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在建设节约型城市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的通

知》精神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民办发[2005]5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5.07.25

【实施日期】2005.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在建设节约型城市

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沪民办发[2005]53号)

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

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总结我国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也明确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目标,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带头做勤俭节约、自觉节能的模范,在建设节约型城市中积极发

挥表率作用。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在建设节约型城市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的通知》(沪委办发[2005]142号)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处室要认真学习近期来全国做好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的精神,充分认识和把握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要把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先进性教育整改的内容之一,作为改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作为以民为本、联系群众的重要实践活动来认识和贯彻,结合各处室实际情况,倡导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带头节约的良好风尚,并

社会工作者个人工作计划

社会工作者个人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是我中心成立的第二年,趁着社会工作大发展的春风,机构将继续秉承“扎根社区,服务社群,助人自助”的宗旨,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以继续建设好一个凝聚爱心,服务社群的专业社工组织 为目标,致力打造扬帆社工服务品牌,扎根南海,服务南海。20xx年度中心工作计划如下: 一、坚持一个中心:以专业服务为己任 佛山社工事业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作为南海第一家专业社工机构,我们有义务为社工事业的发 展尽一份力。虽然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通过开展青少年、老人服务,让服务走进社区、走进居民家庭,不断推进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但是居民对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仍不高,各级部门对社会工作专 业服务的内容、方法和意义还缺少认识。 今后的中心工作,我们将以加强南海乃至佛山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工作为己任,继续坚 守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按照社会工作服务程序,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解放思想,克服困难, 大胆探索,在社会工作知识的培训、宣传,还是社工岗位的开发、社工专业服务的介入方面,进行积 极的尝试,探索本土化的服务模式,积累可推广的经验。 二、做好两项工作:自身建设和社工宣传 (一)自身建设 20xx年,我们将继续完善中心在管理方面和服务方面的建设。管理方面,继续建立健全与严格执 行规章制度,树立中心的品牌意识,打造中心的品牌文化。服务方面,加强项目规范,建立更加丰富 的资源库,同时加强与广州等高校社会工作系的联系,挖掘优秀的社工人才,并加强粤港台社工督导 的沟通,打造专业的品牌团队。另外,加强员工的培训,提升员工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技巧,提升 服务质量。 (二)社工宣传 社会工作作为中国大陆新兴的一个事业,并不为广大群众所完全认知与接纳,为了更好地开展服务,对于社工的宣传也是现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 中心将通过深入社区宣传、报刊、网络等途径进行社工知识宣传。 1、深入社区:中心将在节假日不定期到社区举办活动,让居民在参与活动中对社工有深刻的认识。过去的一年中心在南桂、桂园社区的成功充分表明了这一途径的可行性,今年我们将加大力度,扩大 范围宣传。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民[2013]38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11.18 【实施日期】2013.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穗民〔2013〕385号) 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各社会团体: 为规范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业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8日

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团体法人治理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社会团体选举是指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预先受理名称或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对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含聘任)、理事、监事等职务的选举。 第三条社会团体有关选举事项参照本指引执行,可将本指引有关内容纳入本会章程规定。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治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按照各自章程自主组织实施。 (三)民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尊重会员的个人意愿,充分听取多数会员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四)制衡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建立选举筹备小组、理事会、会员(会员代表)

民政局机关工作计划模板

民政局机关工作计划模板 XX年,我县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健全与我县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退出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今年,根据省、市要求,要对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

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21000人左右。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8000人左右。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

