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服务指南

盐城市大丰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服务指南
一、许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等。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需要属地村(居)、镇(区、街道)、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信用承诺书。
3.申请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
4.国家或集体水域佐证(土地承包合同,海域范围内的须提供海域使用证)。
5.养殖水域界至2图(测绘机构出具)o
6.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善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
7.以下为补充材料:
(1)大棚养殖需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2)南美白对虾、泥瞅和黑鱼养殖需提供:
有凿井取水的提供水利局许可批复。
养殖废水排放检测报告(以海水排放标准SC/T9103-2007.淡水排放标准SC/T9101-2007和农田水质灌溉标准GB5084-2005为审核依据)
Ξ^办理途径:
1,窗口受理。
2.在线办理: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大丰区版块,选择“行政事项权力清单”中的农业农村局“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事项进行在线申报。
链接地址:()
3.办理流程:受理一镇(区、街道)现场审查-区级核查一公示一发证
4.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特种养殖证申请办理流程

特种养殖证申请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1、使用的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
2、提交的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3、使用的水域、滩涂无权属争议。
二、办理材料
1、养殖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组织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
3、具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水域、滩涂界至图一式三份(个人申请使用水域、滩涂面积在3公顷以下的,可以用手工绘制图)。
4、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承包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出示原件)。
5、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合同(通过受让或租赁取得水域滩涂使用权从事养殖生产的)。
6、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新申请)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新申请)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申请⼈有合法的居民⾝份证(⼆)优先安排当地渔业⽣产者(三)有合理的养殖规划(四)申请⽔域没有任何争议⼆、办理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A4纸,⼿写材料应当字迹⼯整、清晰,复印件申请⼈均应签名、复印清晰、⼤⼩与原件相符纸质申请材料采⽤A4纸,⼿写材料应当字迹⼯整、清晰,复印件申请⼈均应签名、复印清晰、⼤⼩与原件相符纸质申请材料采⽤A4纸,⼿写材料应当字迹⼯整、清晰,复印件申请⼈均应签名、复印清晰、⼤⼩与原件相符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肇庆德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员对材料进⾏预审,在2个⼯作⽇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预受理后,申请⼈按约定⽅式⾃⾏或邮寄向⾏政服务中⼼综合服务窗⼝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员当场与⽹上电⼦材料审核⽆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5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作⽇内向申请⼈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按约定的⽅式通过⾏政服务中⼼领证窗⼝或以邮寄的⽅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向⾏政服务中⼼综合服务窗⼝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

