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记分细则简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一、总则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学教师在教学、科研、教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过程。
为了更公正、更科学地评定中学教师职称,制定本评定积分细则,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师岗位职责进行规定。
二、评定要求1. 教学业绩(占比40%)(1)授课情况(占比10%):包括教学计划和过程的完备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等方面的评价。
(2)教学质量(占比20%):学生学业成绩、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
(3)教学创新(占比10%):包括教案设计的创新性、教学方法的创新性,以及对学生学习、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的创新性。
2. 科研成果(占比30%)(1)科研项目(占比10%):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2)科研论文(占比10%):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3)科研成果(占比10%):包括科研成果的价值、影响力等。
3. 教研工作(占比10%)(1)教研情况(占比5%):包括教研项目的参与情况、教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等。
(2)教研能力(占比5%):包括教研活动组织和推动能力、教研经验总结和分享能力等。
4. 社会服务(占比20%)(1)社会服务项目(占比10%):包括参与或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2)社会声誉(占比10%):包括对学校和学科的声誉提升和贡献,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
三、积分计算方法1. 教学业绩积分计算方法教学业绩积分=授课情况得分×0.1+教学质量得分×0.2+教学创新得分×0.12. 科研成果积分计算方法科研成果积分=科研项目得分×0.1+科研论文得分×0.1+科研成果得分×0.13. 教研工作积分计算方法教研工作积分=教研情况得分×0.05+教研能力得分×0.054. 社会服务积分计算方法社会服务积分=社会服务项目得分×0.1+社会声誉得分×0.1四、评定程序1. 申报材料的准备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证明、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研工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材料。
中级职称量化评审记分细则

教研及教 辅工作 (20分)
中级职称量化评审记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一、师德:2分。师德考核优秀记2分,合格记1分,基本合格等不记分。
计分情况说明
总分
个人素养 及任教资 历 (15分)
二、年度考核(绩效考核):8分。年度考核优一个记3分,被评为乡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 作者等综合荣誉乡记1分,县2分,单项折半记分。记满8分止。 三、继续教育学分达标:3分。2012年度为准,达72分计2分,每超5分加0.2分,加足1分为 止。参加了公需科培训加记1分,参加了计策机培训加记0.5分。 四、学历、任现职年限、岗位等级:2分。中师计1分,大专计1.5分,本科计2分。另任现职 每超一年加1年加记0.1分。 一、教育管理年限:1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2年以上记1分.少1年少记0.1 分. 二、教育管理态度及能力:9分。 1、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负责:2分。基本分1分,所负责工作获市优记2分、县优记 1.5分。 2、德育工作:6分。基本分3分.获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省级6分、市级5分、 县级4分、乡级3.5分。 3、教育专业化水平高。1分. 三、教育管理实绩:20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乡优记2分、县优记3分、市优记4分,省优记5 分(学校校长、主管负责人同等计分)。 一、教学工作量:1分。工作量满记1分.
