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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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一、报送政务信息的奖励。

凡被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简报、网站采用的政务信息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信息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凡被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职能部门简报、网站采用的政务信息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综合信息每条奖励供稿人100元人民币,标题信息每条奖励供稿人60元人民币;凡被本局或市直有关部门的简报、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信息奖励供稿人20元人民币。

每条政务信息奖励采取按最高标准一次性奖励的办法实施。

二、宣传报道的奖励。

凡被中央主流新闻(主流新闻媒体系指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500元人民币;凡被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和国家级专业报刊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凡被市级媒体和省级专业报刊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100元人民币。

宣传报道稿件包括图片新闻。

凡调研文章被报刊采用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每篇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

三、报送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惩戒。

在政务信息报送、集用和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表规划宣传稿件综合得分排名“未位”的科室、分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并取消评优资格,对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

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

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

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简介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是指科技局为了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改善和完善技术信息报送、奖励申报等方面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科技局推进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措施,是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的重要保障。

目的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科技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完善技术信息报送及奖励申报流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信息报送报送内容科技局要求科技人员在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技术信息提交给科技局,可提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研究进展、论文成果、专利申报等。

报送流程科技人员在完成相关的研究或开发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技术信息提交至科技局。

科技局将在接收到一个技术信息报送的申请后,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报送意见。

奖励考评奖励种类科技局对于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和贡献,会对其进行奖励,奖励种类一般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科研经费、科技成果推广补助等。

奖励申报科技人员有资格申报奖励,在报送科技信息的同时,顺便表明对于自己所提交的技术信息希望获得的奖励种类,科技局会在评估审核科技成果的同时考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

考评标准科技局对于奖励的评估有一套考评标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的技术信息的创新度、技术实用价值、论文成果发表的数量质量、专利申报数量、成果转化的效益等。

在这些标准的基础上,科技局会为符合标准的科技人员进行奖励。

结语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是科技工作者奋力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向全社会展示科技成果的良好机制。

该制度对于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科技重于创新、创新重于奖励,通过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能够更好的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增强创新意识,促进科技结果的形成和发展。

县市信息报送奖罚制度

县市信息报送奖罚制度

县市信息报送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县市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县市信息报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机制1. 定期评选“信息报送优秀单位”和“信息报送先进个人”,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 对于报送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纳并产生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给予报送单位和个人额外奖励。

3. 对于连续三个月信息报送无差错的单位,给予“信息报送无差错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

三、惩罚机制1. 对于迟报、漏报、误报信息的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2. 同一单位若一年内累计三次迟报、漏报、误报,除警告外,还将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3. 对于故意报送虚假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取消奖励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送要求1.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收集和上报。

2. 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3. 信息报送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监督与执行1. 成立信息报送监督小组,负责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小组定期公布信息报送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3. 本制度由县市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附则1. 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制度发布后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奖罚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信息报送奖罚制度

信息报送奖罚制度

信息报送奖罚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信息报送人员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的相关人员。

三、报送原则1. 及时性:信息报送应及时,不得无故拖延。

2. 准确性: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可靠,不得报送虚假信息。

3. 完整性:报送的信息应全面,不得遗漏关键信息。

四、奖励机制1. 定期评选“信息报送之星”,对于报送信息质量高、及时性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提供关键信息,为公司决策或危机处理提供重要支持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3. 年终奖中,将信息报送工作的表现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五、惩罚机制1. 迟报: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信息的员工,根据迟报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误报:对于报送错误信息,造成一定影响的员工,根据情况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

3. 漏报:对于应报未报或故意隐瞒信息的员工,根据情况严重性,给予记过或降职等处罚。

六、报送流程1. 明确报送渠道和方式,确保信息报送的畅通。

2. 设立信息报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信息报送工作。

3. 定期对信息报送流程进行检查和优化。

七、培训与指导1. 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报送相关的培训,提高其报送能力和意识。

2. 对于新员工,进行岗前信息报送流程和规范的培训。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变更,将及时修订。

九、生效与修订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和更新。

宣传信息奖励制度1

宣传信息奖励制度1

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1、信息工作要以准确、迅速、全面、效率为指导原则,通过各个环节的有效运转,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相互密切联系的工作系统,全面服务,实事求是,实现信息功能的最优化.
2、将宣传报道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每个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信息任务,每个干部职工要积极撰写稿件,踊跃投稿。

3、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宣传报道稿件的真实性负责,涉及政策性、全局性或重要工作内容的,由中心主要领导签发。

4、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个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稿费年底一次性奖励兑现。

5、奖励办法:中央级:每篇信息、消息及新闻稿件奖励300元;省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市级:信息、新闻
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县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

6、此制度直接与奖金福利挂钩。

另外,对未完成任务的科室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制度法规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制度法规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制度法规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制度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1. 考核目的: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高效、准确和及时;
2. 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

