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精选众多案例分析(待续) 舞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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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虚假案例分析(3篇)

财务报告虚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日益繁荣,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与此同时,财务报告虚假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其财务报告虚假的案例,以期为我国资本市场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

公司于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0亿元。

然而,自2012年起,A公司连续三年被证监部门查出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具体案例如下:1. 2012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5亿元,虚增利润约1亿元。

2. 2013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0亿元,虚增利润约2亿元。

3. 2014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5亿元,虚增利润约3亿元。

三、案例分析1. 虚假记载的原因(1)业绩压力:A公司上市后,为了满足市场对业绩的预期,公司管理层采取虚增收入、利润等手段,以维持股价稳定。

(2)关联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通过虚构交易、隐瞒关联方关系等手段,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

(3)内部控制缺陷: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为虚假记载提供了可乘之机。

2. 虚假记载的手段(1)虚构收入:A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2)虚构利润:A公司通过虚增成本、费用等方式,降低实际利润,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3)隐瞒关联交易:A公司隐瞒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关联方利益转移至公司,从而虚增公司利润。

3. 虚假记载的后果(1)损害投资者利益:A公司虚假报告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产生误解,从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扰乱资本市场秩序: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损害公司声誉: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案例启示1.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报告现象。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不断涌现。

财务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本文将介绍几个典型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探讨其原因和对策。

案例一:中梁地产财务造假中梁地产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由于其过高的销售业绩引起了投资者的注意。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中梁地产存在大量财务造假行为。

公司将未来多年的项目销售收入提前确认为当期收入,虚增了公司的利润。

此外,中梁地产还通过虚假财务信息来夸大自己的资产规模,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

最终,中梁地产因为财务造假被监管机构处罚,并受到了投资者的诉讼。

案例二:雪国瑞达控股欺诈发行雪国瑞达控股是一家中国大陆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铝制品的生产。

该公司在2017年进行了非公开发行,而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正是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通过这种方式,雪国瑞达控股通过虚增募资金额、虚构资金用途等手段实施了欺诈发行。

监管机构最终发现了其财务欺诈行为,对该公司实施了处罚,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三:万科A股价操纵案作为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万科集团在2016年面临了一起涉及A股市场的操纵案。

万科集团涉嫌协同股价运作旗下股份,通过内部人员交易和虚假宣传来操纵公司股价,造成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监管部门最终对涉案公司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并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

以上案例只是当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冰山一角。

财务舞弊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层的个人动机和盈利压力等。

在防范财务舞弊方面,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审核,增加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惩治力度。

同时,投资者也应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避免投资风险。

此外,上市公司自身也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公司治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只有通过各方共同的努力,才能减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财务舞弊法律案例(3篇)

财务舞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财务舞弊现象也随之增多。

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本案例以某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案为例,探讨财务舞弊的法律责任及处理过程。

二、案情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自2010年起,A公司涉嫌财务舞弊事件被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调查,A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隐瞒成本等手段,虚构了巨额利润。

具体表现为:1. 虚构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虚假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2. 虚增收入:A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3. 隐瞒成本:A公司通过少计成本、虚构成本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2014年,A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证监会对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决定。

三、法律分析1. 虚假陈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虚假陈述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手段,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符合虚假陈述罪的构成要件。

2.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披露或者披露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真实财务状况,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 内幕交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索菱股份为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索菱股份为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索菱股份为例索菱股份(以下简称“索菱”)是一家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的汽车配件制造商。

然而,近年来,索菱卷入了一系列财务舞弊的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本文将以索菱股份为例,分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并探讨背后的原因和教训。

一、案例背景索菱股份成立于2005年,业务涵盖了汽车轴承、离合器、传动系统等汽车配件制造。

在上市前,公司外部声誉良好,投资者对其前景充满期待。

然而,在2016年,索菱被曝出存在大规模的财务舞弊行为。

二、财务舞弊行为据调查,索菱的财务舞弊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虚增收入:索菱通过与关联方进行虚假交易等手段,虚增了一定期间内的营业收入。

这导致公司财务数据的失真,使得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状况产生了误判。

2. 资产负债表造假:索菱在财务报表中虚构和隐瞒了大量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从而掩盖了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

他们通过虚报资产、虚减负债等手段,使得公司资产看起来更加庞大,而负债看起来更小,给投资者提供了误导。

3. 利润管理:索菱通过调整会计政策、虚增费用等手段来操纵利润数字。

这些做法使得公司的净利润看起来更高,增加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但实际上并未反映真实的经营状况。

以上行为都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准则,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打击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那么,为什么索菱会出现财务舞弊行为呢?三、原因分析1. 利益驱动:财务舞弊行为通常是由公司高管为了获取私利而进行的。

