. 小微企业需要按时提供经营状况报告和财务报表,供我公司进行监督和评估;4. 小微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申请续贷时提供的信息和条件,否则我公司有权暂停贷款服务。

五、风险控制1. 我公司将对小微企业的续贷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企业贷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我公司将定期对小微企业进行经营状况的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防控;3. 如果小微企业出现严重的财务困难或其他风险情况,我公司有权要求提前偿还贷款。

六、续贷政策调整我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小微企业续贷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政策将在我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向小微企业进行通知。

以上就是小微企业续贷实施细则的一个范本,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进行调整。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实施细则(试行)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实施细则(试行)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小微企业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我行小微企业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促进我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我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是指符合xx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客户认定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客户所办理的授信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是指参与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活动的相关人员。

具体包括小微企业业务客户经理、风险审查人员、授信审批人员以及其它参与授信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应实行客户经理制,坚持双人进行业务调查。

客户经理应深入客户所在的街道和行业商会,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提高业务营销和客户非财务信息收集分析、整理的能力,丰富完善小微企业授信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条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及授信工作尽职评价人员应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人为的外部因素干扰。

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应在授信业务活动中声明是否为授信申请人的关系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是指在xx市商业银行从事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签发、贷后管理、贷款本息回收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全面履行了其岗位职责赋予的各项要求,没有个人违规、失职、渎职等行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责任认定,是指按照《xx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xx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符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责任认定范围的授信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和行为评价的工作过程。

第二章授信调查尽职要求第八条客户经理应根据授信种类收集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信息等,具体的客户基本信息主要有以下内容:(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和年检证明;(二)贷款卡、银行开户情况;(三)客户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信息;(四)能用于编制近两年或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基本信息或已编制好的财务报表;(五)客户业主或主要股东报告期存贷款及对外担保情况;(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一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复印件;(七)合同或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八)董事会成员和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九)若为有限责任客户、合资合伙客户或承包、租赁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十)授信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十一)其他必要的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呼和浩特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呼和浩特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本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本行在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的基础上,对资信好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主是指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本实施细则中的贷款业务仅指流动资金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五条基本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并年检有效;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持续的资金流水。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近三年无环保违法、欠缴税金等记录,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

(三)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无参与高利贷行为,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经营行为,且企业主及其配偶无涉黑、参与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五)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素质良好、无不良嗜好,从业经历在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第六条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及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第七条贷款额度。

综合考虑客户的信贷需求、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现金流、企业主金融资产、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销售周转情况、资金回笼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原则上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征得贷款行同意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到期前30天,经借款人申请、本行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可以贷款展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第九条贷款利率。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企业主及其配偶金融资产情况、风险系数及我行客户分类认定结果等,对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十条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第四章贷款担保第十一条小微企业贷款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并可组合使用。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

以符合我行要求的抵押品提供担保。

居住用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70%;商业用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60%;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50%。

第十三条质押担保方式。

包括贵金属、存单、债券、仓单等质押担保。

第十四条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方式包括自然人保证、小企业联保、信用担保机构保证或其他法人保证担保。

第五章业务流程第十五条业务申请、受理。

小微企业按照自身资金需求向我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法人客户贷款申请表》,我行客户经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客户贷款申请。

第十六条客户预审。

客户经理受理小微企业业务申请,收集客户基础资料,进行预审,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通过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信息等进行核实。

预审后客户符合条件的进入实地调查环节。

客户基础材料包括:(一)企业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特种行业登记证照、信用机构代码证、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二)企业申请授信的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验资报告、贷款卡、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征信报告、股东决议等原件。

(三)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

包括近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结算银行账户的对账单(银行盖章)等。

(四)借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订单、合同等。

(五)担保资料。

包括抵押物权属资料、抵押人基本资料、保证人基本资料和相关资信资料。

(六)企业主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资料。

包括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征信报告等。

贷款收集资料可参考《法人客户贷款档案清单》。

第十七条客户调查。

对预审通过的客户,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采取社区调查、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企业及企业主基本情况;(二)企业及企业主信用记录、还款意愿;(三)企业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情况;(四)上下游交易情况及交易对手评价;(五)借款用途;(六)担保情况。

