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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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部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学校教学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校教学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教学相长。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包括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教学计划应定期修订,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的需求。

第三章教学过程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第四章教学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资源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第十三条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资源,满足教学需求。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提供丰富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学资源质量。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第十九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成绩、奖惩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权益。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为加强学校课堂教学秩序管理,标准学生课堂行为,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课堂管理有关规定如下:一、加强课堂管理的根本要求:1、教师着装教室上课要着装得体、仪表端庄大方。

不穿奇装异服和过分暴露的衣服,不佩戴分散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携带手机进课堂。

2、课前到位任课教师在课前2分钟到达上课班级、组织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体育课、实训课、计算机课等教师需提前组织学生列队,按时到达教学场所。

3、检查出勤〔1〕班主任安排班干部每天把当天班级出勤板书在后黑板左上角,以便任课教师掌握情况。

〔2〕教师每节课上课前严格检查学生出勤,对缺勤人数认真做好记录,询问班主任或者班干部及时了解缺勤原因,认真填写课堂日志并签字。

发现学生旷课,班主任要在1小时之内和家长取得联系,假设当时联系不上的,坚持联系,直到联系上为止。

4、组织教学〔1〕教师在课前认真备课的根底上,认真组织教学,积极改良教学方法,不照本宣科,讲课富有激情,注重启发引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理论课课堂上要引导学生认真记录,讲练结合,实训课、体育课等,由教师通过指导演示等带着学生训练,切忌放羊式教学。

〔2〕课堂提问、指定学生练习、演示等要照顾到各类学生,〔根底好、中、弱〕,每节课提问学生人数在三分之一以上,平均三节课对全班学生提问完毕。

5、纪律调控〔1〕教师上课严明纪律,要求学生坐姿端正、精力集中,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妥善处理课堂突发事件,不挖苦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对个别坐姿不端、犯困、上课乱说话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引导和制止,课后及时谈话教育。

〔2〕学生上课期间,未经教学管理中心和学生开展中心共同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学生叫出课堂。

〔3〕体育课和实训课等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场所到其他区域随便游逛〔含上厕所〕,上课所需的实训工具或者体育器械任课教师课前安排班干部或者课代表提前做好准备。

6、标准上课〔1〕教师站立上课,除考试监考一前一后一站一坐、因身体原因课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经过同意可坐外,不得坐着上课。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我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我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工作是我校的中心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辅导,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优秀教学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奋学习。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特长,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后,应按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及时办理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五条学生毕业时,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经学校审核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9A文】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9A文】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RR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RR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的意见》《RR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

第二章专业与课程设置第三条设置专业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进行教学活动的基础性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

为促进专业发展,学校应制定专业发展的三年或五年规划。

包括指导思想,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目标、建设思路、工作目标、改革及工作重点、专业设置条件和保障机制等。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范围内专业,应使用目录规定的专业名称;设置《目录》以外专业,可选定相近专业名称或自定名称,专业名称应充分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向区教委申报,区教委初审同意后,向市教委申报,经市教委评估审批后,方可进行招生。

第七条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基本道德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加强与社会生活和工作岗位的联系,培养具有德技双馨、身心双健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学校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明确各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要求培养目标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措施具体、适应市场。

第八条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计算机、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授课计划与总结1)开学初,任课老师要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撰写学科授课计划书,并提交教研组长,由教研组长审核后方可执行,由教研组长收集整理交教务处保存。

2)学期结束前,任课老师要根据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好教学工作总结与反思,由教研组长审阅把关,收集整理后交教务处保存。

2、备课制度1)认真钻研教材,掌握系统知识、重点、难点和关键,正确处理教材和确定教法。

2)备课时可以参考教学参考资料,但反对死搬硬套,照章抄袭。

3)教师必须在独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同教材的集体备课,利用集体教研活动的时间互相磋商,允许有不同的方法试验。

做到进度基本统一,内容基本统一,作业统一,考试统一。

4)教案要真正成为教学方案,教案包括:班别、授课日期、课题、目的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具、教学过程、作业等。

教师要在授课前一周备好教案,不允许无教案上课。

5)上实训课,要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写明上课时间。

课前要充分准备,先试做一遍。

实训课上,要组织好实训秩序,教育学生爱护教学实训设备,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6)备课遵循“十备”:(1)备教材要融会贯通;(2)备学生要了如指掌。