索菱的高管可能因为个人利益驱动,通过虚增财务数据来提高公司的市值,获取更高的报酬。

2. 监管不力: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往往与监管不力密切相关。

索菱在财务舞弊期间,相关监管机构并未及时发现问题,也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导致财务舞弊得以持续进行。

3. 内部控制薄弱:索菱在财务舞弊期间,公司内部的风险管控机制明显不足。

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使得财务舞弊行为得以长期发生。

四、教训和反思1. 强化监管责任:监管机构需要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和核实,及时发现和防范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法律_舞弊案例分析(3篇)

法律_舞弊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舞弊。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例,分析法律舞弊的成因、过程及法律后果,以期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起到警示作用。

二、案件背景某上市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该公司在上市初期,业绩良好,股价持续上涨。

然而,从2010年开始,该公司财务报表出现异常,涉嫌财务造假。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收入、隐瞒成本、虚构资产等方式,虚增利润,欺骗投资者。

三、舞弊过程分析1. 舞弊动机该公司舞弊的主要动机是追求短期利益。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为了提高业绩,吸引投资者,该公司不惜采取虚假手段,虚增利润。

2. 舞弊手段(1)虚构销售收入: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销售发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2)隐瞒成本:该公司通过虚增存货、虚构采购等方式,隐瞒成本,降低成本率。

(3)虚构资产:该公司通过虚构投资、虚构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资产。

3. 舞弊过程(1)制定舞弊计划:公司管理层制定详细的舞弊计划,明确舞弊目标、手段、时间等。

(2)实施舞弊:公司员工按照舞弊计划,虚构交易、伪造凭证、篡改财务报表等。

(3)掩盖舞弊:公司通过篡改审计报告、虚构审计证据等方式,掩盖舞弊事实。

四、法律后果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撤销任职资格等。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欺诈发行股票罪等,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投资者可以向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五、案例分析1. 舞弊成因(1)公司治理缺陷: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舞弊行为发生。

(2)道德风险:部分员工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采取舞弊手段。

(3)监管缺失: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不足,导致舞弊行为得以发生。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是指公司为了谋取私利,通过虚构、隐瞒、篡改财务数据,误导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也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

第一起案例是美国知名能源公司Enron的财务丑闻。

Enron公司通过虚构交易、隐瞒巨额债务等手段,大肆夸大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资金。

然而,当真相大白时,Enron公司被曝出巨额负债和虚假利润,公司股价暴跌,最终导致了公司的破产。

第二起案例是中国知名互联网公司盛大游戏的财务舞弊事件。

盛大游戏在上市前夸大了公司的业绩和利润,隐瞒了重大事项,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

当真实业绩和财务数据被揭露后,公司股价遭遇重创,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公司也受到了严厉的监管处罚。

第三起案例是日本汽车制造巨头日产汽车的财务丑闻。

日产汽车的前董事长Carlos Ghosn被指控在公司财务报表中隐瞒个人收入、违反披露规定等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数据失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给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现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公司的信誉和利益,也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因此,监管部门和投资者都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审计,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防止财务舞弊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合规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索菱股份为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索菱股份为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索菱股份为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索菱股份为例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频频发生,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严重影响,其中以索菱股份的案例备受关注。

本文将以索菱股份为例,分析其财务舞弊的原因、影响以及监管措施,以期提醒人们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问题的关注和警惕。

索菱股份是一家从事婴幼儿护理用品生产的上市公司,曾被誉为行业标杆企业。

然而,在2016年底,该公司突然爆发财务舞弊风波。

事后调查发现,索菱股份的高管团队通过虚增销售额、夸大利润和资产减值等做法,掩盖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

首先,财务舞弊的根本原因在于高管团队的利益驱动。

索菱股份上市后,公司高管团队获得的巨额股权激励计划引发了强烈的利益诱惑,他们为了达到激励计划要求的业绩目标,不惜以舞弊手段来虚增公司利润和资产,追求短期的高业绩,以获取高额奖励。

这种以利益为驱动的行为导致了道德风险和道义缺失。

其次,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薄弱也是财务舞弊的重要原因之一。

索菱股份在财务报告的审计和核算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漏洞和监督不严问题,给高管团队提供了可乘之机。

公司监事会职责不落实、审计委员会疏于职守、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漏洞等原因,导致高管团队得以实施财务舞弊行为而长期未被发现。

财务舞弊对公司和投资者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财务舞弊破坏了公司的信誉和形象,导致市值大幅缩水,投资者的利益遭受损失。

其次,财务舞弊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发展和业务运营。

索菱股份在曝光财务舞弊后,遭遇了巨额诉讼和处罚,企业形象和市场地位大幅下滑,一度面临破产风险。

此外,财务舞弊也对整个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和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可信度的怀疑,严重损害了市场的稳定性和良性发展。

为了防范和遏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财务监管力度,提升审核水平,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和核实。