分;活动中获得乡一记6分、县一记15分、片区一记8分。其他折半记分. 2、教学成绩:5分。乡、校检测考试,所教学科在乡、校1/3计5分、1/3后、1/7前计4分、其 它计3分。 3、指导学生参赛:10分。县一记1分、市一记2分、省一记3分、国一记5分,其他折半计分 。累计计分,计满10分止。 一、教研态度及能力:10分 1、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出勤率达标:2分。未请过假计2分。 2、积极参加学校评优活动。4分。主持学校重大创建获市奖记4分,县记3分,乡记2分。参 与者折半记分。 3、积极参加学校创建工作。4分。主持学校特色工作获市奖4分,县3分,乡2分。参与者折 半记分。 二、教研教辅实绩:10分 1、论文、著作:5分。省一记2分,市一记1分,县一记0.5分,其他折半记分。记满5分止。 2、课改、课题:3分。参与课题研究,记1.5分,获县优记3分,良记2分。基本分1分。 3、辅导青年教师:2分。辅导年青教师获县奖记2分,乡奖记1.5分。基本分1分。 说明:每项记满本项分止。记分要提供证据、证书。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一、基本情况面试(总分10分)1. 学历背景(最高学历)(2分)2.1 本科学历(0.5分)2.2 研究生学历(1分)2.3 博士学历(2分)2. 学科背景(2分)2.1 理科学科背景(0.5分)2.2 文科学科背景(0.5分)2.3 专业对口学科背景(1分)3. 教育工作经历(2分)3.1 在教育机构任教经验(1分)3.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经验(1分)4. 教育培训经历(2分)4.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教育培训课程(1分)4.2 参与学校或区级教育培训项目(1分)二、教学能力面试(总分30分)1. 教学经验(8分)1.1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2分)1.2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4分)1.3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8分)2. 教学成果(1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2分)2.2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学奖项(5分)3. 教学评价(10分)3.1 学生满意度调查(2分)3.2 学生考试成绩提升(4分)3.3 班级师生和谐度调查(4分)三、教研和科研面试(总分40分)1. 教研经验(10分)1.1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2年(2分)1.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5年(4分)1.3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10年(10分)2. 教研成果(2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教研项目(5分)2.2 发表教育教研论文(7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研奖项(8分)3. 科研成果(10分)3.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3分)3.2 发表科研论文(5分)3.3 获得学校或区级科研奖项(2分)四、综合考量(总分20分)1. 职务层次(5分)1.1 担任学校级职务(2分)1.2 担任区级职务(3分)2. 学术荣誉(5分)2.1 获得学校级学术荣誉(2分)2.2 获得区级学术荣誉(3分)3. 社会评价(10分)3.1 社会评价良好(5分)3.2 受社会好评(10分)以上积分细则仅为模版,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
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职称评定
量化考核细则
根据《兴平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学历及教龄积分:硕士1.2分/1年、本科1分/1年、大专
0.8分/1年、中专0.6分/1年(均从取得相关学历证书之日算起),同比换算最高不超过20分。
二、任职年限积分:按任职年限2分/1年,同比换算最高不超过20分。
三、工作量积分: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5分/1年,教学人员4分/1年,生活老师3分/1年,三处工作人员1分/1年。
四、奖励积分:获得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知名教师、优秀教师称号的,按奖励层次分别积10、8、6、4、2、分(国家、省、市、县、校)。
五、考勤积分:任现职以来根据考勤情况,同比换算不超过20分。
六、安全工作积分:任现职以来根据值班、教育教学安全问题,同比换算不超过20分。
七、招生工作积分:根据完成招生任务情况,同比换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八、综合考核积分:参照教职工大会评议结果,同比换算最高20分。
九、校本研修、教育教学能力、教案等积分:根据研修级别和是否结题、教育教学质量、教案的完整性,分两个档次最高积10分。
十、评审推荐组评议积分:综合参评人员进行评议,积分40分。
另:一票否决:1、违反计生政策法;2、学校安全工作有重大失误者;3、招生任务零完成者;4、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师德师风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2014年8月10日。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二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中学教师的职业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积分计算方法1. 教育背景积分1) 学士学位:20分2) 硕士学位:40分3) 博士学位:60分2. 教学工作积分1) 本校工作年限:每年2分,最多20分2) 参与教学科研项目:每项5分,最多10分3) 参与教材编写:每本3分,最多9分4) 获得教学比赛或奖项:每项3分,最多9分5) 教学成果奖励:根据奖项等级评定,最多20分3. 研究成果积分1) 发表教育论文:每篇4分,最多20分2) 主持教育科研项目:每项10分,最多20分3) 著作出版:每本8分,最多16分4) 教育研究成果奖励:根据奖项等级评定,最多20分4. 学术活动积分1) 参加学术会议:每次2分,最多10分2) 主持学术讲座:每次3分,最多12分3) 参与学术研讨或工作坊:每次2分,最多8分5. 教务管理积分1) 任教务主任:10分2) 任年级主任:5分3) 参与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每次2分,最多10分第三章积分细则1. 积分统计周期为每三年一次。
2. 积分细则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统计和核算。
3. 积分细则的评定结果以学校教务处的评定报告为准。
4.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积分评定结果,进行评定,最终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等级。
