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模板】

附件1: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灵台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2
2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说明
B12 C2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 课业负担 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分)
2
1.强迫学生参加兴趣特长活动的扣1分;2.学校利用节假日 补课扣1分;3.有滥订滥发教辅材料现象的各扣1分;4完成 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有违反省上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B14 教育教学 C27.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生行为规范 质量 合格率达到98%以上。 (6分)
2
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未达到98%以上酌情扣1-2分.
C28.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小学、初中 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8%以上。
2
1.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 作不到位扣1分;2.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不达标 各扣0.5分。 1.无维稳长效机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扣1分;2.学校周边 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稳定因素酌情扣1分,3.近三年学校有重 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B15 C29.校园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治理、校车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3分) 学校安全有保障。
3
4
4
4
1.未落实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扣2分;2.未制定向农村薄弱学 校倾斜政策扣1分,3.未落实倾斜政策扣1分。
5
1.未按编制配齐中小学教师扣2分;2.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 校际间师生比较差距较大扣1-2分;3.存在专任教师比例不 达标学校扣1分。4.高职称、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配置明显 不均衡扣1分。
5
1.县域内学校学科教师配备不合理视情况扣1-3分;2.校际 间教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不均衡扣1-2分。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体质健康
(4分)
1.保证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8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分)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常见病发病率低于2%,近视眼发病率低于4%。(2分)
查阅相关文件
查阅学籍
A项目名称
B评估分类
C分项指标
D评分细则(赋分)
核查办法
得分
义务教育学
校(小学)标准化建设
2.班子成员有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制度。(2分)
3.有县级以上教育科研立项课题。(1分)
4.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实行民主决策。(1分)
查阅相关制度
查阅档案资料
查看听课笔记
教师队伍
(5分)
1.按核定编制配齐人员,其中35岁以下占1/3,无结构性缺编情况。(1分)
2.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
3.所有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1分)
4.三年内教师交流率达到10%。(5分)
5.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3分)
6.按省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课时。(2分)
查阅文件
查阅人事档案
走访
校长队伍
(10分)
1.所有校长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2分)
2.三年内校长交流率达到50%。(5分)
3.按省要求完成校长培训规定的课时。(3分)
3.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学校无选拔性招生考试。(2分)
4.无集体补课,无乱收费行为。(2分)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将学生按学习成绩排队。(1分)
6.定期开展县域内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并及时反馈指导。
(1分)
7.班额45人,农村小学可30人。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1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政府提供的为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9年免费教育,是培养人才、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教育阶段。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级政府需要进行督导评估,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质教育的公平获得。
下面将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强化政府责任为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因此,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界定政府的责任,并对其进行监督。
政府应确保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包括教师配备、教育设施建设等。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控和管理,防止资源的不平衡分配。
二、建立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校建设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细节内容。
同时,评估指标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促进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完善评估方法督导评估的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既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又兼顾统计数据的客观性。
督导评估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分析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需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和与学校、教师、家长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
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评估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政府还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沟通机制等方式,与学校和家长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督导评估的结果不仅仅是为了了解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更重要的是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和进一步发展。
政府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弥补教育差距。