客户调查方式分为以下四种:(一)非现场查证。

评价授信人员分析推荐材料,进行准入调查。

对企业财务报表和申请表信息进行分析,并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信息渠道,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企业及企业主的负债情况、行业环境,对企业的风险特征、违约风险形成初步判断,判断是否满足贷款基本条件。

(二)社区调查。

评价授信人员对企业所在社区进行走访,通过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中企业,了解企业在社区中的作用、影响、反映等,从多个侧面掌握对企业的评价,对企业经营情况、商业信用以及企业主是否有不良嗜好做出初步判断。

通过社区调查及对社区机构的侧面了解,判断企业及企业主是否有参与高利贷或非法集资的情形。

(三)客户深度调查。

对于首次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由客户经理进行深度调查。

深度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动作:现场走访企业经营场所及企业主家庭住所(或提供房产证明),与企业主进行面谈,调查企业主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家庭资产状况,了解企业主家庭负债情况,对银行负债通过征信系统查证,对其他负债通过直接询问、查阅账表、关注异常的财务费用或营业费用支出进行判断。

通过电话、网络、第三方机构(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仓储公司、上下游企业等)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企业经营中的交易流水、票据、单证等重要信息。

对于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应考虑市场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企业经营特点及季节周期,结合订单情况合理推算企业下一步生产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四)存量客户调查。

对于已办理过贷款的存量客户,已提供过、未发生变化的基础材料无需再次提供,同时简化调查环节和内容,重点调查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企业在银行资金结算情况以及企业主家庭金融资产变化情况。

第十八条授信材料申报。

客户经理根据对企业的调查情况,逐户逐笔撰写《法人客户贷款调查报告》,提出调查意见。

对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初步确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要素,并与客户协商一致,并将所有报审资料连同授信客户申报书一并上报分管行长进行申报核准。

申报核准后移交风险管理部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业务审查。

风险管理部合规审查岗按照客户经理提交的调查报告和客户借款资料,对客户借款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对该笔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担保人、抵押物、借款期限、利率、用途、商务合同、经营范围等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撰写《授信业务审查表》,提出审查结论和授信金额以及风险防控措施,将授信项目提交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条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授信审批委员会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调查、审查结论等因素审批贷款业务事项。

对审批不同意贷款的,签署意见后退回审查部门,由调查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

对经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的贷款,根据董事会授权,报有权审批的行长、副行长签批。

第二十一条审批结果通知。

客户部门应在审批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审批结论,对于未获批准的贷款申请,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并退还相应申请材料。

第六章合同签订与用信管理第二十二条签订合同。

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与见证人员双人共同见证企业、企业主及其配偶在借款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确保合同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签字的真实性。

抵质押贷款可根据授信期限一次性签订最高额抵质押贷款合同;保证担保和联保贷款无论授信期限长短,每次用信均需重新签订合同文本。

采用抵押、质押贷款方式的,在贷款发放前,应办妥抵押登记、出质止付等相关手续。

抵质押登记可根据合同期限办理,抵押物评估一年一评。

第二十三条运作资料审查。

合规审查岗审查材料的齐备性;审核合同(协议)填写是否规范;抵质押物登记是否成立;确保贷款审批条件的全部落实和归档材料的齐全。

第二十四条信贷支付。

贷款支付方式包括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

对于有明确贷款支付对象且贷款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应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支用贷款,审查客户提交的交易资料、支付凭证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章贷后管理第二十五条客户经理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和回访,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或风险预警信号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贷后检查的频次、检查内容、报告途径见《贷后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客户经理需按户对贷款资料整理成卷,于贷后15日内将贷款档案移交风险管理部审查,由合规审查员审查完成后,填写《法人客户贷款档案清单》,交档案员统一保管。

贷后回访资料及贷款催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每季度移交一次,交档案员统一保管。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玉泉蒙银村镇银行解释、修订。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