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钢通用技术要求.

锻钢通用技术要求.
锻钢通用技术要求.

日本工业标准(JIS G 0306)

1.适用范围

这份日本工业标准详细拟定了应用于生产制造、试验、检验的锻钢件的通用技术要求。注:在本标准中,{}中所给出的单位和数值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制,这里仅做说明。标准中的传统单位和数值应该被换算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实行的国际标准制单位。

2.定义及分类

标准中主要条款的定义分类如下:

(1)钢锻件:钢锭以及通过锻造、轧制或锻压等方法生产出来的钢材,采用冲压、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进行加工之后,通常再进行热处理以获取

特定的机械性能。

(2)轴类件:这类物体可以被加工成轴,比如直轴、台阶轴、法兰轴以及带轴的齿轮等,这些都有着圆形的截面,并且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

(3)筒形件:这类物体都是圆筒状,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筒状锻件都是中空的,但是这种中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4)环形件:这类锻件都是环形,并且轴向长度小于或等于其外径。环状锻件都需要经过锻造扩孔工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5)饼状件:这类锻件包括规则形状和不规则形状板件,并且轴向长度不大于其外径。这种板状锻件的最后工序都是墩粗,不是由剪切轴类材料的工艺做出。3.加工方法

3.1 钢锭

钢锭是由充分消除了内部缩孔和成分偏析的镇静钢加工而成。

3.2 锻造

采用压力、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对钢锭进行加工的方法。经过锻造、轧制或锻轧的钢材可以代替钢锭使用。

热加工工艺和锻造比的选定标准如下:

(1)热加工

热加工应该作用到锻件的每一部分,并且逐渐均匀过渡到材料的芯部。通过热加工获得最终的形状和尺寸,并获得尽可能与锻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应力相适应的金属流线方向。(2)锻造比(1)

锻件锻造比的确定应该遵照以下标准:

(a)对于轴类和筒状锻件,当只采用锻造加工时,主体截面部分大于3S,其它部分大于1.5S,当采用锻轧时,主体截面部分应该大于5S,其它部分大于3S。

(b)对于环形锻件,当采用压力、锻锤以及环形轧机进行锻造扩孔处理时锻造比应该大于3S。

(c)对于饼状锻件,仅采用铸锭墩粗工艺时,应该大于1/3U,如果还采用了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工艺,锻造比也应该大于1/3U。

(d)当锻造比没有采用上述标准时,应该与供货方协商经过其同意。

注(1)参见JIS G 0701。

3.3 热处理

热处理工艺应该遵照相应标准中的详细说明。

当材料在经过热处理之后又进行锻造时,应当按照规定对这种锻件重新进行热处理。3.4 焊接修补

当在检验中发现锻件存在缺陷时,可与供货方协商采用焊接修补的方法。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分析

4.1.1 化学成分

锻件的化学成分除特别注明外,一般应该依照熔炼分析的结果。如果购买方有要求,可以采用成品成分分析代替。

元素含量的分析方法应符合相应标准中的详细说明。

4.1.2 取样

取样应遵照以下标准

(1)用来做熔炼成分分析的取样通常在钢液整个浇注过程的中期,从每一炉料中取出足够数量的样品。

(2)用来成品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应该符合JIS G 0321-3中的标准。做机械性能测试断裂剩余下来的试样也可以用来做化学成分分析。

4.1.3 分析方法和分析数值

分析方法应该符合各个标准中的详细说明。分析数值应该采用百分数表示,有效位数后面估读出来的一位的保留和舍入应该依照JIS Z 8401中的标准。

当测定碳含量时,依照相应标准中的公式计算出来的总的含碳量,其有效位数的取舍遵照JIS Z 8401。

4.2 机械性能试验

4.2.1 试验种类

试验种类应符合相应标准中的说明。

4.2.2 取样方法和试材、试样的数量以及试验方法

取样方法和试料、试样的数量以及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1)、(2)中的规定。(1) 压力容器用锻件

(1.1) 选取试料

试料应该取自锻件的主体部分,或是锻件的余块部分。在和供货方协商一致后,如果认为采用以下a~d中的取样标准能够满足试验要求,则单独锻造的试料可以用于试验检测。

(a)试料应该取自来自同一炉料中的铸锭,轧坯,钢锭做成的锻件,并且采取相近条件的热处理工艺。

(b)它们的最大锻造比不应超过锻件的最小锻造比。

(c)它们应该在同一热处理设备中同时进行热处理。

(d)它们的厚度和直径不应小于锻件的最大厚度和直径。

(1.2) 选取试样

试样的选取应依照以下规定

(1.2.1) 试样的取样方向应该平行于锻件主要的金属流线方向。

(1.2.2) 从经过退火、正火或正火加回火的钢锻件或奥氏体不锈钢锻件上选取的试样,

其中心部位距离锻件表面不小于1/4T。T指锻件或单独锻造的试料热处理时的最大厚度或直径。

见图1:1/4T试样取样要点示例

(1.2.3) 经过正火快冷处理后又采用回火或淬火加回火工艺处理的锻件,其取样原则如

下。

(a)试样的中心部位距离第一个热处理表面不小于1/4T,距离第二个热处理表面不小于T。

见图2:1/4TxT试样取样要点示例

(b)当从一个形状复杂的锻件上取样时,并且这个锻件在热处理之前已经被加工成接近最终形状。试样应取在靠近锻件的上表面并且其中心部位和热处理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小于锻件应力集中点到热处理表面之间的最大距离t max,距离第二个热处理表面不小于2t max;并且保证试样的中心部位距离第一个热处理表面必须大于20mm,距离第二个热处理表面必须大于40mm。

见图3:试样取样要点示例

(c)当一个碳钢或低合金钢锻件需要焊接一个尺寸为TxTx3T的热缓冲环进行热处理时,热处理之前,在锻件的一个端面进行取样。热处理之后,在焊接的热缓冲环与基体连接面的中间部位,取缓冲带1/3长度的一根试料,试样则取自这根试料。试样的中心部位距离缓冲带连接面不小于15mm,距离热处理表面不小于1/4T。

见图4:取样要点示例

(d)当从单独锻造的试料上取样时,试样的位置距离第一个热处理表面不小于

1/4T,距离第二个热处理表面不小于T(试料的尺寸至少为TxTx2T)。

见图5:取样要点示例

(1.2.4)除非特殊说明,否则不能对从锻件上取下的试料进行任何会影响其机械性能的加工。

(1.2.5)抗拉试样应依照JIS Z 2201中的标准采用NO.14A型试样。

(1.2.6)冲击试样应依照JIS Z 2202中的标准采用NO.4A型试样。

(1.2.7)抗拉试样的剩余部分可以用来做硬度试验。

(1.3)试料和试样数量

试料和试样的数量应该符合a~c的规定。如果很多锻件连接起来进行锻造和热处理,则把这些连接起来的锻件视作一个锻件。

热处理时所测的锻件的重量、全长和轴向的长度,不应包括其余块部分。一组试样包括一根抗拉试样,三根冲击试样和一根硬度试样。如果对硬度和冲击试验没做特殊说明,可以不取这两种试样。

