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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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0•【字号】陕教职办〔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4.1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涵建设,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市级统筹责任中职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

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统筹协调区域内中职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落实好办学主体责任。

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落实公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强民办中职学校党的基层组织,逐步建立向民办中职学校选派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机制。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审批辖区内中职学校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对拟新设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资质等信息的合法性负责,审批中等职业学校必须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所属中职学校的专业结构调整、招生计划安排,负责各学校的学籍审核、助学金发放、毕业证书审验等。

二、加强中职学校分类管理杜绝利用同一教育资源同时设立两所及以上教育机构的行为,清理“一园多校”“一校多牌”学校,原则上一所中职学校只保留一个学校名称和机构代码。

规范学校名称,严格按照学校类型规范命名,非单独举办艺术类专业的中职学校不得在校名中冠以“艺术”字样。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类、特殊教育类中职学校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7•【字号】陕教职办〔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2〕38号),组织实施我省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时间2023年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分为国家级培训项目和省级培训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国培项目设置61个,其中:高职32个、中职29个,省培项目设置7个。

培训项目主要由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承担,计划在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2、3。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培训对象主要是全省职业院校在岗教师,所教专业或岗位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同时,兼顾职业教育教学管理骨干人员。

根据培训需求调研、职业院校专业开设情况,国培项目计划培训2840人,省培项目计划培训428人,具体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4、5、6、7、8。

三、经费及绩效考评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分别由2023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和省级学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支持,经费拨付至培训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3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3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3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整合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从今年起用2年时间,采取撤并、联合办学、划转、转型等形式,逐步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由现在的567所调减到300所左右(其中技工院校140所左右),形成总量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办学质量和水平较高、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

依法落实全省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统筹和主导作用。

2 市场导向。

按照市场需求,通过扶优汰劣,完善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数量、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的动态调整和协调发展机制。

3 优化布局。

合理规划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布点和专业布局,服务区域产业发展。

4 项目引领。

推进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与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相结合,发挥财政项目投入的导向作用,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布局。

各地要统筹考虑人口、生源、产业因素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重点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着手规划整合高等职业教育资源。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9.20•【字号】陕教规范〔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细则,于2017年1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王文庆电话:029—88668676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9月20日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结合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等长远目标出发,努力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方案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方案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方案为贯彻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办学水平,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2020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活动,进一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原则上,到2020年底30%的学校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2021年底70%的学校达标,2022年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标。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达标促建设,以达标促改革。

通过办学条件达标工作,进一步调动各办学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基础条件建设。

(二)坚持优化布局,整合资源。

立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淡化隶属关系,发挥市场作用,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效益。

(三)坚持省级统筹,以市为主。

省级统筹组织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达标监测评价。

通过达标建设进一步强化市级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

(四)坚持对标定量,因地制宜。

达标监测既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对标国家设置标准,从紧从严;又充分考虑城市学校和部分偏远山区学校实际,把握政策要求。

三、达标要求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一)达标学校核心指标1.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原则上应在1200人以上(总人口不足10万人县区的学校在校生不少于600人)。

2.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30%。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3.校园占地面积(不含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总用地不少于40000㎡;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33㎡(西安城6区、陕南个别偏远贫困山区县、总人口不足10万人的县区等3类特殊性质学校可适当放宽标准要求,但生均不少于20㎡)。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9.25•【字号】陕教〔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协同育人,贯通职前职后,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推动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

通过推进卓越教师培养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全省教师教育资源,创新师范生培养机制,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为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

二、工作目标经过3到5年的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显著更新,以师范生培养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健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明显优化,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基本确立。

到2035年,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千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三、具体举措(一)加强师德养成教育。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教育家精神、“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四个服务”和“六个要”等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培养全过程。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5.31•【字号】陕教规范〔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省教育厅制订了《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印发的《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陕教职〔2013〕1号)自行废止。

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5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学主体第三章专业设置与管理第四章招生录取与学籍管理第五章教育教学与质量管理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附则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高职”)衔接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教育”)是指以培养专科层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连贯式五年制人才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

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办学形式以“三二分段制”为主。

“五年一贯制”仅在专业能力培养要求年龄小、专业技能掌握要求反复训练、培养时间较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领域开展。

第三条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政策制定、统筹实施、监督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区域内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第二章办学主体第四条三二分段制五年制高职教育由高职院校(本办法所称“高职院校”均指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联合举办,前三年在中职学校、后两年在高职院校培养。

陕西省中职(中专)学校改革发展纪实(一)——改革背景和原则解读

陕西省中职(中专)学校改革发展纪实(一)——改革背景和原则解读

陕西省中职(中专)学校改革发展纪实(一)——改革背景
和原则解读
杨博
【期刊名称】《西北职教》
【年(卷),期】2016(000)002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陕教职[2015]4号)精神,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13号)要求,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践能力,培育适应产业升级转变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陕西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特色中等职业院校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中等职业教育综合实训基地建设”、“综合性多功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建设计划”、“省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计划。

【总页数】2页(P17-18)
【作者】杨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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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风破浪潮头立。

