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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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

(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难点与对策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难点与对策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难点与对策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异军突起,作为21世纪最有希望、最具活力的新兴商品交易形式,网络商品交易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商品交易的迅猛发展,致使如何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日益成为政府和公众关注的新焦点。

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能明确划归工商部门。

因此,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有效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交易行为公平、安全、有序地良性发展,成为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对此,我们深入调查了目前我省网络商品交易的基本情况,对我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难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初步提出了加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的对策。

一、我省网络商品交易的基本情况和监管现状目前,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发展如火如荼,特别是近两年来网络购物呈井喷趋势。

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目前网购人员为8867万人,最高网购消费者年消费10万余元,2008年仅淘宝网实现销售总额886亿元,2009年淘宝网销售总额已达2000亿,以上还仅限于淘宝、易趣、阿里巴巴等商业网站,如果把通过企业门户网站销售本企业产品及各类虚拟市场上(如甘房网),实体网络市场上(如兰州天诚汽车市场等)的销售额一并统计,数字还远不如此。

网络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实现网上开店就业107万人。

甘肃作为西部经济发展地区,虽然网络经济没有沿海及北京、上海等城市发展那么迅猛,但近年来互联网建设也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

根据我们与省公安厅网监处、省通信管理局、省电信局等单位的走访了解,到目前我省网络市场主体现状是:全省有各类网站9322个,经营性网站56家,网站域名注册率99.6%,企业门户网站量大(因部分企业服务器不在甘肃设置无法详细统计,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企业年检进行统计或通过省相关部门了解),由于每天还有新的网站不断建立,因此网站的数量正在不断增加,网络市场也正在不断发展壮大。

浅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管所面临的困境

浅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管所面临的困境

浅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管所面临的困境互联网金融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和平台的金融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等。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同时监管部门也面临不少困境。

本文将从发展问题和监管困境两个方面深入探讨。

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监管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相关监管法规落后于技术发展。

由于互联网金融形式多样,监管难度大,监管制度滞后,导致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存在违规操作,风险管理不当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潜在风险。

2.风险管控不足互联网金融在吸纳资金、风险分散、融资渠道等方面有很多优势。

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因管理体系不完善、风控措施不足,使得风险控制不到位,容易导致资金安全问题。

3.信息不对称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信息不对称,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以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甚至编造虚假信息吸引投资者参与。

这种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增加了投资风险。

4.资金流转透明度不高互联网金融的资金流转相对繁杂,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直接交易,资金的运作流程相对复杂。

而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资金流转的透明度不高,许多投资者无从得知资金具体去向,增加了投资者的不确定性。

5.行业乱象近年来,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不断招揽资金,而后引发资金链断裂或者跑路事件。

这些行业乱象严重损害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也影响了整个金融市场的信誉。

二、监管所面临的困境1.监管法规滞后互联网金融业务形式多样,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要求。

当前监管法规滞后,对于一些新型金融业务的监管模式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需要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监控和监管。

而目前监管机构的科技手段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速度不匹配,监管手段不足。

3.监管监督不到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主体复杂,监管监督不到位导致一些金融机构难以受到有效监督,存在违规操作甚至发生风险事件。

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与对策

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与对策

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与对策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

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问题,如信息安全、资金冻结、争议难调等问题,这使得监管难度变得更加复杂。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与对策。

一、监管的难点1.监管标准的制定困难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新的业务模式不断涌现,不同的业务模式涉及的监管标准和监管部门均不同,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

2.监管部门相对滞后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主要包括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

然而,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初期,监管机构并没有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导致监管相对滞后,监管效果不明显。

3.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问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主要包括信息泄露和数据泄露的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是通过电子渠道进行金融服务交易的,同时涉及到资金转移、交易结算等多个环节,因此,一旦安全问题发生,后果将非常严重。

二、监管对策1.标准制定与完善为了有效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特点和风险特征,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和规则,对各类业务模式进行分类监管。