民政局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今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深化改革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认真抓好十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广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改革社会组织体制,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对登记住所、注册资金、业务范围、名称预审和备案条件的限制。推动将公募基金会和涉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我市,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下放到区(县级市)登记管理机关。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加快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规模,完善市、区(县)、街(镇)三级培育基地网络建设。限制国家机关和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参与发起成立社会组织,从严控制现职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大力推进去行政化工作;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工、青、妇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全覆盖。推动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配套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方案。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穗活动以及本市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组织及其活动的监控,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的查处。探索建立政府负责人与行业协会商会会长对话交流制度、社会组织讲坛与信息例行发布制度。参照中央和省的做法,推动设立社会组织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推动筹备成立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加强省、市运用信息技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交流合作,全面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二)改进社区治理方式,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自治功能。构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参与社区事务的“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搭建居(村)民、辖区单位、异地务工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的各类协商议事平台,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善治的社区治理格局。组织开展今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居)委会领导班子,稳步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推动社区居委会成员属地化,努力实现社区居委会成员兼职比例达到50%。评估验收314个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并按全市社区15%的比例推进第二批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智慧化工作,明晰部门工作职责,明确网格划分标准和人员配备,建立统一的智慧社区信息平台,规范问题发现、处置、反馈和监控等工作流程。开展“村改居”社区服务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完善“村改居”社区服务管理机制,提升“村改居”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抓好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以电视、移动电话、互联网为载体的综合信息化手段,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村务公开。 (三)推动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申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探索先行先试,在场地用地、医养结合、人才队伍三个方面率先实现突破,创造广州特色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经验。实施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制度,制定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养老护理岗位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市第二老人院和有关区、县级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动工兴建8000张养老床位。新建5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实现每个区(县级市)至少有1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的目标;新建40个日间托老机构;新建400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实现每个行政村均有1个1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目标;持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穗民[2013]3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01.24 【实施日期】2013.01.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穗民〔2013〕35号) 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市殡葬服务中心: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殡葬管理处反映。 广州市民政局 2013年1月24日

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推广我市骨灰撒海活动,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移风易俗,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和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领取骨灰撒海补贴的对象为参加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活动海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办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人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 (二)先人生前有意愿参加骨灰撒海活动或直系亲属对海葬先人骨灰无异议的。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和直系姻亲(配偶的直系血亲)。 委托人是指先人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事项的受托人或先人生前的法定监护人。 二、补贴标准 按每具骨灰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 三、领取补贴所需资料 (一)死者《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死者生前户籍证明;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民法发[2016]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4.12 【实施日期】2016.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沪民法发〔2016〕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标准化是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意见》、《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与本市有关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民政标准化工作,服务民政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政标准化重要意义的认识 本市民政标准化在民政部和市政府的指导、领导下,取得了明显发展。经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批准发布了服务管理类标准13件;14个单位和地区参加国家、民政部和市的标准化项目试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社会组织管理、婚介服务机构、康复辅具装配机构、殡葬服务行业等标准化管理和评估在探索中不断推进。市局连续多年举办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多人次。部分区县民政局和行业协会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标准化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较好地服务和促进了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但总体而言,民政标准化管理程度还比较低,覆盖面不够广,与民政事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问题是:对标准化的认识不够高,意识不够强,推进力度不够大;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机制不够成熟,发展不够快;标准化管理思维比较缺乏,习惯于传统的行政化、制度化管理;对标准化知识与管理方式的普及、人才培养和使用比较缺乏。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推进与管理水平的提高。 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的一项战略举措。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民政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民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政服务与监管,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切实提高对民政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夯实民政标准化工作基础,推进标准化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管理基础。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努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一、**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事前预防。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特点,市应急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保道路畅通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安监、水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消防等部门深入到工矿企业、大中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林区、航道、人口密集场所等地进行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有关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安排,尽可能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应急办制定了《**市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实行全市突发事件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安排三人专门轮流值守,确保24小时不间断,不脱节。“低温雨雪冰冻”、“两节两会”、“森林防火”、“防汛抗洪”、“抗冰救灾”等敏感期实行主副班制度,应急办全体人员全天候值守,确保各类值守应急作业得到及时处理。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值守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类来电、函件、明传电报等的登记和处理工作,做到条理清楚,分类明确,有据可查。据初步统计,全年总接打各类电话**余个,办理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5200余次,处理各种明传电报1200余个,没有出现大的遗漏和错误。严格按照湘政办函*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信息接报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处理。同时,注重信息研判,加强部门街接,提高信息质量。今年以来,我办共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55则,工作信息36条,编制各类简报18期,基本做到了客观、及时、准确。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各项解释工作,确保来访群众有接待、有解释,确保市政府机关大院正常的办公秩序。积极督促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法定节假日及敏感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事先做好值班安排,报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确保联络畅通、快速反应。 (三)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以“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为主题的应急管理宣传日活动。当日,由市应急办和市地震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疾控中心等*余个部门(单位)参与,在冷水滩城区中心地段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参与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派出了专业人员到宣传点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各县区、乡镇、基层

民政局社工科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民政局社工科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6 页