第四章附则1.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细则。
2. 对于评定过程中的争议和异议,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和裁决。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处理。
以上即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的范文,仅供参考。
实际的细则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请广大教师们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二)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评定背景和目的在中学教师职称评定中,积分是评定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2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是指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根据一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定,以确定教师是否符合晋升职称的要求。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地区、学校、职称等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 专业教学技能(最多50分)- 教学质量:根据教学评估结果进行评分,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生综合评价、学生成绩等方面。
(最多30分)- 教学研究成果:根据教师的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论文、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评分。
(最多20分)2. 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最多30分)- 学科建设:根据教师在学科带头人、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贡献进行评分。
(最多15分)- 科研成果:根据教师在科研项目、科研论文、专著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评分。
(最多15分)3. 教育实践与社会服务(最多20分)-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根据教师在科技创新、成果产出、技术转化方面的工作贡献进行评分。
(最多10分)- 教育教学管理与社会服务:根据教师在学校或社会中承担的管理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分。
(最多10分)4. 师德品行与职业修养(最多10分)- 师德师风:根据教师的职业操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
(最多5分)- 其他综合因素:根据其他综合因素的评估,如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态度、自我提升等方面进行评分。
(最多5分)总分为100分,根据不同的评分段,可以确定教师是否符合晋升职称的要求。
不同地区、学校、职称等级可能会有不同的权重分配和评分标准,教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准备。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明确职称评聘的标准和程序,激励中学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学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职称评聘工作的目的是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中学教育的发展,提升中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详细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doc

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一、教令:每年记2分(以档案为准)。
二、任现职时间:每年记2分(以任职资格证为准),同级职称理顺之前每年记1分。
三、班主任工作:⑴任现职以来,在本校任班主任一年记2分。
⑵担任中层正职每年记2分,担任中层副职每年记1分。
⑶任现职以来未担任班主任工作二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担任班主任期间工作有明显失误,或非正常原因中途换人者,视为不胜任班主任工作,两年内不得申报。
四、论文积分:⑴省级一等奖以上每篇4分。
⑵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每篇3分。
⑶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每篇2分。
⑷市级三等奖或县级奖每篇1分。
⑸发表论文(正规学术杂志或教育类杂志)每篇5分。
⑹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记分。
五、著作:⑴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记6分。
⑵参编本专业全省通用教材且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记6分。
⑶参编本地区使用的培训教材或本校正式使用的校本教材,记5分。
⑷出版非本专业的著作记4分。
六、优质课:⑴省级一等奖以上,每次5分。
⑵省级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每次4分。
⑶市级二、三等奖或县级奖,每次3分。
⑷校级优质课每次3分。
⑸优质课辅导教师降低一档记分。
⑹同一课题的优质课不重复积分。
七、成果:获市厅级二等以上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每项记6分。
(限前7名)八、荣誉积分:⑴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综合先进,每次15分,单项先进每次12分。
部门表彰综合先进每次12分,单项先进每次10分。
⑵地市级政府表彰综合先进每次12分,单项先进每次10分。
地市级部门表彰综合先进,每次10分,单项先进每次7分。
⑶县级政府表彰综合先进每次10分,单项先进每次7分。
部门表彰综合先进每次7分,单项先进每次5分。
⑷校级综合先进每次5分,单项先进每次3分。
⑸“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为综合先进,其余均为单项先进。
盖政府公章或者业务部门公章加人事部门公章为政府表彰,否则为部门表彰。