对于无法划分的新业务模式,应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标准。

2.监管体系的建设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工作,应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工作流程和职责划分,提高监管效率。

3.加强技术保障为了保障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转,监管部门还应加强技术保障,包括建立体系化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提高技术防范能力等。

4.加强协同监管最后,为了更有效地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协同监管,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监管的合力。

同时,还应加强与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社会资源的合作,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和发展。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难点主要有监管标准制定困难、监管部门相对滞后、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问题等。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

.下载可编辑...(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浅析网络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问题及对策

浅析网络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问题及对策

浅析网络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问题及对策刘斌李立力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上海中山西路2271号 200235)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上海肇嘉浜路301号200030)【摘要】网络交易快速发展带来监管新问题,在分析构建网络交易监管长效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上,比较了我国与国外网络交易监管方式,判断了网络交易监管发展趋势,提出组织体系更新、监管模式转变、监管手段现代化等构建网络交易监管长效机制的对策与方法。

【关键词】网络交易长效监管机制中图分类号:F20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nvestigation of the Measures of Establishing Long-term EffectiveMechanism of Supervisory System for E-businessLiu Bin Li Li-li(The Management Department,Shanghai Business School,200235,China)(Office of the market,Shanghai industry and Commerce Bureau ,200030,China)【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business, market supervision is facing new problems. After analyzing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establishing effective supervision mechanism ,it summaries the supervision models in different country and researche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supervision. Then it put forward suggestion of establishing long-term effective mechanism of supervisory system for e-business, such as organize system updating, supervision mode Innovation, supervision means modernization.【Key words】e-business; long-term effective mechanism; supervision信息技术的革新和网络应用的普及,催生发展了中国的网络市场,使网络交易活动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向工商部门提供自然人网店信息,将导致工商部门不能确切掌握辖区内网店数量,无法建立准确的网络经济户口,有的网店为了逃避监管,有意将所在地填写为外地或国外(境外),造成了监管的不便。

另外,目前监管中遇到的难题和解决办法简要叙述如下,仅供参考:1.难点:网络监管法律滞后问题。

解决方法:加快电子商务立法相关工作。

工商部门应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电子商务立法相关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反映工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的经验做法和面临的困难问题。

2.难点:网络监管过程中,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欠缺。

解决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

围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一批例如《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网络商品经营者经营统计资料报送规定》、《非法主体网站监督处理办法》、《网络市场违法案件查处协作指引》、《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规范发展的意见》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难点:网络抽检无规范性方式方法,容易引起行政纠纷,例如淘宝“大战”工商总局。

解决方法:制定网络商品抽检办法和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4.难点:技术监管能力落后。

解决方法:以企业依法公示涉网信息和大数据应用于监管服务为契机,优化市场网络监管平台功能作用,着力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一是以搜索引擎为核心,推进平台应用。

不断推动优化网监平台搜索引擎系统服务方式,提高全网级搜索服务的查准率,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

结合各地网络市场监管的实践,逐步改进“垂直搜索”和“在线搜索”的应用方法,完善和丰富搜索语义库。

二是按照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思路,指导各地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三是强化查办网络案件的技术支撑,改善平台应用环境。

完善网监平台案件信息协办功能模块,改进案件协查协办流程,不断提高案件流转、转办的信息化水平。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杨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网络交易成为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也是拉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的新引擎。

网络交易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同时,但也伴生出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市场主体参差不齐。

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

以开办网店实施无照经营、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办网站进行违法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进行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屡见不鲜。

2、违规经营屡见不鲜。

针对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跨时空、交易数据易修改删除等特点,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既欺诈了消费者,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3、经销商品良莠不齐。