(a)从碳钢锻件上取样应符合表1

注:如果在锻件的同一端取两组试样,则这两组试样必须位于完全相对的位置;如果分别在两端取样,则必须取在对角线位置。

(b)合金钢锻件试料取样应符合表2,试样的数量应符合表3。

表2:压力容器用合金钢锻件的试料取样数量

注:如果在锻件的同一端取两组试样,则这两组试样必须位于完全相对的位置;如果分别在

两端取样,则必须取在对角线位置。

(c)不锈钢锻件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4

(1.4) 抗拉试验方法

抗拉试验方法应依照JIS Z 2241。对奥氏体不锈钢锻件进行抗拉试验时,试验温度应保持在20±5℃。

拉伸速度应符合如下标准:

(a) 测试屈服极限时,拉伸速度在达到规定速度的一半以前时,速度可以适当的增加;超过中点以后,拉伸速度的平均增加应该保持在1~3kgf/mm2/s{9.8~29N/mm2/s}的范围内,直到锻件达到屈服极限。抗拉试验中的这种1~3kgf/mm2/s{9.8~29N/mm2/s}的平均增速,到1991年1月1日之后,将会修订为10~30 N/mm2/s。

(b) 抗拉强度试验时,拉伸速度的调整应该保证平行于试样的线应变增加速度保持在40~80%/min的范围内。

(1.5) 冲击试验方法

冲击试验方法应符合JIS Z 2242。

(1.6) 硬度试验方法

硬度试验方法应符合JIS Z 2243或2245。

(2) 压力容器以外的锻钢件

(2.1) 试料和试样的选取

试料应该取自锻件的主体部分或余块部分,对于轴类合金钢锻件,当试样沿着轴向时,应取自锻件的一端;对于筒形锻件,当沿着切向时,应取自锻件的端面。从同一批次单独锻造出来的试料,经与供货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用于试验。

试样选取标准应符合a~e中的规定。当(2.1)、(2.2)、(2.3)、(2.4)中的规定不能满足取样要求和试样数量时,应和供货方协商解决。

(a)根据锻件的类型形状,试样的取样方向应符合表9、10、11、12、13。对于轴类合金钢锻件,同一位置的轴向试样可以从切向取样,这种试样的机械性能应该参照相应的切向性能值进行转换。

试样的取样要点示例分别见图6、7、8、9。

(b)试样应该取自靠近锻件表面的部分。当取样位置在相应标准中做了详细说明时,应遵照其说明。

(c)除非特别说明,从锻件上选取下来的试样不允许进行任何加工处理,这会使试样的机械性能发生变化。

(d)抗拉试样应采用在JIS Z 2201中做了详细说明的NO.14.A型试样。

(e)冲击试验应采用在JIS Z 2202 中做了详细说明的NO.3型试样。

见图6轴类锻件的取样要点示例

注:图中虚线表示锻件余块部分

见图7 筒形锻件的取样要点示例

注:图中虚线表示锻件余块部分

见图8环形锻件的取样要点示例

注:图中虚线表示锻件余块部分

见图9 饼状锻件的取样要点示例

注:图中虚线表示锻件余块部分

(2.2) 试料数量

取样数量应根据锻件形状采用a~c中的标准,当很多尺寸相近的锻件被相互连接在一起进行热处理时,则视作一个锻件。

热处理时的单件重量不包括锻件余块部分的重量。

(a)碳钢锻件的试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5。

表5 碳钢锻件的试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注(2):当相应标准中没做特别说明时,可以不作冲击试验。

当同一批次的锻件数量少于取样标准中的数量要求时,则应对全部锻件进行取样。(b)合金钢锻件试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6

表6 合金钢锻件试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注:当同一批次的锻件数量少于取样标准中的数量要求时,则应对全部锻件进行取样。(c)不锈钢锻件试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当属于奥氏体、奥氏体-铁素体、沉淀硬化不锈钢时,应符合表7;当属于铁素体和马氏体不锈钢时,应符合表8。

购买方可以预先指定表5、6、7、8中材料的等级,如无指定,则采用表中的A-2、B-2、C-2或D-2等级。当相应标准中有详细说明时,则应依照其说明实行。

在a~c中已做详细说明的以外的钢材种类和试验项目,应和供货方协商一致后再进行。表7 奥氏体、奥氏体-铁素体、沉淀硬化不锈钢的试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注(3):等级2中的抗拉试样应依照2.1中的规定取自单独锻造的试材。

当同一批次的锻件数量少于取样标准中的数量要求时,则应对全部锻件进行取样。表8 铁素体和马氏体不锈钢的试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注:当同一批次的锻件数量少于取样标准中的数量要求时,则应对全部锻件进行取样。(2.3) 试样数量

试样数量应遵照以下2.3.1~2.3.4中的标准。当相应标准中做了详细说明时,则应依照其说明。

2.3.1 一组试样的构成应符合a~c中的标准。

(a)碳钢锻件中的退火、正火、正火加回火材料,只包括1根抗拉试样。对于淬回火材料,则包括1根抗拉和1根冲击试验试样。

(b)对于合金钢锻件,一组试样包括1根抗拉试样和1根冲击试样。

(c)对于奥氏体、奥氏体-铁素体和沉淀硬化不锈钢锻件,只包括1根抗拉试样;对于铁素体和马氏体不锈钢,一组试样包括1根抗拉试样或1根抗拉试样和1根冲击试样。2.3.2 碳钢锻件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在热处理时测量的锻件的重量、全长、轴向长度,不应把锻件的余块部分包括在内。

表9 碳钢锻件的取样方向和数量

2.3.3 根据合金钢锻件形状和等级,取样数量应依照a~d中的规定。锻件在热处理时测量的主体部分的重量、直径、长度、全长和轴向长度不应包括其余块在内。

(a)轴类合金钢锻件的试样数量应符合表10。

(b)筒类合金钢锻件的试样数量应符合表11。

注:当在两端各取一组试样时,它们必须处于对角线位置。

(c)环形合金钢锻件的试样数量应符合表12;

