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付费”相关科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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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2023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2023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2023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范围内的所有患者,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

三、管理原则
1.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原则,患者可以先行接受诊疗,后续一次性结算费用。

2. 患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适的诊疗方案。

3. 合法合规,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四、管理规定
1. 患者就诊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等)进行身份验证。

2. 患者应遵守医院的诊疗流程,配合医生的诊疗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病史信息。

3.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费用结算准确无误。

4. 医院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告知患者诊疗方案、费用等情况。

5. 患者应按时缴纳医疗费用,如有困难,可以向医院申请缓缴或分期付款。

6.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五、监督与考核
1. 医院应定期对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患者对于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满意度应纳入医院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先诊疗后付费科室规章制度

先诊疗后付费科室规章制度

先诊疗后付费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诊疗行为,保护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先诊疗后付费科室,包括医院内的各个诊疗科室。

第三条先诊疗后付费科室是指患者在得到诊疗服务后再进行费用结算的科室,患者可在医院内签约医生预约诊疗服务,然后在完成诊疗后结算费用。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诊疗服务第五条先诊疗后付费科室应当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对待患者的每一个诊疗需求,确保诊疗质量。

第七条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医务人员详细说明诊疗方案,包括费用明细等信息。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减少医疗风险。

第九条患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医务人员提供的诊疗服务,有权要求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有关资质。

第三章费用结算第十条先诊疗后付费科室应当设立专门的费用结算窗口,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一条患者在完成诊疗后,应及时到费用结算窗口进行费用结算,如有疑问可要求详细解释。

第十二条医疗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得强制患者购买不必要的药品或检查项目。

第十三条患者应当如实向医院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社会保障信息,以便医院进行费用结算。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费用结算制度,确保费用结算准确、规范。

第四章医患关系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患者应当尊重医务人员的医疗权威,听从医务人员的建议和指导,配合完成诊疗服务。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医患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先诊疗后付费科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合法规范。

第十九条医院内部应当建立诊疗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严格监督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第二十条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有异议,可向医院投诉,医院应及时处理。

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工作机制和工作管理制度

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工作机制和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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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 保障水平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 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PART FOUR
优化挂号流程,提高挂号效率 强化医生诊疗规范,提高诊疗质量 完善结算流程,实现快速结算 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高诊疗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 优化诊疗流程,减少患者等待时间和就诊环节 探索线上诊疗服务模式,方便患者随时随地接受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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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 确保其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 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定期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先诊疗后结算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确保其符合医疗行业标准和患者需求。
收集反馈和建议: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反馈和建议,以便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以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
监督和考核:对改进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改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汇报人: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执行能力。 定期评估和调整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管理制度的优化和提升。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先诊疗 后结算工作制度的执行。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及 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机制能够更好地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 服务的整体效益。
增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机制能够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减少医 疗纠纷和投诉。

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一、服务对象和实施范围根据新卫医发[2018]50号《关于贯彻落实新政办发[2018]62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明确己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自由职业者参加医疗保险),且在地(州、市)、县(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需住院诊疗的农村户籍人员(含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等)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二、工作流程1、符合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条件的农村户籍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交纳住院押金。

患者确定住院治疗后,持住院预约单办理住院手续,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协议办理入院,需将社会保障卡原件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留存。

2、设立农村户籍办理入院、出院结算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3、有效规避欠费风险。

符合条件的住院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医疗费用,合理医疗,按规定使用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和治疗,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降低欠费风险。

三、建立诚信信息化管理。

建立医疗服务与社会诚信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个人就诊诚信系统,及时与医疗保险部门报告参保患者缴费情况,确保患者自觉付费。

对恶意欠费、社会诚信等级过低的患者,将其列入社会诚信不良记录“黑名单”以后在我院就诊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问题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医院门急诊“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先诊疗、后付费”,是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过程中,先接受诊疗服务,最后统一支付费用的就医模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急诊所有患者。

第四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确保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诊疗服务第五条患者在本院门急诊就诊,可采取预约挂号或现场挂号的方式。

预约挂号可通过电话、互联网、自助设备等多种途径进行。

第六条患者挂号后,可根据就诊流程,依次进行问诊、检查、检验、治疗、取药等诊疗活动。

第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如需进一步检查、治疗或使用药品等,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相应医嘱,患者按照医嘱接受服务。

第八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如需住院治疗,由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至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章费用支付第九条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清单,进行一次性支付。

支付方式可包括现金、银行卡、医保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途径。

第十条患者在支付费用时,如有疑问,可向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咨询。

第十一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如需自费项目,可在医生开具医嘱后,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第四章信用保障第十二条本院对患者实行信用评估,根据患者信用状况,提供相应的信用服务。

第十三条对信用良好的患者,本院可提供优惠政策,如减免部分诊疗费用、提供绿色通道等。

第十四条对信用不良的患者,本院有权采取限制措施,如暂停提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增加诊疗费用等。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一)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诊疗费用;(二)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信用评估错误;(三)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患者违约的,本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暂停提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二)追讨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三)依法予以其他必要的赔偿。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去医院看病似乎成了“家常便饭”,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总是得先掏钱再看病呢?就像吃饭之前得先买单,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嘿,咱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个“先诊疗后付费”的管理制度,让大家轻松理解,听起来也有点儿像在讲故事。