(3)备方法要灵活多变。

(4)备教具要得心应手。

(5)备语言要言简意骇。

(6)备提问要发人深思。

(7)备板书要胸有成竹。

(8)备联系要举一反三。

(9)备作业要难易得当。

(10)备教案要详略得当。

3、上课制度1)上课教师须知(1)准时到岗。

严格执行上课考勤制度,认真做好学生出缺勤记录,对缺勤严重的汇报给班主任。

(2)认真落实教学内容和安全教育,认真履行职责。

适时地对学生的不正当行为进行教育和纠正。

2)讲课要做到:(1)循循善诱,善于启发;讲练结合,提高能力。

注意学习规引导学生了解知识形成的过程。

讲解例题要给学生足够的思考时要注意展示教师和学生的思维过程。

(2)讲解概念要清楚、传授知识要准确。

(3)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应用能力。

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我校教学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二)以教师为主体,尊重教师教学自主权;(三)以质量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四)以制度为保障,规范教学行为。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校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安排等,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教学计划应体现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和行业人才培养要求;(二)适应学生实际情况,有利于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升;(三)注重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四)合理安排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合理设置课程,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第三章教学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准确、完整。

第八条教师应遵循教学大纲,把握教学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纪律,确保教学秩序。

第四章教学评价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教学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学态度;(二)教学内容;(三)教学方法;(四)教学效果;(五)学生评价。

第十四条教学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二)注重过程;(三)突出重点;(四)合理赋分。

第五章教学资源与设施第十五条学校应提供充足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设备、实验实训设备等。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设施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图书、网络等教学资源建设,满足教学需求。

第六章教学改革与科研第十八条学校应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管理组织1. 中职学校应当设立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管理教学资源、监督教学质量等。

2. 各教学单位应当设立教学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教学计划、组织本单位的课堂教学、管理本单位的教学资源、监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等。

三、课堂教学管理1.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 教师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3. 教师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课。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的,应当提前向教务处和教学管理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4. 教师应当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不得在课堂上吸烟、饮酒、接听电话、玩手机等影响教学的行为。

5.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6. 教师应当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7. 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教学资源管理1. 中职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

2. 教学资源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先满足教学需要。

3. 教师应当爱护教学资源,合理使用教学设备,不得损坏、遗失、私自占用。

4. 教师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使用图书资料,不得私自借阅、损毁、遗失。

五、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1. 中职学校应当建立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中职学校课堂管理规定(3篇)

中职学校课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课堂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课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性原则:课堂管理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和身心健康。

2. 科学性原则:课堂管理应科学合理,注重方法创新,提高管理效率。

3. 人性化原则:课堂管理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人文关怀。

4. 法制化原则:课堂管理应依法依规,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课堂纪律第四条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课堂纪律:1. 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 上课时保持安静,认真听讲,不随意说话、走动。

3. 课堂内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乱扔垃圾。

4. 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如有特殊需要,应事先征得教师同意。

5. 课堂讨论时,应尊重他人意见,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6. 上课时穿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等不适宜的服装。

7. 课堂结束时,应将个人物品整理好,保持教室整洁。

第五条教师应自觉遵守以下课堂纪律:1. 按时到岗,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充实、生动。

2. 上课时保持良好的教学态度,尊重学生,耐心解答学生问题。

3. 课堂纪律严明,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及时纠正。

4. 不得在课堂上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接打电话、玩手机等。

5. 课堂结束时,对课堂纪律进行总结,提醒学生注意下一节课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课堂秩序维护第六条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教师应采取以下措施:1. 轻微违纪:口头警告,提醒学生注意。

2. 一般违纪: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学生写出检讨书。

3. 严重违纪: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教师违反课堂纪律,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课堂考勤第八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考勤制度,如实填写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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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V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重庆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的意见》《重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

第二章专业与课程设置第三条设置专业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进行教学活动的基础性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

为促进专业发展,学校应制定专业发展的三年或五年规划。

包括指导思想,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目标、建设思路、工作目标、改革及工作重点、专业设置条件和保障机制等。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冃录》范围内专业,应使用目录规定的专业名称;设置《目录》以外专业,可选定相近专业名称或自定名称,专业名称应充分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向区教委申报,区教委初审同意后,向市教委申报,经市教委评估审批后,方可进行招生。

第七条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基本道德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加强与社会生活和工作岗位的联系,培养具有德技双馨、身心双健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学校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明确各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要求培养目标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措施具体、适应市场。

笫八条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计算机、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

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将实习实训纳入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统筹安排。

课程设置合理,符合国家、市区规定要求,符合市场、岗位和技术发展需要。

第三章教学计划第九条教学计划是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的教学工作指导性文件,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的总纲领。

教学计划分为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学科教学计划(学期、学年任课教师制定)。

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是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国家级市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它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课程设置与时间安排等方面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应在专业申报、开办前制定并上报。

学科教学计划(学期、学年)由各学科组或科任教师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制定。

应在每学年(学期)开学一周内制定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以下均称教务处)。

第十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o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

周学时不得少于30o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累计总学时不超过3个月、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6个月o 选修课程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5%,实习实训累计总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50%o第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在坚持教育质量标准和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可按照“一年学基础、一年半学技能、半年顶岗实习”的三段式教学模式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结合实际对课程、学时进行一定幅度的删减、整合和优化,课程、学时删减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