表12 环形合金钢锻件的取样方向和数量

注:当在一端取两组试样时,它们应该在相对的位置;当在两端各取一组试样时,它们必须处于对角线位置。

(d)饼形合金钢锻件的试样数量应符合表13。

表13 饼形合金钢锻件的取样方向和数量

注:当在一端取两组试样时,它们应该在相对的位置;当在两端各取一组试样时,它们必须处于对角线位置。

2.3.4 对于不锈钢锻件应在轴向或切向取一组试样。

(2.4) 硬度测试位置和测试次数

钢锻件的硬度测试位置通常在主体部分的表面,测试次数应符合2.4.1~2.4.5中的规定,如果相应标准中有特殊说明时,则应遵守其说明。

2.4.1 碳钢锻件的硬度测试次数

碳钢锻件的硬度测试次数应符合表14

表14 碳钢锻件的硬度测试次数

2.4.2 合金钢锻件硬度测试次数应符合a~c

a 轴类和筒形合金钢锻件应符合表15

表15 轴类和筒形合金钢锻件的硬度试验次数

b 环形合金钢锻件应符合表16

表16 环形合金钢锻件的硬度试验次数

c 饼形合金钢锻件应符合表17

表17 饼形合金钢锻件的硬度试验次数

2.4.3 不锈钢合金钢锻件的硬度测试次数应符合表18

表18 不锈钢合金钢锻件的硬度测试次数

2.4.4 采用做过抗拉试验的试样进行硬度试验时,应该在有效部位测试,而不是直接测试。2.4.5 如果2..4.1~2.4.3中的规定不能适用,则应和供货方协商一致解决。

2.5 抗拉试验方法应符合JIS Z 2241。

2.6 冲击试验方法应符合JIS Z 2242。

2.7 硬度试验方法应符合JIS Z 2243或2246。

4.3 外观试验

检查外观的标准通常采用肉眼观察锻件表面的方法,如果采用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方法,应该与供货方协商一致。

4.4 超声波探伤

锻件通常需要进行超声波探伤,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应标准中的详细说明。

4.5 外形和尺寸

外形和尺寸的测量应采用可以精确到锻件公差范围以内的设备。

4.6 其他测试

其他测试应遵照相应标准中的规定。

5 重复试验

5.1 机械性能试验

机械性能的重复试验应遵照(1)~(4)中的规定。

(1)如某种机械性能的试验结果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则需要从原来取试样的试料上重取试样进行重新测试。这时的取样数量应该比规定的多一倍,如果不能取到双倍数量的试样,则应和供货方协商解决。

如果重新试验的结果全部符合验收标准,则视作合格。

(2)如果确因试样的加工不满意,或存在裂纹等缺陷而造成试验不合格,应从试料或锻件上重新取样。

(3)在抗拉试验中,如果试样的断裂位置和标志点之间的距离小于1/4量程长度,并且测试结果不符合验收标准,则视作无效,并从原来的试料上重新取样进行试验。(4)如果试验结果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锻件可以重新进行热处理然后在进行试验,这时所有的机械性能试验项目都应进行重复试验,并且这种热处理次数不应超过2次。

重复试验取样的数量和以前的规定相同。

5.2 焊接修补之后的试验

如果采用3、4中的规定进行焊接修补,则试验类型、试验方法、试验数据等应和供货方协商一致。

6 通常的检验项目

通常的检验项目应符合1~2中的规定。

(1)检验项目和接收、拒收的判定标准应符合各标准中的详细规定。

(2)出货前的检验主要在工厂中进行。

如果购买方要求有附加的试验项目,则应和制造方事先约定一致。

7 标识

锻件通过验收合格后,应采取合理的方法在每一件锻件或每一批上做出标识,具体规定如下,如经过购买方同意,其中一些项目可以省略。

(1)图号

(2)熔炼炉号

(3)制造商名称(或缩写)

8 报告

制造商应按照标准中的规定项目向购买方提交锻件的试验报告、熔炼炉号、数量、热处理参数、尺寸等。

引用标准

JIS G 0321 锻钢件产品分析和公差

JIS G 0701 锻件加工比的符号

JIS Z 2201 冶金材料抗拉试验的试样

JIS Z 2201 冶金材料冲击试验的试样

JIS Z 2241 冶金材料抗拉试验的方法

JIS Z 2242 冶金材料冲击试验的方法

JIS Z 2243 布氏硬度的试验方法

JIS Z 2245 洛氏硬度和洛氏表面硬度的试验方法

JIS Z 2246 肖氏硬度的试验方法

JIS Z 8401 数据的取舍规则

钢模板施工规范

钢模板施工规范 1 概述 组合钢模板由钢模板和配件两部分组成。钢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联结角模以及其它形式的模板(如梯形、三角键槽模板等)。配件主要有连接件和支承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蝴蝶卡等,支承件主要采用钢管。 用得较为普遍的主要为3015、1015型平面模板,由面板和肋条组成,面板厚2.5mm或2.75mm,肋条厚2.8mm。组合钢模板可以根据施工要求组装成各种不同形式、规格的整体模板。 2 作业流程图: 3 运输进仓 使用汽车拖运时,超出车厢栏板高度的模板必须用绳索捆绑固定,车厢内或模板上禁止同时载人。 运输过程中,驾驶员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车速不宜过快。 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模板,必须码放整齐,下部加方木垫平,码放不宜过高,谨防倾倒。 模板吊运进仓时,必须由起重人员进行指挥、挂钩,模板捆绑必须紧固,下系牵引绳,禁止单根绳起吊,禁止在模板内夹带其它物件;模板各种扣件须装在工具袋内,须吊运时,必须使用吊篮。 禁止将模板临边堆放,在脚手架、施工平台上堆放时,必须确保稳固,以防滑落,堆放不得超过限定载重量、不得影响交通。

4 立模 起始仓立模 组合钢模板主要是在现场拼装,起始仓立模的方法很多,最常见的方法为: 4.1.1 施工放样。 4.1.2 先立侧面两到三块模板。 4.1.3 上竖围令及底脚横围令。 4.1.4 延伸并加高。 4.1.5 整标准,上拉条。 4.1.6 按需要在模板顶部加设护栏,以便在浇筑收仓时形成封闭的安全防护。 4.1.7 收尾(紧拉条、补缝、刮灰、刷油等)。 拆、立模 4.2.1 拆模时,先下蝴蝶卡螺丝,再下横围令。 4.2.2 松开竖向围令,并将其固定在上口露头螺杆处。 4.2.3 拆钢模并加高,再上好横围令。混凝土收仓面钢模不拆,以此模板为基础往上加。 4.2.4 其后程序与起始仓立模相同。 顶板面板施工 4.3.1 顶板模板支撑系统形成并验收合格后,即可铺上组合钢模板面板,面板采用木楔调平,并刮灰、刷油、贴布条,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支撑系统施工见“脚手架施工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 4.3.2 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及其支撑系统:

钢结构安装技术交底33709

钢结构安装技术交底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青岛三美电子有限公司新工厂工程,建筑面积45038.44㎡ 二、引用标准 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2);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1993); 5、《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 6、《钢结构高强螺栓技术规程》(JGJ82-1991); 7、《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1228~1231-91); 8、《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GB/T3632~3633-95); 9、《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01SG519); 10、《建筑钢结构施工手册》。 三、材料要求 1、钢构件:型号、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有出厂合格证并附有有关技术文件。 2、连接材料:焊条、高强螺栓、普通螺栓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3、涂料:油漆、防火涂料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并有产品质量证明书。 4、其它材料:各种规格的垫铁等备用。 四、施工准备 1、主要施工机具:吊装机械(吊车或塔式起重机)、吊装索具、电焊机、焊钳、焊把线、搬手、撬棍、铣刀或锉刀、垫木、垫铁、扭矩扳手、手持电砂轮、水准仪、钢尺、拉线、吊线、焊缝量规等。 2、作业条件: 3、按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构件的数量,查验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 4、检查构件在装卸、运输及堆放中有无损坏或变形。损坏和变形的构件应予以矫正或重新加工。被碰坏的防腐底漆应补涂,并再次检查办理验收。 5、对构件的外形几何尺寸、制孔、组装、焊接、摩擦面等进行检查做出记录。 6、构件应按安装顺序成套供应,现场堆放场地满足现场拼装及顺序安装的需要。在现场组拼时应搭设拼装平台。 7、构件分类堆放,刚度较大的构件可以铺垫木水平堆放。多层叠放时垫木应在一条垂线上。钢屋架和钢桁架宜立放,紧靠立柱,绑扎牢固。 8、编制安装组织设计或安装方案,经审批后,认真向班组交底。 9、取得安装支座经总包检查确认合格的技术资料。 五、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构件安装高强螺栓初拧测量校正柱底螺栓紧固和柱底二次灌浆焊接高强螺栓初拧检查验收

钢模板技术规格书

钢模板技术规格书 一、钢模板组成基本规定 1、钢模板由面板系统、支撑系统、操作平台系统及连接件等组成。 2、组成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3、钢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钢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 4、钢模板应能满足现浇混凝土体成型和表面质量效果的要求。 5、钢模板结构构造应简单、重量轻、坚固耐用、便于加工制作。 6、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整装整拆,组装便利,在正常维护下应能重复周转使用。 二、钢模板的设计要求 1、钢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质量要求及施工设备和材料等结合施工工艺进行设计。 2、钢模板中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大模板、滑升模板等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113?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 3、钢模板设计时板块规格尺寸宜标准化。 4、钢模板各组成部分应根据功能要求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进行设计计算。 5、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运输、堆放和装拆过程中对模板变形的影响。

6、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组装方便便捷,连接处采用定位销孔。 7、钢模板设计最终应考达到的要求有:签字齐全的设计图纸、工装图、排料图、工艺图、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必要时。应有刚度、强度、稳定性的核算。 8、在材料选用上,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合适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 9、模板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10、具体要求: ①钢模板的面板应选用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制作,材质不低于Q235A的性能要求。 ②钢模板的法兰采用钢板或角钢,横筋、竖筋采用型钢或钢板制作,材质宜与钢面板材质同一牌号,以保证焊接性能和结构性能。 ③钢模板的背杠及桁架采用型钢制作,材质不低于Q235A的性能要求。 ④钢模板的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⑤钢模板对拉螺栓材质硬不低于Q235A的钢材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承受施工载荷。

定型组合钢模板施工工艺标准

2. 定型组合钢模板施工工艺标准 2.1. 总则 2.1.1. 适用范围 (1) 本工艺所述定型组合钢模板指通常使用的小块钢模板。 (2)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表面质量要求不严格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薄壁框架柱结构以及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的模板施工。 2.1.2. 基本规定 (1) 定型组合钢模板的主要部件由钢模板( 平面模板、阴角模板、连接角模等)、连接件(U型卡、钩头螺栓、蝶形卡、拉杆等)和支撑件(钢管脚手架)三部分组成; (2) 主要部件能保证结构和构件各部分的形状尺寸及相互间位置的正确; (3) 主要部件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4) 钢模板接缝严密,不漏浆。 2.2. 施工准备 2.2.1. 技术准备 (1) 详细阅读工程图纸,根据工程难易,进行必要的配板设计,绘制配板图。配制的模板,应优先选用通用大块模板,使其种类和块数量少,木模镶拼量最少。模板长向拼接宜采用错开布置,以增加模板的整体刚度。 (2) 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受力较大的梁、板、柱、墙单元体的支撑系统进行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绘制支撑系统图和节点大样图。 一般的柱、梁模板宜直接采用脚手架钢管作为柱箍和梁夹具,断面较大的柱、梁、墙宜用对拉丝杆或对拉片。 (3) 编制详尽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技术人员和班组长作技术交底。 2.2.2. 材料准备 (1) 平面模板:由面板和肋条组成,采用Q235钢板制作。面板厚 2.3 mm或2.5 mm,肋条上设有U型卡孔,模板长度为450 mm、600 mm、

750 mm、900 mm、1200 mm,宽度为100 mm、150 mm、200 mm、250 mm、300 mm。 (2) 转角模板:有阴角模板和连接角模,主要用于结构的转角部位。 其长度与平面模板相同。其中阴角模板的宽度有150 mm X 150 mm、100 mm X 150 mm两种,连接角模的宽度为50mm X 50 mm。 (3) 连接件:U型卡、钩头螺栓、蝶形卡、对拉丝杆、对拉片等,①48X 3.5钢管作为支架,连接固定钢管脚手架的扣件。 (4) 辅助材料:嵌缝木条和泡沫条(防止板缝漏浆),脱模剂等。脱 模剂应经济适用,不粘污钢筋和便于抹灰前的清洗。 2.2. 3. 机具准备 钉锤、活动扳手、木锯、斧子、千斤顶、墨斗、撬棍、线锤、钢卷尺、 力矩扳手等。 2.2.4. 作业条件 (1) 拟建工程流水施工段已划分。 (2) 轴线和模板位置线的放线已完成。 (3) 水平标高引测到模板安装位置。 (4) 模板底部的预找平,外墙、外柱的外边根据标高设置模板承垫条带。 (5) 设置模板定位基准,即在墙、柱主筋上距地面50?80mm根据 模板线按保护层厚度焊接水平支杆,防止模板水平位移。 (6) 钢筋绑扎完毕,预埋管线、铁件完成,并办理预验收手续。 2.3. 施工工艺 2.3.1. 工艺流程 (1) 柱模板施工工艺流程: 安装柱箍全面检查校正柱模固定 ( T检查校正T墙模固定| (3) 梁模板施工工艺流程