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

于是,少数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

一旦成交,再以假冒伪劣商品寄付给消费者。

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农药、兽药等违禁商品。

二、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1、经营主体难以确认。

首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经济户口难以建立。

其次,网店经营者有其一定的隐蔽性,大多在自宅内经营,一般的巡查监管很难发现其真实情况,给监管人员实地采集经济户口带来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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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杨璟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网络交易成为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也是拉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的新引擎。

网络交易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同时,但也伴生出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主体参差不齐。

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

以开办网店实施无照经营、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办网站进行违法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进行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屡见不鲜。

2、违规经营屡见不鲜。

针对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跨时空、交易数据易修改删除等特点,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既欺诈了消费者,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3、经销商品良莠不齐。

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

于是,少数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
费者进行交易。

一旦成交,再以假冒伪劣商品寄付给消费者。

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农药、兽药等违禁商品。

二、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
1、经营主体难以确认。

首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经济户口难以建立。

其次,网店经营者有其一定的隐蔽性,大多在自宅内经营,一般的巡查监管很难发现其真实情况,给监管人员实地采集经济户口带来一定的难度。

最后,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网店经营随意性也很强,朝开夕关的网店也不在少数,这对保证经济户口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带来困难。

2、违法行为难以取证。

很多网络卖家并没有实体店铺,经营地址的不确定性,网络交易双方身份的不明确性,外地消费者举证相对困难,这都给监管人员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

与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多样性等特征,并且容易被篡改、破坏或毁灭,收集和固定的难度较高。

破解电子证据提取和应用难题,不仅决定着能否对网络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直接影响着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3、监管执法力量薄弱。

当前基层内部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不多,不少科室和分局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人才。

特别市场合同监管人员,一般都由临退休的老同志担任。

在我们东台局中,15名市场合同监管人员中,50岁以上的占11名,达%。

老同志实践经验强,电脑操作技能差,且接受新知识、新方式的能力弱,大部分只能简单的录入,有些甚至对互联网、电子商务一窍不通,对于新型、高度市场化的网络监管来说,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而需要
我们去监管和查处的对象,在网络专业水平和技术上都远远多于和高于我们,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4、监管对象不配合。

网店经营门槛低、成本小,在就业形势极为严峻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了就业途径,其价格也较为低廉,吸引子大量消费者,这其实形成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双赢的局面。

《办法》出台后,虽没有强制要求网络交易自然人到工商部门办证,但大多数网络交易经营者担心到工商注册不仅受限制,而且可能带来营业税问题等多种原因而产生抵触情绪,大部分网民对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的职责和目标缺乏认识,因而网店自然人主动到我局进行登记的情况很少,影响了监管工作的顺利进展。

三、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的思路
1、完善实体监管体制。

网络市场作为新兴的虚拟市场,要实现对网络交易的有效监管。

要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

摒弃那种以实体市场为重的观念,把网络市场监管提升到与实体市场监管并重的地位。

要构建长效机制,通过监管工作的开展,逐步健全网络监管制度、细化网络监管标准、优化网络监管流程、规范网络监管程序,最终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同时,期待有关部门能联合出台一部更系统、更具可操作性的专业的电子商务法规,从而使执法监管更加有依有据。

2、推行实名登记经营。

为提高对违法经营的可溯性,必须坚决推行更加明确的“实名制”经营方式,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向其开展经营活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具体真实的身份信息,使不法经营更加有源可追溯、易追溯。

3、提升监管人员能力。

实施有效监管,依据是保障,手段是工具,但“人”才是根本。

要加强内部挖掘。

通过自我学习和外聘专家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工商干部网络监管的能力。

要增加外部引进。

在公务员招考中,要增加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录。

4、倡导网商行业自律。

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和企业自建网站为重点,对其加强网络交易政策法规宣传,突出公平交易、完善售后服务、保护客户信息等法律法规精神的传播,遏制“刷屏”、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泄露客户隐私等不法行为。

鼓励成立相关的行业协会,倡导其大力弘扬遵纪守法、有德致富的商业道德,形成有力有信的行业公约,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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