同时,评估的结果还可作为学校建设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依据,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政府责任、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并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依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督导评估暂行方法>》(教督〔201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1号)以及《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进展差不多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素养教育为主题,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推动县级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均衡进展职责为核心,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逐步消除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真正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上来。
二、差不多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
将督导评估的实施、督导信息的公开、督导结果的公示等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确保督导的公平公正性。
坚持督导评估活动参与的多元性和广泛性,扩大督导评估的社会阻碍力。
组织开展公众中意度调查,体现督导评估的阳光透明。
1 / 1(二)注重实效原则。
依照我省实际,围绕义务教育均衡进展中的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治理以及均衡差异程度等方面,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评估细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引领和督促提升作用,大力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
(三)创新方法原则。
依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紧扣“均衡”和“进展”两大主题,建立“差不多办学要求达标情况认定+校际均衡差异系数测算+工作推进状况考核评分+公众中意度调查”的“四位一体”督导评估方法。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动态跟踪监测并重,实事求是地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状况进行督导评估。
三、工作要点(一)差不多办学要求达标情况认定。
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督导评估差不多办学要求达标情况的认定实行综合评分,总分在85分以上的学校为差不多办学要求达标学校。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一、引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下,辽宁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的发展,并通过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督导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和指导。
2.原则:本督导评估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遵循公正、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
三、评估指标1.基础教育资源a.学生数量:统计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总数量及年度增长情况。
b.教育经费:调研各县上年度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教育捐赠等。
c.师资情况:统计各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数量和教师编制情况。
d.教育设施:考察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情况。
2.教育质量与均衡发展a.教育质量评估:考核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包括学业成绩、教师教育水平、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
b.均衡发展评估:检查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资源配置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3.教育管理a.教育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各县对国家和省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课程改革、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估等。
b.教育机构管理情况:考察各县教育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督导评估流程1.督导组成:根据需要组建督导组,包括教育专家、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等。
2.督导方式: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问卷、文件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估工作。
3.评估报告:督导组将根据实地调研及相关材料,编制评估报告,对各县(市、区)的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以上两项,缺一项扣1分。
(市、县区)政府
B2.“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形成。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社居委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2分)。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1.有县级政府制定的关于义务教育工作职责分解文件的,得1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方法及细则
责任单位
A1.组织领导
(10分)
B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效果明显(2分)。
听取汇报,查阅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1.有县级政府出台的“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或在全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有教育内容的,得1分。
查阅相关文件、档案资料。
1.小学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5%的,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分,扣完为止。
2.初中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5%,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分,扣完为止。
教育(体育)局、卫生局、义务教育学校
B2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效减轻(4分)。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访谈学生、问卷调查等。
以上三项,缺一项扣2分。
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编办、义务教育学校
B1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按省核定编制足额配备,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3分)。体育教师按规定配齐,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基本满足教学要求(4分)。
查阅有关文件、教职工名册,实地验证。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推动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解决城乡、区域之间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督导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
三、督导目标1.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评估,确保所有学生均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减少城乡之间和学校间的差距。
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通过评估,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动,提升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3.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督导内容1.学校基础设施。
评估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确保学生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2.教师队伍。
