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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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章程提纲部分(3篇)

物流公司章程提纲部分(3篇)

第1篇1.1 名称1.2 注册地址1.3 经营范围1.4 宗旨和任务1.5 组织形式二、设立与登记2.1 设立条件2.2 设立程序2.3 登记事项2.4 注册资本2.5 分支机构的设立三、股东3.1 股东资格3.2 股东权利与义务3.3 股东大会3.3.1 股东大会的组成3.3.2 股东大会的职权3.3.3 股东大会的召开与表决3.4 股东转让股权3.5 股东会决议四、组织机构4.1 股东大会4.1.1 股东大会的召开4.1.2 股东大会的决议4.2 董事会4.2.1 董事会的组成4.2.2 董事会的职权4.2.3 董事会的召开与表决4.3 监事会4.3.1 监事会的组成4.3.2 监事会的职权4.3.3 监事会的召开与表决4.4 经理层4.4.1 经理层的组成4.4.2 经理层的职权4.4.3 经理层的任命与解聘五、经营管理5.1 经营方针5.2 经营计划5.3 产品与服务5.4 财务管理5.4.1 财务会计制度5.4.2 财务报告5.4.3 利润分配5.5 质量管理5.6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六、劳动管理6.1 劳动合同制度6.2 劳动纪律6.3 员工培训与发展6.4 劳动争议处理七、财务与审计7.1 财务会计制度7.2 财务报告7.3 审计制度7.4 内部审计八、对外合作与投资8.1 合作原则8.2 合作方式8.3 投资决策8.4 投资管理九、解散与清算9.1 解散事由9.2 解散程序9.3 清算组9.4 清算程序9.5 清算费用9.6 清算剩余财产的处理十、附则10.1 章程的修改10.2 章程的解释10.3 生效日期以下为详细内容:一、总则1.1 名称本物流公司名称为: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1.3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等。

1.4 宗旨和任务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物流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企业持续发展。

物流公司章程制度范本

物流公司章程制度范本

物流公司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流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的运营行为,保障公司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总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第四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仓储管理、配送服务、物流咨询等。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组成:(一)法人股东:XX有限公司,出资比例XX%;(二)自然人股东:XX,出资比例XX%。

第六条股东会的组成方式为:(一)由全体股东参加;(二)每位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拥有表决权。

第七条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审计第十一条公司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报股东会备案。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服从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薪酬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六章资产管理与使用第十六条公司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经营目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七章变更与解散第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须经股东会决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包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05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同时也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物流公司章程范文,谢谢阅览。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一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境内快递(有效期至年月日止)鲜花、礼品代送服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人民币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缴付到位。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为:货币第五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在股东会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报告。

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9、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二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生产力的发展,物流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李慧琴、郭继敏、王慧、武晓阳、王浩、张敏、方芳、郭志超、王旭艳出资设立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特于2012年9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主要经营方式为第三方承运物流。

盐城市鑫荣达物流公司章程

盐城市鑫荣达物流公司章程

盐城市鑫荣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名称:盐城市鑫荣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盐城市大丰市白驹镇大白路58号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仓储租赁,仓储咨询;物流信息处理,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第八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公司由3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足额缴纳。

第十条 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 设立时实际缴付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 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卞国华货币 2014.9.3 货币 杨立操土地使用权 2014.9.3 土地使用权 周货币 2014.9.3 货币合计 万元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万元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运输公司公司章程(3篇)

运输公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详细描述,如货物运输、仓储、配送、物流信息服务等]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第七条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时终止。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

第十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会出席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以由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快递物流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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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权益保护,确保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业务及许可范围]第五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条公司宗旨:[公司发展理念、目标及社会责任]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数额]人民币第八条股东:[股东名单]第九条股东出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股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分红、增资扩股、公司终止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职责]第十四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职权范围]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名单及职责]第十七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范围]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总经理职权:[总经理职权范围]第四章股东大会第二十条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的表决: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董事会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第六章监事会第二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七章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职责]第二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物流公司章程范本

物流公司章程范本

物流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本公司名称为“[物流公司名称]”,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物流服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外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等物流相关服务。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东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六条股东本公司股东为“[股东姓名1]”、“[股东姓名2]”等,具体股东名单及出资额详见股东名册。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权利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参与公司管理;获得公司利润分红;优先购买公司新增资本;公司终止后,依法分配剩余财产;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义务股东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遵守公司章程,支持公司工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章公司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等。

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者,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透明。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公司应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六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其他法定解散情形。

第十五条清算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本公司名称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二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物流配送服务等相关物流服务。

第三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本金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出资。

第四条公司目标本公司的目标是建立起高效、安全、可信赖的物流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物流解决方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股东大会行使以下权力:–修改公司章程;–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通过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少于[具体人数]人。

2.董事会行使以下权力:–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战略和计划;–决定公司的投资、合作、重大承兑保证等事项;–核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选举并聘任总经理。

第七条总经理1.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并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总经理行使以下权力:–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制定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负责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

第八条监事会1.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公司财务第九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整。

第十条分红政策1.公司实行盈余公积、法定公积、职工奖励基金及其他储备制度。

2.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盈利情况,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组织编制财务报告,向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税务机关及相关监管部门报送。

第四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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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仓储租赁,仓储咨询;物流信息处理,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第七条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四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九条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十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或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当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分配认缴出资:(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抵押第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按以下方式执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十七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八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应当经其他股东百分之_百_同意。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三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聘任产生。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

【注:本章程可设定公司对投资、单项投资、担保的最高限额】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在每年2月1日前将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表;(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15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1%至2%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五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十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公司解散事由。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三十九条公司清算办法。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当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按《公司法》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一式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名、盖章: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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