民政局社工科工作计划 XX年的干部人事工作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全区、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以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为抓手,以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为主线,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目标,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XX年,以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团结协作、谋划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开展“一对好当家,两个好搭档”活动为载体,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任职考察为重点,开展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按期完成试用期满测评、考核工作。并以干部考察测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努力搞高组织工作满意度。 (二)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匡正选人进人导向 1.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精神,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指导市社会福利医院等11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实施和竞争上岗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生命力,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2.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编制使用计划做好局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和 第 2 页共 6 页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摘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专为新人登记结婚,为离婚夫妻登记离婚的地方。当要结婚的时候,只需花9块钱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男女即可成为合法夫妻。下面是律伴网小编为大家列出的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希望能帮助需要在上班进行婚姻登记的你们。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受理对象(申办对象资格):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为依据)。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受理时间: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电话受理时间 黄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尚文路198号(中华大厦四楼)63883988周1、2、3、4下午 卢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合肥路309号201室53963012周1、2、3、4下午6、7全天 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丹路60号64872222r7026r7027周1、2、3、下午6全天 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延平路123弄15号62672863周1、2、3、4、5下午长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武夷路333号62251100r216周1---5下午

普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真北路1902弄1号501室52803612周1、2、3、4、5下午 闸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华盛路210号63536695周1、2、3、4、5上午 虹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玉田路195号65520138周1、2、3、4全天 杨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榆林路707号65419450r2417周1、2、3、4全天 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莘潭路80号64886900周2、3、4全天 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福山路90号208室63883097 新川路289号58984550周1、2、3、4全天 嘉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塔城路560号59528196周1、3、5全天 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友谊支路61号56122335周1(全天)2、3、4下午 南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惠南镇城西路7号58012424周1、2、3、4、5全天 奉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桥镇新建路542号二楼57420620周1、2、3、4全天 金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朱泾镇临源路620号石化六村641 5732023757946407周1、2、3、4全天周1、3全天 松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中山中路179号57727552周1、2、3、4全天 青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聚星街30号301室59724631周1、2、3、4全天 崇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兴贤街31号堡镇中路174号5961130259423125周1、3、4全天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办理时限: (1)证件、证明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登记、发证。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民[2015]224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8.07 【实施日期】201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穗民〔2015〕224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工作,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业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8月7日

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信息,是指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社会组织状况的信息。 第四条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应当合法、真实、及时、准确、有效。公示的社会组织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推动、监督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建设社会组织信息公示系统,提供操作便捷的检索、查阅方式,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索、查阅社会组织公示信息;负责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具体工作。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具体工作。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 定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沪民救发[2016]5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10.09 【实施日期】2016.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 (沪民救发〔2016〕52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试行办法(试行)》试行期于2016年9月30 日到期,现将《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从2016年10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9日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根据《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60号)和《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沪民救发〔2016〕5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时,家庭可支配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的认定和相关程序,适用本办法。 低收入困难家庭是指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市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 第三条(经济状况的内容) 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财产等内容。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的总收入扣除缴纳的各项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后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有关收入等。 (一)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二)经营性净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净收入,即全部生产经营收入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和税金后所得的收入;

2018民办非企业工作计划1与2018民政局下半年工作计划汇编.doc

2018民办非企业工作计划1与2018民政局下半年工 作计划汇编 2018民办非企业工作计划 一、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自身素质。 要求全体人员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以集体利益为重,胸怀开阔,不谋私利,能干事,干好事,要无私奉献,刻苦耐劳;在工作作风上要敢于负责,勇于承担责任,在个人情操上,要严于律已,善于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 二、以德为首以德促教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将其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我们坚持以德为首的原则,以德促教,取得了良好效果,其具体做法:一是建立了每周有效的政治学习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学习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等内容,有效加强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三,扎实开展培训工作 专项培训工作 1、组织变压器初级装配工培训,通过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培训提升工人的技术理论水平与操作技能。 2、组织变压器中级装配工培训,通过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培训提升工人的技术理论水平与操作技能。

3、组织变压器试验工通过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培训提升工人的技术理论水平与操作技能。 4、组织变压器绕组制造工通过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培训提升工人的技术理论水平与操作技能。 四、师资队伍建设 不断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注重把学习新课程标准与构建新理念有机的结合起来。组织教师学习了《走向发展性程评价——谈新课程的评价改革》和《新教材将会给教师带来些什么——新教材新功能》,将理论联系到实际教学课工作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丰富知识,提高能力,以全新的素质结构接受新一轮课程改革浪潮的“洗礼”。 五、扎实做好其他专项工作 1、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创新。努力营造安全环境,无事故发生。 2、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每位教职员工都自发、主动为灾区人民等各类公益活动捐款、捐物,奉献爱心。 本年度工作现已结束,下年我们将以必胜的信心迎难而上,战胜困难,阔步前进;以更加昂扬的工作姿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之中;以踏实的作风,求实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校教育崭新局面,再创新的辉煌。 六、20xx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促

