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案例分析:欧美酝酿起诉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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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拟向WTO起诉我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

欧美拟向WTO起诉我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
持 和培 育 。
际上 ,除了稀土 以外 ,这 次 WT O诉讼 我国 9种原 材料 出 口
违规 , 中的铝 土矿根本 没有 出 口,原锌也 没有 出 口。国外 其 对 中国原 材料 的 申诉 很多都 是 “ 中生 有 ” 无 。
种种迹 象表 明 ,欧美 并非 只盯 某一种 资源 在某 一阶段
位 资深 人士对 记者 说 。
2 以排放 量大 、堆存 量大 、资源 化潜 力大 的废弃 物的 . 大 宗利 用和 高效 利用 为重 点 ,以构建 再生 资 源 回收体 系建 设和提 高产 业整 体水 平为 突破 ,确 定 了包 括 共伴 生矿 产综 合 开 发利用 、产 业废 物综 合利 用 的传统 重点 领域 以及 海洋
1 到 2 l 年 ,矿产 资源总 回收率与共 伴生矿 产综合 利 是 “ . 05 用不完 ” 。记者 了解 到 , 此前天 价配额 “ 和 一票难 求”的 用率 提 高到 40 和 4 %;大 宗固体 废物 综合 利 用率 达到 景象不 同 ,去年下半 年 以来 , 随着稀 土价格大 幅跳水 , % 5 伴 稀 5 %,其 中工业 固体 废物综 合利用率 达到 7 %,农作物 秸秆 土 出 口已经开始 降温 。统计 显示 ,去年前 l 个月 中国累计 0 2 1 综 合利用 率力 争超 过 8 %;主要 再生 资源 回收利用 率提 高 出 口稀 土 1 7 0 ,仅 占全年 出 口配额总量 的 4 %,大量 出 0 45 吨 9
到 7 %,其 中再生铜 、铝 、铅 占当年总产 量的 比例 分别达 到 0
4 %、3 % 和 7 %。 0 0 0
口配额 没有 使用 。 “ 如果一个 人需要 3 个馒头 , 但是商 场只供 应 1 个馒 头 , 这个 人 自然 会控诉 ;但现在 的情 况是这个人 需要 1 个馒 头 , 商场供 应 3 个馒 头 ,这个 人为什 么还要控 诉? ”稀 土行业一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近年来,美国对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美国一直在采取行动,试图减少对中国稀土的依赖,并在国际贸易法的框架下对中国进行诉讼。

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出发,对美国诉中国稀土案进行浅析。

一、案件起因稀土是一类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广泛应用于军事、航天、电子等领域。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稀土资源,占据了全球稀土产量的80%以上。

美国等国家长期依赖中国稀土,但中国对稀土的出口一直处于严格的管制之下。

在2010年,中国突然宣布对稀土出口进行限制,导致全球稀土价格飙升,许多国家的产业链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诉讼程序美国政府认为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便向WTO发起诉讼,要求调查中国的稀土出口政策是否违反了WTO的规定。

WTO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最终裁定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违反了WTO的规定,应当立即取消。

三、案件分析1. WTO规则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不得对出口实行限制措施,而中国对稀土出口的限制显然与此相悖。

WTO作出了上述裁定,批评了中国的做法。

2. 经济法分析从经济法的角度看,稀土是一种战略性资源,中国对其出口进行限制,一方面在确保自身资源供给的也在维护稀土价格的稳定。

这种做法在国际贸易法上并不被认可,因为它违反了自由贸易的原则。

3. 美国的动机美国诉中国稀土案实际上是美国在争夺稀土资源上的一次行动。

美国之所以起诉中国,正是因为中国在稀土领域的垄断地位,一旦中国限制了稀土出口,将严重影响美国的国防和技术产业。

美国希望通过WTO的裁定,迫使中国放开稀土出口,从而保障自身的国家利益。

四、案件影响1. 对中国的影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其稀土出口受到了WTO的压力,未来可能需要放开稀土出口,而这将可能对中国的稀土资源供给与价格形成一定的影响。

