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章程
物流公司章程提纲部分(3篇)

第1篇1.1 名称1.2 注册地址1.3 经营范围1.4 宗旨和任务1.5 组织形式二、设立与登记2.1 设立条件2.2 设立程序2.3 登记事项2.4 注册资本2.5 分支机构的设立三、股东3.1 股东资格3.2 股东权利与义务3.3 股东大会3.3.1 股东大会的组成3.3.2 股东大会的职权3.3.3 股东大会的召开与表决3.4 股东转让股权3.5 股东会决议四、组织机构4.1 股东大会4.1.1 股东大会的召开4.1.2 股东大会的决议4.2 董事会4.2.1 董事会的组成4.2.2 董事会的职权4.2.3 董事会的召开与表决4.3 监事会4.3.1 监事会的组成4.3.2 监事会的职权4.3.3 监事会的召开与表决4.4 经理层4.4.1 经理层的组成4.4.2 经理层的职权4.4.3 经理层的任命与解聘五、经营管理5.1 经营方针5.2 经营计划5.3 产品与服务5.4 财务管理5.4.1 财务会计制度5.4.2 财务报告5.4.3 利润分配5.5 质量管理5.6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六、劳动管理6.1 劳动合同制度6.2 劳动纪律6.3 员工培训与发展6.4 劳动争议处理七、财务与审计7.1 财务会计制度7.2 财务报告7.3 审计制度7.4 内部审计八、对外合作与投资8.1 合作原则8.2 合作方式8.3 投资决策8.4 投资管理九、解散与清算9.1 解散事由9.2 解散程序9.3 清算组9.4 清算程序9.5 清算费用9.6 清算剩余财产的处理十、附则10.1 章程的修改10.2 章程的解释10.3 生效日期以下为详细内容:一、总则1.1 名称本物流公司名称为: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1.3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等。
1.4 宗旨和任务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物流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企业持续发展。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通用5篇)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11、目的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3、物流管理的要求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3.1 产成品3.1.1 产成品的入库3.1.1.1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者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3.1.1.1.1 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3.1.1.1.2 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3.1.1.2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坚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 产成品出库3.1.2.1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者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3.1.2.2 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者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3.1.2.3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3.1.2.4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公司物流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保障物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仓储管理、配送服务、包装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物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物流活动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2. 效率优先:优化物流流程,提高物流效率。
3. 成本控制:合理控制物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服务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第二章物流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物流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物流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物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物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物流资源的配置和调度。
3. 监督物流活动的执行情况,确保物流服务质量。
4. 定期对物流活动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物流管理制度第六条物流运输管理制度:1. 建立运输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运输责任和权益。
2. 选择合格的运输服务商,确保运输安全、及时、高效。
3. 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
4. 建立运输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运输事故。
第七条物流仓储管理制度:1. 建立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储流程和操作规范。
2. 确保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仓储安全。
3. 定期对仓储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货物受损。
4. 建立仓储物资盘点制度,确保物资数量准确。
第八条物流配送管理制度:1. 建立配送管理制度,明确配送流程和标准。
2. 选择合适的配送服务商,确保配送及时、准确。
3. 加强配送车辆和人员的管理,提高配送效率。
4. 建立配送服务跟踪制度,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物流成本控制第九条公司应制定物流成本控制措施,包括:1. 优化物流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2. 优化运输路线,降低运输成本。
3. 优化仓储布局,提高仓储效率。
4. 优化配送方式,降低配送成本。
第五章物流服务第十条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以下物流服务:1. 物流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物流方案设计、物流方案优化等服务。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流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物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流公司的名称为XX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为XX物流,公司注册地为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高效、安全、可靠地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实现共赢。
第五条公司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注重服务质量,保证客户利益,争取员工福利,创造股东价值。
第六条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各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公司的营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营业时间为8:00-18:00,周末休息。
第二章公司架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业务运营。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包括市场部、运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客服部等。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做到诚实、守时、守纪。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规范教育。
第十七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透明、规范”的原则,保证公司财务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及时、准确地缴纳各项税费。
运输公司_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组织形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描述,如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六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方针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市场规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运输服务,实现公司、客户、员工和社会的共赢发展。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方针是:1.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2. 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3. 重视人才培养,提升员工素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章股东和股权第九条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2. 分享公司利润;3. 股东的股份转让权;4.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3. 遵守公司章程;4.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出资比例描述,如甲股东出资30%,乙股东出资20%,丙股东出资50%等]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 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 修改公司章程;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货运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宗旨:以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货运服务,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仓储服务、车辆租赁、货运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六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1. 国内货运代理: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承揽、运输组织、货物中转、货物配送等。
2. 物流配送:为客户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装卸、仓储、配送等。
3. 仓储服务: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保管、库存管理、货物出库等。
4. 车辆租赁:为客户提供各类货运车辆租赁服务。
5. 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货运市场信息、运输法规、车辆维护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三章股东及出资第七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第十条股东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出资。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6. 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7.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8.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9. 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方案;10. 审议批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物流公司章程模板简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及股东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管理、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四章股东权益第六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会表决权等。
第七条股东出资后,应按约定缴纳出资,并取得相应的股权证明。
第五章股东会第八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九条股东会召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 决定公司重大投资、融资等事项;3. 审议公司财务报告;4. 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5.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第七章监事会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监事会设监事若干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监事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审查公司财务报告;2. 审查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3. 提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八章财务会计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并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一式[份数]份,股东各执一份。
货物运输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货物包装、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等。
具体业务范围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条公司性质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股东及股权第五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股东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
第七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4.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5.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6.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义务股东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d.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e.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f.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g.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h. 修改公司章程;i.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a. 召集股东大会;b.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c.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d.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e.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f.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g.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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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锦峪通物流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灵石锦峪通物流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灵石锦峪通物流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法定注册地址:灵石县南关镇沟峪滩村102 号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在本地市场、国内市场提供仓储、运输、信息业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0 万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作出决议才能生效。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编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参股比例
001 李忠华人民币
60
万
34%
002 李振兴人民币
50
万
33%
003 韩玉香人民币50 万33%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公司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机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万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6 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临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董事会会议将在公司的法定地址召开,亦可在董事会所一致同意的其它地方举行。
但是,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由董事亲自参加的会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理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
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由股东会选举。
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打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设置方案;
(四)拟打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1 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行为进行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3 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及劳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验证于第二年3 月30 日前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1] 资产负债表;2] 损益表;3] 财务状况变动表;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10 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
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5 份,各股东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