民政局2018年度帮扶工作计划

民政局2018年度帮扶工作计划 一、村基本情况 (一)村情概况。村位于县乡,距县城59公里,距乡场镇12公里,幅员面积9.7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09人,农村居民262户,(其中贫困人口57户,215人)。村“两委”班子健全,村干部团结协作。现有党员24名。在外务工人员600多人,在外送小孩读书200多人,在村留守老、弱、病、残人员120余人,全村农民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农村农业收入仅能养家糊口,XX年末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00元。 村平均海拔1060米,耕地面积868亩,土壤有夹沙土、黄泥土两种,村有7口堰塘,均无法正常蓄水灌溉。 村现有村社公路40公里,已硬化10公里,户道路30公里未硬化,2户未通公路,大多数仍处于贫困线上。 村地处贫困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现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无主导产业,无龙头企业入驻,靠传统种养品种自给自足。 (二)经济发展情况。种植业:粮食作物主要以种植水稻、小麦、玉米、花生、薯类、蔬菜为主。经济作物主要以种植银花、腊虫、核桃、苗圃为主。 养殖业:养殖业主要有牛、羊、猪、鸡等。农民收入主要依靠种养殖和外出务工。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本村的产业结构是以种植业为主,田和土以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田梗、丘岭地种植

银花、腊虫、核桃、苗圃等经济作物。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养殖业又成为种植业之后的一个主导产业,养猪、养羊、养牛业快速发展,其收入已超过种植业的收入,成为村经济收入的另一个重要支柱。 二、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为指针,紧紧抓住国家和全省连片扶贫开发重大发展机遇,按照“统筹城乡、连片推进、精准实施、全域扶贫”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六大扶贫工程”,有力促进全村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村生产生活生存条件有效改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村风进一步文明,发展后劲切实增强,社会氛围更加和谐。 三、帮扶计划 使全村经济有新增长,环境有新变化,形象有新提升,干群关系有新改变,“两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有新增强,党风民风有新转变。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衔接,积极为帮扶村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和困难。XX年减贫率达到30%以上,实现70人以上脱贫。 (一)争取改善基础设施。争取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争取解决4、5、7社人畜饮水问题的项目,争取1、2、4、7社的渠堰整治与维修工程项目,争取0.6公里联社路的路基建设工程项目。力争年内项目

工作计划 2021年民政局工作计划 2021年民政局工作计划精选

xx年民政局工作计划xx年民政局工作计划 精选 xx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县"同城发展、绿色赶超"发展战略的一年,结合我县县情,建议明年我县的民政工作贯穿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社会事务"三条主线",走"一二三四"工作径路。具体如下: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民政项目工程建设是明年工作的重点,主要完成xx革命烈士陵园、黄埠敬老院等农村敬老院、县综合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四季春森林银龄公馆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以项目建设促进民政工作上台阶,以项目建设提升民政工作上水平。 二是推进两项建设:努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建设好一到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示范性综合社区服务机构,谋划启动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和幸福院建设项目。 三是强化三重保障: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体系,织就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四是创新四项工作。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明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创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一要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争创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县。二要努力向上争取城乡低保扩面,力争达到5%以上的低保保障面。三要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牢固树立"防大灾、抗

大灾、救大灾"的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搞好救灾物资贮备,建立灾害预警制度,做好灾害隐患调查,坚持灾情值班制度,特别是坚持重大灾情24小时值班制度。 2、创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一要指导好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以此为机遇,把能人、强人和群众信任的人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配齐配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领导班子。二要指导帮助村(居)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三要保护群众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四要继续推进和谐村(居)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3、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我县现有各类社会组织近百家,在社会各个领域和阶层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一要通过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二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有关优惠措施,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三要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其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4、创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评选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沪人社奖[2012]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社团局 【发布日期】2012.07.05 【实施日期】2012.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评选上海市 先进社会组织的通知 (沪人社奖〔2012〕8号)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县)社团局: 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本市社会组织不断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在创新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公益服务、应对自然灾害、推进慈善事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树立社会组织典型、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弘扬社会公益文化、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推动本市社会组织在服务上海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决定开展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经本市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皆可参加。2010年已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单位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参与此次评选: 1、2006年以来未按时参加年检或有任一年年检不合格的; 2、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未建立党组织的; 3、曾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已参加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在3A以下(不含3A)的。 各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和区(县)社团局在推荐先进社会组织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社会组织的种类和数量要统筹兼顾。 (二)表彰名额。此次全市共评选先进社会组织200家。