其次,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团队的约束和监督,避免利益驱动导致的财务舞弊行为。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案例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案例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案例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扩大开放的进程,上市公司在我国资本市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公司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财务舞弊。

本文将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案例进行分析。

首先,嘉实证券的财务舞弊案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典型案例之一。

2016年,嘉实证券发布了涉嫌虚假陈述的《关于与库蓝新技术交易》的公告,公告中称其已与库蓝新技术签订合作协议。

然而,事后发现该公告内容存在虚假陈述,实际上该交易并未达成。

这一案例揭示了公司为了营造良好的业绩而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其次,中弘股份的财务造假案也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6年,中弘股份发布的年报显示,公司实现了巨额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都是虚构的。

这一案例揭示了公司为了符合投资者的期望和吸引更多的投资,故意夸大公司的业绩。

此外,云南白药的财务造假案也是非常典型的案例。

2018年,云南白药因涉嫌虚增利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云南白药虚增了大量的销售和利润数据,以吸引投资者的关注。

这一案例揭示了公司为了保持高增长、提高股价和扩大公司规模,故意歪曲财务数据的行为。

以上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问题长期存在,且涉及众多行业。

财务造假不仅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和信誉,也对投资者和整个资本市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那么,财务舞弊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上市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需要向投资者展示出良好的业绩和前景。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些公司选择通过虚增销售收入、利润或资产来误导市场。

其次,一些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个人利益,往往会主导财务造假,以便获得更高的薪酬或激励措施。

此外,财务舞弊的发生还与监管不力、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因素有关。

对于如何防范和打击财务舞弊,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从根本上遏制财务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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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精选众多案例分析(待续)舞弊案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精选众多案例分析(待续) 舞弊案例话题:舞弊案例审计报告现金日记账案例分析公司一、现金 (一)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 1.虚假现金陷阱 (1)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 (2)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

“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并且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根本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

2.受限现金陷阱 (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 (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 (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实用途。

3.现金流水陷阱 (1)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帮助关联方偿还贷款 1)大股东平时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 2)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

(2)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 1)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经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 2)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别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

(3)通过制造现金流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利润总额上市公司委托关联方A 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

这样上市公司既达到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将募股资金转移至账外买卖股票,为隐瞒事情真相,伪造或变造银行对账单。

(二)具体案例案例一: 金花股份(600080)2005年10月14日公告,近期,公司在应上交所要求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合计60,200万元。

公告称,公司自2004年11月起,将28,500万元以存单质押的方式为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额银行承兑保证。

该项业务已于2005年6月到期,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公司存款28,500万元已被银行扣除。

案例二:审计署发布的2004年度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中有一家公司被认定为虚增存款:2003年,天一科技(000908)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方式,多计存款1.31亿元,少计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该公司2004年年报对该事项作了调账。

公司称:8月至10月份经国家审计署、证监会等部委审计调查发现公司上市以来存在财务状况披露不实的问题,公司经过严格自查,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及按照财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将公司存在的包袱全部释放,对2003年以前财务进行追溯调整,2003年度调亏52,770,827.16元,2004年亏损65,079,303.99元。

天一科技因两连亏带上*ST,此外在受深交所谴责的致歉公告中还称:存在账外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包括截至2004年12月30日止,公司第一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77亿元,截至2004年底,公司累计用账外资金投资股票金额为3,411万元等事项。

这家公司假账迹象其实非常明显,就是2003年末现金余额奇高,2003年末公司总资产只有8.49亿元,但现金却有2.14亿元。

案例三: 2005年7月29日,金城股份(000820)发布公告称:200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43,480万元。

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1至5月份,本公司分别向集团公司提供资金6,389万元、5,744万元和1,980万元,其中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688万元、3,290元和1,091万元。

至2005年5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57,593万元(包含原经营性占用部分)。

本公司实际向集团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0,069万元。

2003年、2004年和2005年1至5月份“倒贷”资金发生额合计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

每年年末,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因此,本公司定期报告中未体现集团公司占用资金余额。

2005年8月16日,金城股份发布2005年半年报,半年报的货币资金余额由期初的49,615万元降到1,744万元,附注称:本期期末余额减少主要原因是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2004年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股份公司的资金还原所致。

而2005年第一季报披露还有51,082万元,想不到巨额的货币资金其实只是时点数,是“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也就是集团公司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母公司偿还贷款,这其中贷款资金怀疑是在银行封闭运行,金城股份涉嫌虚构巨额的银行存款。

金城股份2004年底资产总额17.2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0%,却有近5亿元的银行存款,这种违背常识的背后被证实存在巨额的财务窟窿。

案例四: 2005年3月25日,西安达尔曼(60078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终止上市,达尔曼是沪深两市首只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而被交易所实施终止上市的股票,老板许宗林携巨款举家出走爆出达尔曼巨额财务窟窿。