想象一下,你在医院里,等待的时候心里就开始打鼓,医生会不会把你当成“黄金VIP”呢?这时候,如果有一个制度能让你先看病,等到确认了自己身体情况后再付钱,那该多好呀!就像你在商场试衣服,先试后买,穿上觉得合适了,再掏钱包,心里就舒服多了。

这样的制度不仅能减轻患者的焦虑感,还能让大家觉得医院更像是个温暖的地方,而不是一座冰冷的收费站。

这个“先诊疗后付费”的模式,其实挺简单。

医生先为你检查、诊断,真心实意地给你开方子,了解你的病情。

这时候你就可以和医生互动,提问,聊聊你的症状。

医生会耐心解释,听你倾诉。

这种感觉,跟和朋友聊天似的,仿佛在说“我听你说,别担心。

”而不是一进门就让你拿出钱包,心里那个不舒服可想而知。

试想一下,假如你在医院排队等了半天,结果医生告诉你“没啥大碍”,那是不是觉得轻松得像是捡到了钱呢?付费的问题也就简单了。

你知道自己身体的情况,也明白该花多少钱。

绝对不会出现那种“我花了大钱,但不知道自己到底病得怎么样”的尴尬场面。

这样一来,医院的形象就大大提升,患者也乐得心情愉快。

更有意思的是,这种模式还能促进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

医生也希望患者在检查后能坦诚交流,这样才能更好地治疗病人。

大家就像是一对亲密的搭档,共同努力,打击病魔。

试想,如果医生一开始就把你当成“购物车”,而不是“病人”,那心里的距离可就拉得很远了。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往往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

很多人可能会担心,这样的制度会不会让医院承担更大的风险?说真的,这个担忧有点多余。

很多时候,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医院可以通过合理的流程和严格的管理来规避这些潜在的问题。

要知道,优质的服务和患者的满意度,往往能够带来更好的口碑。

XX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XX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XX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1目的
有效解决参保患者、城乡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确保经济困难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2范围
2.1实施对象:城乡参保群众、城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三无” (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患者。

2.2实施区域: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

3要求
3.1门诊就医全面实施患者凭健康卡或医保卡预约挂号就医。

患者就诊完毕后,可在门诊收费结账室或自助缴费机上缴纳检查、药品、治疗等费用。

3.2参保患者入院时,无需全额垫资医疗费用,可凭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经主治医生确认后缴纳一定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疗,病历中需留存患者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

预付金收取金额不能低于起付标准,原则上也不得超过预计医疗费总额的30%。

出院结算时,患者只需结算个人承担费用,其余部分由医院与上级医保管理部门结算。

3.3对确有困难的城乡贫困患者,入院时凭身份证、医保卡、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证明(证件),可免交住院押金。

出院时无法结清自付费用的,经科室申请,财务部审核,患者可与医院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

3.4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付费的原则。

3.5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先诊疗后结算管理制度范文

先诊疗后结算管理制度范文

先诊疗后结算管理制度范文先诊疗后结算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在接受医疗诊疗后再进行费用结算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患者先得到所需的医疗服务,再进行费用结算,以维护患者的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一、基本原则:(一)患者利益优先:先诊疗后结算的管理制度要充分考虑患者的利益,在诊疗前应明确告知诊疗费用,并在诊疗后及时结算;(二)诊疗与结算分开:医疗机构要将诊疗与结算分开,避免因费用问题对医疗诊疗过程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三)公开透明:医疗机构要对诊疗费用和结算规则进行公开,确保患者对医疗费用的了解,并有权利进行监督和申诉;(四)合理定价:医疗机构应根据成本合理定价,并在患者在接受诊疗前进行明示告知,避免出现隐性或不合理收费。

二、诊疗与结算流程:(一)诊疗流程:1. 患者就诊:患者到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2. 诊疗过程中通知费用: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向患者明示告知相关费用;3. 医疗服务结束:医务人员完成相关医疗服务后,将患者转向结算环节。

(二)结算流程:1. 费用统计:医疗机构结算部门负责统计患者的相关费用,包括诊疗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2. 费用确认与调整:患者或其家属在结算前对费用进行确认,并可以提出异议或调整;3. 结算方式:患者可以选择现金、银行卡、医保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结算;4. 出具结算凭证:医疗机构出具结算凭证,明确结算金额和费用组成;5. 收取费用:医疗机构向患者收取相应的费用;6. 结算信息记录:医疗机构结算部门将结算信息记录并归档。

三、管理措施:(一)建立完善的诊疗与结算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诊疗与结算信息的管理与记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二)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确保他们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三)设置投诉与申诉渠道:医疗机构应设立投诉与申诉渠道,患者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对相关费用进行监督和申诉,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维护;(四)加强监督与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检查,查处诊疗费用不透明、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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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相关科室管理制度“先诊疗,后付费”相关科室管理制度
1、严格准入制度。

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

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两次以上取消文明职工称号。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

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

对未带医疗证的要暂收其押
金500元~并要求病人24小时内将医疗证交入住科室~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安排专人将当天所有住院病人的备案表送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备案。

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
将其改为自费。

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科室保管。

在诊疗过程中可以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终止协议。

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

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

凭费用结算清单加盖住院处现金收讫章后到入住科室领取抵押证件。

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医保部门:医保办和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改为自费。

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

对外伤病人要在出院前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

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将报销部分的数额打成押金条交与病人~嘱病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财务科:负责对医保办、新农合办与住院处之间的账目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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