教学计划实施中需要变更调整,应及时报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标准与教材第十二条教学标准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学科教学内容和要求的教学文件,是处理教材、组织教学和评估教学的基本依据。

学校应配齐各类教学标准,科任教师必须按照教学标准组织教学, 并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因更新和补充导致教学内容发生改变的新的教学内容需报学校教务处进行说明。

第十三条教材是按照教学计划和标准编写的教育教学实施载体。

选用教材应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标准配套。

由国家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统一使用的教材(特殊专业除外),各校必须按要求使用。

学校要抓好教材建设工作,创造条件让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参加编印校本教材,并报区教委审核。

第五章教学准备第十四条教学准备是教学活动中最基本的环节,备好课是保证教学效率、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是加强教学的计划性、预见性的基础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应实行超周备课制度。

第十五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个人备课,要做"七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德育、备教学方法、备实践操作、备教学反思等。

集体备课,学校要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各备课组有学期教学进度表、活动计划、活动过程、资料使用等记载、检查和评价记录。

做到超周备课,提前备课,且备课课型齐全,不以课本、作业、试卷、资料代替教学设计,杜绝无备课上课现象。

第十六条教学设计是教师在备课基础上设计、撰写的教学实施方案,简称教案。

它一般包括授课时间、课题、课时、课型、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重点难点、教具、教法学法、教学步骤、板书设计、小结、教学反思、时间分配、作业练习等。

第十七条教案要体现“以学定教”的设计理念,要求结构合理、条理清晰。

教案以文本形式为主,鼓励教师制作电子教案等具有专业、学科特色的教案。

理论课程教学设计应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程序、教学内容、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板书设计或实验(实践)设计、作业安排、教后记等部分。

实训课程教学设计应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课内训练作业、课外训练作业、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第十八条教务处每学期至少组织4次教案检查,1次教案评比,检查评比要突出教案的数量和质量,评比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和考核,检查制度和评比办法由学校制定。

第六章课堂教学第十九条课堂是教学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中心环节,是教学各方面因素和条件的综合体现,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渠道。

中等职业学校的课堂教学包括在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生产实习基地(企业)等场所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条教师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达成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掌握基木的文化科学知识,具备就业创业所需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以及终身学习和发展能力。

第二十一条课堂教学要按照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的原则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合理、能力为先、教法灵活、重点突出、少讲精练、师生互动、指导有效、操作规范、学做合一、板书工整、教态端庄、遵守课纪。

能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设施设备,积极应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能够给学生提供自主探索的空间,创设适合学生发展的宽松的学习氛围。

课堂教学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

专业实训课按专业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好实训仪器设备准备,实践教学中搞好分组练习,从中指导, 并做好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教学日志是教师班级教学的简要记录,是检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师应认真填写。

教学日志应包括学科名称、教学课题(科目)、班级人数(应到、实到)、教学概况、教师签名等,每班每天一张,市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制、收发。

第二十三条教师在课堂教学后要及时进行小结和反思,并在教案后简要记录有关内容。

第七章作业及辅导第二十四条作业是检验教学效果、巩固提高知识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

布置作业要目的明确,难度适宜,份量适当。

教师要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布置形式多样的作业,如书面作业、技能练习作业、社会实践作业,提倡更多布置后两类作业。

作业布置后教师要加紧督促,及时检查,及时评价,技能性实践性作业更要要求反复练习,人人过关。

书面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次数及检查制度由学校制定。

第二十五课外辅导是贯彻“因材施教”、照顾学生个体差异、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

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早自习、晩自习等时间,合理安排各类课程课外辅导,辅导时间由学校根据课程开设等情况确定。

专业技能课课外辅导每周每科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六条辅导要有明确的目的性、针对性,要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着重进行学习方法和实践应用的指导,注重面向全体,因材施教, 分类指导。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对教师作业布置检查评改情况、课外辅导情况进行常态化、制度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和考核。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作业(实训作品)展评活动。

具体检查评比办法由学校制定。

第八章实习实训第二十八条实习是加强实践性教学、提高学生实践技能水平、促进职业教育与岗位衔接的重要环节。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围绕培养目标,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安全有序地计划和组织实施。

实习内容是专业教学的某一项或多项,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第二十九条教学实训按照课堂教学组织管理。

由专业组(教师)提前拟定方案报生产实习处(无该处室报教务处),生产实习处(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实习(训)教学大纲、专业实训场地设备及教师情况,制定专业实训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三十条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提前制定实习计划和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实习日标、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管理、考核等,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有考核,落实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

实习计划和方案应向指导教师和学生印发。

第三十一条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建立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实习单位应及时将学生实习期间有关信息通报给家长。

第三十二条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负责对学生进行德育、专业技能训练,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

实习期间学半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进行,由就业指导办公室和生产实习处组织实施,并将实习方案报区教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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