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市民政局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市政府: 18年以来,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现将我局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深化民政爱民理念,着力构筑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强化低保工作“阳光操作”。重点规范低保救助的审批程序,突出调查、走访、公示等环节,确保低保救助公正、公平、公开。根据省、XX市动态复查、精准识别要求,1—5月城乡低保新增98户、173人,退出383户、774人。1—5月,全市城乡低保累计保障43385人次,累计保障金额为1472.566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累计保障5732人次,累计保障金额234.9821万元,月人均补助409.95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37653人次,累计保障金额1237.5846万元,月人均补助329.37元。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效能明显。截至5月,实施医疗救助4516人次、救助金额470.76万元。其中,实施门诊救助2020人次,救助金额129.48万元;住院救助(含大病救助)2496人次、住院治疗总费用341.28万元,民政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均达到XX市下达民生工程指标。三是慈善救助特色鲜明。市慈善会拓宽慈善救助范围,继续实施“阳光系列”慈善救助,开展“情暖万家”等活动。四是不断巩固和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成效。严格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71人给予救助,救助率达100%,7名滞留无名氏精神病患者均在医院治疗,救治率达100%,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二)深化精准扶贫领域,打好脱贫攻坚主动战 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18年精准扶贫工作,已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城市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提出低保兜底扶贫问题、精准扶贫户精准记账问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问题、精准扶贫户精准退出问题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深化防灾救灾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2020年民政局办公室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范文

2020年民政局办公室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范文 Summary of the work of the office of the Civil Affairs Bu reau in 2020 and the model work plan for 2020

2020年民政局办公室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范文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制定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大家协调行动,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档根据工作计划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规划性、设想性、计划性、方案和安排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xx年,办公室工作在局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 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搞好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xx年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主要开展工作 1、文秘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类公文函电的起草工作, 严格审核行文,确保行文质量,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二是认真做好各级各部门的来文件登记、送阅、督办、处理等工作,对急需办理的来文,按照“急件急办”的原则,及时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及时送达并督促相关股室办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工作。办公室将所开展的民政工作,尤其是涉及 民生的重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成简报、信息、

新闻等方式及时向市民政局、普洱日报、县委、广电局等部门报送,年内共报送信息34条,出黑板报5期,编发简报4期,部分上报信息已被采用。xx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政 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信息完成超额奖。 3、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类来 信来访的登记、分类、办理、答复等工作,在办理的过程中,首先由股室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给予答复,做到信访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来信来访658件,其中受理649件,未符合民政相关政策退回9件。同时,结合全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积极协助支持相关股室办理县信访局转办的包保案件。 4、制度建设工作。年内,结合股室职能职责,督促并指 导股室制订《股室工作职责》、《股室工作服务承诺》,制作《上岗证》,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佩带《上岗证》,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另外,还重新修订了原有的部分工作制度。 5、后勤工作。按照《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工作制度》,本 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往人员的接待和对内外的协调联系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

民政局工作计划【模板】

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谋划建设智慧养老新格局,充分利用智能信息服务平台便捷性并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相结合,实现城区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全覆盖,建成后将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能力和老年人养老服务满意度。完善养老“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覆盖率100%,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满足老人的各项需求。抓好金牛镇觉道庄和清水白两村养老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和青县老年养护院(公办)项目建设。 二是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推动政策落地。制定出台有关《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健全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持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基层“微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行业管理结合起来,做好问题线索摸排、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提升治理能力。健全社区服务设施,推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

覆盖所有社区,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强化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村规民约示范村”的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力争示范村达到全县行政村总数的10%。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大力实施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三纳入”制度,确保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引导发展。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改进和完善培育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运行机制、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巩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退出机制,依法注撤销多年不参检、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加快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建设。畅通慈善组织不良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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