2. 对美国的影响美国历经多年的诉讼终于获得胜利,这一胜利将有助于美国减少对中国的稀土依赖,提高自身的稀土资源供给能力。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涉及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

在国际经济法的视角下,我们来浅析一下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稀土是一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矿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科技、军事和工业生产等领域。

据统计,全球稀土储量中,有95%以上位于中国境内。

中国在稀土资源的开采、生产和出口方面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国之一,对于稀土的需求也非常巨大。

美国认为中国在稀土出口方面存在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于是将此事诉诸国际经济法。

从贸易的角度来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成员国在贸易活动中应当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原则,即不应当对不同国家的产品有差别对待。

美国指控中国在稀土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等方面采取了歧视性措施,限制了美国等国家对稀土的进口,违反了上述原则。

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指控似乎是站得住脚的。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根据国际投资法的规定,投资国和接受投资国应当遵守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原则,不得实施歧视性措施。

如果美国企业在中国稀土市场遭受歧视待遇,那么根据国际投资法来看,中国可能会面临国际投资仲裁的风险。

中国在处理稀土出口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国际投资法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引发投资纠纷。

从竞争政策的角度来看,根据国际竞争政策的规定,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中国在稀土出口领域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那么将面临来自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调查和诉讼。

中国在稀土出口政策方面需要考虑到国际竞争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免引发国际反垄断行动。

从国际经济法的视角来看,美国诉中国稀土案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

中国在处理这一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国际经济法的相关规定,遵守国际法律的要求,与美国等国家进行合作,共同解决稀土贸易和投资领域的纠纷,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

中国也可以通过国际法律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升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声誉。

国际商务谈判稀土出口依赖案例

国际商务谈判稀土出口依赖案例

国际商务谈判稀土出口依赖案例稀土争端的发生“稀土”一词是18世纪沿用下来的名称,因为当时用于提取这类元素的矿物比较稀少,而且获得的氧化物难以熔化,也难以溶于水,也很难分离,其外观酷似“土壤”,而称之为稀土。

稀土有工业“黄金”之称,现在世界上每6个发明中就有一个要用到稀土,由于其具有优良的光电磁等物理特性,能与其他材料组成性能各异、品种繁多的新型材料,其最显著的功能就是大幅度提高其他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比如大幅度提高用于制造坦克、飞机、导弹的钢材、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的战术性能。

目前全球稀土资源总储量为8800万吨,其中中国稀土资源储量占全球的31%,俄罗斯资源储量占全球22%,美国占15%。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出口国,中国长期以来以全球31%的储量,供应了全球95%以上的需求。

而美国、俄罗斯都有占世界储量比重很高的稀土储量,可稀土产量都为零。

日本这个稀土贫产国却是世界上稀土储备量最多的国家。

日本80%以上的稀土需求依赖从中国进口,其中只有1/3用于生产,其余全部用于战略储备,日本的稀土存量已经足够该国使用至少20年。

近年来,中国对稀土的开采和出口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其中包括: 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稀土产品加征出口关税、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稀土矿的开采和冶炼。

依据《稀土工业发展的专项规划( 2009—2015)》,新建稀土矿山或者冶炼加工项目必须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2011年2月,国土资源部又将江西赣州划定为首批稀土矿国家规划区。

近期还可能公布有关稀土行业的政策性文件,对稀土产业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2010年10月,以日本声称中国政府中断稀土元素产品对日出口为标志,稀土纠纷受到世界广泛关注。

2009年6月23日,美国、欧盟正式在WTO 框架内向中国提出贸易争端请求,称中国对铝土、焦炭、萤石等九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和其它价格、数量控制,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 时的承诺。