九、学科竞赛辅导员积分:⑴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⑵省部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⑶地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⑷县级、校级1分十、奖励:⑴量化考核奖分:第一名奖15分,第2名奖14分,第3名奖13分,第四名奖12分,第5名奖11分,第6—10名奖10分,第11—20名奖7分,21名以后奖3分,最后三名不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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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计分标准及要求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从教师的综合表现、教育能力及实绩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共 150分,其中含特殊贡献附加分15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综合表现(34分)1、师德师风表现(8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勤于学习提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共事,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良好,表现突出的记8分;表现较好的记6分;表现一般的记4分;其它情况酌情记分。
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各种考试中违纪情节较轻的扣8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师德师风表现方面材料,在师德师风方面获县区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即可记8分。
考试违纪的查记载,以学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派出所等受理的为依据。
2、工作表现(10分)①、工作量(5分)工作热情高,教学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近4年内每年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的记5分;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要求的工作量的记4分;专业不对口,不满工作量的在3分及以下记分;所报材料反映的工作量达不到自述工作量的不记分。
②、出勤(5分)按规定出满勤的记5分;近2年请病假10-30天记3分;超过一个月的记0分;每请一天事假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0.2分;近2年内无故旷工一天的此项只记2分,无故旷工2天此项记1分,无故旷工3天的记0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
参评者应提供一期与教案时间一致的学校课程总表。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出勤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此处“专业对口”是指初级职称参评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或合格学历与现任教学科一致的情况。
“专业不对口”但取得市级以上“专业不对口(适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视为专业对口。
查学校记录和学校推荐打分记录。
3、综合业绩(16分)⑴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记4分;每获一个优秀加记2分。
⑵近四年内获学校、乡镇、区、市、省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记1、2、3、4、5分(多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表彰档次记分,各层次不叠加记分,但其相应最高级别若多次获奖,每多一次可加记0.5分。
同级其它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与教育教学有关的降等记分;不相关不记分)。
以上两项累记不超过16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
此处所述“表彰奖励”专指对个人工作全面肯定式表彰,如“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教育功臣”等,不含某项工作或工作的某方面的表彰。
表彰奖励原则上要有文件依据(复印件),获奖证书应出示原件。
没有找到文件依据的要说明表彰奖励出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查实有关情况,并做出结论。
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20分)1、教育工作(12分)⑴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和公民道德意识培养,教育理念新,教育方法科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能,全面发展学生,教育研究与实践有成效,得到乡镇(校)肯定的记2分,得到县区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肯定的记3分,得到市以上肯定的记4分;教育方法陈旧的在1分以下记分;教育方法不当的记零分。
此项最高记4分。
评分要求:审定申报材料中所述教育创新情况,着重从述职报告、教案、听课(评课)记录本、教育教学反思材料、总结材料和经验材料中寻找记分点,查有关证明材料及文件依据。
⑵近四年内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学校中层以上职务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3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普通学科教师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2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
担任班主任每年加记1分(在外县区担任版出任的必须提供学校证明和班主任手册原始材料);担任校长每年加记1分;副校长、中层正职每担任一年加记0.6分,中层副职教研组长每担任一年加记0.4分;此项最该分为8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教育方面材料,特别是转化学困生情况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
育人效果以学校提供的证明为基本依据,“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则应以获得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则应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
普通学科教师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需顶格加记3分的,则应以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依据。
以上两项可重叠记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2分。