钢结构安装施工方案

钢结构安装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6工房的施工图纸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302-88)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6)《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82—91 (7)《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 138—2001 (8)《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98 (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0)我公司ISO9002《质量保证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11)我公司长期积累的丰富施工组织经验及施工能力

材料的二次搬运,同进须合理安排起重机行走路线,以提高工效,钢结构在安装过程中,须做好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3、构件品种多:本工程因各种钢构件均需工厂加工制作,然后运输至工地,各种构配件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按图纸要求分类编号,小构件须分类打包做到有条不紊。 4、钢结构制作的质量控制 本工程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质量的控制是工程整体质量保证的关键。 5、屋面板及墙面板的安装质量控制 由于本工程屋面面积较大,如何保证屋面板的安装质量是工程整体质量保证的以一关键。 6、钢结构安装现场协调 针对本工程钢结构规模大的特点,如何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和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以保证工程现场施工的全面顺利实施,将是本工程施工管理的重点。 第三章、钢结构安装技术工艺 一、施工队伍的准备 根椐本工程的结构特点选择已经施工同类工程、高素质的施工作业队伍进行该工程的施工。 1、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各施工阶段的劳动力需用量计划,并根据施工阶段的劳动力需用量组织施工作业队伍进场。 2、特殊工种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对工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质量和法制教育,教育工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正确思想,遵守有关施工和安全的技术法规,遵守地方治安法规。

钢模板生产技术条件

钢模板技术条件 范围1 本标准说明了钢模板的组成、结构形式;规定了钢模板的设计要求、加工制作要求、检验方法 及标志、保管和运输等。规范性引用文件2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JGJ 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 74-2003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 GB 50113-2005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700 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碳钢焊条GB/T 5117 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 级六角头螺栓CGB/T 5780 六角头螺栓GB/T 5782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 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1995钢模板组成基本规定3 3.1 钢模板应由面板系统、支撑系统、操作平台系统及连接件等组成。组成钢模板各系统之间 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3.2 钢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钢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3.3 钢模板应能满足现浇混凝土体成型和表面质量效果的要求。3.4 钢模板结构构造应简单、重量轻、坚固耐用、便于加工制作。3.5 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整装整拆,组装便利,在正常维护下应3.6 能重复周转使用。钢模板的设计要求4 一般规定4.1 钢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质量要求及施工设备和材料等结合施工工艺进4.1.1 行设计。《钢结构设计规范》。大模板、滑升钢模板中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0174.1.2 GB50113《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模板等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1.3 钢 模板设计时板块规格尺寸宜标准化。 4.1.4 钢模板各组成部分应根据功能要求采用极限状态设 计方法进行设计计算。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运输、堆放和装拆过程中对模板变形的影响。4.1.5 个定位34.1.6 钢模板设计时应考虑组装方便变捷,连接处采用定位销孔,每条接缝处不少于销 孔,定位销及孔结构见示意图。 定位销及孔示意图 4.1.7 钢模板设计最终应达到的要求有:签字齐全的设计图纸(总图、零件图、细部拆分图)、 工装图、排料图、工艺图、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必要时,应有刚度、强度、稳定 性的核算。 4.2 材料选用 4.2.1 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 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

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修改

QB 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M 002—2007 备案号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2007-09-12发布 2007-09-20实施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Q/SM 002—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锻造技术和本公司开发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立忠××× 本标准首次发布 1

Q/SM 002—2007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件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机和锻锤自由锻造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订货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 GB/T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 JB/T50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图样上写明锻件采用的标准,锻件组别、钢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3.2 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 3.3 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4 技术要求 4.1 热处理 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冷却或热处理,防止锻件损坏,并具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样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 4.2 化学成分 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订货合同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指定标准或图样的规定。 4.4 探伤与其他补充要求 4.4.1 必要时,可向供方提出探伤、高温强度、低温韧性、金相组织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2 外购进厂的大型、重要锻件经粗加工后进行探伤,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产品标准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产品常用锻件探伤质量见表1。 4.5 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4.5.1 一般要求 4.5.1.1 使用于锤上锻造含碳量不超过0.9%或其他合金成分总含量不超过4%的碳素钢和合金钢的自由锻件。 4.5.1.2 凡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由锻件,其余量与允许偏差有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5.1.3 规定的余量与公差,适用于以钢坯锻造的自由锻件。凡采用钢锭锻造时,其余量与公差可增加15%。 4.5.1.4 自由锻件的形状与位置公差如无特殊要求时,均不应大于所规定的公差值。 2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X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在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以钢代木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组合钢模板,切实加强对组合钢模板的技术管理,加速模板的周转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技术规X。 第1.0.2条本规X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所用的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技术管理,对于其他构造形式相似的组合模板,均可参照本规X 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本规X所指的组合钢模板,系按模数制设计,钢模板经压轧成型,并有较完整的配套使用的配件,能组合拼装成不同大小尺寸的板面和整体模架,利于现场机械化施工的组合钢模板。 第1.0.4条组合钢模板的模数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相一致,设计单位在结构设计时,应与施工相结合,以利于组合钢模板的推广使用。 第1.0.5条凡本规X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X的规定。 第二章组合钢模板的组成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组合钢模板设计应按标准荷载和容许应力进计算。

容许应力应按国家现行规X的容许应力乘以1.25的提高系数。 第2.1.2条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平面模板在规定荷载作用下的刚度和强度应符合表3.3.4的要求。其截面特征应符合附录三的要求。 第2.1.3条钢模板应接缝严密,装拆灵活,搬运方便。 第2.1.4条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的模数应一致,模板横竖都可以拼装。 第2.1.5条根据工程特点的需要,可增加其他专用模板,但其模数应与本规X钢模板的模数相一致。 第二节组成和要求 第2.2.1条组合钢模板由钢模板和配件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钢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联接角模等通用模板和倒棱模板、梁腋模板、柔性模板、搭接模板、可调模板及嵌补模板等专用模板。配件的连接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紧固螺栓、对拉螺栓、扣件等;配件的支承件包括钢楞、柱箍、钢支柱、斜撑、组合支柱、扣件、钢管支架、门式支架、梁卡具、圈梁卡和桁架等。 第2.2.2条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长度模数以150mm进级,钢模板的规格应符合表2.2.2和附表2.1的要求。 第2.2.3条连接件应符合配套使用、装拆方便、操作安全的要求,连接件的规格应符合表2.2.3的要求。 第2.2.4条支承件均应设计成工具式,其规格应符合表2.2.4