该公司除了2003年度爆出亏损外,连两连亏都没经历就退市了。

事后,证监会指控达尔曼实施了重大财务造假及虚假陈述,包括2002年、2003年年报共计虚构销售收入40,621.66万元,虚增利润15,216.97万元,2003年年报虚增在建工程21,563.21万元以及重大信息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主要包括巨额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

证监会同时对审计师提出两项指控:一是指控审计师未能揭示4.27亿元大额定期存单质押情况,理由是中国人民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为质押贷款的目的而开立和使用”。

而相关审计人员在对4.27亿元定期存单审计时,未进一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以揭示达尔曼以4.27亿元定期存单质押为其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的重大事项。

二是指控未能识别1.06亿元虚假钻石毛坯,理由是2002年12月,达尔曼从其关联单位西安达福工贸有限公司一次购入1.06亿元虚假钻石毛坯,数额巨大且未取得购货发票。

审计师在对达尔曼该存货的审计过程中,虽然实施了存货盘点等相关的审计程序,但却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案例五: 莫高股份(600543):2004年上市,首募3亿元现金,2004年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性现金净流出17,976万元,而该公司2004年主营收入只有26,877 万元;2005年上半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6,159万元,货币资金余额高达31,038万元,而其总资产也只有83,608万元。

在货币资金备注中称:15,000万元是半年期定期存款。

既是半年期定期存款,为何不列入“其它货币资金”,并将其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剔除,更关键的是,在尚有2.45亿贷款还没有偿还的情况下,为何要存定期,当然,公司会争辩这是募集资金,要专款专用,可是为什么2004年会出现近1.8亿元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呢,难道就没有占用募集资金,当然,更关键是这笔资金除了存定期外,难道没有受其他限制,如质押等, 案例六: 西安民生(000564):该公司2005半年报披露货币资金还有2.9亿元,而据2004年报披露,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是2.96亿元,但附注称: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第一大股东海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海航集团财务公司存有银行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5千万元。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

这其中曾有过重大关联交易风波:2004年8月14日,该公司披露的200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在上半年将1.9亿元存入海航集团财务公司,该事项并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目前公司董事会已经要求海航集团财务公司按期归还存款,但事实上海航并没有在年底之前归还这笔存款,2005年上半年货币资金已没有附注且关联交易也没有描述该笔存款,这说明海航已归还这笔贷款,可是现在换了花样,2005年4月,经西安民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与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北京科航大厦联建协议》,共同投资联建北京科航大厦项目,该项目西安民生预计投资38,760万元,截至2005年6月30日,已支付项目投资款5,000万元人民币。

2004年1.9亿元关联交易披露时,媒体以“西安民生的一则公告揭开海航资金链的冰山一角”,并提出三问:一问:资金紧张的海航集团2003年为什么拿出1.7亿元西进收购没有再融资资格的西安民生,二问:西安民生为何把1.9亿元巨资存入海航集团财务公司,三问:西安民生对如此重大的关联交易为什么既没有经过董事会审议,也没有按时披露,其实我们再加一个事实,2004年西安民生转让民航大酒店,获得股权转让款1.28亿元。

海航花了1.7亿元买下西安民生却获得了1.9亿元的存款,现在西安民生又要为科航大厦投资38,760万元。

案例七: 2005年6月下旬的一天,在牡丹江市看守所里,ST圣方(000620)的前任董事长杜焰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股东西安圣方通过银行提供的回购业务(即通过资金封闭运行制造假资金流,又称倒单位),将大额的大股东占用款像变戏法一样变没的经过: 据杜焰生和相关人员介绍:2003年6月,时任ST圣方董事长的唐李找到当时出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杜焰生说,现在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占款查得很紧,必须要削减大股东西安圣方的欠款。

当时,西安圣方欠上市公司近亿元的往来款。

于是,ST圣方实际控制人刘晓卫和唐李、杜焰生等经过研究,决定将西安圣方对ST圣方的欠款转给西安圣方的参股公司长岭圣方。

于是,2003年6月20日,杜焰生带着ST圣方、西安圣方和长岭圣方有关开立银行账户所需的手续,找到了两个月前认识的、曾表示可为公司提供回购业务的沈阳某银行客户部G经理。

G经理为上述三家企业开户后,以西安圣方名义从某银行贷款8,300万元,同时开具了两张支票:一张是西安圣方付给ST圣方8,300万元,另一张是ST圣方付给长岭圣方8,300万元。

8,300万元在某银行封闭运行,从而造成大股东西安圣方偿还ST圣方欠款8,300万元、长岭圣方欠ST圣方8,300万元的假象。

此笔贷款期限为3个月,牡丹江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炼油厂”)为此支付了40多万元利息。

2003年11月,被唐李任命为ST圣方目前唯一资产的炼油厂厂长的赵春江,为掩盖其挪用炼油厂1,600万元的事实,找到了杜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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