2012年1 月30 日,WTO 裁决,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为国内制造商提供了保护。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摘要】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加入WTO以促进经济不断发展,苏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一个国家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资源的地位愈加凸显,而我国作为世界上的稀土储量大国,稀土的出口成为焦点,随着贸易额的增加,在国际贸易中的摩擦与冲突也逐渐增多,在2011 年美国、墨西哥、日本诉中国限制稀土等出口措施案的诉讼中,WTO 的初裁报告裁定中国败诉,所以要以此为戒,反思并采取策略更好的保护国家资源和国家利益。

【關键词】稀土资源的保护出口限制措施争端解决机制一、案情简介2012年3月15日,美国、欧盟和日本因为中国稀土出口配额限制出口导致稀土供应不足,就此事向世贸组织提出磋商,请求将我国稀土等三种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2012年6月27日,美欧日正式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

在本次诉讼中,美国认为中国针对稀土、钨、钼的出口限制措施违反WTO规则以及中国加入WTO组织议定书,具体包括:出口税、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等措施。

除附件6列明的84个税号商品外,中国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

2014年3月,WTO公布专家组报告,中国败诉,“一审”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

2014年4月,中方提出交叉上诉。

2014年8月,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裁决。

二、争议焦点及败诉原因(一)中国的出口限制措施是否与中国入世文件以及WTO规则相符根据我国法规执行的出口关税措施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 11 条第3 款的要求不符。

中国在《入世议定书》第 11 条中明确承诺涉案的稀土并不在附件六所列的产品范围内,在该前提下中国不能对其征收出口关税的。

也正因为如此专家组最终裁定中国对稀土,钼和钨征收出口关税的行为违背了中国应承担的 WTO 义务。

同时在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措施方面,申诉方认为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其附件、修正案、补充、执行方案等与 GATT 1994 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一条第二款和《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162段、165段规定的义务不一致,所以称中国对稀土实施了数量限制,包括出口配额,不符合中国入世文件以及WTO规则的限制措施。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各国之间的经济纠纷也时有发生。

美国诉中国稀土案是备受瞩目的案件之一。

在国际经济法的视角下,对于这一案件的浅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各国之间的贸易纠纷,并探讨解决这类问题的可能途径。

一、案情回顾美国诉中国稀土案可以追溯到2010年,当时美国对中国提起了诉讼,指控中国限制稀土出口,从而导致了全球稀土价格飙升。

稀土是一类特殊的金属元素,被广泛应用于电子、军工等各个领域,并且中国是全球稀土的最大生产国,占据着主导地位。

美国认为中国的出口限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自由贸易原则,因此提起了诉讼。

二、国际经济法的视角分析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美国诉中国稀土案涉及多个重要法律原则和规定,如自由贸易、出口管制、国家安全等问题。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成员国应当遵守自由贸易的原则,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限制或扭曲贸易。

美国认为中国对稀土出口进行限制违反了这一原则。

出口管制是各国为了维护国家利益而实施的一种贸易限制措施。

出口管制的实施必须符合国际法的规定,不能违反相关贸易协定和规则。

对于中国而言,其稀土出口管制是否违反了这一原则,需要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和评判。

国家安全是各国的重要利益所在,但是其限制贸易的合法性也需要受到国际法的制约。

中国对稀土出口进行限制是否属于合法的国家安全措施也是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

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美国诉中国稀土案所涉及的法律原则和规定非常复杂,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立场,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判。

三、解决路径探讨在解决美国诉中国稀土案的过程中,需要各方积极寻求合作,遵循国际法的规定,寻求妥善的解决途径。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和对话,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尽量避免走向司法诉讼。

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的调解和协调,如由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或专家团队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解决建议。

双方也可尝试通过国际贸易法庭等国际司法机构进行争端解决,遵循国际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引言稀土是一类拥有丰富的电磁、磁性和光学性能,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通信、能源、环保和军事等领域的17种金属元素。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其稀土储量占据全球的80%以上,稀土产量占据全球的90%以上。

美国对中国的稀土出口采取了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引发了一场关于稀土贸易的国际经济法诉讼。