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

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1、货物需求一览表 2、环境及公用工程条件 2.1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和当地气象资料 当地大气压: 101150Pa 绝对最高温度: 41℃ 绝对最低温度:-11.9℃ 年平均气温: 16.3℃ 最热月平均温度: 28.8℃ 最冷月平均温度: 3.1℃ 全年平均相对湿度: 74% 夏季平均相对湿度: 84% 冬季平均相对湿度: 75% 全年最大降雨量: 1780mm 全年最小降雨量: 580mm 一次最大连降暴雨量: 84.4mm 夏季主导风向:西南风 冬季主导风向:东北风 常年主导风向:西南风 夏季平均风速: 3.2m/s 冬季平均风速: 3.8m/s 年平均风速: 3.3m/s 最大风速: 24m/s 基本风压: 0.5kPa 最大积雪深度: 36cm 基本雪压: 0.5kPa 土壤冻结深度: 0.4m 地震烈度: 7度 海拔高度: 20米 2.2公用工程条件 2.2.1 生产用水水质

2.2.2电源条件 高压: 110kV,正、负电压偏差绝对值之和小于10%,50Hz±1% 中压: 10kV±7%,50Hz±1% 低压: 380三相/220V单相±10%,50Hz 频率偏差允许值:±0.5Hz 电源及电气设备电压见下表

注1:250kW至300kW交流电动机可根据工艺配置区域与高低压配电所区域配置结合考虑是否选用高压电动机。 注2:根据设备保护要求确定。 3 颚式破碎机设备要求 3.1主要技术参数 3.2 设备供货范围 为全套颚式破碎机,包括:主机、电机、全套衬板、辅机等,现场只要供给颚式破碎机所需的电源、润滑油等外部条件后,颚式破碎机即可正常工作。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89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8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在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以钢代木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组合钢模板,切实加强对组合钢模板的技术管理,加速模板的周转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技术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所用的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技术管理,对于其他构造形式相似的组合模板,均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本规范所指的组合钢模板,系按模数制设计,钢模板经压轧成型,并有较完整的配套使用的配件,能组合拼装成不同大小尺寸的板面和整体模架,利于现场机械化施工的组合钢模板。 第1.0.4条组合钢模板的模数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相一致,设计单位在结构设计时,应与施工相结合,以利于组合钢模板的推广使用。 第1.0.5条凡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组合钢模板的组成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组合钢模板设计应按标准荷载和容许应力进计算。容许应力应按国家现行规范的容许应力乘以1.25的提高系数。 第2.1.2条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平面模板在规定荷载作用下的刚度和强度应符合表3.3.4的要求。其截面特征应符合附录三的要求。 第2.1.3条钢模板应接缝严密,装拆灵活,搬运方便。 第2.1.4条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的模数应一致,模板横竖都可以拼装。 第2.1.5条根据工程特点的需要,可增加其他专用模板,但其模数应与本规范钢模板的模数相一致。 第二节组成和要求 第2.2.1条组合钢模板由钢模板和配件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钢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联接角模等通用模板和倒棱模板、梁腋模板、柔性模板、搭接模板、可调模板及嵌补模板等专用模板。配件的连接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钩头螺栓、紧固螺栓、对拉螺栓、扣件等;配件的支承件包括钢楞、柱箍、钢支柱、斜撑、组合支柱、扣件、钢管支架、门式支架、梁卡具、圈梁卡和桁架等。 第2.2.2条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长度模数以150mm进级,钢模板的规格应符合表2.2.2和附表2.1的要求。 第2.2.3条连接件应符合配套使用、装拆方便、操作安全的要求,连接件的规格应符合表2.2.3的要求。 第2.2.4条支承件均应设计成工具式,其规格应符合表2.2.4的要求。 第三章组合钢模板的制作及检验 第一节材料 第3.1.1条组合钢模板的各类材料,其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3.1.2条组合钢模板钢材的品种和规格应符合表3.1.2的要求,制作前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照复查其出厂材质证明,对有疑问或无出厂材质证明的钢材,应按国家有关现行检验标准进行复检,并填写检验记录。

钢结构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钢结构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钢结构施工过程能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的施工环境,针对钢结构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过公司多年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实践和经验积累,以及为切实把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订以下钢结构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并强制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公司的企业标准,由各项目部依据要求参照并强制执行。 1. 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1所有钢结构工程开工前应按公司有关管理文件的要求,针对本钢结构工程施工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危险部位、关键工序、临时用电等专项安全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方案应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实施。 1.2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建立针对本工程的安全隐患台账。 1.3应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别是对新入场人员的教育。 1.4应做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5所有进入钢结构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1.6凡高空作业人员都必须经体检合格方能上岗,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带,禁止安全带低挂高用。 1.7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在高空作业。 2. 钢结构立柱的安全吊装技术 钢结构立柱安全吊装的关键是如何将吊装用的钢丝绳从柱顶取下来。为了防止取吊钩及钢丝绳的人员从柱顶坠落或钢柱倾倒,因此本钢结构安装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严禁作业人员沿立柱攀爬至柱顶取钢丝绳及吊钩。 2.1根据钢柱顶端联接板螺栓孔径的大小(螺栓孔最小直径一般为Φ22~Φ24mm)用材质为45号钢,长度为300mm左右的圆钢制作成头部煨弯成Φ100mm半园形的插销(如图一的件2)。 2.2选用与立柱重量匹配的U型卡,将U型卡原插销取下且按图一及图二的方法将U 型卡、钢丝绳、插销、拔销麻绳、拔销滑轮通过钢立柱顶板的螺栓孔相互套好、套牢。拔

钢模板管理办法

钢模板的管理和维护(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规范、有效地对钢模板进行管理,提高周转使用次数,节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钢模板)各种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适用于不同的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可事先按设计要求组拼成梁、柱、桥梁墩身的大型模板,施工方便,就地拼装、整体吊装就位的方法,通用性强,周转次数多,较好的提高了混凝土浇筑质量。 第三章现场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钢模板必须经过逐个检查,验收符合制作质量标准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四条钢模板应尽可能存放在室内,或放置在现场的棚内,在露天时应当用帆布或铁皮遮盖,防止生锈。 第五条钢模板不论在仓库或是在工地上都应按规格分类堆放、叠堆整齐、不能任意乱放。现场堆放时,须注意模板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堆放高度超过4米时,应在模板堆放周边搭设防护脚手架,并挂设安全网。 第六条钢模板保管期间,应对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涂上防锈油,背面的油漆如有局部脱落时应补充涂刷。 第七条固定在钢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 第八条钢模板拼装时,不能为施工方便,随意在模板上切割或开孔,