二、考核内容:
根据信息报送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报送频率和时限:考核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报送频率和时限提供信息;
2. 报送内容:考核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内容报送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报送方式:考核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方式报送信息,如电子邮件、系统登录等;
4. 报送质量:考核单位应确保报送信息的质量,如数据准确性、格式规范等;
5. 报送事项:考核单位应按照规定的事项报送信息,如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反馈等。

三、考核主体和责任:
1. 考核主体: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主体一般为上级单位或专门考核机构;
2. 考核责任:被考核单位应对自己负责的信息报送工作承担责任,确保按照规定履行报送职责。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 考核方式:考核可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线上评估等方式;
2.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包括考核通知、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反馈和整改措施等环节。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
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可以给出优秀、合格、待改进等不同等级的考核结果;
2. 奖惩措施: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可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单位可以给予警告或处罚。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制度法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不同机构和行业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信息报送奖励办法第一篇:信息报送奖励办法信息报送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乡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瓷乡形象,按照县委、政府两办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动态考核奖惩,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重点做到“五个突出”:突出全县排名靠前目标,突出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突出报送问题建议类、专题调研类信息,突出提高信息的采用率和批示率,突出动态考核奖惩。

1、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科学分析提炼,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动态信息及调研信息。

2、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做到无迟报、漏报、误报信息等情况。

3、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排名靠前目标,全乡干部职工均可作为信息报送员,一律适用信息报送奖励办法,各个口子报送各类信息须先交党政办主任尧培清同志审核,经审核许可后,由办公室负责分类报送, 并通报信息报送及被采用情况,每月抄报书记、乡长审阅。

各个口子力争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至少报送5条到县委、政府两办。

二、奖励标准(一)、报刊用稿1、国家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500元。

2、省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300元。

3、市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200元。

(二)、采用信息1、政务采用每篇奖励50元。

2、组工采用每篇奖励50元。

3、新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督查、黎河专刊等各类动态信息每篇奖励50元。

三、兑现依据:办公室每季度将信息采用情况抄报书记、乡长审阅, 书记、乡长签字后由乡财政所负责制表,并参照此奖励办法执行,进行现金奖励。

四、本办法由乡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2年1月30日起开始实施。

乡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第二篇: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沙党发[2010]01号沙厂乡信息工作激励办法为加强对我乡各项工作的宣报道力度,提高广大通讯员写稿、投稿的积极性,激励乡广大通讯员涌跃投稿,促进我乡新闻通讯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反映各项工作开展动态,推介各条战线取得的新成绩、典型经验及工作做法,推介我乡自然资源、人文优势、民族特色,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全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学院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学院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学院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与内容凡正面宣传报道或报送的我院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反映我院教学、科研成果、内部管理、社会服务、改革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等方面的作品(文章、图片)或信息,一经宣传媒体或上级部门采用,一律给予奖励。

二、奖励办法1、作品或信息发送前,撰稿人应确保作品或信息内容真实无误,并将作品或信息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如因作品或信息失实,并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作品或信息采用后,请携带采用通知单及原件,及时到党委宣传部办理核实、登记及奖励手续。

一篇作品或一条信息,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一稿多用的作品或信息,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标准(一)宣传报道类根据版面、字数、时间长短等不同情况给予以下相应奖励:1、在中央级媒体(包含报刊类、电视类、广播类、网络类,以下同)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1000元;2、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500元;3、在市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篇奖励50—200元;4、在上述媒体头版头条发表的,加倍奖励。

(二)信息类1、被泰州市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2、被江苏省农委、农科院、教育厅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3、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教育部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4、被中央、国务院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5、领导批示:厅(委)、省或国家部委、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奖励500元、2000元、5000元。

(三)院报1、每千字稿酬40元;通讯、特写、专访等稿件每千字50元。

2、简讯稿每篇20元。

3、摄影、书法作品每幅20元。

4、每期每版的编辑和版面设计费150元;校对、终审每期300元。

四、附则1、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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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乡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瓷乡形象,按照县委、政府两办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动态考核奖惩,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重点做到“五个突出”:突出全县排名靠前目标,突出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突出报送问题建议类、专题调研类信息,突出提高信息的采用率和批示率,突出动态考核奖惩。

1、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科学分析提炼,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动态信息及调研信息。

2、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做到无迟报、漏报、误报信息等情况。

3、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排名靠前目标,全乡干部职工均可作为信息报送员,一律适用信息报送奖励办法,各个口子报送各类信息须先交党政办主任尧培清同志审核,经审核许可后,由办公室负责分类报送, 并通报信息报送及被采用情况,每月抄报书记、乡长审阅。

各个口子力争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至少报送5条到县委、政府两办。

二、奖励标准
(一)、报刊用稿
1、国家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500元。

2、省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300元。

3、市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200元。

(二)、采用信息
1、政务采用每篇奖励50元。

2、组工采用每篇奖励50元。

3、新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督查、黎河专刊等各类动态信息每篇奖励50元。

三、兑现依据:办公室每季度将信息采用情况抄报书记、乡长审阅, 书记、乡长签字后由乡财政所负责制表,并参照此奖励办法执行,进行现金奖励。

四、本办法由乡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2年1月30日起开始实施。

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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