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视角对美国诉中国稀土案进行浅析,探讨其背后的国际经济法问题。

一、案件背景2010年,美国对中国提起了关于稀土出口限制的贸易争端案,指责中国采取出口税、配额和许可证等措施限制了稀土的出口,迫使美国企业购买高价稀土或在生产中受到严重的供应短缺。

美国认为中国的这些贸易限制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损害了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利益,要求WTO对此进行裁决。

中国在此案件中认为,稀土是有限资源,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对稀土资源进行有效管理。

中国认为其稀土限制措施符合WTO的相关规则,不应受到美国的指责。

双方就此展开了长时间的商谈和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二、国际经济法问题分析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美国诉中国稀土案涉及了多项重要的国际经济法问题。

1. WTO贸易规则WTO作为全球贸易的规则制定者和裁决者,其《关于贸易与出口限制措施协定》(GATT)和《关于贸易与出口限制措施的规则和程序》(SCM)等多项规则对本案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根据WTO规则,成员国不得采取出口限制措施,以保障贸易自由和公平竞争。

中国对稀土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是否符合上述WTO规则,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中国主张其对稀土出口限制措施是出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考虑,符合WTO规则的例外条款。

美国则认为中国的限制措施对美国企业构成了实质性贸易壁垒,损害了美国的利益,违反了WTO的规则。

WTO要如何裁决这一问题,将对国际贸易和贸易限制措施的适用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2. 国家间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美国诉中国稀土案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这一机制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种在法律框架下解决贸易争端的途径。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稀土简介稀土是指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一组金属元素,包含有15个元素,常见的有镝、铕、钆、铽、镧等。

这些原素被广泛应用于磁体、光学玻璃、电子设备、新能源等领域,属于高科技产品、战略性产业。

中国是全球稀土储量最丰富的国家,占全球总储量的90%以上,并且拥有较先进的生产技术。

2010年,中国出口的稀土占全球总出口量的90%以上,市场份额几乎垄断。

2012年,美国政府以中国涉嫌限制稀土出口的行为为由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诉讼,称中国稀土出口配额和关税限制措施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扰乱了全球稀土市场,损害了美国稀土行业的利益。

2013年,WTO裁定中国在稀土出口限制措施上违反相关规定,并要求中国取消该措施。

根据裁决结果,中国已于2015年取消了对稀土出口的配额限制措施。

国际经济法分析1.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基本原则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对不同来源国家的产品采取不同待遇。

此外,WTO也禁止成员国采取对外出口的数量或税率限制,这是限制国际贸易自由的做法。

2.中国的贸易限制措施中国对稀土的出口实行了配额和关税限制措施,对此美国政府认为是一种歧视措施,因为中国对国内稀土用途的出口并没有采取类似的限制措施。

此外,这种限制措施也违反了WTO的规定,因为它随意限制了出口数量,并提高了出口税率。

这种做法对全球稀土市场造成了扭曲效应,不利于全球稀土贸易的自由化,对国际经济秩序造成了不利影响。

3.应对稀土危机的建议稀土属于战略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是各国共同的责任。

解决稀土危机的根本方法是加强国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各国应该在技术、价值链等方面展开合作,增加共赢空间,从而降低稀土垄断产生的风险,加强国际稀土市场的自由化程度。

此外,稀土的回收利用技术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这一技术仍处于发展初期,但是只有实现稀土资源的循环利用,才能长期维护全球资源的稳定供应。

结语本文从国际经济法分析了美国诉中国稀土案,认为中国稀土出口限制违反WTO规则,对全球稀土市场造成了扭曲效应,不利于全球稀土贸易的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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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欧美酝酿起诉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世贸组织原材料案终裁刚一公布,欧美就把诉讼延伸到我国另一稀缺资源——稀土。