必须按照模板加工图进行拼装。 第九条模板应优先考虑整体拆除。一般可以采取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先支后拆,后支先拆;自下而上进场拆模。 第十条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除粘连物,涂刷隔离剂和清理模板连接件,模板连接螺栓(回型卡)等应及时回收集中管理。 第十一条模板拆除时严禁将模板从高处抛落,以防止模板变形损坏。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应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第十二条现场操作人员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第四章维护与回收 第十三条按照仓库管理要求验收入库、立帐、建卡、分类保管。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备用钢模板,必须堆码整齐,不得乱丢乱扔,做到文明施工。 第十五条保持钢模板的完好,必须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拆模,不得随意电焊、氧焊、钻孔,坚决杜绝用钢模板垫路、垫机械设备或将钢模板烧割做它用,严禁从高空坠下。 第十六条对新购、外借或租赁的钢模板,设备物资部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按照钢模板成色进行评估结算。 第十七条为保证钢模板质量,满足工程施工生产需求,芜湖建设有限公司实行统一采购可降低材料成本。由芜湖建设有限公司统一购置,然后调拨施工队组织使用,其产权属芜湖建设有限公司,其施工队自行管理。模板除正常损耗外,非正常损耗或丢失的模板由施工队全额赔偿。 第十八条施工队短期内不使用时,应及时将模板退还仓库,施工队必须对模板进行修理,保证板面平整,无变形,筋骨板齐全,混凝土清理干净,

钢模板要求

钢模板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㈠加工人员基本要求; 1、钢模板加工过程各工位的操作人、必须按钢模板加工工艺和施工图纸的用材型号规格及尺寸要求加工。 2、加工过程对于施工不清楚的部位应立即停止下道工序加工,必须及时向工作现场的技术人员咨问明确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工作。 3、钢模板加工过程的重要和关键性部位、工序、工位和钢模板受力部位的焊接必须责任到个人,对于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序和部位在加工过程必须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质量返工。 4、在钢模板加工工作过程中、各工位的操作人员应注意施工人员、加工机具和以加工好的半成品成品及配件得意外损坏,作到安全防范于事前。 ㈡验收参照标准 1、钢模板验收依据《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模板、支架和拱架9.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2005,并引用委托方提供的加工制作技术要求为检验标准合并、对加工完工钢模板的成品钢模板进行分组、分部依次检验。 2、钢模板加工过程的工艺、工序、工部全程,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的相应对技术标准操作。 3、遵照甲方技术交底严格按照要求加工,加工成的质量标准控制无论合种标准必须采用较高的标准为加工标准,严禁擅自降低加工质量控制标准。㈢加工过程控制 1、用于钢模板加工制作的钢材必须符合钢模板施工图所需用的钢材品种规格、钢材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普通碳素钢Q235a。 2、用于钢模面板的材料其面部必须是平整表面光滑无损伤变形、整面板料

厚度误差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3、用于钢模板加工的板料,其工作面板部位严禁使用板面锈蚀(麻坑麻点)、麻面或带有搓板缺角缺边(剪板撕边)的次板。 4、组合肋板角钢槽钢及其它型钢必须顺直无变形(变形死弯),主要受力处的筋肋必须选用整料、对于异形折角圆弧等无法使用整料的部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 5、钢模在排料、下料时对于焊接量较大的部位、下料时应预留焊接收缩量。 6、钢模板组合装配、加工应按图纸给定尺寸模数加工,中心孔坐标尺寸位置准确,且必须保证钢模板的组合精度及装配过程的互换精度。 7、单块模数尺寸钢模板、严禁用板料对接组拼,面板尺寸超出市场供货尺寸的或用于组合分解处的板面除外。 8、面板料、边板料、组合肋条料,在组合拼装前必须做矫正处理,且保证平顺直无折痕并清除剪板过程的咬角及毛刺。 9、钢模板组装前矫正,严禁用大锤直接锤击矫正,矫正时应加垫钢板9,矫正后严禁有凹凸坑和矫正压痕。 10、钢模板骨架和钢模成型必须在胎上施工,对于组合装配用的螺栓孔,在组合装配时应预先拧紧螺栓,防止在组配时螺栓孔或其它相临部位尺寸错位。 ㈣组合焊接 1、模扇制作;必须在有一定刚的胎模上施工,定型肋板组焊——肋板矫正 检测——骨架装配定位焊——组对面板焊接,焊接成型。 2、钢模板成型必须在胎模上施工,对于组合装配用的螺栓孔、在组合装配 时应预先拧紧螺栓,防止在组装时、螺栓孔或其它相临部位尺寸错位。 3、钢模板肋条骨架网加固焊可在胎模下施焊,肋条骨架网加固焊后须经矫

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目录 1术语 (1) 1.1术语 (10) 1.2符号 (11) 2、基本规定 (13) 2.1 钢结构工程基本规定 (13) 2.2 钢网架的基本规定 (14) 3、焊接工程 (16) 3.1一般规定 (16) 3.2手工电弧焊 (22) 3.2.1施工准备 (22) 3.2.1.1技术准备 (22) 3.2.1.2材料要求 (23) 3.2.1.3主要机具 (25) 3.2.1.4作业条件 (26) 3.2.2施工工艺流程 (26) 3.2.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27) 3.2.4注意事项 (32) 3.3 CO2气体保护焊 (33)

3.3.1.1技术准备 (33) 3.3.1.2材料要求 (34) 3.2.1.3主要机具 (37) 3.2.1.4作业条件 (37) 3.3.2施工工艺流程 (38) 3.3.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38) 3.3.4注意事项 (43) 3.4埋弧焊 (45) 3.4.1施工准备 (45) 3.4.1.1技术准备 (45) 3.4.1.2材料要求 (45) 3.4.1.3主要机具 (48) 3.4.1.4作业条件 (49) 3.4.2施工工艺流程 (49) 3.4.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50) 3.4.4注意事项 (58) 3.5螺柱焊接 (60) 3.5.1施工准备 (60)

3.5.1.2材料准备 (60) 3.5.1.3主要机具 (61) 3.5.1.4作业条件 (61) 3.5.2施工工艺流程 (61) 3.5.3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61) 3.5.4注意事项 (62) 3.6质量验收标准 (63) 3.7成品保护 (64) 3.8安全要求 (65) 4、零部件及钢构件加工工程 (68) 4.1放样及号料 (68) 4.1.1一般规定 (68) 4.1.2施工准备 (68) 4.1.3施工工艺流程 (68) 4.1.4施工工艺操作要点 (69) 4.1.5注意事项 (70) 4.1.6质量验收标准 (70) 4.2切割 (71)

锻钢通用技术要求.