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情况,包括师资力量、入职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确保学校有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
3.教育经费。
评估学校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确保教育经费合理使用,确保学校的教育经费不因地域差异而存在较大差距。
4.教育质量。
评估学校的学生素质、教育教学、教学质量等方面情况,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能达到一定的标准。
5.家校合作。
评估学校与家长的互动情况,确保家长能积极参与学校教育,促进家校共同育人。
五、督导评估方法1.抽样调研。
根据统计学原理,从全省县级行政区域中抽取一定数量的学校进行调研,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2.资料分析。
通过收集学校的相关资料,对学校的基础设施、教师队伍、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家校合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
3.实地考察。
对选定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学校师生进行交流,收集更全面的信息。
4.综合评估。
结合抽样调研、资料分析和实地考察的结果,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得出评估结果。
六、督导评估结果1.根据评估结果,对学校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2.对于被评为较差等级的学校,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对于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保持优势和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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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课程开设
• 开设信息技术课程。 • 信息技术课程由专业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 上机时间达到新课标要求。
义务教育——环境建设
• 实现教室班班通,每个普通教室配有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 影机+ 电子白板或计算机+投影机+投影幕等或计算机+60 英寸以 上平板电 视机等)。班班具备电视节目接收、课件播放、网络浏览功能。
• 将教师的信息化素养要求纳入到教师个人专业化 发展评价体 系。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 学校每年有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 • 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落实到位。
义务教育——管理制度
• 学校有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安全规章 制度。
• 学校成立信息化工作小组。初中专兼职 4-6 人;小学专兼职3-5 人;专职人员逐步具备 教育技术合格学历;中级职称以上人 数不 低于 ½;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上。 • 普通和专用教室信息技术设施平均周使用时数达
到周学时的50%以上。 • 教师能够应用网络进行集体电子备课、教研。 • 教师能够快速检索网络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在课
堂中熟练应用 信息化资源进行教学。 • 每位教师每学期撰写整合教学设计方案 2 篇以上。 • 每学年至少有 2 名教师参加县(区)级以上的信
• 计算机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 109 ㎡,超过 24 班建 2 套;生机比为 7∶1。师机比为 1∶1。
• 多媒体录播教室:摄录、编辑、播放等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功能完备; 视频清晰,录制及网络直播采用互联网主流视频格式,能够 直接播放。
• 建立音像教材资料制作室(如数字视音频编辑室)。 • 有学校网站,发布学校信息和校务公告。每个班级和教研组有主页或
义务教育——资源建设
• 通过使用教学软件,实现教师备课、教学、答疑, 学生自主学习、提交作业、考试评价等功。
• 有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实现基于网络的教学管 理、教务管理、课程管理、学生管理、行政后勤 管理等功能。
• 有学校自主开发的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与上级教 育资源库互联。校本资源不少于 1000G。
• 学校管理者有较强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力,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县以上教育信息化相关培训与学习,达到《中小学教师 教育技 术能力标准(试行)·管理人员》要求。
• 学校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承担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技术服务 工 作,逐步达到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或计算机)等相 关专业大 专以上学历。
• 各学科教师全员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 行)·教学人员》培训。90%以上教师取得国家教育技术 能力教学人员合格证书。%以上教育技术人员通过技术 人员初级考试,30%通过中级考核。
博客,实现教师、学生、家长的 三方网上互动。有学生自建的跨学科 的班级学习型主题网页。 • 各类信息化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 95%以上。 • 卫星接收室:基础设备、专业设备(卫星信号接收、卫星数据处理接 收、卫 星数字电视收视)等基本齐全,功能完备。注:可不设单独教 室,设备放在计算机辅房内。 • 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接入传输速率不低于 10M。网络到桌面传输速率 不低于 100M,网络信息点覆盖全校所有 场所。 • 网络控制室:.使用面积 32 ㎡;配有空调,设备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装备符 合《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相关要求。
• 学校有激励教师参与校级以上的教育技术 课题研究的机制。
• 学校开展教育技术相关课题研究,每学年 开展实践研究至少 1次。
• 有改革经验、科研论文在县级以上的报刊 杂志、教育网站上发 表,或在同级竞赛中 获奖。
二、学 前 教 育
硬环境
软环境
学前教育——硬环境
•
幼儿园每班 1 台计算机
•
标准化幼儿园能通过宽带方式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教育信息化内容汇编
千山区教育信息中心 袁 仲云
序言
• 本片就《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中 有关教育信息化方面的相应内容,分别从 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及教师进 修学校等四个部分进行了汇总,以便各级 各类教育查阅方便。
三、高 中 教 育
科研成果 学生能力 教师能力 队伍建设 资源建设 环境建设 教学工作 学校管理 课程开设 管理制度 经费保障 领导重视
息化活动。
义务教育——学生能力
• 每学年组织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与安全教育 至少 1 次。
• 学生开展常规性的信息技术课外活动(如 电脑机器人小组、电 脑制作活动小组)。
• 每个学生都能围绕相关主题收集资源并制 作电子作品。
• 学生积极参加各级信息技术比赛活动,每 学年有学生获县级及 以上奖励。
义务教育——科研成果
•
•
上网并能够下载资源
学前教育——软环境
• 成立信息化工作小组,专兼职 2-3 人,专 职人员逐步具备教育技术合格学历,中级 职称以上人数不低于 1/2,相 关人员持证上 岗。
• 90%以上专任教师取得国家教育技术能力 教学人员合格证书,其中 1 人以上取得技 术人员合格证书。
• 能开展网络研训活动。
总目录
义务 教育
学前 教育
高中 教育
进修 学校
一、义 务 教 育
• 科研成果 • 学生能力 • 教师能力 • 队伍建设 • 资源建设 • 环境建设 • 课程开设 • 管理制度 • 经费保障 • 领导重视
义务教育——领导重视
• 有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学年召开 2 次以上会议, 有规划方案。
• 学校把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 软件资源保证所有教师正常使用,每学期整理更 新教学资源 至少一次。
• 学科电子音像教材与学科文字教材配套,总量不 少于 500 小 时。学科资源三年内补充更新率(三 年内新增资源/所有资源 100% 的数量)达到 15%,满足学科教师正常使用。
• 订阅三种以上的现代教育技术书籍和报刊。
义务教育——队伍建设
• 学校主要学科教研组具有 1-2 名教育技术骨干教师。 • 骨干教师能够组织本校教师开展教育技术校本研修(包括
网络 教研),每学期活动不少于 2 次,有记录、有成果, 形成制度。
义务教育——教师能力
•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学科覆盖率达到 100%。 • 每周运用信息技术整合教学的学科数达到 6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