据悉,欧美正着手将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诉诸WTO。

然而,我国2011年以来的稀土出口配额根本没有用完,原材料案中被诉讼的铝土和锌也一直没有出口。

市场供求表现与欧美诉讼的矛盾之处表明,欧美并非只盯某一种资源在某一阶段的市场,而是长远战略布局,直指我政策核心。

中国资源类产品正陷入国际社会的深度博弈之中。

这次稀土被推向WTO仲裁舞台,“实行出口配额”无疑是被指责违反世贸规则的关键部分。

中国是稀土第一生产大国,供应全球近90%的稀土资源。

因无序开发和竞争,前几年稀土曾以“白菜价”大量贱卖出口。

自2008年以来,为保护稀土资源,我国实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就包括实行严格的出口配额管理,按照惯例,每年商务部会在年初和年终分两批公布获得配额的企业和配额数量。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目前出口配额不是“不够用”而是“用不完”。

和此前天价配额“一票难求”的景象不同,2011年下半年以来,伴随着稀土价格大幅跳水,稀土出口已经开始降温。

统计显示,2011年前11个月中国累计出口稀土14750吨,仅占全年出口配额总量的49%,大量出口配额没有使用。

有色工业协会副会长贾明星表示,实际上,除了稀土以外,这次WTO诉讼我国9种原材料出口违规,其中的铝土矿根本没有出口,原锌也没有出口。

国外对中国原材料的申诉很多都是“无中生有”。

种种迹象表明,欧美并非只盯某一种资源在某一阶段的市场,而是长远战略布局,直指我国政策核心。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表示,此次原材料案,美欧墨在三个方面发起挑战:一是部分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二是部分产品的出口配额;三是我国配额分配管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最低限价、配额招标方面的管理措施。

前两部分针对涉案的9种工业原材料,而最后一方面“剑指”我国工业原材料、资源类产品的出口管理模式。

据悉,原材料案的上诉机构3个成员分别来自美国、墨西哥和日本(美国和墨西哥正是本案的原告),而司法程序的基本概念就是要有利益冲突回避。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东辉表示,本案的关键问题,即GATT第20条为何不能被援引的分析过于简单“如此关键的问题在裁决报告中只有不到2页纸。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则表示,中方尊重WTO的裁决,但是裁决本身有偏袒欧美利益的嫌疑,本案也暴露出争端解决机制的公正性问题。

有专家表示,如果WTO裁决后中国不作出改变,原则上利益相关国有权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据悉,为应对WTO裁决的影响,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已经召开了应对会议,研讨调整原材料出口管理政策。

霍建国表示,中国是出于环保目的对出口有所控制,“当然,政策需要相应作出一些调整,使国内政策与世贸规则接轨。

”傅东辉也表示,不妨把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裁决看做深化国内改革的动力,借此机会适度推进出口管理体制改革。

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胡涛表示,我国长期以来粗放型贸易增长方式在拉动经济贸易增长的同时,也给资源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因此,应高度关注我国贸易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以环保手段绿化贸易增长,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缓解资源环境压力。

建议在进出口环境关税、市场准入与准出、投资等环节增加环保“阀门”。

具体来说,可以借鉴国际经验,以征收出口环节环境关税的税金设立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同时可以设立外贸企业环境友好奖励基金;建议相关部门深入系统研究建立完善基于资源环境保护目的的市场准入准出制度。

分析与评述:
1、欧美国际起诉中国稀土出口限制的最终目的是让中国取消稀土出口限制,这是为了自己
国家的发展而牺牲其他国家的自私行为。

2、中国政府在处理稀土问题上对外国企业没有歧视,在保护环境和生态可持续发展问题
上,在稀土的供应上,对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标准和数额是一致的,是同等政策对待的。

3、我们应该积极准备,如果一旦起诉,要主动地去应诉,在受到损害时,能及时运用法律
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管控稀土资源是中国的主权权利,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不违反中国的入世承
诺;限制重要自然资源的出口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5、国内方面要进一步认识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稀土资源的重要性,采取措施加强稀土行
业管理,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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