日本工业标准(JIS G 0306) 1.适用范围 这份日本工业标准详细拟定了应用于生产制造、试验、检验的锻钢件的通用技术要求。注:在本标准中,{}中所给出的单位和数值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制,这里仅做说明。标准中的传统单位和数值应该被换算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实行的国际标准制单位。 2.定义及分类 标准中主要条款的定义分类如下: (1)钢锻件:钢锭以及通过锻造、轧制或锻压等方法生产出来的钢材,采用冲压、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进行加工之后,通常再进行热处理以获取 特定的机械性能。 (2)轴类件:这类物体可以被加工成轴,比如直轴、台阶轴、法兰轴以及带轴的齿轮等,这些都有着圆形的截面,并且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 (3)筒形件:这类物体都是圆筒状,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筒状锻件都是中空的,但是这种中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4)环形件:这类锻件都是环形,并且轴向长度小于或等于其外径。环状锻件都需要经过锻造扩孔工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5)饼状件:这类锻件包括规则形状和不规则形状板件,并且轴向长度不大于其外径。这种板状锻件的最后工序都是墩粗,不是由剪切轴类材料的工艺做出。3.加工方法 3.1 钢锭 钢锭是由充分消除了内部缩孔和成分偏析的镇静钢加工而成。 3.2 锻造 采用压力、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对钢锭进行加工的方法。经过锻造、轧制或锻轧的钢材可以代替钢锭使用。 热加工工艺和锻造比的选定标准如下: (1)热加工 热加工应该作用到锻件的每一部分,并且逐渐均匀过渡到材料的芯部。通过热加工获得最终的形状和尺寸,并获得尽可能与锻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应力相适应的金属流线方向。(2)锻造比(1) 锻件锻造比的确定应该遵照以下标准: (a)对于轴类和筒状锻件,当只采用锻造加工时,主体截面部分大于3S,其它部分大于1.5S,当采用锻轧时,主体截面部分应该大于5S,其它部分大于3S。

定型组合钢模板施工工艺标准

定型组合钢模板施工工艺标准 FHE C-QH-21-1-2007 1 适用范围 定型组合钢模板系按模数制设计,钢模板经专用设备压轧成型,具有完整的配套使用的通用配件,能组合拼装成不同尺寸的板面和整体穆架,利于现场机械化施工。适用于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 2 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 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0—2000)。 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2001)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3.1.1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结构施工图、施工平面图及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

等现场条件,编制模板工程施工设计,并列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1.2模板工程施工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绘制配板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模板详图及特殊部位详图。 2)根据结构构造形式和施工条件确定模板荷灾,对模板和支撑系统做力学验算。 3)编制钢模板与配件的规格、品种、数量明细表。 4)制定技术及安全措施,包括模板结构安装及拆除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预留孔的处理方法,必要的加热、保温措施,安全措施等。 5)编写模板工程施工说明书,制定钢模板及配件周转使用方式与计划。 6)施工放样:对于在基础混凝土上安装的侧面模板应放出立模边线以及距离模板边线5~20cm的控制线,该控制线用来控制模板的安装位置,并与模板边线平行。对于在支架上搭设的底模,模板边线应放置于方木或其他固定牢固的材料上。 3.1.3 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由工长或现场技术人员对模板安装工人进行全面的二级技术交底,并对其进行培训,做到熟练掌握模板的拼接、临时支撑以及模板的拆除等工序。 3.2 材料准备 3.2.1 现场使用的模板及配件应按规格的数量逐项清点和检查,未经修复的部件

钢结构制作安装技术要求和质量准则

附件2: 钢结构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目录: 1.依据(标准和规范) 2.送样要求 3.材料、设备及配件要求 4.施工工艺 5.成品保护要求 6.施工组织方案编制、供货、安装工期及其他时间配合要求

1.依据 1.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 限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1988) 《漆膜一般制备法》(GB1727-92) 《漆膜厚度测定法》(GB1764-89) 1.2.除上述规范及要求外,本工程施工制作及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及项目当地现行 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1.3.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采购部门做最终决定,否 则视为接受。 2.送样要求 2.1.材料样板应在招标阶段确定,包括钢结构的型材、连接件、预埋件等均应制作样板。2.2.投标单位提供样板必须符合第3项“材料、设备及配件要求”,包括品牌和材质等. 2.3.施工过程中,严格选用招标单位事先确认的型材、构件样品;若中标单位发现施工过程 中无法使用事先确认的样品,应事先知会招标单位,在得到招标单位认可的情况下,方可更改。招标若发现中标单位未经允许,擅自更换确认样品,按照合同约定处以相应罚款。 3.材料、设备及配件要求 3.1.圆钢管采用Q345B无缝钢管或高频焊管钢,质量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8162-2008 和《直缝电焊管》GB/T13793-2008的规定。矩形钢管采用材质Q345B的冷弯矩形钢管。 以下截面杆件材质采用Q235B:Φ48X3.5,Φ60X4,Φ76X4,Φ89X4,矩120X80X3,其余截面杆件材质为Q345B。 3.2.所有钢材、钢板除特殊注明外,均采用Q345B钢。 3.3.焊条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Q235钢材间的焊接采用E43型焊条,采用H08A,H08E配 合中锰型或低锰型焊剂。Q345钢材间的焊接采用E50型焊条,采用H08Mn,H08MnA配合高锰型焊剂.Q235钢材与Q345钢材间的焊接采用E43型焊条。 3.4.锚栓的材质采用Q235B钢。销钉的材质采用Q235B钢。 3.5.室外金属构件(防腐层寿命应达到10年以上,适用于室外或半室外金属构件): 3.5.1.金属构件表面热镀锌处理,厚度均匀,≥60um。 3.5.2.刷涂环氧锌基底漆一层,干漆膜厚度≥20um。 3.5.3.喷涂环氧中间漆一层,干漆膜厚度≥20um。

钢结构安装安全技术要求

钢结构安装安全技术要求 1、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1.进行钢结构施工安装的施工队伍必须持有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并且合法经营,不得将该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或资质不全的分包商。1.2.进入安装现场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并指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总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与中材重机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1.3.施工队伍负责本队伍的特种作业管理工作,进场后要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复印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作业。安全部负责对特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在检查时发现有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或操作特种设备的,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1.4.施工单位人员进厂前必须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经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厂作业,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如违反本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罚款。1.5.施工队伍负责人在安排工作前应全面考虑本队伍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或培训,达到“四不伤害”的目的。1.6.施工队伍负责解决本队伍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且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防护用品。1.7.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确认所有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1.8.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绝缘鞋;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确保人身安全;工作中岗位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遵守厂规厂纪,班前、班中不得饮酒,更不允许酒后作业。1.9.每天施工完毕后,要将构件、材料码放整齐,边角余料施工垃圾放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离开施工现场时检查氧气、乙炔阀门是否关好,氧气瓶与乙炔瓶要分开存放;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检查确认施工场地无危险后方可离开,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1.10.施工队伍要坚持班前安全会议制度,将当日工作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此外还要定期组织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预防和控制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所有的安全记录及文件要齐全并及时上交公司安全部。 2、现场施工安全措施2.1.作业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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