扬帆起航正当时:陕西省中职(中专)学校改革发展纪实(二)——改革目标和任务要求 [J], 杨博;
2.敢为人先搞改革勇于创新求发展——陕西省理工学校改革发展纪实 [J], 杨萍;雷池
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中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依据、原则与策略 [J], 曾姗;闫志利;玄远程
4.探索新时代背景下的中职学校改革与创新途径 [J], 沐丽葵
5.赛教融合背景下中职酒店专业技能教学改革路径探析——以南京市莫愁中专为例[J], 亓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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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效益,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三年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原则及目标任务近年来,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中等职业教育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特别是教育教学改革滞后,教育理念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质量还不能很好的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紧迫。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市场、面向社会、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更新职业教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及教材改革和建设,创新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格局,实现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西部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入手,突出改革重点。

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对接不够紧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针对性不强和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2.坚持整体规划,紧扣关键环节。

以提高支撑产业建设和2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战略构想,在保证规模的基础上,以全面提高质量为任务目标,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机制、模式、方式和方法。

3.坚持近期突破,着眼长远发展。

立足一年开局,年年创新,三年跨越,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高质量,为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长远目标和推动整个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主要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主动参与教研教改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1. 健全适应区域发展需要的专业结构。

根据区域产业需求,引导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统筹管理,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

以专业课程建设为重点,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内涵发展能力。

以精品示范专业建设为抓手。

推进形成“一校一品”的精品示范专业格局。

32. 健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培训机制。

加强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团队、“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和行业专家引领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学研究团队建设,重点加强新理念、新模式、新手段和新方法培训,着力提高校长、教师组织推进教学改革的意识和能力,努力造就一批在推进教学改革方面视野宽、理念新、领导力强的教学改革带头人。

3. 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

制定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推进评价考核制度改革,探索多元评价方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强化教学管理,完善职业教育考核评价管理制度,将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意见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及学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建的质量评价机制。

4.健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体制机制。

以产业为引领、4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动态更新专业、课程和教材,基本形成多途经、多形式实现工学结合的局面,“校企一体”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专业建设管理规范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及主要内容(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德育教育创新项目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认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以及《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融入到教育教学、实习实践等各个环节,强化以诚实守信、敬业爱岗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学做人和学技能结合起来,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1.支持创新和改进德育课教学5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使用国家规划德育课教材,开齐开足德育必修课。

支持鼓励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编写具有地方、学校特色的德育校本教材。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时代,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不断改进德育课程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2.支持建立德育和职业素质养成教育评价标准以创新德育评价为抓手,探索德育和职业素质养成教育评价体系,对学生行为素质养成、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专业思想教育、职业素质养成等进行全程全方位量化评价,将评价结果列入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体系,引导和激励学生树立优良的职业品格。

(二)推进教产结合,实施校企一体合作办学项目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中的作用,同步推进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合作办学,建立健全学校与行业、企业一体共同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机制,促进教育与产6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3.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依托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构,围绕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教育与行业就技能型人才培养多形式对话沟通,研讨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标准,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探索建立行业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组织特定行业内的企业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安排实习就业。

4.深化教学领域校企合作、校企一体建设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推进学校与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教学指导组织机构,促进行业、企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在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实习中发挥更大作用。

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动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育教学模7式,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人才,加快实现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的零距离对接。

5.健全实习实训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管理机构,规范实习管理,特别是建立完善的实习信息反馈、实习检查、实习考核和档案管理制度。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实习需要,全面考察并严格把关,选择实习单位,依法约定并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障实习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6.积极推进“ 双证互通”工作的实施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作,重视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相衔接的研究与实施,积极推进“双证互通”试点,逐步提高毕结业生双证率,为就业创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确保每个毕业生至少获得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8机构。

7.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以加强技能型人才供给与需求的衔接为导向,以加强职业指导为重点,以构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抓手,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设立或依托专门机构,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工作,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三)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专业规范化建设项目8.促进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紧密结合国家和省上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创造条件增设新专业,改造老专业,形成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专业特色。

积极倡导“大专业、多专门化方向”的专业设置模式,增强专业适应性,让学生学到更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

9.完善专业设置管理,推进专业建设规范化9按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标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

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市场需求、就业状况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专业设置于产业发展动态协调机制,促进专业建设规范化和信息化。

各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新专业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使用规范专业名称,并分别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10.推动品牌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现代化水平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和精品专业建设项目,重点建设300个精品示范专业,打造一批具有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优势专业,促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快专业现代化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确定1—2个生源相对稳定、师资力量较强、设施水平较高的专业作为学校专业现代化建设的试点专业,认真制定和实施专业现代化方案,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现代化水平。

(四)深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实施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项目11.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10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终生发展为目标,贴近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对接职业标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

围绕中、省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民族特色产业发展要求,组织开发专业可行课程教学指导方案。

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的学时应占总学时的2/3;要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增强课程结构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

依托企业研发适应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实现教材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

12.改革教育教学方案,把学、思、知、行结合起来根据职业岗位能力素质要求,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快建设“仿真技能教室”,创新教学环境,确保实训工位和设备设施满足教学需求,实现与职业工作环境的零距离对接。

大力加快职业教育教学现代化和信息化11进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依托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教学改革实验校,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和构建信息化环境下学习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有效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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