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一、引言滩涂养殖是指在潮间带滩涂上进行的一种养殖方式,利用滩涂资源养殖海产品。
滩涂养殖具有环境友好、资源丰富等特点,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追捧。
本文将详细探讨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相关内容。
二、滩涂养殖的概述滩涂养殖是指利用滩涂资源进行养殖的一种方式。
滩涂是指潮间带的河口、海湾等地区,在潮汐作用下,水位会有周期性的升降,形成了一块块的湿润土地。
滩涂养殖是在这些滩涂上进行的一种养殖方式,可以养殖贝类、海藻等海产品。
三、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必要性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 资源丰富滩涂资源丰富,养殖潜力巨大。
滩涂养殖可以充分利用滩涂资源,提高养殖效益。
2. 环境友好滩涂养殖是一种相对环境友好的养殖方式。
滩涂具有自然的水循环系统,可以有效净化水质,减少养殖过程中的污染。
3. 就业机会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稳定的就业来源。
四、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条件和程序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1. 条件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相关的养殖技术和经验;•具备相应的资金投入能力;•具备滩涂养殖所需的场地和设施。
2. 程序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程序如下:•编制养殖项目计划书,包括养殖品种、规模、投资等内容;•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养殖计划书、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评估,确定是否批准申请;•如获得批准,个人可正式开始滩涂养殖。
五、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的风险和挑战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
1. 自然环境因素滩涂养殖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海洋气候变化、水质变化等,可能对养殖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2. 养殖技术和管理个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需要具备一定的养殖技术和管理能力,否则可能面临养殖效果不佳的情况。
3. 市场风险滩涂养殖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可能对个人养殖者造成一定的风险。
水域滩涂养殖证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流程:
1、先确定养殖场地址去不同的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找到“水产畜牧”窗口,填写申请登记表,并领取一套审批细则和2张申请表格(申请表、出售证明表);
2、填写完申请表后需要先去当地居委会盖章;
3、在区水产畜牧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在申请表上盖章,然递交全部材料,签字。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材料:
1、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复印件;
3、水生野生动物出售证明;
4、出售方驯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要遗漏最后一页的年审);
5、出售方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站在养殖场外全景照(楼房或养殖场门口,最好有门牌号),站在场内三个角度各一张,共四张照片排成一版(A4纸高质量彩印);
7、养殖场用地证明(房产证以及房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租赁需另加租赁合同一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申请审批服务指南
一、服务事项: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二、审批机关: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四、审批条件:
1、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
2、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3、无权属争议。
五、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个人身份或企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3、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
4、土地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5、水域界至图一式四份
6、环境保护备案材料。
六、办理程序:
申请→踏勘→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发证→登记造册管理
七、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八、收费管理:不收
九、办事结果:
1、对批准审批核发证书的办理登记完毕后,告知申办人领证;
2、对不予批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办人。
十、咨询办法: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养殖科(电话:23332656)十一、投诉渠道: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电话:23328807)。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
一、资质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滩涂养殖经营者;
2、提供申请滩涂养殖证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3、建立与滩涂养殖活动相适应的科学管理组织体系;
4、滩涂养殖负责人应具备一定养殖经验,并具备滩涂养殖管理实施资质、及相关职
业资格考试通过证书;
5、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书面讲义,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
6、实行现代化的生产经营,具备完善的销售经营控制体系,确保货物质量和市场营
销的可追溯性;
7、具备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检查记录,保证滩涂养殖场养殖设施设备以及养
殖环境符合国家规定;
8、所申请办理的滩涂养殖证涉及具体渔政工作,须取得对应省市县政府法规和政策
许可;
9、需具备水资源环境所要求的有关资质条件。
二、办证条件
1、在本级渔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经营滩涂养殖的申请人,应当首先向本级渔政部门提
出养殖证申请;
2、申请人应提供其注册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章程、经营许可证(权)、营业
执照、渔政许可证以及申请人自身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3、经本级渔政部门审查同意,签发滩涂养殖证;
4、渔政部门应当对养殖证持有人实施监督;
5、滩涂养殖证使用期满,原办理的渔政部门应收回;
6、若影响滩涂养殖证管理秩序,影响滩涂养殖证有效性,渔政部门有权解除养殖证。
三、其他条件
1、在申请养殖证的过程中,接受渔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申请滩涂养殖证的有效期以及滩涂养殖证的变更、延长等,应及时报渔政部门审批;
4、滩涂养殖发生异常现象,持有人必须报请渔政部门处理。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域滩涂养殖活动,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域滩涂的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第二章水域滩涂定义第三条水域滩涂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供水产养殖利用的水体及其周边滩涂,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海湾、滩涂等。
第三章养殖权确认第四条养殖权是指养殖者在指定水域滩涂范围内进行水产养殖的权利。
养殖权的确认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申请条件第五条申请养殖权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养殖技术和管理能力;申请人应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条件;申请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水产养殖法律法规。
第五章申请材料第六条申请养殖权应提交以下材料:养殖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资质证明;养殖技术和管理能力证明;资金和设备条件证明;养殖规划和环境保护措施;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第六章审查与公示第七条申请材料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审查合格的,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第七章养殖证核发第八条经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养殖证。
养殖证是养殖者合法养殖的凭证。
第八章登记簿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养殖登记簿,对养殖权的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九章优先安排条件第十条在养殖权分配中,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有利于水域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提高居民收入的;具备先进养殖技术和良好管理能力的。
第十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农业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四条本办法与之前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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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
现如今,滩涂养殖活动已经成为一项对海洋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行业。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确保滩涂养殖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国家海洋局颁布实施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养殖证申请资格。
滩涂养殖活动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备开展水域滩涂养殖活动的必要条件,如水域利用权和滩涂具备合法权利证明;
3.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员保证安全、合法有序开展滩涂养殖活动;
4.守有关滩涂养殖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5.有完善的滩涂养殖计划和施工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滩涂养殖标准和要求。
二、养殖证申请材料。
滩涂殖证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涂养殖活动项目申请表;
2.涂养殖活动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措施提交书;
3.涂养殖许可证;
4.涂养殖活动运营责任人员任职资质和工作简历;
5. 涂养殖计划相关详细资料;
6.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三、养殖证办理流程。
1.请提交。
滩涂养殖证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送交国家海洋局位于当地受理的海洋行政机关;
2.料审查。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移交国家海洋局受理;
3.请审批。
国家海洋局将严格按照《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由国家海洋局颁发滩涂养殖证书;
4.请领取。
申请人须在国家海洋局发布滩涂养殖证前,将滩涂养殖证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海洋局签收;
5.涂养殖证使用。
申请人须按照《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的规定,正确使用滩涂养殖证,确保安全有序的开展滩涂养殖活动。
四、解除滩涂养殖证条件。
在滩涂养殖活动开展过程中,申请人仍应遵守以下规定:
1.须按照《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的规定执行;
2.果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3.涂养殖活动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
4.守有关滩涂养殖活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其他滩涂养殖活动开展;
5.结束滩涂养殖活动之前,清理滩涂养殖渣滓;
6.在滩涂养殖活动结束后,滩涂仍保留有滩涂养殖活动大棚、护堤和滩涂养殖灌溉管道等设施,应移交国家海洋局受理以及政府当地
科技部门受理。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出台以来,一方面大力促进滩涂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维护了海洋资源的安全,保护了海洋环境。
伴随我国滩涂养殖业的发展,滩涂养殖活动的安全合法开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本条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本条件规定办理滩涂养殖证,以保证滩涂养殖活动的安全合法开展,促进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