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中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理论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学习掌握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思维,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重要保证。为使中心理论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习宗旨

第二条理论学习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依规管理、从严治学,深入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中车党委、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水平、领导能力和驾驭全局工作的综合素质,持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开拓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提高理论武装能力、工作的预见能力、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执行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

第三章学习的重点内容

第三条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经常学习党章、党内各项规章、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历史、

中国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

第四条坚持把学习党的理论同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金融、商贸、文化、管理等方面新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认真学习上级和相关行业发布的文件精神,掌握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认真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的有益理论、科学工具和成功经验,学习掌握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理论、知识、方法、手段;学习机械制造特别是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服务。

第四章学习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中心党委及各党支部应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促落实。中心党委负责同志为理论学习组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负责人是本单位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学习。中心宣传委员要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应定期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旁听,了解学习情况,并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学习经验。各党支部应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中心党委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第六条理论学习组组成

(一)理论学习组正式成员为全体中层领导干部。

(二)各党支部的领导干部学习工作,可以按照公司和中心干部理论学习的相关要求开展,可适当吸收本单位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重点岗位人员等参加学习。

第七条职责

(一)中心党委及各党支部负责同志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组成员的学习。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党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根据组长的授权主持集体学习研讨。

(二)中心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服务工作由政工干部或负责宣传的同志负责,各党支部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由本单位宣传委员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

1.负责起草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公司年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廉洁教育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理论学习、制度学习和廉洁学习的计划,经组长审定后印发给理论学习成员。

2.负责提供每次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等有关资料。

3.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4.指导和检查。中心党委宣传委员和政工干事根据学习计划,定期组织进行学习指导和督促检查。

6.总结和经验推广。定期对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注意推广、报送典型经验。

第五章学习方式

第八条理论学习的形式分为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全体成员采取同组织、同制度、同学习、同内容、同检查的方式开展学习。

第九条集体学习研讨是理论学习的主要形式,应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质量。

第十条个人自学是理论学习是集体研讨的基础,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指定书目。

第六章学习频率

第十一条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2个月一次,每次学习时间2小时左右,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6次。

第十二条及时学习。重大政治学习任务、专项学习任务要求开展集体学习的,及时组织开展。

第十三条个人自学。理论学习组的成员应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做好自学,确保完成学习任务。因事未参加集体学习,

事后应进行自学补课。

第七章学习管理

第十四条自觉学习。学习组成员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学习、勤思考,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做好学习笔记,做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学习的表率。

第十五条预告制度。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的基础上,每次理论学习组学习前将学习主题、学习内容、重点发言等安排进行预告通知。

第十六条研讨制度。每次学习确定一个主讲人,若干名重点发言人。主讲人和重点发言人根据学习内容确定,一般由学习组成员、外请专家担任。

第十七条签到考勤制度。学习组成员应保证每次集体学习的出勤率,按照规定签到;因事缺席的,须事先向组长请假。

第十八条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组学习和研讨的情况由宣传委员定期或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报告。

第十九条学习通报制度。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可通过各宣传媒介,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学习的新进展,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热情,推动理论学习成果的宣传和运用。

第二十条学习档案制度。集体学习时由专人负责详细记录。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记录本、考勤表、学习资料、

发言提纲、调研报告等编入学习档案,档案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习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组成员应把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要在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学习通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心党委的学习时间推进表进行学习;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所属领导干部学习笔记的自检自查工作,把握好总体进度,并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研讨交流等活动,做到生产学习两不误,双促进;中心党委将对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第八章专题调研

第二十二条专题调研是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各级党组织应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实际,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联系实际进行理论思考和实际调研,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论文。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中心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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