2、教育实绩(8分) ⑴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坚持育人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社会反映好的记4分。
⑵近四年内所带班(或所领导的单位、部门)被评为乡镇(校)以上先进班级(集体)或教师本人二次以上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的记2分,评为县区级别先进班级(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区级别优秀班主任的记3分;评为市及以上级别先进班级(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市及以上级别优秀班主任的记4分。
班主任(或单位、部门)工作一般的记1分。
⑶所组织的班、团队(学校)活动有特色、有成效,教育经验材料获乡镇及以上级别交流介绍的记2分,获县区及以上级别交流介绍的记3-5分。
以上三项可重叠记分,但总分不超过8分。
评分要求:审定申报材料中所述教育实绩情况,查经验交流材料或表彰依据,要求应有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教学能力及实绩(64分)1、学历资历(19分) ①学历(3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记3分,专科学历记2分,全日制中专学历记1 分。
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取得对口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记2.5分。
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取得对口专业成人教育专科学历的记1.5分;取得对口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记2.5分;②资历(10分):参加教育工作10年以下的记5分;10—14年的记6分;15-19年的记7分;满20-25年的记8分,25年以上的记10分。
③普通话、信息技术、继续教育(6分):普通话达标记1分;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取得合格证的记1分,又取得信息技术工程发展测评证书的加记0.5分;继续教育培训(含公需科目)取得合格证书的记3分,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继续教育培训被评为优秀(市级以上)加记0.5分。
评分要求:审定相关材料。
此处“对口专业”相对第一学历专业而言,若取得的前期学历是没分专业的初等教育学历,则“对口专业”系指与初级职称参评学科一致的情况。
取得非“对口专业”成人教育提高学历的不做为学历记分依据。
2、教学工作(15分)⑴所提供的三年内一个学年的原始教案(电子教案必须要有教学后记),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如质如数的写好每一课时教案,且有下列八项内容:1、教学内容;2、教学目的要求;3、教学重难点;4、教学方法;5、教学过程;6、时量分配;7、板书设计;8、作业安排。
备课数量足够,设计科学,实用性强,有课改意识,无知识性错误,教学思路清晰的可记基本分5分。
未按要求写的教案没缺一个内容点扣0.5分。
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好地体现新课程理念,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创造性自制课件、教具,方法新颖灵活,具有示范性的可酌情加记1-4分;无知识性错误,基本达到正常教学需要的可在4分以下记分。
⑵所提供的近三年内一个学年不少于20节的原始听课(评课)记录本,有点评、有反思、有指导,体现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的可记2分。
⑶近四年内担任学科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教务主任等以上教学专业职务或兼职教研员的记2分。
⑷近四年内参加过县以上学科教学竞赛、命题、教辅资料编写等专业性工作或被聘任为县区级以上教师培训教员或市级以上远程教育培训辅导员(管理员)的记2分。
以上各项总记分不超过15分。
评分要求:审定相关材料,查证明、证件和文件依据。
教案备课数量严重不足或备课敷衍塞责或临时赶写教案的一律不记分,伪造教案的取消参评资格。
3、教学效果(20分) 近四年内所任教的班级(或管理的学校、部门)在各级各类考试考评中成绩比较突出,或者所任教学科全班学生整体成绩上升较快、教学效果好的,近四年高考、初中、小学六年级水平检测单科成绩及格率或优秀率名列全区前三名的分别按20/18/16分记分,一般的记14分,全区倒数第一名的记0分,倒数第二名记4分,倒数第三名记8分;肄业班(指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期末统一检测单科成绩及及格率或优秀率名列全区同类学校前三名的分别按20/18/16分记分,一般的记14分,全区倒数第一名的记0分,倒数第二名记4分,倒数第三名记8分,小学一、二年级乡镇排名在全乡镇同类学校比较,城区在本校同年级比较,排名前三名按20/18/16分记分,一般的记14分,排名倒数第一名的记0分,倒数第二名记4分,倒数第三名记8分,最后得分按四年八个学期平均值取分。
评分要求:审查成绩证明材料。
所任教的班级参加了学业水平考试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参照物,没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但有质量检测的以质量检测成绩为参照物,没有质量检测的则以全校性期末考试成绩为参照物。
“成绩比较突出”对学业水平考试和区域性质量检测而言是指超过全县区或检测区域平均成绩水平且应据全乡镇(校)的平均成绩前列;“教学成绩良好”则是指据全乡镇(校)中等偏上成绩水平。
“所任教学科全班学生整体成绩上升较快、教学效果良好”一般应在一定区域内比较,“教学效果比较明显”一般在校内比较。
4、教学实绩及课堂教学(10分)(1)教学实绩(6分)近四年内参加本学科教学竞赛(教学基本功比武),或者培训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乡镇(校)、县区、市、省、国家级奖励的分别记1、2、3、4、5分;在县区、市、省、国家级教师培训中评为优秀学员的分别记1、2、3、4分;获县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称号的分别记3、4、5分;获市级骨干教师、名师的分别记4、5、6分。
(2)课堂教学(4分)能独立把握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准确的传授知识和推荐参加校以上示范性公开课或校以上教学比武获奖的记4分;基本上能把握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记3分;课堂教学中有严重知识性错误的不记分。
(各项可重叠记分但不得超过10分)评分要求:审定相关材料,查证件原件(“学生竞赛”获奖可用复印件)。
“学科教学竞赛”“学生竞赛”获奖、培训中评为优秀学员和荣获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称号均要有文件依据(复印件),没有文件依据但说明了出处的(包括时间地点等要素),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查实情况,做出结论。
四、教研能力及实绩(17分)1、教学研究(3分)⑴近四年内主持国家级课题研究的记3分,省级课题研究的记2分,市级课题研究的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